情同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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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弘明集》的第28卷上里面,收录了南朝梁代王筠的《与云僧正书》。

    “僧正”,是僧官名。《大宋僧史略》卷中里面解释:“正”,是“自正正人”的意思;僧人如果没有必要的约束,就会沾染恶劣的习气、违背应有的原则,所以让“有德望”的僧人担任僧官,“令归于正”,因此叫做“僧正”。

    梁武帝设了两个“僧正”——僧人法超是“都邑僧正”,僧人法云是“大僧正”。

    王筠的书信,就是写给“大僧正”法云的。书信中有这样几句话:“弟子宿植善因,早蒙亲眷,情同骨肉,义等金兰。”意思是:“我宿世造下了善因,今生才得到了您的眷顾,我与您有骨肉之情、金兰之义。”成语“情同骨肉”就是由此产生的。“骨肉”,指有血缘关系的近亲,如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等;“情同骨肉”,指情谊如同骨肉至亲,用来形容:关系极密切,情谊极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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