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秦俑坑的洗劫和焚毁
党士学,张仲立
1974年,在秦兵马俑一号坑的钻探和试掘中,就发现俑坑内大面积存在着很厚的一层红烧土和木炭①,1976年至1977年所进行的秦俑二号坑钻探和试掘中,也发现了同样问题②,说明秦俑坑曾遭到过大火的焚烧。关于焚毁的原因,秦俑坑考古队在《临潼县秦俑坑试掘第一号简报》中首先提出“秦俑坑有可能是被项羽焚毁”③;此后,有人曾提出其焚毁是俑坑内沼气而引起的自燃;1982年,袁仲一先生撰写了《秦俑坑的修建和焚毁》④一文,以考古发掘所见的大量的实物资料,更进一步论证“秦俑坑有可能是被项羽焚毁的”。该问题时论到此可以说已经基本明确了。然而,前不久又有人提出了与项羽焚毁说截然相背的观点,认为“第一、二、三号兵马俑坑焚毁的真正原因,应是秦始皇下葬时的一种自焚的葬仪形式。”⑤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秦俑坑的焚毁问题似还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
一 俑坑的焚毁与人为破坏和掠夺
众所周知,到目前为止已发现了三个兵马俑坑。一号坑最大,其面积为12600平方米;二号坑次之,其面积为6000平方米;三号坑最小,其面积为520平方米。三个俑坑的大小不同,遭火焚的程度也不一样。一号坑东半部分已经发掘,西半部分已将表土揭去并经过试掘,故可知一号俑坑全部被大火焚毁。二号坑经过试掘共挖了十八个试掘方。试掘资料表明,该俑坑的一部分属火焚塌陷,另一部分未遭火焚,是棚木及木架结构自然腐朽后塌陷的⑥。三号俑坑已全部发掘清理,没有发现火焚的任何迹象⑦。
尽管三具俑坑遭火焚的程度不同,其中三号俑坑还未被火烧,但三个俑坑却都遭受过人为的大规模的破坏和掠夺,而从其被破坏的程度上讲,又以三号俑坑为最严重。在三个俑坑的发掘或试掘中,所见到的人为破坏和掠夺的实例多得不可枚举。
1.文物移位现象:
一号俑坑:“在T7方南边的二层台上出土车轮残迹一处;T19方的八过洞和T1方的一过洞本来没有战车,而却出土车上的铜构件;T1方的马的尾巴和耳朵,在四过洞前端的长廊内发现,马的络饰散见于长廊内”;⑧铜殳应为三号坑之兵器,但却在一号俑坑西端探方的扰土中出土了一件⑨。三号俑坑:“车后的陶俑有一件被首足倒置倚于墙角”⑩;本应执于手中的仪仗兵器铜殳被收成一束,出土于俑坑北壁(11)”。
2.文物残断不全现象:
一号俑坑:“俑坑出土了许多铜剑鞘首,却不见剑;T10方七过洞39号俑左侧淤泥中出土了一件铜剑鞘首,里面残存着长约8厘米的剑尖一段,但却不见剑身(12);”“T1、T10和T19方的开间内出土许多铜*(左王右卑),而不见剑”;前五方已出土战车八辆,“仅四号、五号和七号车各存半轮(13)。长兵器中有柄无首,有錞无首的情况很多。二号俑坑:试掘中坑内“没有发现完整的铜剑,但出土四件铜剑的锋部,一节剑柄”,“另外,在T4、T5、T19、T12、T14共出土的铜剑销头十三件,铜剑格一件”,(14)均未见剑的其它部分;在T15车旁出土一长兵的木柄,后端安一铜剑,但却无首;(15)在二号坑试掘出的十一辆战车中,“除了T1和T2一过洞出土的战车发现车轮外,其它车均没见车轮(16)”。三号俑坑:亦有残断不全的兵器,如出土有铜剑鞘头一件,铜剑柄一段,但不见剑身;仅有一辆战车,没发现车轮。
