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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匈奴文化之影响

作者:李志夫


  (一)匈奴的转嫁多妻制
  在游牧民族中这种转嫁多妻制,在西亚之塞提亚人、阿兰人,乃至粟特中均未发现有这种制度。最早发明这种制度的只有匈奴,根据前面从汉宫送公主和亲匈奴,后又降匈奴的一行说之说法,之所以匈奴单于死其阏氏及后妃均须其继位者继承,在民间,兄弟死则其余兄弟则须承娶其妻而妻之,在汉族则认为是乱伦,一行说则为匈奴此一制度辩护:“谓是保持匈奴种族之单一、纯洁性”。
  这种说法显然是以男性为中心,就男性血统看确实合乎其想法;但“血统”不可能以单一男性为限,女性之遗传占有遗传一半的份量,就此而论一行说之说是不能成立的。
  从历史事实看,匈奴之所以有转嫁多妻制之目的,仍是为了解决寡妇的生存问题。因为游牧民族作战伤亡很大,为解决寡妇问题,所以以法定方式,规定了承养寡居的妇女的义务人,虽然背违汉人习惯之家庭伦理;但另外创造一种社会伦理;同时,老弱妇女为匈奴后勤的主要力量,这也是组织其后勤力量的国防力量。所以这种制度普遍通用到中国早期北方草原民族,尤其他到了中亚殖民时,仍是保留了这种制度,诸如突厥、乌孙,乃至影响到了阿拉伯的游牧民族,而后竟然也形成了伊斯兰教国家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
  (二)匈奴的主要婚制
  匈奴为了不能同族通婚,特别培植以外族姓的“贵人”,一方面为联姻传承,一方面又形成其军政体制。帮助匈奴作战的将军,作行政辅臣,又使军政与婚姻相关联,形成匈奴的团结力量。
  匈奴单于尽可能争取国外联姻,其他官民则只能与其“贵人”子女结婚。依照匈奴的婚姻制度,单于死,其妻妾当为其继任者娶取。就匈奴来论这是责任、也是义务,所以我们可体会得到,冒顿单于当汉高祖崩逝即向吕后求亲,依汉民族看简直是“国耻”;依匈奴来观,未尝不是冒顿单于的一番“体贴”。在中国历代乃至南北朝时代,西域诸国向中国要求通婚者比比皆是,最为明显的当推乌孙与汉和亲,其影响也最大。
  乌孙王昆莫以千匹马聘汉女,汉遣宗室女江都王(刘)建之女翁主往妻乌孙为石夫人;匈奴亦遣女为其左夫人,其太子早死,有子曰岑娶立为太子,昆莫曰:我老,乃另其孙岑娶妻翁主。①
  汉武帝于元封三年(前108)以江都王刘建女儿细君为公主,下嫁乌孙王猎骄靡昆莫为右夫人,与其约为兄弟。昆莫长子早死,欲立其子军须靡为太子,以自己年老,要求细君与其婚配,军须靡继位。细君生一女名少夫。细君死后,汉又以楚王刘成的孙女解忧为公主,再下嫁军须靡。军须靡死后,其叔父翁归靡,解忧公主又嫁给翁归靡,生有三男二女,长子曰贵靡,次子名万年,后任莎车王,第三子大乐,后为左大将,长女弟史后为龟兹王之妻,次女素光嫁乌孙贵族若呼翕侯。解忧公主带去一名侍女冯燎,嫁乌孙右大将军。汉西域都护郑吉与冯夫人合作说服翁归靡:将左夫人(匈奴夫人)之子乌就屠为小昆弥;将解忧公主与翁归靡所生之子为大昆靡,均受汉统制,一直到东汉,班超在一世纪经营西域时,乌孙仍是大小分治,已传了四百余年。②
  中原政府与草原民族联姻虽是和亲,实际上是外交政策之一环,有如中国春秋战国时代之“皇子”,也可说是作为“人质”的代名词。甚至直到清朝之满蒙联姻亦不例外。当满洲兴起之际,即与蒙古部族建立了联姻关系,清帝娶蒙古后妃,清以公主下嫁蒙古贵族,称为额附。而且对内外蒙古各部亦强加婚姻关系。③
  (三)在军事上的影响
  1.战略上采取绝对攻势
