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道探寻
论中国历史上第一条茶马古道——陕甘茶马古道(一)
从宋代以来,特别是明代实行“茶马交易”政策以来,陕甘茶马古道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条茶马古道,它对于促进西部经济发展,保证边疆安全和民族团结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陕南从汉唐以来就形成以金州(今安康)为中心的紫阳茶区(包括紫阳、汉阴、石泉、西乡、城固、汉中以及四川保宁府的部分产茶区县)。在冷兵器时代,战马是主要的作战工具,为了防范边外西番等少数民族的侵扰,维护边疆安全,获取战马,从宋以来就实行用陕西茶产换取边外少数民族战马的“茶马交易”政策。到明代更上升为国家安边的基本政策,受到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为运送陕西茶产到边疆,遂形成经紫阳-汉阴-石泉-西乡-城固-汉中-略阳、风翔-河州、兰州的中国历史上第一条茶马古道。研究这一问题,不仅对于阐明陕西在宋明以来的战略地位,而且对于廓清宋明以来北中国茶叶贸易网络结构,论证中国历史上“以绿色换和平”的发展思路有重大的学术价值。
一、中国历史上第一条茶马古道兴起的原因
1紫阳茶区的产生和发展
陕西是全国饮茶和植茶最早的地区之一。“神农尝百草……日遇七十毒,得茶而解” [1] ,说明饮茶自陕人始。迄至秦汉,秦并巴蜀,使饮茶开始在民间风行。顾炎武《日知录》说“自秦人取蜀以后,始有茗饮之事” [2] 。到了隋唐时代,饮茶更是以陕西为中心遍及全国郝封愆著《封氏闻见录》记述长安的饮茶风气是 “自邹、齐、沧、隶,渐至京师,城市多开店铺,煮茶卖之,不问道俗,投钱取饮,茶自江淮而来,舟车相继,所在山积,色额甚多” [3] 。因此,陕西也是全国植茶较早的地区。到唐代,唐王朝在陕西汉江流域设金州,其境内“西城、安康二县山谷”为唐代陕南茶区的一部分。
宋代,全国茶叶产量35000吨以上,而包括今紫阳茶区在内的利州路和成都府路11州“岁产茶2102万斤” [4] ,占全国总产60.1%,“秦司置司兴元,属官一员掌之职,在收宕昌、高峰、贻峡、文州所买马,类聚发纲,及受本府南郑、城固、洋州之西乡茶引钱,及利洲路军博马,按帛发马,一岁凡一百三十纲六千五百匹” [5] 。
而陕西植茶的大发展则主要是在明清两代。明承宋制实行“茶马法”。由于地理位置和茶叶品质方面的原因,朝廷十分重视陕、川之茶。《明史·茶法》除末尾一段提到其他茶区以外,几乎全部篇幅都记载了陕、川茶叶史实。当时,“中茶易马,惟汉中、保宁;而湖南产茶,其直贱。” [6] 文中所称“汉中”,当指汉水上中游这一地域,而非仅限于今汉中地区。民国《西乡县志》载:“汉中之茶产于西乡,西乡茶地惟三里耳。三里去县又四百里,经豺狼虎寇之窟,比以加赋。其民昼夜治茶不休,男废耕,女废织,而莫之能办也。” [7] 自明至民国,紫阳茶运销西北,多先集结于汉中、西乡。所以当时的汉茶,实际上多为今紫阳县所产。
清乾隆以后,湖广川湘一带的破产农民大量涌入紫阳。他们占据山林,垦荒种粮,同时恢复了茶叶生产。民国《西乡县志》称:“至清代,陕南唯紫阳茶有名。” [8] 据安康专区茶叶指导所考证,清代中叶紫阳区各县最高年总产茶曾达1500吨,其中紫阳县1000吨以上。后因左宗棠西征,湖南茶大量涌入西北,紫阳茶受到排挤,渐渐萎缩。顺治初年,因为清王朝统一全国的战争正在进行,所需军马量大,故需要通过茶马法来获取。《大清会典》载:“陕西茶法,给番易马。初差御史巡视,后归巡抚兼理,他省凭引招商” [9] 。其后由于全国逐渐统一,疆域扩大,清廷在察哈尔等地建立了广阔的牧场。同时,西北少数民族地区也不必非通过卖马的途径换茶,茶马法慢慢失去了作用。顺治末年,茶马法衰落,紫阳也于1661年(顺治十八年)“奉文撤取执引商人所立之茶店” [10] ,紫阳县境内茶叶生产也逐渐衰落。
民国《紫阳县志·地理志》在谈到清末民初该县茶叶生产状况时说:“茶麻以西南区及蒿坪河一隅为最多,茶之原质、色香味较他处所产俱胜。谷雨前毛尖尤称上品,唯制法不精,行销地向复加以限制。” [11] “光绪间价尤低廉,多有毁去茶树者。近年茶价稍昂,植者渐广。” [12] 抗战期间,湘、皖等省茶区相继沦陷,交通阻塞,南方茶叶无法运销西北;而紫阳茶不但未受战争影响而停滞,销路反而扩大。它不仅销往西北各省重要城镇,而且向为皖、湘茶叶销场西安、鄂北、豫南,也有紫阳茶销售,大有供不应求之势。解放战争期间,该县茶叶生产处于稳定状态,没有新的发展。至1949年底,全县茶园面积20000亩,总产545吨。
2宋以来的茶马交易初兴