3.文物被破坏、砸碎现象:
一号俑坑:陶俑和陶马被砸碎者非常多,如T1方东端有许多陶俑被打成碎片并移位(18);出土的八辆战车均被砸碎,其部件散见于过洞内。二号俑坑:“车迹十分零乱,没有一辆完整的”;“铜车马器等,出土于战国和骑兵的探方内,几乎全被扰乱”(19)。三号俑坑:陶俑残破较甚,且大多数无头;车迹十分零乱,“车门两边栏杆,一散落车后,一飞于车的右前方”(20),“好象车子是被人砸成另星的碎片,车前的四陶马已成一片瓦渣。”(21)
4.文物的丢失现象:
秦俑坑文物的丢失情况非常严重,这里仅以一号坑和三号坑的情况为例。一号俑坑:已发掘五个方,面积为2000平方米,出土陶俑1087件,出土兵器分别为:剑17件,金钩2件,矛5件,戈1件,戟4件,铍16件,成束的铜镞280束(一束即一箙),零散的镞10996支(百支为一箙,约合109箙),铜弩机158件,兵顺残件和零部件不计。如按出士兵器数装备陶俑,仅能武装所出陶俑的五分之二,而且所武装的主要是弓弩手(近四百人)。根据出土陶俑的站位和手势,我们可知道他们中间持长兵器者和持短兵器、远射兵器者大约各半。但出土长兵器仅有26件,与应该装备长兵器的陶俑数量相差甚远。在前五方中,已出土战车8辆,陶马32匹,但仅出土主要车马器辖1件,釭2件,马衔2件,未见车軎。所出土之主要车马器数量与八辆车上应该具有的数量差距很大。三号俑坑:出土战车1辆,陶马4匹,陶俑68件。而出土兵器仅有铜殳30件,铜镞3支,残剑柄)件。所出兵器不够武装所出陶俑的二分之一。其主要车马器、如辖、軎、衔等竟一件未见。
二 焚毁与人为破坏和掠夺的关系
捍卫秦始皇帝地下王国的兵马俑坑,不但遭到了大火的焚烧,而且还遭受了大规模的人为破坏和掠夺,这二者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秦兵俑坑是一组地下坑道式的土木结构建筑。俑坑四周的边壁和坑中的土隔墙均为夯筑,坑底用青砖漫铺,坑顶棚木上铺席,席上复一层胶泥土,胶泥土上压盖一层2米左右的封土,就连修建俑坑时所用的斜坡门道也被用立木封堵,并用土填实。所以,完工后的俑坑实际是一组完全密闭的地下建筑。尽管俑坑中有一条条东西相通的过洞,但要在如此封闭的建筑中烧起一把火来,并将其烧得非常彻底,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原因很简单,有燃烧所需要的足够的空气。我们现在所见到的这种焚毁惨状,只能是在俑坑建筑被破坏成千孔百洞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在俑坑内部与外界有众多的地方可以进行空气对流的情况下被点燃烧毁的(22)。
能够造成俑坑严重破坏,使其千孔百洞、内外空气畅通的不外乎两种力量,一是人为破坏,二是雨水破坏。而秦俑坑曾遭大规模洗劫这个客观事实使得这一问题已无再讨论之必要了。洗劫者要进入俑坑内,就必须先挖开俑坑的顶盖,破坏俑坑建筑;反过来说,只有首先揭开俑坑顶端,才能进入俑坑内破坏和掠夺。参加洗劫的人越多,俑坑建筑就会被破坏得越严重;俑坑建筑被破坏得越严重,坑内外空气对流就越畅通,大火就越烧得彻底。大规模的破坏和掠夺为秦俑坑的焚毁制造了条件。
