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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文集第三卷:陕甘宁边区新公文程式草稿
周文
编者的话:这是边区政府周秘书长为了改革公文,起草的新公文程式草稿,全文已经边府政务会议讨论修正,正式通过,并自即日起开始使用。边府不久即将全文用汉字和新文字对照铅印公布,但为了各县区目前就能参照使用,经征得周秘书长同意,特先以草稿形式刊布于此。
(一)类别
一、新公文规定为两类:一类为主要的公文,一类为辅助的公文。
二、主要的公文,规定为五种:命令、布告、批答、公函、呈文。
三、辅助的公文,规定为五种:指示信、报告、快邮代电、签条、通知。
四、命令、布告、批答、指示信,为下行公文;
呈文、报告,为上行公文;
公函、通知,为平行公文;
快邮代电、签条,无论上行,下行,平行都可以用。
五、命令。凡是公布法令条例的,或是命令所有机关注意某件事或办某件事的,或是单独命令某个机关注意某件事或办某件事的,或是转命某个机关注意某件事或办某件事的,一律用命令。不再用“训令”、“通令”等字样。
六、布告。凡是政府对人民要告诉一件须要知道的或者遵守的事,用布告。
七、批答。凡是上级机关根据下级机关的呈文,报告等,有所指示,一律采用批答,不再用“指令”。凡是政府根据人民的呈文,有所批示的,也同样采用批答。
八、指示信。凡是在发布命令之后,还须得一再对下级详加解说,或详细指示的,用指示信,指示信不能够代替“命令”发布。
九、呈文。凡下级对上级,人民对政府,有所陈述,请示,要求的,一律用呈文。(属于民刑诉讼范围的呈文程式,另外由司法机关规定。)
十、报告。凡是下级对上级做每月报告,或三月报告,就是凡带总结性的报告,一律用报告。一般带陈述,请示,要求性质的事件,不用报告。
十一、公函。凡是平行机关,互相询问,互相关照,互相请求的,一律用公函。不再用“咨”,“咨呈”等字样。机关的系统不同,无论双方的等级有怎样高下的差别,也采用公函。(譬如县政府对师部军部都用公函。)
十二、通知。凡是对本机关内,或对本机关外的机关或个人,有所通报,通知的,一律用通知,不再用“通报”字样。
十三、快邮代电。凡是上级对下级,或下级对上级,或平行机关,有紧急事情,或令办,或请示,或通知等等,都可以采用快邮代电。
十四、签条。只在本机关内用,凡是上级对下级,下级对上级,或平等职务的,或令办,或请示,或提意见等都可以用签条。
十五、以上所规定的公文名称,一律在公文纸上照样写,就是呈文须写“呈文”两字,不要写一个“呈”字,批答的须写“批答”两字,不要只写一个“批”字,以适应新文字的需要。
(二)形式
一、每种公文,在文章形式上,一律用直起法,在本文的开头,不用“呈为呈请事”,“为通令事”,“径启者”,“为布告事”,“窃查”,“窃职”等等字句。
二、公文的文章中间用直叙法。如“案查”,“案奉”,“案据”,“案准”,“等因奉此”,“仰即”,“等情据此”,“等由准此”,“遵即”,“相应”,“理合”等等陈旧滥套,一律不用。引据来文,用引号(“”)表示。
三、公文本文的收尾,规定下面的几种:命令就用“此令”,批答就用“此批”,布告就用“此布”,表示带强制性的。呈文,报告,公函,就写“敬礼”,表示它已经收尾了。快邮代电上行的收尾用“敬礼”;下行的不用“敬礼”,以“为要”等等字样收尾。指示信,通知,签条,则看具体情形,灵活运用。
四、公文里边,称位的安放法,一律采用写信的形式,凡是对接受公文的对方,不论呈文,命令,公函,快邮代电,批答,报告,指示信,签条等等,一律把机关名称及职衔人称写在本文的前头;自己的署名,一律写在本文的末尾,并在署名上写明自己的职衔。
五、写在本文前头的人称或机关名称,一律写在和本文开头的一个字平列的地位,一律不用旧式的全(令)文和批示等等的写法(旧式的写法,是把人名和机关名称放在下边的)。