宋朝,茶叶由民户进行生产,但是交易却为官府垄断,官府对茶业实行专卖,即征榷制度。国家置6处榷货物司专管茶叶税收等事务,又设13场作茶叶交易市场。965年(乾德三年)下诏:“民茶折税外,悉官买。”“敢藏匿不送官及私贩鬻者,没入之,论罪;主吏私以官茶贸易及一贯五百,并持杖贸易、为官司擒捕者,皆死。” [13] 宋朝末期,宋王朝与辽、金、西夏等政权战争频繁,军马需求量很大,宋王朝虽采取种种措施,仍然不能满足要求,不得不转而买番马。1067年(治平四年),“以成都府路岁输?绢三万给陕西监牧司(买马),自是番部马至者众,官军仰给焉” [14] 。但是,国家库藏本虚而战争连年,用金帛买马难以长期持续。而茶叶本有积压,西北少数民族又极缺茶,用茶叶买马便成为必然的事情。1074年(熙宁七年),大规模实行用茶买马法。此后10余年间,属京西南路金州辖的紫阳茶区及蜀道茶叶贸易空前繁荣,有记载道:“蜀道茶场四十一,京西路金州为场六” [15] 。宋代的茶马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紫阳茶叶的生产与发展。
元代蒙古贵族统治者因本身来自盛产名马的游牧民族,不乏马,固废茶马制。茶叶经营复行榷,由官府发卖,“私自采卖者,其罪与私盐同” [16] 商人贩易茶叶“必令赍引,无引者与私盐同” [17] 。茶引之外,又有茶由,专发给零星买卖茶叶者。
明政府为了安抚边外少数民族而在陕西实行的“茶马交易”特殊政策,为陕西茶叶在中国西部迅速崛起提供了新的历史契机。在冷兵器时代,战马是基本作战工具,养购战马是巩固国防的军国大政。而“西番素产马” [18] ,陕西“洮、泯、河州、西宁等处所沿边夷即古之土番” [19] 。因此,陕西是当时军马的主要供应地,“骁腾可用者无逾陕西” [20] 。同时散居在陕西边外的西北少数民族,主要是“西番”的藏族,对明政权疑虑观望,朱明王朝担心他们与元朝残余势力联合起来对抗明军,因此,对其采取了笼络控制的策略。而当时“西番”对中原在经济上的依赖主要是茶,他们游牧为主,嗜奶酪,绝蔬菜,主要从茶叶中摄取维持生命所需要的绿色物质,因此“不得茶,则困以病” [21] 。为了从其手中换取战马并从经济上制约其侵扰中原,明政府继承并进一步完善了唐宋以来用茶马交易作为安抚少数民族的“以茶易马法”,通过“茶马交易” 把边境贸易与边防建设结合起来,以边境贸易来促进边防建设,“用茶易马,固番人心,且以强中国” [22] 。
明代,茶马交易成为一项重要制度,被统治者认为是 “摘山之利,以易充厩之良” [23] ,从而“制番人之死命” [24] 的强有力手段。当时茶叶分官茶和私茶两种,皆输边易马。朝廷设茶马司,其下又先后置洮州(治在今甘肃临潭)、秦州(治今甘肃天水)、河州(治在今甘肃临夏)等茶马司。洪武(1368—1398年)中,又于陕西等处设茶马司,同时有用严刑峻法限制民间私相贸易,乃至饮茶:“私茶出境者与关隘失察者律并凌迟处死。”“民间蓄茶不得过一月之用。” [25]
紫阳茶在明代有了举足轻重的地位。明初,朝廷明令汉中府属茶叶输边易马。1371年(洪武四年),奏准:“陕西汉中府金州,石泉、汉阴、平利、西乡县茶园,每十株官取一分;其民所收茶官给价。无主者,令守城军士薅培,及时采取,以十分为率:官取八分,军取二分。每五十斤为一包,二包为一引,令有司收贮,于西番易马” [26] 。并特地制定汉中府茶例:“岁办茶二万六千斤,兼以巡获私茶四,五万斤易马,其于远地一切停止。本地茶园人家,除约量本家岁用外,其余尽数官为收买” [27] 。
当时,东南如浙、闽、湘等茶叶产地远离边关,路途遥远,运输不易,故私茶出境数量远不如紫阳茶区。紫阳茶区因靠近西北,运输便利,私茶出境者多,民间交易较为频繁。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用马所易茶不能满足需要者,大多从这一带输入。明廷有鉴于此,在洪武中令陕西苑马寺卿及属员等,每岁“自三月至九月,每月差行人一员于陕西等处,省谕吧隘关口头目,禁约私茶出境。” [28] 后又专设巡茶御史一职掌其事。万历年间还在陕西的渔渡坝(今镇巴县境内,近紫阳)、四川的鸡猴坝两处设立府佐,率领州、县官兵,防止“私茶”出境。在运销制度和茶叶收、售机构设置方面,于紫阳茶区也规定得特别严密。据《明会典》载:“若汉中私茶之禁尤严。凡中茶有引、由,出茶地方有税,贮放有茶仓,巡茶有御史,分理有茶马司、茶课司,验茶有批验所” [29] 。自明初至明末,严禁陕西一带私茶出境,是当时茶叶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始终不废。
明中叶,战争稍稀,军马需求量下降,因而陕西从茶易马时起时罢,而茶叶有积压。1443年(正统八年)“令陕西仓所收茶折支军官俸给,每斤折米一斗五升”。同年,“又奏准:金州芽茶一斤收茶叶二斤,运西宁茶马司收贮易马。” [30]