  游牧民族本来就是一个移居不定的部落,他们在中国北方尚有“根据地”,但根据地留不住时就移居迁徙,所以基本上他们没有绝对的守势,守势只有定居的农业国家才有的作战策略。因此,中原民族自春秋战国燕赵……各国各自筑自己的长城,直到秦汉皆以守势作基本战略,待守势有余力,才有不定期的攻势。
  匈奴逃到中亚葱岭以东地带,东有汉军之追逼,南有月氏、大夏,葱岭以西有乌孙,所以向西北进击进入高加索山区,灭掉奄蔡,一大片天山草原,别无强敌与其竞争,于是就在那里休养生息、分兵勒马,足足有20年的时间,终于士壮马肥。
  那时在摄伯河、多瑙河之歌德蛮族与罗马人相互对峙,匈奴人出其不备进攻歌德族,使歌德族人望风披靡逃向罗马帝国。歌德人原本就想侵食罗马帝国,在匈奴之顺势推动下,终于得到了机会,“虽不满意,但可以接受”,否则匈奴人在摄伯河、多瑙河之攻势绝不致于那么容易。
  2.战术上采取心理作战
  在攻击之先,先摆下阵势招降,如果接受招降,则编列其部队,奖励其官兵,随即编入其军队序列从事作战;凡是不接受第一次招降的,一旦其兵临其城下,亦不再接受其投降,屠杀敌阵军民,烧毁其城,实施极严厉之毁灭。而且任其部队掳掠,所以敌阵之官兵见到匈奴军队就心惊胆寒即有归顺之想。匈奴虽对归顺之官兵公平对待、一视同仁;但军令严格,所以投降的部队对匈奴并无二心,亦不敢贪生怕死。所以匈奴充分掌握了士兵心理,在掳掠之鼓励下,在严厉之军令下以威逼利诱,所以匈奴部队能勇猛无比。
  3.战斗上采取速战速决
  速战速决的目的是求在极短的时间,打一场歼灭战,因为游牧民族没有强大持久之后勤,而有快速灵活的骑兵,加之其使用的是强力的弓箭,及其精准之射击术,在远距离即可制伏歌德人及罗马的笨重铠甲所使用短剑装备,所以在战阵中就可制敌机先、打败敌人,待其退守城堡后,匈奴即开始围城、挖地道、烧城,放纵军队彻底烧杀抢劫,城内城外、连民间居民也无一可以幸免。正因为匈奴之“残暴凶狠”,比之罗马人称歌德人为蛮族,却未想到比之匈奴却是小巫见大巫。当时欧洲人可说“谈匈奴(Hun)色变”。
  一般军事家在战斗力之估计上,除有形之战力外,还有无形之战力,这就是所谓“势”;任何一种新兴势力之兴起,必有其势之所以。当一种倾斜势力碰上新兴之势,必定望风披靡;一个国家、一个企业、一个民族之兴衰莫不如是。虽然波斯帝国与亚历山大帝国他们兴起于世界古文明国家,但其能在匈奴之前,横跨欧、亚、非三洲,只有他们两个帝国。匈奴虽兴起于游牧,虽其文明不足以与前二者相提并论,但其成功征服三洲则是同一的。不过就以一游牧民族能攻克三大洲的确算是异数。而此一异数之开创以后,起而效法者,更有其后代子孙蒙古成吉思汗及帖木尔大帝。虽是异数,但对波斯、亚历山大的前车,谅必有所借镜之处。
  尤其对投降者之宽大重用:匈奴与前后汉之对峙中,匈奴与汉朝廷对投降者的信赖与重用,远远超过汉王朝。因此,匈奴在欧洲之征服中也仍必然保持此一传统,例如首先在攻击东歌德人一战,即重用阿兰军队作先锋,摧毁了东歌德军队向西歌德逃窜。以后,在与东罗马作战时亦大量引用歌德人及其他欧洲各部族,编入其军队序列作战。这也跟亚历山大的作风相似,这种作风一直到元蒙时对待汉人、对待投诚者的方式都极为相似,蒙古在征服欧洲后才转而利用色目人,帮助他们征服南宋。
  ①《史记》四,卷110,第3172页。
  ②刘通胜《丝路文化·草原卷》,第60-61页。
  ③《中国文明史·清代后期》下册,第828页,地球出版社。
  

中西丝路文化史/李志夫编著.-北京: 宗教文化出版社,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