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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俑坑出土刻铭纪年兵器研究/二/(二)
蒋文孝 刘占成
二、刻铭制度
(二)刻铭者的身份
分析兵器上的刻铭,笔者认为,“造者”并非是刻铭者。“造者”的职责是负责制造兵器的,而不负责刻铭。刻铭应当有专门的刻铭者,具体负责将造器者的名字等内容刻上,即,刻铭者是刻铭者,造器工是造器工,二者不是同一人。不同的工匠名字,标明是哪个工匠制造的,同时也反映了一种潜在的竞争意识,看谁的产品更好、更优秀。
以秦时的文化基础来看,当时大多数人应当不识字或识字极少,文盲居多,能识字懂知识的仅是上层统治者与极少数下层人士(中国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文盲尚非常普遍,更何况两千多年前的秦代)。因此,兵器上的刻铭,与甲骨文刻字相同,应当有专人负责刻铭。他们是当时的下层文化人,具有一定的人数,懂得一定的知识,能书会写。这些人是专职的刻铭工,专门负责兵器刻铭。因此,笔者认为,现在发现的许多兵器刻铭实为一人所写。这些人只负责书写,他们与兵器质量的好坏没有直接的联系。也就是说,秦时有专门的兵器制造者和专门的刻铭者。二者同处铸造兵器的某一机构之下,同时接受某些人(如寺工、丞)的管理。这些人是最底层、也是最直接的兵器制造的参与者,他们与相邦、寺工等一起共同组成一个完善的、统一的兵器制造系统。据研究,“秦中央官府手工业的工人当大部分为终身工”[1],我们认为刻铭者当也是终身工。
总之,青铜兵器的刻铭不同于商周时期的“铸铭”,我们能够通过这些去认识它的原初形态和功用。它可以帮助我们破译兵器是在何种状态下开始刻字的,并以此审视秦代刻铭工的文化修养、刻字水平和他们所掌握的经验。它用简单的几行刻铭文字,向我们透露了当时兵器生产及管理制度的诸多信息,为研究秦代兵器刻铭提供了难得的资料。
注释
[1]袁仲一:《秦始皇陵兵马俑研究》,文物出版社,1990年。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2011/秦始皇帝陵博物院.—西安:陕西出版集团 三秦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