因明廷特严私贩之禁,终至行商裹足,茶课又改征本色银,茶易马时起时罢,导致边地茶马司贮茶不多而不敷所需,地方官希望允许通商。1490年(弘治三年),朝廷颁布新的通商法,令陕西布政司“出榜召商,报中给引,赴巡茶御史处挂号,于产茶地方收买茶斤运赴原定茶马司,以十分为率:六分听其货卖,四分验收入官。” [31] 自明初至明中叶,紫阳茶产量大大发展,茶课也大大增加。1512年(正德七年),武宗议准:“勘处汉中所属金州、西乡、汉阴、石泉等处,旧额岁办茶课二万六千八百余斤,新收茶课二万四千六百一十四斤。俱照数岁办,永为定例。” [32] 1533年(嘉靖十二年),世宗准:“陕西汉中府金州、西乡、石泉、汉阴、紫阳五州县茶户,巡茶御史每十年一次清审,量为增减,均平茶课” [33] 。次年,又奏准:“陕西金州等五州县课茶,责令大户径解茶马司交纳,其经过州县原设茶户二千余名止派百名征银,以给大户脚价。” [34] 五州县茶课岁额共五万多斤,“每百斤加耗六斤” [35] ,这个数字一直持续到明亡,来再添加。而每岁商中茶又有八万斤,令商运卖,官取其半易马。
自弘治中朝廷改革陕西茶叶贸易法,允许通商后,茶叶贸易大兴,茶商极为活跃,陕南重镇汉中成为紫阳茶的重要贸易市场和转运、加工、集散地。1571年(隆庆五年),官府规定:茶商“经过汉中,专责理刑推官查照引内篦、斤,着实盘验” [36] 。又规定商人在产茶地收买有“真细好茶”,买好后,产茶地官府必须“催发起程” ,在茶引上“注发行年、月、日期印钤,运至汉中府辩验真假。” [37] 1585年(万历十三年),神宗题准:“陕西腹里地方西安等三府,因无官茶,私贩横行,议行巡茶御史招商,印给引目,每引定为一百斤。收买园户余茶,运去汉中府验明发卖,每百斤量抽三十斤入官。” [38]
在整个明代实施茶马法的过程中,朝廷都十分重视陕川两省所产之茶,分别称为汉茶和巴茶。《明史·茶法》载:“(洪武四年)陕西汉中、金州、石泉、汉阴、平利、西乡诸县,茶园四十五项,茶八十六万株。四川巴茶三百十五户,茶二百三十八万株。宜定令每十珠官取其一。无主茶园,令军士薅采,十取其八,以易番马。” [39] 明太祖朱元璋对汉茶也十分重视,他曾对户部尚书郁新说:“用陕西汉中茶三百万斤,可得马三万匹,四川松茂茶如之。” [40]
由于朝廷过份青睐汉茶和巴茶,对兴植稍迟而发展较快的湖南茶无疑是重大的阻碍。一些商人将湖茶偷运出边,而少数民族却因其值贱而“不肯纳马”,因此还打了一场官司:“(万历)二十三年,御史李楠请禁湖茶,言:‘湖茶行,茶法、马政两敝,宜令巡茶御史召商给引,愿报汉、兴、保、夔者,准中。越境下湖南者,禁止。且湖南多假茶,食之刺口破腹,番人亦受其害。’既而御史徐侨言:‘汉、川茶少而直高,湖南茶多而直下。湖茶之引,无妨汉中。汉茶味甘而薄,湖茶味苦,于酥酪为宜,亦利番也。但宜立法严覈,以遏假茶。’户部折衷其议,以汉茶为主,湖茶佐之。各商中引,先给汉、川毕,乃给湖南。如汉引不足,则补以湖引。报可。” [41]
清承明制。顺治初,因为清王朝统一全国的战争正在进行,所需军马量大,故需要通过茶马法来获取。《大清会典》载:“陕西茶法,给番易马。初差御史巡视,后归巡抚兼理,他省发引招商” [42] 。其后由于全国逐渐统一,疆域扩大,清廷在察哈尔等地建立了广阔的牧场。同时,西北少数民族地区也不必非通过卖马的途径换茶,茶马法慢慢失去了作用。顺治末年,茶马法衰落,紫阳也于1661年(顺治十八年)“奉文撤去执引商人所立之茶店” [43] ,紫阳县境内茶叶生产也逐渐衰落。
当清初实行茶马法时,因有商人至紫阳购茶,产量虽不甚丰,犹有出路。撤店之后,“益为厉禁”,又严禁茶叶私人贸易,以致康熙中(1662—1722)紫阳县令沈麟哀叹“何用此土产为?” [44] 嗣后直到民国中叶,紫阳茶叶生产才大大发展。
3明政府的“茶叶开中”政策与茶马古道的急剧兴起
朱明政府为陕西量身制定的特殊政策之一就是茶马交易的“茶叶开中”政策。它实质上是“食盐开中”政策的延续。明初在陕西实行“食盐开中”满足了边防军的需要,巩固了边防,防范了北方游牧民族的侵扰。但也要使北方少数民族能够活下去,否则为了生存,他们还会再次南下,而当时他们最需要的则是中原的茶叶。这是因为北方少数民族以游牧为生,吃牛羊肉喝奶酪,需要用茶来去油腻,助消化。加之草原菜蔬果品甚少,少数民族需要通过饮茶来吸取生命绿色。而且一些少数民族笃信佛教,“学禅于不寐,又不餐食皆许其饮茶” [45] 。这些使得少数民族对茶叶的需求量巨大,形成“宁肯一日无肉,不可一日无茶” [46] 的生活方式,甚至到了“不得茶,则困以病” [47] 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边外少数民族必然要求明政府扩大对茶叶的贸易,并宣称如不满足他们的要求,便要南下抢掠。明政府无奈,只好答应他们的要求,沿边镇开设马市,使边疆贸易发展起来。