三 焚毁和人力破坏、掠夺的时间
秦兵马一号坑简报根据坑底部普遍复盖厚15—20厘米,可分为10—14层的淤泥这一点,认为俑坑是在构筑后时间不久即被焚毁的。袁仲一先生则更深入了一步,他根据俑坑中发现的东汉初年墓和俑坑中发现有“用极薄的竹皮织成筛眼形的编织物的炭迹”、被火烧成灰迹的径约1厘米的麻绳及“被火烧成炭迹的竹质箭杆和烧成灰迹的木质箭杆”等情况,并结合地层关系,进一步证明“俑坑是在建成后不久被焚的。”(23)
近几年所进行的秦俑一号坑第二阶段发掘,又为讨论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个新资料。据参加第二阶段考古发掘的一位同志讲,这次发掘中发现了一座西汉中期墓,该墓掀走了棚木炭迹,打破了俑坑土层关系。这说明,到西汉中期,人们已不知道此地是被烧毁而塌陷的兵马俑坑的所在地了。可见俑坑被焚远在此前。
而历史文献记载也证明秦俑坑不是在西汉时期遭火焚的。《汉书·高帝纪》记载,汉王朝刚一建立,高祖刘邦就指派给秦始皇陵“守冢二十家,……令视其冢,复亡与它事,”;负责看守陵园。在西汉前期国泰民安的社会背景下,有人看护的秦始皇陵园,是不会遭受大规模的洗劫和焚烧的。
当然,秦俑坑更不会是在秦统治时期遭洗劫和火焚的。其原因自不必说。
通过上面的分析,秦俑坑遭洗劫和火焚的时间已经基本确定了,事件就发生在秦末农民起义暴发后到西汉王朝正式建立这几年。
四 应是项羽洗劫并焚毁了秦俑坑
从前面所列举的秦俑坑被破环和掠夺的情况看,洗劫秦俑坑的绝不是几个人,也不是一般性的小团伙,而是人数众多的集团,并且是一个非常特殊的集团。这个集团对秦俑坑的掠夺并不是一般性质的窃取财宝,而是带有目的的有选择的争取。秦俑坑被他们洗劫后,丢失的主要是戈、矛、戟、铍、剑等兵器和辖、軎、衔等关键车马器及车轮,为数众多金铜质器物,包括箭镞、弩机、铜殳、甬钟等仍然留在坑内。这个集团对秦俑坑的破坏也不是掠夺中的一般性破坏,而是有意识的非常凶狠的打砸,给人的印象好象是在进行一场报复。所以,我们认为这信集团当与军事组织有关,很可能就是一支军队。反之,假如洗劫者是一般性质的盗掘团体,那么秦俑坑中的所有金铜质器物对他们来说都是一样的,都是有掠夺价值的东西。他们能拿走戈、铍、矛、戟、剑和部分车马器,也就能拿走箭镞、铜殳、弩机、甬钟和其它众多的器物。再说,一般性质的盗掘集团是不会把气力浪费在对俑坑的打砸上的,更不会在盗掘后点一把火,有意将自己暴露。
秦俑坑是在秦末汉初这个社会大动乱所代遭洗劫和焚毁的。在这几年间,到过或接近过秦始皇陵园的集团或军队有以下几支:第一是章邯所率领的由郦山徒组成的秦国政府军;第二是周章所率领的数十万起义军;第三是刘邦所率领的大军;第四是项羽所率领的楚军,下面我们对这几个集团逐一进行分析。
1.章邯率领的郦山徒组成的军队
章邯是秦国的少府,秦始皇后期工程的主持者(24)。秦二世二年(前209年)农民大起义暴发,“二年冬,陈涉所遣周章等将西至戏,兵数十万。二世大惊,与郡臣谋曰:‘奈何?’少府章邯曰:‘盗已至,众强,今发近县不及矣。郦山徒多,请赦之,授兵以击之’。”(25)在章邯的请求下,秦二世赦免了郦山徒,授给兵器,并由章邯率领着去抵抗农民军。郦山徒就是修建秦始皇陵的人,由郦山徒组成的军队自然是到过秦始皇陵的部队。