六、公文里边的称呼,一律直称,对对方的称呼,如:赵县长,林主席,就称“赵县长”,“林主席”,不称“县长赵”,“主席林”,或“钧座”等等。又如边区政府、县政府,就称“边区政府”、“县政府”,不称“钧府”。对自己的称呼,如果是局,就称“本局”,不称“敝局”、“职”等等。
七、公文里边的文句,一律采用通俗的白话文,只要口头讲得出的,都可以照直写上去。
八、公文的文章构造,采用现代式的文章的构造法,凡是该分段的地方,可以另起一行分段,并且可以在各个分段处用(一)(二)(三)……等等数字加在头上,使文章的眉目清楚。
九、公文里边的文字组织,在今天一般的不限定一定的文法,但是应该适当的注意文法,使文字的组织逐渐走向精密,向着科学化的方向前进。
十、公文里边一律采用新式的标点符号,应该适当的运用各个不同的标点符号,使句读分明。不过,在今天,一般的不苛求,只要每句能够点断,为起码合格。
十一、公文的文字,可以用汉字,可以用新文字,汉字的规定为直写,新文字的规定为横写。
十二、公文的字体,汉字不用草体,以写来清楚、容易认识为标准;新文字可以用草体,但是要写清楚。
十三、每件公文,要按照规定编字编号,以便于查考,便于归档,分类保管。
十四、每件公文,在第一页第一行上,是机关名称,名称之下有两行,一行是编字编号,一行是年月日,本机关的印,一律盖在年月日上。
十五、在第一页第二行,上一半是“事由”,应该很清楚的把事由摘写在格子里边;下一半是“附件”,凡是附件的,应该把附几件写在格子里边。
十六、在公文最后一张的左下角,盖监印校对的名戳。
十七、公文纸一律规定为单张,不再用两面折,有机关名称,字号,年月日,事由,附件等等的为头页,以下的都只印格子,叫次页,头页和次页的粘贴,都规定粘在顶上,不粘旁边。每页规定四寸宽、七寸长(大约)。
十八、公文封套,一律规定为二寸宽,五寸长。在右边除写了地名之外,一定要加写“内呈文一件”,或“内命令一件”,或“内公函一件”,“快邮代电一件”,有附件的一定要写附几件;在当中则写收文机关的名称;在左边一定要盖本机关的条戳,以便收文机关一看就知道不是私信,而是公文,便于收发员拆封摘由登记。如果是机密性的公文,信封角上应该写“机密”字样。
(三)注意事项
一、每件公文,只能写一件事情,或一个中心问题,如果是两件以上不同的事情,或两个以上不同的中心,应该分写成两件公文,以便收到公文的机关,好分开处理,好分开归档。只有报告,如月报,三月报告等等带总结性的公文,可以例外。
二、公文是为了解决问题,一定要注意:清楚,明白,确实,尤其要注意收文对方的了解程度,时间,地点,人名或机关,事情的经过,处理的办法或请示的要点,都应该详细的写。并且多举实际例子。
三、政权工作,主要的是要求实际的效果,要求迅速的适当的解决问题,因此,除有些事件非得用公文不可外,在能够尽量节省公文的地方,就要尽量节省,多采用便函,或当面接头的方式。
四、在新公文程式范围里边没有规定的,如“任命状”,“护照”等,仍然可以采用旧公文程式,但是应该尽量避免腐词滥调。
五、对边区外往来的公文,仍然应该采用旧公文程式。
1942年1月15日、16日连载《解放日报》
署名:周文
附录一:
陕甘宁边区新公文程式
(一九四二年一月五日政务会议通过,二十日公布施行)
陕甘宁边区新公文程式目录
(一)新公文程式的规定
1.类别
2.形式
3.注意事项
(二)新公文程式的举例
1.命令
2.公函
3.呈文
4.批答
5.指示信
6.快邮代电
7.报告
8.布告
9.通知
10.签条
(三)新公文用纸的式样
1.稿纸式样
2.公文纸式样
3.新文字公文纸式样
(四)专员公署、县政府起草公文应注意的事项。
陕甘宁边区新公文程式
(一)新公文程式的规定
1.类别
一、新公文规定为两类:一类为主要的公文,一类为辅助的公文。
二、主要的公文规定为五种:命令、布告、批答、公函、呈文。