茶马交易本身又是明政府内需的要求。因为在冷兵器时代,战马是基本的作战工具,而边外少数民族产良马,“天下腾骏者不逾陕西” [48] 。在这种情况下,用茶叶换取少数民族的马匹,既满足了少数民族对茶叶的需求,有利于边疆的安定,又满足了政府对马匹的需要,有利于增强政府的军事实力,实在是一个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对此,明人李时珍有中肯分析,他在《本草纲目·茶》 中说:“夫茶一木尔,下为民生日用之资,上为朝廷赋税之助,其利博哉” [49] 。
明廷在全国实行“榷茶”,由政府实行茶叶专卖,唯独在陕西实行边茶贸易,是因为陕西既地处边疆,本地又产茶,将陕西所产之茶就近输往边疆,驾轻就熟,路近费省,符合交易成本最低化原则。陕西是中国植茶最早的地区,到唐代紫阳茶区已成为全国有名的茶叶产区之一,到宋元时期陕南茶区所产茶品占全国的茶叶产量的60%。到明代包括四川保宁府在内的紫阳茶区产茶110万斤,主要用于交换西番的战马,因而“中茶易马,唯汉中保宁” [50] 。《洮州厅志》亦载:“明制汉郡产茶,汉民不得自行贸易,于是立市茶法,命秦陇商领茶引,采茶于汉,运之茶司推其半,易马于番。” [51]
明清时期,为了运送陕西茶产到边疆,逐渐形成经紫阳—汉阴—石泉—西乡—城固—汉中—略阳、风翔—河州、兰州的中国历史上第一条茶马古道,每年将陕西紫阳茶区的大量茶产(明代为15万斤,清代为1090万斤)运送边疆,保证了边疆少数民族的基本需要,解决了国家的军备所需,也拉动了陕南产茶各县经济的发展。
4陕甘茶马古道与康藏茶马古道以及滇缅茶马古道相互关系
明代的茶马交易按其政策需要可分为西北边茶和西南边茶两个方面。西北边茶主要是针对西北少数民族的茶马交易。西南边茶亦称汉藏边茶。它是将川南雅、灌、名、邛、洪五县区茶产贩向康藏,出硐门以换取松藩、西藏少数民族的马匹和其他畜牧产品,在历史上被称为“五属边茶”。由于一方面,元代以来用兵西征,西藏青海诸部臣服,元设陕西行都使包括今天四川雅安、茶经、天全、汉源等处,当时东路阻隔,雅州、黎州官吏上任,皆自西宁洮州取道西康,官道既通,商人咸至。另一方面,陕西商人宋代便远涉蜀地贩茶到西北换马,而当时“川人不喜经营,尤畏远道,故不能与陕人竞争” [52] ,因此时代乃至清代经营五属边茶的主要是泾阳、户县等地的陕西商人。他们在蜀地又因地城不同而区分为“河南帮”与“河北帮”。河南帮即渭河以南户县、临潼、兰田、长安的陕西卦蜀茶商,最多的要数户县人,在户县又以牛东、沙河寨、第五桥等村人为多,故亦称“牛东帮”。河北帮即渭河以北泾阳、三原、韩城、朝邑等县的陕西赴蜀茶商。其中以经阳商人为主,其次是三原人。这些陕西赴蜀业茶的商人,多在打箭炉(今康定)从事商贸活动,他们在陕西被通称为“炉客” [53] 。
雅安是川南茶的主要产区又是明初茶马互市的交易场所,番人由严州卫人黎州到雅州易茶,故“陕西人在雅安特别多” [54] ,他们最初在雅安收茶卖茶,当茶马交易中心移至打箭炉后,这些陕西茶商在雅安等产茶区主要是收茶焙制后运转康定,到民国尚存在二十余家,在雅安的就有“义兴、聚诚、天增公、恒春、恒太五家都是陕西帮” [55] ,其中“义兴茶庄,实创于明末,经营边茶之规模信誉,诚为雅安第一家” [56] ,到民国“雅康途中,每日所见茶背子,可达七百余人” [57] ,足见其贸易之繁盛。
与西北边茶不同的是,西南边茶官运官销的实践很短,洪武十六年置雅安茶马司,实行官运官销,自碉门、黎、雅、抵甘朵、乌斯藏行茶之地五千余里,“川中茶产……官自立仓收贮,专用市马,民不敢私采” [58] 。行之不久,便因“商旅不行,课额遂亏” [59] 难以为继,到洪武二十一年只得开放商茶,“题准四川布政司仍令民间采摘,与羌人交易” [60] 。其具体办法是“居民所收之茶,依江南给引贩卖法,公私两便” [61] ,使西南边茶走向商人按引赴产茶区收买,自行雇脚运茶的商运商销道路。这说明,明代边防重点在西北,对西南边茶政策稍宽,所以西南商茶发展的很快。明廷在碉门、黎州、雅安设茶马司,后移至打箭炉,组织汉藏茶马交易,并与嘉靖三年额定“四川茶引五万道,二万六千引为腹引,二万四千引为边引” [62] ,隆庆三年又“载引一万两千,其时划定三万归黎雅,四千归松藩”,这便形成后来的“南路边茶”和“北路边茶”的贸易格局。而当时经营南路边茶的主要始陕西商人。入明后,开中商茶,陕西商人驾轻就熟,如鱼得水,使南路边茶贸易主要掌握陕商手中,形成川康商业隆替以陕商为转移的局面。凡此说明,明政府在陕西实行的“边茶开中”政策,为陕西商人大规模从事边茶贩运提供了历史条件,使陕西商人的足迹由湘而鄂而陕,由陕而甘而宁而青乃俄国、中亚,成为明代以来西北最大的茶叶贸易商业资本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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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倪长钧. 茶叶销藏问题[J]. 贸易月刊, 1931: 八月号
