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周玉[(1912~ ),湖南平江新龙村人。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三军团第三师七团排长,师保卫局干事,补充师特派员,教导师特派员。1935年任军团保卫局检查组组长。1936年任红一方面军第二十八军特派员。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第一二○师三五八旅七一六团特派员,旅政治部保卫科科长。1944年任晋绥军区政治部保卫科科长。1945年任晋绥边区公安局副局长。解放战争时期,任雁北行政公署公安局局长。1948年任西北野战军第八纵队政治部主任。1949年任第一野战军第八军政治部主任,绥远军区政治部主任。参加了大同、归包、陶林等战斗、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第二十三兵团政治部主任。1951年任志愿军第二十三兵团政治部主任。1953年起任六十九军政治委员。1964年任北京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同年任新疆军区副政治委员兼生产建设兵团政治委员,后任装甲兵顾问。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是中国共产党第九、十届中央候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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