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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徒墓地位于何处?其主要内涵是什么?

芦建华


  刑徒墓地位于秦始皇陵西南约1.5公里处,目前发现了三处:一处位于临潼城东五砂厂东侧,一处位于赵背户村西南约50米的台地上,另一处位于姚池头村北,两葬区相距500米左右。姚池头村北的墓地已被平整土地破坏了,现在仅存残长0.5米、宽12米、距现地表深0.6—0.8米的一角,里面堆满了叠压的人头骨及躯骨、四肢骨等,骨骼零乱,没有一个完整的人体骨骼,据当地村民反映,这块墓地原长百余米。赵背户村西的墓地,是1979年冬农民平整土地时发现的,南北长180米,东西宽45米,面积约8100平方米。共探出墓葬114座,其中汉唐墓11座,秦墓103座。墓葬大致分作三行排列,东边的一行墓作南北向,另外两行为东西向。墓葬十分密集,墓与墓之间有的仅有0.2米的间距;还有的在一个大坑内又隔成若干个小墓坑,小坑之间隔墙仅有0.1米。1980年上半年对其中的32座秦墓进行了清理,墓穴为长方形土圹,大小不一,最大的长12.6米,宽1.1米;小的长1.1米,宽0.56米;最小的长0.8米,宽0.6米。这样狭小的墓坑在秦代墓葬中甚为罕见,它与陵园东侧带有斜坡墓道的甲字型墓的规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批墓葬既没有棺,也没有陪葬品,只有1座墓葬是用粗绳纹板瓦砌成长方形盒状的瓦棺。在32座墓坑内竟放置着100多具尸骨,一个墓穴内有的埋葬1具尸骨,有的埋有2—3具,最多的一个墓坑埋有14具。经过人骨鉴定,死者绝大部分是青壮年男子,女性尸骨仅有3具,儿童骨架2具。其中一男一女和一名儿童发现于同一个墓坑,根据儿童尸骨的特征判断,其年龄最多不超过10岁。结合云梦秦简有关条文推断,这三名同葬于一坑的死者很可能是服徭役的一家人。死者的葬式基本是屈肢葬,仰身直肢葬者仅发现4具。尸骨放置的头向也不一致,有的平放,有的叠压,有的仰身,有的侧身,有的俯身,说明埋葬非常草率。在这100具尸骨中,有94具骨架基本完整。其余6具,有的下肢残断,有的腰部残断,头骨上有刀伤痕迹,有的身、首异处,四肢骨与躯干骨分离叠压,这些人显然是在修陵中被惨杀的。
  墓葬中发现有18块刻在绳纹板瓦上的刻文。它为解决死者身份及来源问题提供了直接的文字资料。其中有10块墓志刻有死者地名、姓名,有的还带有爵位。如“东武不更所*(上次,下月)”就是一例。东武为地名,不更属于爵名,所*(上次,下月)为人名。墓志中有的爵位为公土,有的为上造,有的没有爵位。公士为秦代一级爵,上造属于二级爵,不更属于四级爵。虽然他们当中有的人有较低的爵位,但按照秦律规定这些人每年同样要服一定的劳役。不过他们的身份显然不属于刑徒。另外有8块墓志刻有死者地名、刑名、爵名和人名,如“阑陵居赀便里不更牙”,这类墓志中出现“居赀”一词。所谓居赀,按云梦秦简的解释,居赀者是因触犯了秦代法律,被处以罚钱而本人无力偿还,便以居赀劳役形式赎债或赎罪。
  修陵人墓证实了秦始皇征调数十万刑徒修建陵墓的事实,反映了秦代严酷的刑法和繁重的劳役。 

秦俑百题(修订本)/孟剑明主编.—西安:陕西旅游出版社,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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