三、辅助的公文规定为五种:指示信、报告、快邮代电、签条、通知。
四、命令、布告、批答、指示信,为下行公文。
呈文,报告,为上行公文。
公函,通知,为平行公文。
快邮代电,签条,无论上行,下行,平行都可以用。
五、命令。凡是公布法令、条例的,或是命令所有机关注意某件事,或办某件事的,或是单独命令某个机关注意某件事或办某件事的,或是转令某个机关注意某件事或办某件事的,一律用命令。不再用“训令”“通令”等字样。
六、布告。凡是政府对人民要告诉一件须要知道的或者遵守的事,用布告。
七、批答。凡是上级机关根据下级机关的呈文,报告等,有所指示,一律采用“批答”,不再用“指令”,凡是政府根据人民的呈文,有所批示的,也同样采用批答。
八、指示信。凡是在公布命令之后,还须得一再对下级详加解说,或详细指示的,用指示信。指示信不能够代替“命令”。
九、呈文。凡是下级对上级,人民对政府有所陈述,请示,要求的,一律用呈文。(属于民事刑事诉讼范围的呈文程式,另外由司法机关规定。)
十、报告。凡是下级对上级做每月报告或三月报告,就是凡带总结性的报告,一律用报告。一般带陈述,请示,要求性质的事件,不用报告。
十一、公函。凡是平行机关,互相询问,互相关照,互相请求的,一律用公函。不再用“咨”,“咨呈”等等字样。机关的系统不同,无论双方机关的等级有怎样差别,也采用公函。如县府对军师部都用公函。
十二、通知。凡是对本机关内,或对本机关外的机关或个人,有所通报,通知的,一律用通知,不再用通报。
十三、快邮代电。凡是上级对下级,或下级对上级,或平行机关,有紧急事情,都可以采用“快邮代电”。
十四、签条。只在本机关内用。凡是上级对下级,下级对上级,或平等职务的,或会办;或请示,或提意见等,都可以用签条。
十五、以上所规定的公文名称,一律在公文纸上照样写,就是呈文须写“呈文”两字,不要只写一个“呈”字,批答的须写“批答”两字,不要只写一个“批”字,以适应新文字的需要。
2.形式
一、每种公文,在文章的形式上,一律用直起法,在本文的开头,不用“呈为呈请事”,“为通令事”,“径启者”,“为布告事”,“窃查”,“窃职”等等字句。
二、公文的文章中间用直叙法,不用陈旧的虚套。如“案查”,“案奉”,“案据”,“案准”,“等因奉此”,“等由准此”,“仰即”,“遵即”,“相应”,“批答”等等虚套,一律不用。引用采文,用引号表示。
三、公文本文的收尾,规定下面的几种:命令,就用“此令”,批答,就用“此批”,布告,就用“此布”,表示带强制性的。呈文,报告,公函,就写“敬礼”,表示已经收尾了。快邮代电上行的收尾用“敬礼”,下行的则不用“敬礼”,而用“为要”等字样收尾。指示信,通知,签条,就看具体情形,灵活运用。
四、公文里边的称呼,一律采用写信的形式,凡是对接受公文的对方,不论呈文,命令,公函,快邮代电,批答,报告,指示信,签条等等,一律把机关名称和官衔人名写在本文的前头;自己的名字,一律写在本文的末尾,并且在名字上写明自己的官衔。
五、写在本文前头的人名或机关名称,一律写在和本文开头的第一个字平列的地位,不用旧式的令文和批示等等的写法。(旧式的写法,是把人名和机关的名字放在下边的。)
六、公文里边的称呼,一律直称。对于对方的称呼,如:赵县长,林主席,就称“赵县长”、“林主席”,不称“县长赵”、“主席林”,或“钧座”等等。又如边区政府、县政府,就称“边区政府”,“县政府”,不称“钧府”;对自己的称呼,如果是局,就称:“本局”,不称“敝局”,“职”等等。
七、公文里边的文句,一律采用通俗的白话文,只要口头讲得出的,都可以照直写上去。
八、公文的文章构造,采用现代式的文章的构造法,凡是应该分段的地方,可以另外写一行,并且可以在分段的地方用(一)、(二)、(三)、……等等数字加在头上,使得文章的段落清楚。
九、公文里边的文字组织,在今天一般的不限定一定的文法,但是应该适当的注意文法,使文字的组织慢慢地向精密,向着科学化的方向前进。
