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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龙口述自传
贺龙元帅骨灰安放仪式——为贺帅安放骨灰始末
刘树发,王小平
贺龙案完全是林彪、“四人帮”制造的一个大冤案。“九一三”林彪叛逃死亡之后的1972年1月,毛主席参加陈毅元帅追悼会接见张茜时说,看来对贺龙的问题也要重新考虑,因为他把蒋介石派来策反他的人都杀了嘛!应该平反昭雪,恢复名誉。1972年9月,毛主席又把同样的话对张春桥说。张却不向政治局报告,实则是阻挠为贺帅落实政策。
1974年9月29日中共中央发出《为贺龙同志恢复名誉的通知》。由于“四人帮”的干扰,为贺帅落实政策迟迟实现不了。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时凡是毛主席没有指示、中央没有文件的,谁也不会多说一句话,谁也不敢多走一步路,生怕引火烧身。而9月29日的《通知》又未对贺帅的功绩进行评估和认可,就是盖棺未定论。《通知》下发后,只为贺帅的夫人薛明同志重新找了个住处,把子女调回北京安排了工作。薛明想不通,她因“文革”中受到的打击,贺帅的冤案而产生的情绪,没有完全化解。1975年5月,薛明上书叶剑英副主席,要求把贺龙的骨灰迁移到八宝山革命公墓骨灰堂一室(党和国家领导人存放骨灰的地方)。叶帅批示:“由胡炜同志办理。”这件事很重大,因为给这种级别的领导人迁移骨灰还从未有过。胡炜(时任副总参谋长兼军委办公厅主任)立即报告了总参党委。总参党委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将移骨灰改为“骨灰安放仪式”,时间定在6月9日。并提出两个方案:一是公开举行骨灰安放仪式,拍电影片,发消息,登报纸;二是举行内部骨灰安放仪式,不公开报道。以上意见以军委办公厅名义上报叶副主席。叶帅批示:“经政治局研究,按第二方案办理。”接此批示后,军委办公厅党委立即研究落实方案,定出第二个报告,提出如下建议:贺龙同志骨灰安放仪式的时间定在1975年6月9日贺龙同志逝世六周年纪念日举行;约请中央军委领导同志,中央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北京市委领导同志以及军委各总部、各大单位领导同志,贺龙同志的亲属,部队群众代表约800人参加。仪式由当时担任中共中央副主席的王洪文主持,叶剑英副主席为贺龙元帅骨灰盒覆盖党旗,邓小平同志讲话。仪式结束后由廖汉生、王尚荣、郭玉峰、于光、吴庆彤、胡炜等同志陪同家属将贺帅骨灰盒护送到八宝山骨灰堂一室安放。这个建议经总参党委研究后以军委办公厅名义上报党中央、中央军委批准。周总理在报告上批示:“安放仪式由郭玉峰、胡炜、吴庆彤,于光同志负责办理。”
军委办公厅主任胡炜、副主任金涛曾三次去薛明家里,传达中央批准的方案,征求贺帅家人的意见。薛明顾全大局,表示满意。贺帅的大女儿贺捷生要求公开报道骨灰安放仪式。我们将她的意见报告给周总理。根据周总理批示精神向贺捷生做了解释工作,她表示服从中央的决定。
贺龙口述自传/刘树发,王小平.—郑州:大象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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