[58](清)张廷玉. 明史[Z]. 食货志四·茶法, 卷80
[59](元)马端临撰. 文献通考[Z]. 卷十七
[60](明)徐溥,刘健等纂修. 大明会典[Z]. 卷三十七
[61](清)张廷玉. 明史[Z]. 食货志四·茶法, 卷80
11 (清)张廷玉. 明史[Z]. 食货志四·茶法, 卷80
一、中国历史上第一条茶马古道兴起的原因
1紫阳茶区的产生和发展
陕西是全国饮茶和植茶最早的地区之一。“神农尝百草……日遇七十毒,得茶而解” [1] ,说明饮茶自陕人始。迄至秦汉,秦并巴蜀,使饮茶开始在民间风行。顾炎武《日知录》说“自秦人取蜀以后,始有茗饮之事” [2] 。到了隋唐时代,饮茶更是以陕西为中心遍及全国郝封愆著《封氏闻见录》记述长安的饮茶风气是 “自邹、齐、沧、隶,渐至京师,城市多开店铺,煮茶卖之,不问道俗,投钱取饮,茶自江淮而来,舟车相继,所在山积,色额甚多” [3] 。因此,陕西也是全国植茶较早的地区。到唐代,唐王朝在陕西汉江流域设金州,其境内“西城、安康二县山谷”为唐代陕南茶区的一部分。
宋代,全国茶叶产量35000吨以上,而包括今紫阳茶区在内的利州路和成都府路11州“岁产茶2102万斤” [4] ,占全国总产60.1%,“秦司置司兴元,属官一员掌之职,在收宕昌、高峰、贻峡、文州所买马,类聚发纲,及受本府南郑、城固、洋州之西乡茶引钱,及利洲路军博马,按帛发马,一岁凡一百三十纲六千五百匹” [5] 。
而陕西植茶的大发展则主要是在明清两代。明承宋制实行“茶马法”。由于地理位置和茶叶品质方面的原因,朝廷十分重视陕、川之茶。《明史·茶法》除末尾一段提到其他茶区以外,几乎全部篇幅都记载了陕、川茶叶史实。当时,“中茶易马,惟汉中、保宁;而湖南产茶,其直贱。” [6] 文中所称“汉中”,当指汉水上中游这一地域,而非仅限于今汉中地区。民国《西乡县志》载:“汉中之茶产于西乡,西乡茶地惟三里耳。三里去县又四百里,经豺狼虎寇之窟,比以加赋。其民昼夜治茶不休,男废耕,女废织,而莫之能办也。” [7] 自明至民国,紫阳茶运销西北,多先集结于汉中、西乡。所以当时的汉茶,实际上多为今紫阳县所产。
清乾隆以后,湖广川湘一带的破产农民大量涌入紫阳。他们占据山林,垦荒种粮,同时恢复了茶叶生产。民国《西乡县志》称:“至清代,陕南唯紫阳茶有名。” [8] 据安康专区茶叶指导所考证,清代中叶紫阳区各县最高年总产茶曾达1500吨,其中紫阳县1000吨以上。后因左宗棠西征,湖南茶大量涌入西北,紫阳茶受到排挤,渐渐萎缩。顺治初年,因为清王朝统一全国的战争正在进行,所需军马量大,故需要通过茶马法来获取。《大清会典》载:“陕西茶法,给番易马。初差御史巡视,后归巡抚兼理,他省凭引招商” [9] 。其后由于全国逐渐统一,疆域扩大,清廷在察哈尔等地建立了广阔的牧场。同时,西北少数民族地区也不必非通过卖马的途径换茶,茶马法慢慢失去了作用。顺治末年,茶马法衰落,紫阳也于1661年(顺治十八年)“奉文撤取执引商人所立之茶店” [10] ,紫阳县境内茶叶生产也逐渐衰落。
民国《紫阳县志·地理志》在谈到清末民初该县茶叶生产状况时说:“茶麻以西南区及蒿坪河一隅为最多,茶之原质、色香味较他处所产俱胜。谷雨前毛尖尤称上品,唯制法不精,行销地向复加以限制。” [11] “光绪间价尤低廉,多有毁去茶树者。近年茶价稍昂,植者渐广。” [12] 抗战期间,湘、皖等省茶区相继沦陷,交通阻塞,南方茶叶无法运销西北;而紫阳茶不但未受战争影响而停滞,销路反而扩大。它不仅销往西北各省重要城镇,而且向为皖、湘茶叶销场西安、鄂北、豫南,也有紫阳茶销售,大有供不应求之势。解放战争期间,该县茶叶生产处于稳定状态,没有新的发展。至1949年底,全县茶园面积20000亩,总产545吨。
2宋以来的茶马交易初兴
宋朝,茶叶由民户进行生产,但是交易却为官府垄断,官府对茶业实行专卖,即征榷制度。国家置6处榷货物司专管茶叶税收等事务,又设13场作茶叶交易市场。965年(乾德三年)下诏:“民茶折税外,悉官买。”“敢藏匿不送官及私贩鬻者,没入之,论罪;主吏私以官茶贸易及一贯五百,并持杖贸易、为官司擒捕者,皆死。” [13] 宋朝末期,宋王朝与辽、金、西夏等政权战争频繁,军马需求量很大,宋王朝虽采取种种措施,仍然不能满足要求,不得不转而买番马。1067年(治平四年),“以成都府路岁输?绢三万给陕西监牧司(买马),自是番部马至者众,官军仰给焉” [14] 。但是,国家库藏本虚而战争连年,用金帛买马难以长期持续。而茶叶本有积压,西北少数民族又极缺茶,用茶叶买马便成为必然的事情。1074年(熙宁七年),大规模实行用茶买马法。此后10余年间,属京西南路金州辖的紫阳茶区及蜀道茶叶贸易空前繁荣,有记载道:“蜀道茶场四十一,京西路金州为场六” [15] 。宋代的茶马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紫阳茶叶的生产与发展。