十、公文里边一律采用新式的标点符号。(不过,在今天,一般的不要过高,只要每句能够点断为起码合格。)
十一、公文的文字,可以用汉字,可以用新文字。汉字的规定用直写,新文字的规定为横写。
十二、公文的字体,汉字不用草体,以写来清楚,容易认识为标准;新文字可以用草体,但是要写清楚。
十三、每件公文,要按照规定编字编号,以便于查考,便于归档,分类保管。
十四,每件公文,在第一页第一行上,是机关名称,名称下面有两行,一行是编字编号,一行是年月日,本机关的印,一律盖在年月日上。但如系通知,则不盖印,只在后边署名的地方,加盖本机关的便戳。
十五、在第一页第二行,上一半是“事由”,应该很清楚的把事由摘写在格子里边;下一半是“附件”,凡是附件的,应该把附了几件写在格子里边。
十六、在公文最后一张的左下角盖上监印,校对的名戳。
十七、公文纸一律规定用单张,不再用两面折,有机关名称,字号,年月日,事由,附件等为头页,以下的都印格子叫次页,头页和次页都规定粘顶上,不在旁边,每页规定四寸宽,七寸长(大约)。
十八、公文封套,一律规定用二寸宽,五寸长。在右边除了写地名以外,一定要加写“内呈文一件”,或“内公函一件”,有附件的一定要写附了几件,在当中就写收公文机关的名字;在左边一定要盖上本机关的条戳,以便收入机关一看就知道不是私信,而是公文,便于收发员拆封摘由登记。如果是机密性的公文,信封左角上应该写“机密”字样。
3.注意事项
一、每件公文,只能写一件事情,或一个中心问题,如果是两件以上不同的事情,或两个以上不同的中心,应该分写成两件公文,以便收到公文的机关,好分开办理;好分开来归档。只有报告,如月报,三月报告等等带总结性的公文,可以例外。
二、公文是为了解决问题。一定是注意:清楚、明白、确实,尤其要注意收文对方了解的程度。时间、地点、人名,或机关,事情的经过,处理的办法,或请示的要点,都应该详细的写出来,并且多举实际例子。
三、政权工作,主要的是要求实际的效果,要求迅速的适当的解决问题。因此,除有些事件非得要用公文不可外,在能够尽量节省公文的地方,就要尽量节省,多采用写信,写条子,或者当面接头的方式。
四、在新公文程式范围里边没有规定的,如“任命状”,“护照”等,仍然可以采用旧公文程式,但是应该尽量避免腐滥的老套子。
五、对边区以外往来的公文,仍然应该采用旧公文程式。
(二)新公文程式的举例(如图)
图一:陕甘宁边区政府令
图二:公函
图三:某某县县政府公函
图四:某某县县政府呈文之一、某某县县政府呈文之二
图五:陕甘宁边区政府批答
图六:呈文
图七:陕甘宁边区政府批答
图八:陕甘宁边区政府令之一、陕甘宁边区政府令之二
图九:陕甘宁边区政府令
图十:陕甘宁边区政府指示信之一、陕甘宁边区政府指示信之二、陕甘宁边区政府指示信之三
图十一:某某县政府快邮代电
图十二:陕甘宁边区政府快邮代电
图十三:某某县政府报告之一、某某县政府报告之二
图十四:陕甘宁边区政府布告
图十五:通知
(三)新公文用纸的式样(如图)
图十六:新公文用纸的式样之一、新公文用纸的式样之二、新公文用纸的式样之三、新公文用纸的式样之四、新公文用纸的式样之五
(四)专员公署县政府起草公文应该注意的事项
(1)工作报告
一、各县县政府工作报告,分做对边区政府和专员公署的工作报告,对各厅各院处的工作报告,收发公文登记报告。
二、对边区政府和专员公署的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民、财、教、建、司法、保安各项目,是总的工作报告,就是把各厅、院、处的工作报告综合起来的报告,应该每月报告一次,并于每季及年底作总结报告。这种报告,同时缮写两份,一份寄边府,一份寄专署。
三、对各厅院处的工作报告,内容有一个项目,例如对民政厅,只是民政工作报告,对建设厅只是经济建设工作报告……是分的工作报告,就是把对边府总的工作报告分开来。向各厅、院、处的报告,应该每月报告一次,并在每季和年底作总结报告。这种报告,只写一份寄给各个主管机关。(就是各厅、各处、各院)关于个别厅处院有特殊规定的照特殊规定办理。
