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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皖南事变后边去的经济政策/第二节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一
黄正林
一、《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的颁布
抗日战争的前期,边区曾经颁布过两个施政纲领。1939年的《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根据孙中山三民主义的宗旨,确立了28项施政政策。①在1939年施政纲领实施的两年中,中国的抗战形势和国共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中共的力量迅速发展壮大,一方面,国民党实行反共政策,国共两党在各地的磨擦愈演愈烈,特别是“国民党顽固派在思想理论上对共产党和马克思主义发起攻击。他们阉割、抹杀孙中山三民主义的革命精神,把三民主义变成反共的旗帜。面对这样的形势,共产党一方面要高举自卫旗帜,开展反‘磨擦’斗争,粉碎国民党的反共高潮;另方面要进行理论战线上的斗争,捍卫马克思主义和孙中山三民主义的革命原则,并系统阐明自己对中国革命各项问题的基本观点。”②在这方面,毛泽东做了许多探索,发表了一系列关于中国革命问题的文章,回答了中国革命面临的一些问题。③毛泽东一面对新民主主义理论进行探索,一面把这一理论运用于实践。1941年5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新民生主义革命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为了使新民主主义理论在实践中得到检验,陕甘宁边区中央局成立了施政纲领起草委员会,起草新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3月,初稿写出来后,送中央领导审阅,“毛泽东亲自改写了其中的大部分,并由他最后修改定稿。”④4月5日,中央政策委员会讨论了施政纲领,报请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了《中央关于发布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的指示》,指出:
此纲领之发布,适当国内外形势发生激烈变化,国民党施行黑暗统治,全国人民彷徨无主之际,实具有严重政治意义。除令边区党以此加强教育并切实遵照实行外,在国民党区域、日本占领区域及海外华侨中,须广泛散布此纲领,在重庆、香港、上海、菲律宾、新加坡、纽约等地召集座谈会,征求各界意见与批评,在其他压迫严重地方秘密散布。在华北、华中各根据地及八路军、新四军中须与当地已经发布之纲领一并加以讨论,其中有些为当地尚未提出的(例如人民控告权、司法制度、廉洁政治、十小时工作制、新文字教育、华侨政策、游民政策、俘虏政策、外国人政策等),尤须着重讨论,使我全党全军全民了解此纲领之严重意义。在军队中机关中均以此作教材,须加熟读,并利用邮局及其他办法,散发至国民党军队中去。⑤
新的施政纲领于1941年5月1日颁布实施,因此,又称“五·一施政纲领”。毛泽东十分重视对新纲领的宣传工作。4月28日,毛泽东写信给中共中央秘书长任弼时并转边区中央局,要求把纲领“在边区刊物上发表,并印多张广为散布于边区境内及境外。支部书记以上,班长以上,乡主席以上之干部,须使之人手一张,识字少者当作识字课本读。并张贴于通衢。《群众报》上,须为逐条通俗解释。”⑥根据毛泽东的建议,4月30日,边区中央局发布了《关于发布新的施政纲领的决定》,要求“一切机关、部队、团体、学校,均须讨论此纲领,或用为教材,加以熟读。对边区境外之友党友军及广大人民,须同样征求其意见,并欢迎批评。”⑦接着边区兴起了学习和宣传新施政纲领的热潮。《新中华报》发表了《拥护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的社论,认为新施政纲领“是完全根据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及其遗嘱以及我党中央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原则的,它完全符合于全边区人民以及全国人民抗战利益。”⑧新出版的《解放日报》也发表社论,认为“这个纲领之特点在于它是依据今天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而又处于抗日战争的具体环境中的客观现实,而规定出了在一切领域和部门中的具体政策。”它的颁布和施行,其意义远远超出了边区的范围,“是引导我们伟大的民族走向战胜日本帝国主义和建立强盛独立的中国战斗的大纛。”⑨西北局书记高岗发表了题为《为实现边区新的施政纲领而斗争》的文章,进一步提升了新施政纲领在政治上的意义。他说:“新的施政纲领底重要性及其严重的政治意义,不仅由于它是吾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纲(十大纲领)之进一步的发展和具体化,不仅由于它总结了吾党将近二十年的丰富的斗争经验,而尤其重要的是因为当此国内外形势正处在极端严重的转折关头,吾党适时的正确的指出了全边区与全中国人民共同一致奋斗的纲领。这个纲领也就是彻底战胜日本帝国主义,实现独立自由与强盛的新民主主义中国的战斗旗帜。它的全部内容显现着新民主主义政策在各方面的具体化,代表着全国人民的迫切利益的要求。”高岗还指出,新纲领“它代表着本党向全国人民再一次表明我党愿意与全国人民坚持抗战、团结、进步的方针,反对投降、分裂、倒退行为的一贯态度;表明边区人民集中一切人力、物力、财力、智力,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它代表着全国人民反对国内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一党专政、排斥异己以及‘限制异党活动’的种种错误政策。”“它代表着全国人民反对国内统治当局之践踏人民自由、剥夺人民权利、以国法为儿戏、视民命如草芥的黑暗横行。”⑩为了配合对新施政纲领的宣传,西北局宣传部还专门编印了对纲领的解释资料,使纲领很快得到了边区社会各界的共鸣。
1941年11月,在边区第二届参议会上,贺连城、樊作材、习仲勋等181人提请大会接受中共西北局提出的施政纲领为全边区人民的施政纲领,并交政府切实实行的议案。大会通过了施政纲领决议:“本会同人听取了中共中央西北局代表高岗先生的报告,并详细研究了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提出的施政纲领后,一致认为该纲领不但适合于边区的需要,而且完全符合于中国的国情,是唯一正确的边区施政方针,也是团结抗战以救中国的良策。因此,本会全部接受,作为政府今后的施政纲领,并责成政府督导全边区人民切实执行之。”(11)
①《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1辑,第209页。
②胡乔木:《胡乔木回忆毛泽东》,第127页。
③如《<共产党人>发刊词》(1939年10月4日),《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1939年12月),《新民主主义论》(1940年1月),《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1940年3月6日),《论政策》(1940年12月25日)等。
④胡乔木:《胡乔木回忆毛泽东》,第127页。
⑤《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1),第640页。
⑥《陕甘宁边区参议会(资料选辑)》,第188页。
⑦《中共陕甘宁边区党委文件汇集》(1940年—1941年),甲2,第352页。
⑧《拥护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新中华报》1941年5月8日。
⑨《施政纲领——到群众中去》,《解放日报》1941年5月21日。
⑩《团结》第2卷,第5期,1941年5月。
(11)《陕甘宁边区参议会(资料选辑)》,第272页。
陕甘宁边区社会经济史(1937—1945)/黄正林著,—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