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门寺地宫金银器与文思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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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扶风法门寺唐代地宫出土了金银器、玻璃器、瓷器、石刻、丝织品等大量珍贵文物①。这些文物是唐代皇帝、后妃、官僚和高级僧尼供奉“佛骨”的器物,制作精美,工艺水平很高。根据地宫所出的《大唐咸通启送岐阳真身志文》和《监送真身使随真身供养道具及恩赐金银衣物帐》(以下简称《物帐》)两方石刻载,咸通十四年三月廿二日诏迎佛骨,四月八日懿宗御安福门迎佛骨入禁中,十二月十九日佛骨被送回法门寺,咸通十五年正月四日安置佛骨及供养物于塔下石室。②文献记载,懿宗三月迎佛骨,七月即病逝,当月皇太子即位,是为僖宗。③由此可知,地宫内埋葬的器物,主要应是懿宗和僖宗供奉的。④《物帐》记载,地宫内的“金银宝器、衫袍及下盖裙衣等计八百九十九副、枚、领、张、口、具等,金器计七十一两一钱,银器计一千五百二十七两一字”。金银器在供养物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地宫内出土的金银器,不仅制作工艺精湛,而且数量和种类也很多。除了日常生活用品外,还有成套的茶具和各式各样的熏香用具,以及许多与佛教有关的金银器。其中属于佛教的法器、供养器物和四套瘗藏舍利的容器,则是十分难得的艺术珍品,也是研究佛教考古和佛教艺术的宝贵资料。

    在金银器中有不少器物刻有铭文,有的从所刻铭文可以看出该器物的来源和制作地点。例如:鎏金双狮纹银盒,盒底刻铭文“进奉延庆节金花陆寸方合壹具重贰拾两江南西道都团练观察处置等使臣李进”,这件银盒应是咸通九年(868年)至十一年(870年)之间,由江南西道都团练观察处置等使兼洪州刺史李骘进奉给懿宗的,其制作地点应是江南西道的治所洪州(今江西南昌市);鎏金镂空飞鸿毬路纹银笼子,底部刻铭文“桂管臣李杆进”六个字,应是在桂管经略使治所桂州(今广西桂林市)制造的;鎏金鸳鸯团花纹银盆,盆底錾刻“浙西”二字,应是浙江西道润州(今江苏镇江市)的产品,可能是朝廷向浙西宣索来的。⑤

    更重要的是一些金银器上所刻的铭文,不仅记述器物名称、制作时间、重量和工匠、工官的名字,而且还载明是“文思院”制造的。这类金银器目前已发表者,共有七件,现列表于配图予以介绍。⑥

    地宫金银器铭文中有关“文思院”的记载,是十分珍贵的材料,它对研究晚唐时期宫廷中的金银作坊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拟根据考古资料,并结合文献记载,对文思院创建的时间、地点及其历史沿革等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望仙台与文思院

    有关“文思院”的考古资料,过去发现甚少,除法门寺地宫所出的金银器外,1977年11月西安东郊枣园村唐代金银器窖藏所出的一件银铤,铤上所刻铭文中也有“文思院”字样。铭文内容如下:

    乾符六年内库别铸重廿廿两

    文思副使臣刘可濡

    文思使臣王彦珪

    内库使臣王翱    

    银铤右侧面还刻铭文“匠臣武敬容”五个字。⑦

    唐代的文思院创建于何时,文献记载不多。唐裴庭裕《东观奏记》载:“(唐)武宗好长生久视之术。于大明宫筑望仙台,势侵天汉。上(宣宗)始即位,斥道士赵归真杖杀之,罢望仙台。大中八年复命葺之。右补阙陈嘏已下抗疏论其事,立罢修造,以其院为文思院”。⑧《唐语林》亦记其事,内容雷同,应系录自《东观奏记》⑨。《唐会要》的记载,内容也基本相同,如“武宗好神仙之事,于大明宫内筑台,号曰望仙”,“(大中)八年八月,敕改望仙台为文思院”等⑩。关于文思院创建的时间,以《唐会要》所记最为具体。

    另外,《旧唐书·武宗本纪》(以下简称《旧纪》)载:“(会昌)五年春正月己酉朔,敕造望仙台于南郊坛”;“六月丙子……神策奏修望仙楼及廊舍五百三十九间功毕”。《新唐书·武宗本纪》(以下简称《新纪》)则载:“(会昌五年正月)作仙台于南郊”,“六月甲申,作望仙楼于神策军”。有的同志根据以上记载,认为文思院是由长安城南郊的望仙台改建而成的(11)。此说值得商榷。会昌五年正月建于南郊者,《新纪》称“仙台”,《旧纪》称“望仙台”;同年六月修建的,《新纪》和《旧纪》皆作“望仙楼”。二者应非同一建筑,不能混为一谈。武宗“好神仙之事”,在不止一处修建“望仙台”、“望仙楼”一类的建筑,是完全可能的。“仙台”(或“望仙台”)建于南郊。“望仙楼”建于何处,新、旧《唐书》未具体记载,但从《新纪》“作望仙楼于神策军”一句看,“望仙楼”应建于大明宫内神策军驻地附近。

