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部分 与辽、金、元佛教有关的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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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金、元,都是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这些少数民族政权的统治者,出于政治需要,对于佛教都表现出积极主动的融合倾向,都采取了扶植的态度。

    再生父母

    辽,是契丹族人耶律氏建立的政权,自公元916年至公元1125年,历时200余年,大体与北宋同时。金,是女真族人完颜氏建立的政权,自公元1115年至公元1234年,历时100余年,大体与南宋同时。这两个政权,都以佛教国家化为特色。当时,正值印度佛教的衰微时期,中国北方却由于统治者的经营而出现了佛教的兴盛局面。

    辽代,佛教与世俗社会在经济上、政治上都几乎连为一体:经济方面,出现了“二税户”制度,国家与佛教寺院分享税金;政治方面,出现了由行政方面的“邑长”与佛寺方面的“维那”共同管理的“邑社”(即在家信徒的社团)。因此,辽代不仅在佛教建筑、佛经刊刻方面有很大作为,而且佛教文化的影响深入民俗——如来、弥勒、阿弥陀、观音、文殊乃至舍利、佛牙等信仰盛行;妇女以“佛装”(用黄粉涂面)为时髦;人名以“观音奴”、“药师奴”、“文殊奴”等为时尚。

    金代,虽然“二税户”制度取消了,“邑社”也远不如辽代兴盛,但是在佛教艺术方面却取得了很高成就,兴建佛塔的热潮也不比辽代逊色。僧人净璋制作的木雕弥陀像、僧人法海与俗世画家杨泽民在关中延昌寺联手绘制的壁画,都是名嗓当时的佛教艺术上品。山西大同善化寺的三圣殿与山门,朔州崇福寺的弥陀殿,是保存至今的金代佛寺遗迹。同时,100余年之间,“禅宗”名僧辈出,也是金代佛教的一大特色。行秀,是金末最著名的“禅宗”僧人。因行秀常在邢州(今河北邢台)“万松轩”居住,世称“万松行秀”或“万松老人”。行秀曾受金章宗之命入宫说法,受赐御制袈裟。直到元代,行秀仍很有影响,并应名臣耶律楚才之请著《从容录》,弘传“曹洞”宗风。

    元代,是蒙古人建立的政权。这是中国历史上版图达到空前范围的朝代,佛教也在元代统治者的扶植下出现了兴旺鼎盛的局面。

    元世祖忽必烈即位以前,曾从西藏名僧八思巴受戒。“八思巴”,是藏传佛教萨迦派的第5代祖师。忽必烈即位后,命八思巴以“国师”身份领“总制院”(元代管理全国佛教事物的机构,后改称“宣政院”),管理全国佛教事宜以及西藏地区行政事务。后来,又将八思巴升格为“帝师”,进封为“大宝法王”,在京师举行大法会,宣讲《彰所知论》。八思巴的弟子们也都成为与王室特别接近的知名僧侣。自此,藏传佛教进入内地,并执掌了全国的佛教管理大权。

    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喇嘛”是藏语音译,意译为“上师”,指有地位、有学问、有修养、为人师表、领人修行的僧人),主要流行于藏族、蒙古族、土族、裕固族等少数民族地区,以藏文的《甘珠尔》(佛经)、《丹珠尔》(佛论)为典籍。

    公元7世纪中叶,西藏吐蕃松赞干布在他的两个妻子——尼泊尔的墀尊公主和唐朝的文成公主影响之下信奉了佛教,并从印度引进了“密教”的“金刚乘”,形成了最早的西藏佛教。公元8世纪,印度高僧莲华生进入西藏传播“密教”,折服了西藏的原始宗教——“本教”,使佛教在西藏广为流传。公元9世纪中叶,由于赞普朗达玛禁佛行动,西藏的佛教基本毁灭。公元11世纪,印度高僧阿底峡进入西藏弘传佛教,佛教又得到恢复和发展。

    公元11世纪以后直至公元15世纪,藏传佛教逐步形成了“宁玛派”(因僧人戴红色僧帽,又叫做“红教”)、“噶举派”(因僧人穿白色僧衣,又叫做“白教”)、“萨迦派”(因寺院围墙上涂有红、白、蓝三色条纹,又叫做“花教”)、“格鲁派”(因僧人戴黄色僧帽,又叫做“黄教”)等派别。在藏传佛教各派别中,宗喀巴所创立的“格鲁派”,戒律严格,体系完整,是势力最大的一个派别。

    藏传佛教为解决宗教领袖继承问题,以“轮回说”为依据,创立了“活佛转世制度”。这个制度主张:人皆可以“再生”,而在修行方面取得了极高成就的“活佛”,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转生的时间、方位等。

    《元史·乌古孙泽传》里面记载:乌古孙泽曾担任福建兴化军的地方官,“有德政”,后来调往广西。当他被授以“总管府事”后,取道兴化军赴任,当地百姓热烈地欢迎他,在道路旁迎候他,说:“是曩昔再生父母也。”——这是从前使我们获得再生的父母官。从这一记载可以看出:“转世”、“再生”之说,在元代是十分深入人心的。

    成语“再生父母”(或“重生父母”)就是由此产生的,比喻使自己获得新生的人,多用来形容对自己有重大恩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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