然而,作为秦国少府的章邯是不可能洗劫并焚毁秦俑坑的。因为,兵马俑坑是秦始皇陵的陪葬坑,而秦始皇陵是他老主子陵地,也是他新主子的祖坟,更是他自己亲手督建的伟绩。他作为秦王朝的忠臣和鹰犬,完全知道破坏秦始皇陵会带给自己什么样的后果。在当时的残酷统治下,一句话一个动作都可能带来杀头之祸,更何况捣毁了皇帝父亲的陵园。无论出于何种目的,章邯也不会干这种蠢事的。反过来说,如果是章邯洗劫并焚毁了秦俑坑,那他绝对不可能带着郦山徒去攻打农民起义军了。
有人在解释俑坑兵器丢失这一问题时曾认为,可能是章邯急着率领郦山徒去攻打农民义军而缺乏兵器,俑坑中的兵器正好是实战兵器,于是就命令手下人拿走了俑坑中的部分兵器。这种解释很没有道理。第一,这种看法不切合当时的社会情况;第二,这种看法没有把兵器的丢失同俑坑的严重破坏和焚毁联系起来;第三,这种看法没有考虑到“授兵”这一史实和几十万郦山徒与数千件(套)兵器之间的比例。详细讨论在此不赘。
2.周章率领的农民起义军
周章所率领的农民起义军只能算作接近过秦始皇陵的一支部队。《史记·秦始皇本纪》载:“二年冬,陈涉所遣周章等将西至戏,兵数十万。”《集解》引苏林曰:戏,“邑名,在新丰东南三十里。”新丰在秦始皇陵北约6里,这说明周章之师距秦始皇陵尚有一段距离。
有人认为周章之师曾到过秦始皇陵一带,是周章率人洗劫并烧毁了秦俑坑。这是一种误说。《史记》在“周章等将西至戏”后接着还有章邯的一句话:“郦册徒多,请赦之,授兵以击之。”试想一想,如果周章之师到过秦陵,且洗劫、烧毁了秦俑坑,那么郦山徒还会多吗?章邯还能组织起郦山徒并打退周章的数十万义军吗?再说,假如真有其事,史书是不会不予记载的。
3.刘邦率领的军队
刘邦所率领的军队先于项羽军到达关中,尽管史书没有明确说明,但这支军队到过秦始皇陵还是可能的。然而,刘邦进入关中后的所做所为却足以证明秦俑坑的洗劫和焚毁非其所干。《史记·高祖本纪》载,刘邦率军入咸阳后,“封秦重宝财物府库”,并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还处处避不详,讲人道,笼络人心。就连刘邦的敌对派人物范增也这样说:“沛公居山东时,贪于财货,好美姬,今入关,财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此基志不在小。”(26)胸怀大志、不为咸阳宫中的财富和美女所动、并对其加以保护的刘邦是不会去扰动秦俑坑的。
4.项羽率领的楚军
从时间上讲,项羽所率领的大军可以说是最晚进入关中的一支军队,但从对关中的破坏性上讲,项羽军却是最严重的一支。《史记·项羽本纪》曰:“项羽引兵西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收其货宝妇女而东。”从项羽入关后所进行的一系列烧杀抢掠活动可以看出,他进行这类活动的目的不外乎两点,一是通过烧杀对秦王朝实行报复,二是掠夺珍宝财货。在关中,实施报复和掠夺的最好地点除了咸阳城外,就要算秦始皇陵园了。秦始皇陵园是秦始皇尸体和灵魂的安葬地,其地上有高大的封土、结实的城垣和众多的房屋建筑,地下有华丽的地宫和丰富的珍藏。所以,秦陵园就必然地成为项羽掠夺和焚烧的目标。