    上引《东观奏记》和《唐会要》均载,大明宫内筑有“望仙台”。该望仙台的具体位置,据《云麓漫钞》云,在宣政殿东北(12);《唐两京城坊考》据《永乐大典·阁本大明宫图》,注明望仙台在清思殿西(13)。清思殿遗址已经过考古发掘,其位置在大明宫左银台门内西北二百八十米处,北临太液池(14)。根据上述资料,望仙台当在大明宫内中部偏东处。以上诸文献所载大明宫的“望仙台”,应即新、旧《唐书·武宗本纪》所记的“望仙楼”。望仙楼有“廊舍五百三十九间”,院落之大,可想而知。宣宗人中八年八月,改为文思院的“望仙台”,当即此望仙楼及其廊舍所在的院落。

    综上所述,文思院应在大明宫内,位于清思殿之西、宣政殿之东北,有廊舍五百余间。文思院建立之后,何时成为宫廷内打造金银器的作坊院,史书未载。《事物纪原》云:“唐有文思院,盖天子内殿之比也,其事见《画断》,然非工作之所。而宋朝太平兴国三年,始置文思院,掌工巧之事,非唐制矣”。(15)看来该书的上述论断,和《画断》的记述有关。《画断》即《唐画断》,唐朱景玄撰(16)。《唐画断》一名《唐朝名画录》(以下简称《画录》)(17)。《画录》记载,唐文宗大和中“(程修己)又尝画竹障于文思殿。文宗有歌云:‘良工运精思,巧极似有神,临窗时乍睹,繁阴合再时。’当时在朝学士等,皆奉诏继和”(18)。可见画有竹障的是“文思殿”,而不是“文思院”。唐代在西京太极宫内和东都宫城内皆有“文思殿”(19),文宗时画有竹障的文思殿应在西京太极宫内,当时文思院尚未创建。《事物纪原》将“文思殿”和“文思院”混为一谈,因而误认为唐之文思院属于“天子内殿”,而“掌工巧之事”的文思院是北宋太平兴国三年始置的。此外,《宋会要辑稿》、《文献通考》等书,也认为“掌金银犀玉工巧之物”的文思院是太平兴国三年所置(20)。近代辞书,亦多沿袭此说。瞿蜕园《历代职官简释》称:“唐代宫廷中之工艺制造作场,除少府监所属之中尚、左尚、右尚各署,另有文思院,以宦官为文思使”。(21)至于文思院何时成为“工艺制造作场”,《简释》中亦付诸阙如。法门寺地宫所出金银器上錾刻的铭文,不仅有“文思院”字样,而且还有制作时间和各级工官姓名等,从而补充了文献记载的不足。它说明至迟在唐懿宗咸通九年,文思院已成为宫廷内打造金银器的作坊院了。

    从金银器的铭文看出,文思院的工官有文思使、文思副使、判官和作官;工匠称打造匠,应是实际制作金银器的匠人。在上述“乾符六年”银铤铭文中,在“文思使臣王彦珪”之后,还有“内库使臣王翱”。据此推测,文思院应属内库管辖。内库是贮藏“以供天子燕私”的财物的库房,不同于左、右藏库(22)。

    二、文思院与金银作坊院

    文思院创建于唐宣宗大中八年,此后成为专给皇室打造金银器物的作坊院。此外,根据《新唐书·百官志》记载,少府监中尚署下有“金银作坊院”,当是专门制作金银器的官营手工业作坊。金银作坊院既是隶属于少府的手工业作坊,其位置应在西京皇城内,与左藏外库院毗邻(23)。它和位于大明宫内的文思院,虽然工作任务基本相同,但不是同一个机构。有的同志认为,金银作坊院是文思院的前身,大中八年后改为文思院(24)。这显然和史实不符。

    在文思院建立之前,金银作坊院早已存在。文思院建立之后,金银作坊院还继续为官府制作金银器。1979年西安西郊未央区南二府庄西南出土的一件银酒注,器底刻铭文七行六十一字(25):    