四、突击工作报告,就是临时的特殊的工作报告。例如征粮征草工作报告,运送公盐工作报告等,应该在工作……(此处辩认不清——编者)完成以后,作总结报告。这种报告同时抄写三份,一份寄给边区政府,一份寄给各主管机关,一份寄给专员公署。
五、各县政府应该把每月收到及发出的公文摘由、日期、件数,列成表报告边区政府,以便于检查。
六、各专员公署工作报告,分对边区政府的工作报告,对各厅、院、处的工作报告,对边府的报告,是对总的工作报告,对各厅院处的报告是分的工作报告,作报告的时间与各县政府相同。
(2)请示事件
一、各县县政府请示事件,分向边区政府专员公署的请示事件,向各厅、院、处的请示事件。
二、凡是不属于各厅、院、处所主管的事件及各厅、院、处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当的事件,可以向边区政府……(此处辨认不清——编者)。
三、凡是属于各厅、院、处所主管的事件,应该向各厅、院、处请示。
四、各专员公署请示事件的办法,与各县政府的相同。
(3)起草文件应该注意的几点:
一、凡工作报告里,不得加杂请示事件。
二、凡请示的呈文里,不得加杂工作报告。
三、凡请示呈文里以请示一件事的原则,除了几件事都是性质相同而且是属于一个机关主管的,才可合在一起请示。性质不相同而且又不属于一个机关主管的,绝对不要放在一起请示。
四、凡工作报告或呈文,如同时寄给一个以上的机关,那么,在报告或呈文的末尾必须写明“除分别报告或呈请某某机关或某某等机关以外”的字样,例如“除分报(分呈)民政厅(民政厅财政厅等机关)以外,并向你呈报”。
五、凡工作报告或呈文一定要缮写清楚,不得潦草。
六、凡公文里都不要讲私人的事。
七、凡公文最后的主管名字下边,不论上行下行,均必须加盖名章。签名章只限用于下行,不得用于上行和平行。
八、凡有什么请示和探询事件在没有写正式呈文以前,应该先尽可能的采用写信给上级办那件事的科长秘书商量,以减少公文手续。
九、凡下级对上级好几个机关分呈的报告和请示,一概由主管机关负责,一次批答,其他不是主管机关,只把原来文件看了以后保存起来。
十、一切公文一律依照本府所颁布的新公文程式办理。
1990年载《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5辑
附录二:
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
——关于认真执行新公文程式
(战字第130号)
(一九四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各厅处院部会、各专员公署、各县市政府:
我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机关,从来所用的公用文书极不一致,使得行政工作常常受到影响,本府为了公用文书正规化和划一公文形式起见,特别制定了新公文程式一种和专员公署县政府起草公文应该注意的事项多条,已经在本府第六次政务会议上正式通过。现在印刷成一本小册,随着本命令颁发,希望各级政府长官立刻转令所属的局所和区乡级工作人员,切实研究,并且在接到命令的十天内,要把旧日所用的公文一律停止,完全依照新发的程式实行。如果在二月十五日以后还有不依照实行的,就要给予一定的处分,这是关系到公文的改革和行政效率的加强非常重大,不得马糊为要。
此令
主席 林伯渠
副主席 李鼎铭
周文文集第三卷/周文.—北京:作家出版社,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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