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的佛教管理机构比较健全:最初,上设“总制院”,下置“功德使司”;后来,“总制院”改称“宣政院”,“行宣政院”取代“功德德司”。其间,曾一度取消“行宣政院”,以16所“广教总管府”代替,但不久又恢复了“行宣政院”。这套佛教管理机构是政府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比较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这套机构的管理和调节下,元代佛教虽然发达,但不至于与国家争夺利益,不会导致国家以“灭佛”的极端手段解决矛盾。因此,元代佛教始终处于顺利发展之中。
元代佛教与世俗社会不论在政治方面还是在经济方面,都有极为密切的关系。例如,“光禄大夫”刘秉忠,本来是一个僧人,深得元世祖忽必烈的信任,元初的典章制度,都出自他的手笔;甚至“元”这个国号,也是刘秉忠奏定的。一代名臣耶律楚才,佛学造诣极高,是著名的佛教居士。在经济方面,寺院经济发达而丰富。佛寺拥有大量田产——从元世祖到元顺帝,朝廷施舍给佛寺的田地多达3200多万亩。同时,佛寺还经营商业和手工业,从解库(当铺)、酒店、商店、舍馆,到碾坊、渔场、仓库,乃至煤炭、铁矿、银矿的开采,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这种局面,必然在佛教文化方面得到反映。其中,元杂剧就反映了当时蓬勃兴旺的佛教现象。《目连救母》,是以佛教故事为内容的一部著名杂剧——目连在佛陀的指教下,解救自己的母亲脱离了“饿鬼道”。《东京梦华录》里面记载了《目连救母》盛行当时的状况:每年7月初7日就开始上演这部杂剧,到7月15日“盂兰盆节”的时候,“观众增倍”,热闹非凡。
元杂剧不仅有很多以佛教故事为内容,而且在语言方面也融入了佛教文化的成分。例如,我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戏剧家关汉卿,其《金线池》第1折里面,就有“佛留下四百八衣饭”、“那些个慈悲为本”等道白。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足见当时佛教信仰的深入。
元代萧德祥的杂剧《杨氏女杀狗劝夫·楔子》里面,有这样的道白:“既然哥哥有酒,我们借花献佛,与哥哥上寿咱!”成语“借花献佛”就是由此产生的,用来比喻:拿别人的东西做人情。
《通俗编·释道》主张:《过去现在因果经》里面有“瞿夷寄二花于善慧仙人以献佛”的经文,“借花献佛”当是“寄花献佛”之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