    宣徽酒坊

    咸通十三年六月廿日别敕造七升

    地字号酒注壹枚重壹百两匠

    臣杨存实等造    

    监造番头品官臣冯金泰

    都知高品臣张景谦

    使高品臣宋师贞    

    另外,1980年陕西蓝田杨家沟村出土的凤衔绶带纹五瓣银盒,盒底刻铭文:“内园供奉合(盒),咸通七年十一月十五日造,使臣田嗣莒,重十五两五钱一字”(26)。这两件银器分别造于咸通七年和十三年。银酒注是奉敕为宣徽院酒坊而制作的,银盒也是内廷的用物。银盒只刻“使”的姓名。银酒注铭文中则有“匠”、“监造番头”、“都知”、“使”等工匠、工官的姓名。“匠”的姓名为“杨存实”,他应是“打作匠”。1958年西安南郊后村出土一件银铤,上刻“打作匠臣杨存实作下作残银”字样(27)。银酒注和此银铤铭文中的“杨存实”,应为同一个人。“监造番头”当为监督上番工匠的工官,唐代官营手工业作坊有按番服役的工匠(28)。这两件银器,和上述法门寺地宫金银器是一时期的产品,都制作于懿宗咸通年间,而铭文中未刻“文思院”字样。其中银酒注和法门寺地宫所出素面银如意,都打造于咸通十三年,而二者铭文中所列工官的职称和姓名却不同。所以“宣徽酒坊”银酒注和“内园供奉”银盒,应该是少府中尚署所属的“金银作坊院”制作的。当时新成立的“文思院”,可能主要是为皇室打造金银器,而原来的“金银作坊院”还继续为朝廷官署制作金银器物。

    晚唐时期增设“文思院”的原因,可能是当时皇室贵族日趋奢侈,在日常生活中更广泛地使用金银器皿,因而单由金锻作坊院打造,已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自盛唐以后,中央和地方的高级官僚常向朝廷进奉金银器(29);但有些皇帝还感不足,甚至下诏向地方官僚“宣索”金银制品。例如,唐穆宗、敬宗时曾一再向浙西、淮南、淮西宣索“银盝子妆具”、“银妆奁”(30)。文思院的创建,显然是为了满足皇室对金银器不断增长的需求。

    唐代金银作坊院的工官,从银酒注所刻铭文看,“监造番头”为“品官”,“都知”和“使”都是“高品”。“品官”和“高品”皆属宦官(31)。文思院的工官,从“判官”到“使”都属“高品”,也是以宦官为主。

    三、唐代以后的文思院

    唐朝以后,五代继承唐制,也设文思院。《五代会要》记载,“梁朝诸司使名”中有“文思院使”(32)。梁开平元年五月,改“文思院使为乾文院使”,“改文思院为乾文院”,三年十一月,“敕改乾文院为文思院”(33)。

    宋代的文思院,和唐代的相比,有较大的发展和变化。首先是规模扩大了。唐代的文思院,根据现有资料判断,可能和少府的金银作坊院一样,主要是制作金银器皿,而宋代的文思院则不然,根据《宋史·职官志五》记载,“文思院,掌造金银、犀玉工巧之物,金采、绘素装钿之饰,以供舆辇、册宝、法物凡器服之用”(34)。可见宋代的文思院,不只是打造金银器,而且还制作多种工艺品和装饰品。其次是隶属关系的不同。唐代的文思院不属于少府,可能归内库管辖;而宋代文思院的隶属关系,前后有所变化。北宋初年,文思院后苑造作所不属于少府;元丰定制后,文思院改隶少府,南宋时期,废少府,文思院隶属于工部(35)。第三是主管官员的不同。唐代文思院的使和副使等工官,是以宦官为主,宋代则逐渐以朝官代替宦官。元丰元年,“文思监官除内侍外,令工部、少府监同议选差”。崇宁三年,“文思院两界监官,立定文臣一员、武臣二员,并朝廷选差,其内侍干当官并罢”(36)。文思院隶工部后,设提辖官一员、监官三员(内置一员,文臣京朝官充)、监门官一员(37)。可见到了宋代,文思院已发展成为由朝廷命官管理的综合性官府手工业作坊了。

    金代改文思院为文思署(38),明代又称文思院,仍归工部管辖(39)。

    总之,文思院始建于唐宣宗大中年间,经五代到宋,规模逐渐扩大。晚至明代,还有文思院的设置。法门寺地宫所出的文思院造金银器,是已发现的最早的文思院产品,也是研究文思院创建历史的重要实物资料。

    注  释:    