事实上,项羽确实“光顾”并挖掘过秦始皇陵,放火烧掉了其地面建筑。《史记·高祖本纪》中刘邦数说项羽十条罪状时说:“怀王约入秦无暴掠,项羽烧秦宫室,掘始皇帝冢,私收其财物,罪四。”《汉书·楚元王传》亦曰:“项籍燔其宫室营宇,往者咸见发掘”。《水经注》等书中也有项羽掘秦始皇陵、焚烧陵园建筑的记载。从二十多年来文物考古人员对秦始皇陵的钻探和发掘情况看,虽说秦陵是否被项羽盗掘还不能断定,但陵封土周围的确有许多盗洞,且陵园内众多的地面建筑被火烧毁也是事实。
秦兵马俑坑是秦始皇陵园的一部分,既然项羽挖掘过秦始皇陵,放火烧毁了陵园建筑,那么洗劫并焚毁秦兵马俑坑就在情理之中了。
当然,秦始皇陵目标醒目,很容易找到,而秦俑坑深埋于地下,不太容易发现。但是,我们知道,秦始皇陵(包括俑坑)工程修建了几十年时间,前后参加过修建的人不下百万,他们中的多数人应该是了解秦陵布局的基本情况的。这些人又来自全国各地,项羽军队中肯定会有参加过秦始皇陵园修建且知道情况之人。更重要的是,具体负责过秦始皇陵修筑工程的秦国少府章邯和他率领的由郦山徒组成的秦政府军在钜鹿之战失败后,全部投降项羽。章邯因投降有功,后来还被封为雍王。项羽身边有对秦始皇陵园了如指掌的章邯,军队中有参加过秦始皇陵园修建的士卒,秦陵园地上地下就没有项羽所不知道的情况了。
既然项羽能够知道秦陵附近有秦兵马俑坑,又能知道秦兵马俑坑的所在地,那么,在挖掘始皇帝冢的同时洗劫秦俑坑就是顺便之事。虽说秦俑坑内没有珍宝财货,但里面却有保卫秦始皇之地下王国的陶质军队,有数以万计的实战兵器。项羽这位楚国贵族出身的猛将,对秦始皇帝和踏平楚地、杀死其祖父及叔父、(27)毁灭他贵族美梦的秦国军队怀有刻骨仇恨,从报仇意义上讲,秦兵马俑坑却是最好的对象之一。于是,他命令部下掘开秦俑坑,砸碎其兵马,掠夺其兵器,烧毁其建筑,将心中之积恨发泄得淋漓尽致。
总结以上探讨,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秦末汉初这段刚司,其它几支军队都不具备洗劫、焚毁秦俑坑的可能性。洗劫并焚毁秦兵马俑坑者只能是项羽及其军队。
五 与洗劫和焚毁相关的几个问题
1.外来兵器的入侵
《秦始皇陵兵马俑坑一号坑发掘报告》(28)报道,在秦俑一号坑发现铁矛1件。该铁矛“出土于T2方一过洞25号俑断裂后的体腔内。通过透蚀,骹残断。属长骹扁刃竹叶形矛。刃扁簿,下叶浑圆,筒形骹,骹与刃相接处截面是实心长形柱体。残长31.2、刃体长13、宽2.8、骹残长18.2、残口径4厘米。”这件矛不仅是铁质的,而且出土情况怪异,形制独特,值得引起注意。
第一,秦俑坑中陶俑所配备的长兵器都是有铭文的铜质实用兵器,没有铁兵。秦俑坑是秦始皇帝陵的陪葬坑,其装配的兵器在质地上应该是一致的,而且俑坑装配的兵器当取之于国家的武库,更不会出现混杂现象。第二,这件铁矛刃扁薄,骹长于刃,形制与秦俑坑中所出土的铜矛大不相同。其它秦遗址和秦墓葬中也从未发现过类似的矛。第三,这件铁矛出土情况怪异,它既不在俑坑地面,也不在坍塌土中,却在陶俑断裂后的体腔内。而陶俑装配之兵器在自然力作用下,无论如何也不会掉进陶俑的断体。
根据以上三点,我们认为一号坑出土的这件铁矛不是秦俑坑的原配兵器,而是后代的入侵物,很可能就是秦俑坑的破坏和洗劫者留下的罪证。