元代蒙古贵族统治者因本身来自盛产名马的游牧民族,不乏马,固废茶马制。茶叶经营复行榷,由官府发卖,“私自采卖者,其罪与私盐同” [16] 商人贩易茶叶“必令赍引,无引者与私盐同” [17] 。茶引之外,又有茶由,专发给零星买卖茶叶者。
明政府为了安抚边外少数民族而在陕西实行的“茶马交易”特殊政策,为陕西茶叶在中国西部迅速崛起提供了新的历史契机。在冷兵器时代,战马是基本作战工具,养购战马是巩固国防的军国大政。而“西番素产马” [18] ,陕西“洮、泯、河州、西宁等处所沿边夷即古之土番” [19] 。因此,陕西是当时军马的主要供应地,“骁腾可用者无逾陕西” [20] 。同时散居在陕西边外的西北少数民族,主要是“西番”的藏族,对明政权疑虑观望,朱明王朝担心他们与元朝残余势力联合起来对抗明军,因此,对其采取了笼络控制的策略。而当时“西番”对中原在经济上的依赖主要是茶,他们游牧为主,嗜奶酪,绝蔬菜,主要从茶叶中摄取维持生命所需要的绿色物质,因此“不得茶,则困以病” [21] 。为了从其手中换取战马并从经济上制约其侵扰中原,明政府继承并进一步完善了唐宋以来用茶马交易作为安抚少数民族的“以茶易马法”,通过“茶马交易” 把边境贸易与边防建设结合起来,以边境贸易来促进边防建设,“用茶易马,固番人心,且以强中国” [22] 。
明代,茶马交易成为一项重要制度,被统治者认为是 “摘山之利,以易充厩之良” [23] ,从而“制番人之死命” [24] 的强有力手段。当时茶叶分官茶和私茶两种,皆输边易马。朝廷设茶马司,其下又先后置洮州(治在今甘肃临潭)、秦州(治今甘肃天水)、河州(治在今甘肃临夏)等茶马司。洪武(1368—1398年)中,又于陕西等处设茶马司,同时有用严刑峻法限制民间私相贸易,乃至饮茶:“私茶出境者与关隘失察者律并凌迟处死。”“民间蓄茶不得过一月之用。” [25]
紫阳茶在明代有了举足轻重的地位。明初,朝廷明令汉中府属茶叶输边易马。1371年(洪武四年),奏准:“陕西汉中府金州,石泉、汉阴、平利、西乡县茶园,每十株官取一分;其民所收茶官给价。无主者,令守城军士薅培,及时采取,以十分为率:官取八分,军取二分。每五十斤为一包,二包为一引,令有司收贮,于西番易马” [26] 。并特地制定汉中府茶例:“岁办茶二万六千斤,兼以巡获私茶四,五万斤易马,其于远地一切停止。本地茶园人家,除约量本家岁用外,其余尽数官为收买” [27] 。
当时,东南如浙、闽、湘等茶叶产地远离边关,路途遥远,运输不易,故私茶出境数量远不如紫阳茶区。紫阳茶区因靠近西北,运输便利,私茶出境者多,民间交易较为频繁。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用马所易茶不能满足需要者,大多从这一带输入。明廷有鉴于此,在洪武中令陕西苑马寺卿及属员等,每岁“自三月至九月,每月差行人一员于陕西等处,省谕吧隘关口头目,禁约私茶出境。” [28] 后又专设巡茶御史一职掌其事。万历年间还在陕西的渔渡坝(今镇巴县境内,近紫阳)、四川的鸡猴坝两处设立府佐,率领州、县官兵,防止“私茶”出境。在运销制度和茶叶收、售机构设置方面,于紫阳茶区也规定得特别严密。据《明会典》载:“若汉中私茶之禁尤严。凡中茶有引、由,出茶地方有税,贮放有茶仓,巡茶有御史,分理有茶马司、茶课司,验茶有批验所” [29] 。自明初至明末,严禁陕西一带私茶出境,是当时茶叶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始终不废。
明中叶,战争稍稀,军马需求量下降,因而陕西从茶易马时起时罢,而茶叶有积压。1443年(正统八年)“令陕西仓所收茶折支军官俸给,每斤折米一斗五升”。同年,“又奏准:金州芽茶一斤收茶叶二斤,运西宁茶马司收贮易马。” [30]
因明廷特严私贩之禁,终至行商裹足,茶课又改征本色银,茶易马时起时罢,导致边地茶马司贮茶不多而不敷所需,地方官希望允许通商。1490年(弘治三年),朝廷颁布新的通商法,令陕西布政司“出榜召商,报中给引,赴巡茶御史处挂号,于产茶地方收买茶斤运赴原定茶马司,以十分为率:六分听其货卖,四分验收入官。” [31] 自明初至明中叶,紫阳茶产量大大发展,茶课也大大增加。1512年(正德七年),武宗议准:“勘处汉中所属金州、西乡、汉阴、石泉等处,旧额岁办茶课二万六千八百余斤,新收茶课二万四千六百一十四斤。俱照数岁办,永为定例。” [32] 1533年(嘉靖十二年),世宗准:“陕西汉中府金州、西乡、石泉、汉阴、紫阳五州县茶户,巡茶御史每十年一次清审,量为增减,均平茶课” [33] 。次年,又奏准:“陕西金州等五州县课茶,责令大户径解茶马司交纳,其经过州县原设茶户二千余名止派百名征银,以给大户脚价。” [34] 五州县茶课岁额共五万多斤,“每百斤加耗六斤” [35] ,这个数字一直持续到明亡,来再添加。而每岁商中茶又有八万斤,令商运卖,官取其半易马。
