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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罗童冠立功故事辨议/二
王子今
二
关于甘罗的功绩,《战国策》:“归燕太子。赵攻燕,得上谷三十六县,与秦什一。”《史记》:“秦归燕太子。赵攻燕,得上谷三十城,令秦有十一。”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二九《樗里子甘茂列传第十一》以为并非事实:“案:此仍《秦策》然妄也。燕太子丹自秦逃归,非秦归之。秦连岁攻赵,救亡不暇,安能攻燕。始皇十九年赵灭后,代王与燕合军上谷,是时为始皇二十五年,何云得上谷三十城。(《策》作‘三十六县’。)皆非事实。”[1]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中井积德曰:按《燕世家》、《荆轲传》,并言丹亡归,无秦归之之事。又《燕》《赵世家》,并不见上谷之役,盖辩士之浮言,非事实也。愚按,梁玉绳亦有此说。”[2]
杨宽《战国史》分析战国史料的复杂性,提出“合纵连横史料的去伪存真”的任务。他说,“纵横家的缺点,偏面强调依靠外交活动造成合纵或连横的有利形势,过分夸大计谋策略的作用”,而《史记》对材料的采用,确实可以看到“司马迁未能去伪存真,反而以伪为真”的情形。[3]
如果甘罗迫使赵国攻燕,而赵以部分新占领区“与秦”的说法不是事实,则“甘罗还报秦,乃封甘罗以为上卿,复以始甘茂田宅赐之”的说法失却依据。这自然成为讨论甘罗事迹时不可以回避的问题。
马非百《秦集史》中《人物传》有关于甘罗事迹的内容:“至甘茂之孙甘罗,说赵与秦共攻燕,得上谷三十城,令秦有十一。梁玉绳以此事系《策》文之妄。谓秦连岁攻赵,赵救亡不暇,安能攻燕?始皇十九年,赵灭后,代王与燕合兵,军上谷。是时为始皇二十五年,何得云得上谷三十城?然吾观《赵世家》悼襄王九年,即始皇十一年,有‘赵攻燕,取貍阳城’之记载,《正义》云:案燕无貍阳,当作漁阳。渔阳、上谷皆代郡东邻地。是攻燕确为事实。如此时赵果未取得渔阳、上谷之地,则国亡之后,代王嘉岂能驻军上谷以与燕合兵耶?惟甘罗以髫龄之年,竟能使于四方不辱君命,而秦廷君臣亦居然信任之而不疑,未免近于神话。始存疑于此,俾后之君子有所旁证云。”[4]
《后汉书》卷四四《胡广传》说到甘罗与子奇、贾谊、终军等“年乖”“弱冠”时“显用”“扬声”,李贤注文,有一段话特别值得注意:
《史记》曰:“秦欲与燕共伐赵,以广河间之地。甘罗年十二,使于赵,说赵王立割五城,以广河间。秦乃封罗为上卿。”
中华书局标点本作:“《史记》曰,秦欲与燕共伐赵,以广河间之地。甘罗年十二,使于赵,说赵王立割五城,以广河间。秦乃封罗为上卿。”[5]虽不作明确正式的引文处理,但“史记”标示为书名。李贤所引《史记》未知所出,然而其中所谓“秦欲与燕共伐赵,以广河间之地”以及“使于赵,说赵王立割五城,以广河间”的情节,应当比“赵攻燕,得上谷三十六县,与秦什一”,“赵攻燕,得上谷三十城,令秦有十一”的说法更为可信。也许这一记录,可能片断保存了甘罗事迹的历史真实。
杨宽《战国史》第九章《秦的统一》第一节《秦兼并六国和完成统一》中,有“秦攻取赵的上党和河间”的内容[6],可以在讨论甘罗事迹时读作形势背景资料的介绍。其情形,全是军事实力的较量。
注释
[1]〔清〕梁玉绳:《史记志疑》第1260页,中华书局,1981年。
[2]《史记会注考证附订补》第141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
[3]杨宽:《战国史》(增订本)第1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
[4]马非百:《秦集史》第172—173页,中华书局,1982年。
[5]《后汉书》第1508页,中华书局,1965年。
[6]《战国史》(增订本)第428—430页。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2011/秦始皇帝陵博物院.—西安:陕西出版集团 三秦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