2.俑坑内车轮的丢失
前面我们已经提到秦俑坑内许多战车没有车轮这一情况。秦俑二号坑试掘简报在探讨战车无轮的原因时,认为俑坑内的战车“疑非实用战车”,“很可能是根据秦时的实用战车模制的。”其实无论是实用战车还是模制战车,车轮总是应该有的。车轮乃车的最重要部件,无轮则不成车。再说,秦俑坑里既然存在有车轮的战车,就说明其他战车原来也是有轮子的。而且,有几辆车仅发现一个车轮,总不能认为这几辆车原来就只安装着一个车轮吧。事实上,那种认为秦俑坑的战车不是实用战车的看法也是站不住脚的。秦俑坑中出土的车马器都是实用的,秦俑坑内所配备的其它器物,包括兵器、甬钟、战鼓等也都是实用的,所以,俑坑内的战车也应该是实用的。
既然秦俑坑中的战车是实用战车,而且这些战车原来都是有车轮的,那么,说明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无轮现象是秦俑坑的洗劫者造成的。明确地说,就是项羽造成的。项羽在秦始皇陵大规模的洗劫中,掠夺到了大量的珍宝财货,他要将这些珍宝财货运走,就需要许多车辆。而制作车辆的工期是很长的,当时制作已明显不能应急。秦俑坑中正好有众多的战车,尽管这些车当时可能已不能使用,但可以利用车上的主要部件,加工改装成简单车辆,以解决运输珍宝财货之急需。因此,项羽在破坏的掠夺秦俑坑时,便将战车的车轮拿去利用了。
俑坑战车上被项羽拿去利用的不仅是车轮,我们也不能单就车轮丢失就作出以上判断。秦俑坑发掘资料证明,在坑内战车车轮丢失的同时,安装车轮所用的主要附件,如辖、軎、釭等也被取走,连接车轮、承托车舆的车轴也大多不存。更应注意的是,在秦俑一号坑T7方南边二层台上出土车轮残迹一处,它为秦俑坑车轮被项羽拿走提供了非常重要的证据。
3.对其他焚毁说的批判
在本文的序言部分我们就曾提到与顶羽焚毁秦俑坑说观点不同的其他两种看法,即秦俑坑的焚毁是由于俑坑内的沼气引起自燃和秦俑坑的焚毁是秦始皇下葬时一种自焚的葬仪形式。下面,我们想就这两种观点谈一谈我们的认识。
稍微细心的人都可以发现,这两种观占犯了同样一种错误,就是都撇开了秦俑坑曾遭大规模破坏和掠夺这个事实,单就焚毁而论焚毁,从而使讨论陷入了误圈。假如按“自燃”说或“葬仪”说解释秦俑坑的焚毁,那么秦俑坑就不应存在人为的破坏和掠夺,或者说人为的破坏和掠夺应该发生在焚毁之后。但是,事实却正好相反。
“自燃”说和“葬仪”说除了有上述那种共同错误外,他们还都各有自己的缺憾。“沼气自燃”说在立论时,没有注意到秦俑坑内没有产生沼气的条件这个关键问题。袁仲一先生说:“我们在发掘的过程中没有发现俑坑内堆积大量腐植质的迹象,里面放的是陶俑、陶马和青铜兵器,坑内虽有淤泥,但泥质比较纯净,里面含有大量的细沙。因而俑坑内不具备产生沼气的条件。”(30)而“自焚葬仪”说则没有注意到秦俑坑的建筑特点及一组俑坑中有的被彻底烧毁、有的根本没有火烧痕迹等问题。从建筑结构上讲,秦俑坑完全是按照永久保存的目的而修建的,它夯打结实、框架坚固、覆盖严密,看不出为“自焚”点火做过任何准备。事实上,秦俑坑在完工后不被破坏的情况下,根本是无法点燃的。再说,作为一种“仪”,就应具有全面性和一致性。这里且撇开陵园的其它陪葬坑不谈,仅一组兵马俑坑就无法达到一致,有的被全面烧毁,有的部分烧毁,有的没有火烧迹象。关于“沼气自燃”说和“自焚葬仪”说立论过程中的谬误,就没有必要在此一一评说了。