自弘治中朝廷改革陕西茶叶贸易法,允许通商后,茶叶贸易大兴,茶商极为活跃,陕南重镇汉中成为紫阳茶的重要贸易市场和转运、加工、集散地。1571年(隆庆五年),官府规定:茶商“经过汉中,专责理刑推官查照引内篦、斤,着实盘验” [36] 。又规定商人在产茶地收买有“真细好茶”,买好后,产茶地官府必须“催发起程” ,在茶引上“注发行年、月、日期印钤,运至汉中府辩验真假。” [37] 1585年(万历十三年),神宗题准:“陕西腹里地方西安等三府,因无官茶,私贩横行,议行巡茶御史招商,印给引目,每引定为一百斤。收买园户余茶,运去汉中府验明发卖,每百斤量抽三十斤入官。” [38]
在整个明代实施茶马法的过程中,朝廷都十分重视陕川两省所产之茶,分别称为汉茶和巴茶。《明史·茶法》载:“(洪武四年)陕西汉中、金州、石泉、汉阴、平利、西乡诸县,茶园四十五项,茶八十六万株。四川巴茶三百十五户,茶二百三十八万株。宜定令每十珠官取其一。无主茶园,令军士薅采,十取其八,以易番马。” [39] 明太祖朱元璋对汉茶也十分重视,他曾对户部尚书郁新说:“用陕西汉中茶三百万斤,可得马三万匹,四川松茂茶如之。” [40]
由于朝廷过份青睐汉茶和巴茶,对兴植稍迟而发展较快的湖南茶无疑是重大的阻碍。一些商人将湖茶偷运出边,而少数民族却因其值贱而“不肯纳马”,因此还打了一场官司:“(万历)二十三年,御史李楠请禁湖茶,言:‘湖茶行,茶法、马政两敝,宜令巡茶御史召商给引,愿报汉、兴、保、夔者,准中。越境下湖南者,禁止。且湖南多假茶,食之刺口破腹,番人亦受其害。’既而御史徐侨言:‘汉、川茶少而直高,湖南茶多而直下。湖茶之引,无妨汉中。汉茶味甘而薄,湖茶味苦,于酥酪为宜,亦利番也。但宜立法严覈,以遏假茶。’户部折衷其议,以汉茶为主,湖茶佐之。各商中引,先给汉、川毕,乃给湖南。如汉引不足,则补以湖引。报可。” [41]
清承明制。顺治初,因为清王朝统一全国的战争正在进行,所需军马量大,故需要通过茶马法来获取。《大清会典》载:“陕西茶法,给番易马。初差御史巡视,后归巡抚兼理,他省发引招商” [42] 。其后由于全国逐渐统一,疆域扩大,清廷在察哈尔等地建立了广阔的牧场。同时,西北少数民族地区也不必非通过卖马的途径换茶,茶马法慢慢失去了作用。顺治末年,茶马法衰落,紫阳也于1661年(顺治十八年)“奉文撤去执引商人所立之茶店” [43] ,紫阳县境内茶叶生产也逐渐衰落。
当清初实行茶马法时,因有商人至紫阳购茶,产量虽不甚丰,犹有出路。撤店之后,“益为厉禁”,又严禁茶叶私人贸易,以致康熙中(1662—1722)紫阳县令沈麟哀叹“何用此土产为?” [44] 嗣后直到民国中叶,紫阳茶叶生产才大大发展。
3明政府的“茶叶开中”政策与茶马古道的急剧兴起
朱明政府为陕西量身制定的特殊政策之一就是茶马交易的“茶叶开中”政策。它实质上是“食盐开中”政策的延续。明初在陕西实行“食盐开中”满足了边防军的需要,巩固了边防,防范了北方游牧民族的侵扰。但也要使北方少数民族能够活下去,否则为了生存,他们还会再次南下,而当时他们最需要的则是中原的茶叶。这是因为北方少数民族以游牧为生,吃牛羊肉喝奶酪,需要用茶来去油腻,助消化。加之草原菜蔬果品甚少,少数民族需要通过饮茶来吸取生命绿色。而且一些少数民族笃信佛教,“学禅于不寐,又不餐食皆许其饮茶” [45] 。这些使得少数民族对茶叶的需求量巨大,形成“宁肯一日无肉,不可一日无茶” [46] 的生活方式,甚至到了“不得茶,则困以病” [47] 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边外少数民族必然要求明政府扩大对茶叶的贸易,并宣称如不满足他们的要求,便要南下抢掠。明政府无奈,只好答应他们的要求,沿边镇开设马市,使边疆贸易发展起来。
茶马交易本身又是明政府内需的要求。因为在冷兵器时代,战马是基本的作战工具,而边外少数民族产良马,“天下腾骏者不逾陕西” [48] 。在这种情况下,用茶叶换取少数民族的马匹,既满足了少数民族对茶叶的需求,有利于边疆的安定,又满足了政府对马匹的需要,有利于增强政府的军事实力,实在是一个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对此,明人李时珍有中肯分析,他在《本草纲目·茶》 中说:“夫茶一木尔,下为民生日用之资,上为朝廷赋税之助,其利博哉” [49] 。