    ①陕西省法门寺考古队,《扶风法门寺塔唐代地宫发掘简报》,《文物》1988年10期。

    ②《大唐咸通启送岐阳真身志文》碑和《监送真身使随真身供养道具及恩赐金银衣物帐》碑的录文,见《科学视野》“法门寺专辑”1989年总第13、14期,56~57页。

    ③新、旧《唐书·懿宗、僖宗本纪》。

    ④参阅陈景富:《法门寺》,147~149页,三秦出版社,1988年。

    ⑤卢兆荫:《关于法门寺地宫金银器的若干问题》,《考古》1990年7期。

    ⑥王仓西,《从法门寺出土金银器谈“文思院”》,《文博》1989年第6期,该文所引金银器铭文,个别字可能有误,表中加注问号。

    ⑦保全:《西安东郊出土唐代金银器》,《考古与文物》1984年4期,27——28页。

    ⑧《藕香零拾》本。

    ⑨[宋]王谠撰、周勋初校证:《唐语林校证》(卷一):“武宗于大明筑望仙台,其势中天。宣宗即位,杀道士赵归真,而罢望仙台院。大中八年,复命葺之。右补阙陈嘏已下面论其事,立罢之,以其院为文思院。”《唐宋史料笔记丛刊》本,中华书局,1987年。《资治通鉴》(卷二四八)载:“(会昌六年三月)丁卯,宣宗即位。……(四月)杖杀道士赵归真等数人。”

    ⑩王溥:《唐会要》卷五十,杂记。  
  
    (11)同⑤。

    (12)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八):“武宗于宣政殿东北筑台曰望仙,今人误以为蓬莱山。”《丛书集成初编》本。    

    (13)徐松:《唐两京城坊考》卷一,23页,《中国古代都城资料选刊》本,中华书局,1985年。

    (14)马得志:《唐长安城发掘新收获》,《考古》1987年4期。

    (15)高承:《事物纪原》库务职局部文思院条,《惜阴轩丛书》本。

    (16)《新唐书·艺文志三》载:“朱景玄《唐画断》三卷,会昌人。”按朱景玄曾于元和初应举(见《唐朝名画录·吴道玄》)。

    (17)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四)载:“唐朝画断,一卷,唐翰林学士朱景元(清人避讳改“玄”为元)撰,一名唐朝名画录。”《文献通考·经籍考》所载相同。《通志·艺文略》作“唐画断三卷,宋景元撰。”按“宋”字应系“朱”字之误。

    (18)文渊阁《四库全书·子部·艺术类》,台湾商务印书馆发行。

    (19)同(12)卷一,7页;卷五,134页。

    (20)《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九》;《文献通考·职官十四》。

    (21)《历代职官表》,3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

    (22)《新唐书·食货志》。

    (23)同(12),卷一,14页。

    (24)同⑤。

    (25)朱捷元等:《西安西郊出土唐“宣徽酒坊”银酒注》,《考古与文物》1982年1期。

    (26)蓝田县文管会樊维岳:《陕西蓝田发现一批唐代金银器》,《考古与文物》1982年1期。

    (27)朱捷元等:《西安南郊发现唐“打作匠臣杨存实作”银铤》,《考古与文物》1982年1期。

    (28)《唐六典》卷六。

    (29)卢兆荫:《从考古发现看唐代的金银“进攀”之风》,《考古》1983年2期。

    (30)《旧唐书·李德裕传》:“(长庆四年)七月诏浙西造银盝子妆具二十事进内。……去(年)二月中奉宣令进盝子,计用银九千四百余两,其时贮备,都无二三百两,乃诸头收市,方获制造上供。昨又奉宣旨,令进妆具二十件,用银一万三千两,金一百三十两,寻令并合四节进奉金银,造成两具进纳讫。”《旧唐书·敬宗本纪》:“《长庆四年七月》丙子,渐四观察使李德裕奏:诏令当道造盝子二十具,计用银一万三千两、金一百三十两。昨已进两具,用银一千三百两,……(九月)已巳,浙西、淮南各进宣索银妆奁三具。”中华书局标点本。《册府元龟·帝王部·纳贡献》:“(长庆四年)八月,淮南节度使王播进宣索银妆奁二。十月,淮南、淮西又各进宣索银妆奁三。”

    (31)《旧唐书·宦官列传序》;《新唐书·百官志二》;《唐会要》卷六十五。

    (32)王博:《五代会要》卷二十四“诸使杂录”条,上海古籍出版社。

    (33)同上书;《旧五代史·梁书·太祖纪》,百衲本。《事物纪原·东西使班部·文思》作“三年十月,以乾文院为文思院”,“十月”应为“十一月”之误。

    (34)《宋史·职官志三》作“掌金银、犀玉工巧及采绘、装钿之饰。凡仪物、器仗、权量、舆服所以供上方、给百司者,于是出焉。”    

    (35)《历代职官表》卷三十八,光绪二十二年,广雅书局校刊本。

    (36)《宋史·职官志五》,中华书局标点本。

    (37)《宋史·职官志三》,中华书局标点本。

    (38)《历代职官表》卷十四“工部表”,光绪二十二年,广雅书局校刊本。

    (39)《明史·职官志四》,中华书局标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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