注解:
(1)秦俑坑考古队《临潼县秦俑坑试掘第一号简报》,《文物》1975年第11期。
(2)秦俑坑考古队《秦始皇陵东侧第二号兵马俑坑钻探试掘简报》,《文物》1978年第5期。
(3)秦俑坑考古队《临潼县秦俑坑试掘第一号简报》,《文物》1975年第11期。
(4)袁仲一《秦俑坑的修建和焚毁》,《秦俑馆开馆三年文集》,1982年。
(5)程学华《秦陵、秦俑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考古与文物》1988年第2期。需要说明一点,第三号兵马俑坑并未遭火焚。
(6)秦俑坑考古队《秦始皇陵东侧第二号兵马俑坑钻探试掘简报》,《文物》1978年第5期。
(7)秦俑坑考古队《秦始皇东侧第三号兵马俑坑清理简报》,《文物》1979年第12期。
(8)袁仲一《秦俑坑的修建和焚毁》,《秦俑馆开馆三年文集》,1982年。
(9)秦俑坑考古队《临潼县秦俑坑试掘第一号简报》,《文物》1975年第11期。
(10)袁仲一《秦俑坑的修建和焚毁》,《秦俑馆开馆三年文集》,1982年。
(11)秦俑坑考古队《秦始皇东侧第三号兵马俑坑清理简报》,《文物》1979年第12期。
(12)袁仲一《秦俑坑的修建和焚毁》,《秦俑馆开馆三年文集》,1982年。
(13)秦俑坑考古队《秦始皇陵兵马俑坑一号坑发掘报告1974—1984年》,文物出版社1988年出版。
(14)秦俑坑考古队《秦始皇陵东侧第二号兵马俑坑钻探试掘简报》,《文物》1978年第5期。
(15)秦俑坑考古队《秦始皇陵东侧第二号兵马俑坑钻探试掘简报》,《文物》1978年第5期。
(16)秦俑坑考古队《秦始皇陵东侧第二号兵马俑坑钻探试掘简报》,《文物》1978年第5期。
(17)秦俑坑考古队《秦始皇东侧第三号兵马俑坑清理简报》,《文物》1979年第12期。
(18)袁仲一《秦俑坑的修建和焚毁》,《秦俑馆开馆三年文集》,1982年。
(19)秦俑坑考古队《秦始皇陵东侧第二号兵马俑坑钻探试掘简报》,《文物》1978年第5期。
(20)秦俑坑考古队《秦始皇东侧第三号兵马俑坑清理简报》,《文物》1979年第12期。
(21)袁仲一《秦俑坑的修建和焚毁》,《秦俑馆开馆三年文集》,1982年。
(22)秦俑坑考古队《临潼县秦俑坑试掘第一号简报》,《文物》1975年第11期。
(23)郭淑珍《秦陵工程督建考》,《文博》1987年第6期。
(25)《史记·秦始皇本纪》。
(26)《史记·项羽本纪》。
(27)《史记·项羽本纪》。
(28)秦俑坑考古队《秦始皇陵兵马俑坑一号坑发掘报告1974—1984年》,文物出版社1988年出版。
(29)秦俑坑考古队《秦始皇陵东侧第二号兵马俑坑钻探试掘简报》,《文物》1978年第5期。
(30)袁仲一《秦俑坑的修建和焚毁》,《秦俑馆开馆三年文集》,1982年。
(原载《文博》1989年5期)
秦俑学研究/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编.—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