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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帝陵园陪葬坑破坏现象解析/一/(二)
陈治国
一、从外部进入陪葬坑的考古学迹象
(二)秦始皇陵二号兵马俑坑
秦始皇陵二号兵马俑坑的正式发掘始于1994年,目前发掘尚未结束。二号兵马俑坑局部区域曾遭到火焚和扰乱,部分棚木和立柱等木结构被烧成炭迹。考古发掘中发现三个焚烧口,这三个焚烧口内都有火烧和烟熏的痕迹,并都穿过了俑坑填土,向下破坏了填土下面的棚木、隔墙,最后进入了俑坑内放置陶俑、陶马的过洞。在这三个焚烧口附近,俑坑的棚木和立柱都有程度不同的焚烧。另外,俑坑北端的7号门道,其填土有二次挖掘的痕迹。申茂盛先生在2004年就曾在一篇文章中指出,俑坑的破坏者应该是在俑坑尚未坍陷的时候,从焚烧口和7号门道进入,进行焚烧和破坏的。[1]《秦始皇陵二号兵马俑坑发掘报告(第一分册)》对这三个焚烧口和7号门道是这样介绍的:1号焚烧口,长280、宽240、深200厘米,位于第四隔墙顶部,向下打破了俑坑填土、棚木层和隔墙,并进入过洞。在洞口周围可明显看出棚木曾被移动,洞内有大量被烧成炭迹的棚木遗迹,在其中出土有陶俑、陶马残片、金节约、马缰饰、铜镞等。编写者认为,“各种迹象表明H8(即此焚烧口)形成时代较早,是在隔墙尚未塌陷,枋木和棚木未朽之前遭受人为破坏形成的坑,其区域尚无明显淤水漫漶的痕迹,或值秦末战乱之时。H8出土有陶俑、陶马残片和铁栓板、马缰饰、金节约、铜镞等遗物,表明进入其内者曾通过H8触及过洞G4以及其他方便到达的地方,破坏了陶俑和陶马,盗走了兵器和车马器,然后由此将二号坑付之一炬”。
2号焚烧口长约200厘米,宽约100厘米,它打破俑坑棚木层上的填土、棚木,进入过洞20。焚烧口附近火焚情况比较严重,焚烧口内部的壁面被烧成桔红色,有些棚木的炭迹直接覆盖在过洞中的陶俑身上,焚烧的面积较大,炭迹分布400余平方米。
3号焚烧口位于二号坑西北角T8方内,焚烧程度相对较轻,波及范围较小,其余情况与1、2号洞类似。
7号门道位于二号兵马俑坑的北部,南北向,“门道填土和封土墙都有二次开挖迹象,开挖部分占门道的三分之一左右。开挖部分位于门道东部,北部宽0.5米,南部宽0.9米,具体长度不清,已清理长度约7.5米,系窄长通道,直通坑内”。[2]
这三个焚烧口实际上是俑坑建成后在填土中挖掘的洞,通过对这三个焚烧口相关迹象的分析,能够说明四个问题:
1.三个焚烧口打破了俑坑上层的填土、棚木,破坏了隔墙,进入过洞,这种打破关系证明,俑坑的建成在前,焚烧口的形成在后。
2.三个焚烧口都通向俑坑内的过洞,且洞的大小也足够常人通过,因此,外部人员完全能够通过这三个洞进入俑坑内部。
3.焚烧口内的壁面有火烧和烟熏的迹象,证明首先是挖开一个洞,然后进行焚烧,而且应该就是挖洞的人放的火。
4.三个焚烧口周围的棚木燃烧比较充分,2号焚烧口周围的过火面积较大,说明燃烧时俑坑尚未塌陷,否则,燃烧会由于没有足够的氧气而很快熄灭。
因此,笔者认为,正如《秦始皇陵二号兵马俑坑发掘报告(第一分册)》和申茂盛先生所指出的那样,这三个焚烧口的迹象表明,二号坑在建成后曾有人挖开填土,打破棚木和隔墙,进入俑坑,在对俑坑中的陪葬品进行破坏和搜掠之后,又放火焚烧了陪葬坑。只是由于俑坑中的过洞两端都有封门木封堵,空气无法充分流通,因此,火在燃烧一段时间后由于氧气缺乏而熄灭,俑坑的其余部分才得以避免被烧。
注释
[1]申茂盛:《秦始皇陵大型陪葬坑焚毁情况的探讨》,《秦文化论丛》第十一辑,三秦出版社,2004年。申茂盛先生撰写这篇文章时,二号兵马俑坑的发掘报告尚未完成,7号门道当时暂时被编号为11号门道,后来在二号坑发掘报告中,原来的11号门道被正式编号为7号门道。
[2]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秦始皇陵二号兵马俑坑发掘报告(第一分册)》,科学出版社,2009年。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2011/秦始皇帝陵博物院.—西安:陕西出版集团 三秦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