明廷在全国实行“榷茶”,由政府实行茶叶专卖,唯独在陕西实行边茶贸易,是因为陕西既地处边疆,本地又产茶,将陕西所产之茶就近输往边疆,驾轻就熟,路近费省,符合交易成本最低化原则。陕西是中国植茶最早的地区,到唐代紫阳茶区已成为全国有名的茶叶产区之一,到宋元时期陕南茶区所产茶品占全国的茶叶产量的60%。到明代包括四川保宁府在内的紫阳茶区产茶110万斤,主要用于交换西番的战马,因而“中茶易马,唯汉中保宁” [50] 。《洮州厅志》亦载:“明制汉郡产茶,汉民不得自行贸易,于是立市茶法,命秦陇商领茶引,采茶于汉,运之茶司推其半,易马于番。” [51]
明清时期,为了运送陕西茶产到边疆,逐渐形成经紫阳—汉阴—石泉—西乡—城固—汉中—略阳、风翔—河州、兰州的中国历史上第一条茶马古道,每年将陕西紫阳茶区的大量茶产(明代为15万斤,清代为1090万斤)运送边疆,保证了边疆少数民族的基本需要,解决了国家的军备所需,也拉动了陕南产茶各县经济的发展。
4陕甘茶马古道与康藏茶马古道以及滇缅茶马古道相互关系
明代的茶马交易按其政策需要可分为西北边茶和西南边茶两个方面。西北边茶主要是针对西北少数民族的茶马交易。西南边茶亦称汉藏边茶。它是将川南雅、灌、名、邛、洪五县区茶产贩向康藏,出硐门以换取松藩、西藏少数民族的马匹和其他畜牧产品,在历史上被称为“五属边茶”。由于一方面,元代以来用兵西征,西藏青海诸部臣服,元设陕西行都使包括今天四川雅安、茶经、天全、汉源等处,当时东路阻隔,雅州、黎州官吏上任,皆自西宁洮州取道西康,官道既通,商人咸至。另一方面,陕西商人宋代便远涉蜀地贩茶到西北换马,而当时“川人不喜经营,尤畏远道,故不能与陕人竞争” [52] ,因此时代乃至清代经营五属边茶的主要是泾阳、户县等地的陕西商人。他们在蜀地又因地城不同而区分为“河南帮”与“河北帮”。河南帮即渭河以南户县、临潼、兰田、长安的陕西卦蜀茶商,最多的要数户县人,在户县又以牛东、沙河寨、第五桥等村人为多,故亦称“牛东帮”。河北帮即渭河以北泾阳、三原、韩城、朝邑等县的陕西赴蜀茶商。其中以经阳商人为主,其次是三原人。这些陕西赴蜀业茶的商人,多在打箭炉(今康定)从事商贸活动,他们在陕西被通称为“炉客” [53] 。
雅安是川南茶的主要产区又是明初茶马互市的交易场所,番人由严州卫人黎州到雅州易茶,故“陕西人在雅安特别多” [54] ,他们最初在雅安收茶卖茶,当茶马交易中心移至打箭炉后,这些陕西茶商在雅安等产茶区主要是收茶焙制后运转康定,到民国尚存在二十余家,在雅安的就有“义兴、聚诚、天增公、恒春、恒太五家都是陕西帮” [55] ,其中“义兴茶庄,实创于明末,经营边茶之规模信誉,诚为雅安第一家” [56] ,到民国“雅康途中,每日所见茶背子,可达七百余人” [57] ,足见其贸易之繁盛。
与西北边茶不同的是,西南边茶官运官销的实践很短,洪武十六年置雅安茶马司,实行官运官销,自碉门、黎、雅、抵甘朵、乌斯藏行茶之地五千余里,“川中茶产……官自立仓收贮,专用市马,民不敢私采” [58] 。行之不久,便因“商旅不行,课额遂亏” [59] 难以为继,到洪武二十一年只得开放商茶,“题准四川布政司仍令民间采摘,与羌人交易” [60] 。其具体办法是“居民所收之茶,依江南给引贩卖法,公私两便” [61] ,使西南边茶走向商人按引赴产茶区收买,自行雇脚运茶的商运商销道路。这说明,明代边防重点在西北,对西南边茶政策稍宽,所以西南商茶发展的很快。明廷在碉门、黎州、雅安设茶马司,后移至打箭炉,组织汉藏茶马交易,并与嘉靖三年额定“四川茶引五万道,二万六千引为腹引,二万四千引为边引” [62] ,隆庆三年又“载引一万两千,其时划定三万归黎雅,四千归松藩”,这便形成后来的“南路边茶”和“北路边茶”的贸易格局。而当时经营南路边茶的主要始陕西商人。入明后,开中商茶,陕西商人驾轻就熟,如鱼得水,使南路边茶贸易主要掌握陕商手中,形成川康商业隆替以陕商为转移的局面。凡此说明,明政府在陕西实行的“边茶开中”政策,为陕西商人大规模从事边茶贩运提供了历史条件,使陕西商人的足迹由湘而鄂而陕,由陕而甘而宁而青乃俄国、中亚,成为明代以来西北最大的茶叶贸易商业资本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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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清)张廷玉. 明史[Z]. 食货志四·茶法, 卷80
11 (清)张廷玉. 明史[Z]. 食货志四·茶法, 卷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