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文献
第一节 榆林边商的起步发展
一、明代榆林边商的发展
明初,政府在军事上设九边军镇并修筑长城,用以抵御北方元朝残余力量的侵犯,九镇中的延绥镇就统辖着今天的陕北,最初延绥镇治所在绥德,成化七年(1471年)迁至榆林。在经济上政府对蒙古实行经济封锁政策,禁止蒙汉贸易。经济封锁使蒙古牧民日常所需的铁器和布帛等生活必需品处于极度匮乏状态,因此,蒙古各部不断用战争掠夺和提出贡市手段希望恢复蒙汉的正常经济交往。嘉靖初,明政府与蒙古议定:“蒙汉交界开设互市11处,汉商以烟、茶、布、绸缎等上市,禁易粮食、铜、铁器;蒙古以牛、羊、绒毛、皮张等上市,禁易马匹。”①榆林红山市为其一,这一互市贸易维系20多年,因双方战争再起而停止。明隆庆五年(1571年),明政府再续对蒙古的封贡互市政策,相继在延绥镇开设神木市、皇甫川市。明中后期,尽管蒙汉贸易会因为双方战争不稳定,但是蒙汉贸易至此延续了下去。当时蒙汉贸易以陕西关中商人和晋商为主,他们从东部和南方运来布帛、绸缎、烟茶和日用杂货与蒙民的牛羊皮毛等畜产品交换,榆林的商人也积极参与其中,因受资金的限制,他们一般为小商贩,从事小宗商品交易。明朝中后期,每到互市期间,榆林的商贩“带着茶、烟、酒、枣、绸缎、布匹、药材、珊瑚、玉器(鼻烟壶)等各种货物;另有小手工业者驮载着马鞍、轮具、毡毯、银器首饰、铜器饮具、皮靴、哈达(织绢)、毛口袋、火链、剪刀、铁笊、枣、饼等各种生活用品,去到红山集市,摆摊立帐,叫卖商品……蒙古人也驱赶着马、牛、羊、驼群,驮载酥油、乳酪、绒毛、皮张等畜产品纷纷前来互市贸易”②。
明中后期榆林边商活动范围在延绥镇,商品贸易地点固定在长城沿线的互市,一般以物易物为主,时间也有限制。隆庆时延绥巡抚郜光先《仰仗天威疏》载:当时榆林蒙汉互市规定“每年三月许开市一次,预期广召商贩多置货物,大行开市十日,如市完之后即各安生,理不再许纵容部落叩边求市,违者传令加罚;将蒙古所易之马分上、中、下三等,价定十二两、十两、八两之异,分等定价,适为均平”③。因“明初,东有马市,西有茶市”,明中后期,榆林的互市也属于“马市”,是政府为获取马匹而开设的北方互市之一。当时政府为了对西北部和北部的藏族、蒙古族分而治之,采取“茶市”“马市”分置,防止蒙古得茶后控制藏族,曾规定在西北部茶市只许用茶易马,北部马市只许用绸缎、布、粮食等易马,不许用茶。明中期,互市中马匹交易属“官市”,民间禁止私自交易。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明廷取消了禁易马的规定,又在榆林筑古梁、易马二城,“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仅榆林县蒙民上市易马者达万余骑”④,“马市既开,官商云集,银货星罗”⑤。为保护市场安全,筑“镇北台”驻兵防守,又筑“款贡台”,“城内广设舍馆,作为互市期间蒙人食宿之所”⑥。明后期,马匹交易由“官市”转入“民市”和“商市”,此时商贩们利用驿道从陕西关中、山西西北诸州县运销绸缎、布匹、茶叶、烟草到长城沿线与蒙人贸易换取牲畜、皮毛盐碱,榆林蒙汉贸易出现繁荣景象。明中后期,榆林边商处于起步阶段,因为他们起家于蒙汉贸易,就决定了他们日后以经营皮毛贸易为主的特色。
二、榆林边商的鼎盛时期
清朝建立后,陆续统一了西北各地,政治的统一稳定为蒙汉贸易发展提供了保障。榆林地区因靠近内蒙古伊克昭盟各旗,再次成为农牧经济区域交流的中转地之一和蒙汉贸易首选通道之一。蒙汉贸易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榆林边商在经营规模、范围和影响力上不断扩大。原榆林军镇各堡因地连蒙古,大多转为蒙汉贸易地点,贸易地点延展至榆林各州县,边商不仅活跃于本区,而且奔走于山西、京津、甘肃一带。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清政府允许汉民到长城以北地带租种蒙古土地后,榆林各县的农民、手工业者纷纷北上蒙古,在输出劳力的同时也运输少量小商品,边商开始大量行销于内蒙古伊盟各旗。清乾隆年间允许榆林等地食用蒙地盐,鄂尔多斯盐碱可以行销内地,于是榆林地区神木、定边等地成为行销内蒙古伊盟皮货和盐碱的中心。频繁的蒙汉贸易吸引着来自山西、河北、河南等地的商人来此经销。榆林边商贸易处于繁盛时期。
鸦片战争后,榆林地区边商的贸易活动特色得以加强:即以大量皮毛为主的畜产品和药材等商品外运,大量的日用百货等手工业品输入。榆林成为陕北皮毛和内蒙古伊克昭盟各旗畜产品的集散地,同时又是伊盟生活所需的手工业品的供应地,它承担了转运农、牧两个经济区域商品的部分任务。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天津被开辟为商埠,“由于榆林有边商从蒙地运回大量牲畜、绒毛、皮张,吸引了天津、北京、张家口、大同、交城等地客商和洋行来榆收购,转运天津出口。蒙地需要的绸缎布匹、日用百货、烟、酒、糖、茶等又需要榆林供给,所以榆林商人也贩运一部分绒毛皮张,去天津出售后,购买丝绸布匹、日用百货运回榆林”⑦,这一时期榆林地区聚集起来的皮货多通过陆路和黄河水运转运到天津出口。清朝直至民国初年,是榆林边商最为活跃和实力发展到顶峰的时期。他们每年从蒙地运回大量牲畜、绒毛和皮张,收购来自陕北各地的畜产品、药材转运出省,将来自全国各地的手工业品转销到本地和内蒙古。鸦片战争直至民国初年,因东南沿海商埠的开辟,国内外对畜产品的需求急剧增加,推动了皮毛贸易的兴盛发展。消费反作用于商品交换和生产,畜产品的交易量和价格的不断攀升,给榆林边商的蒙汉贸易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市场环境,榆林边商穿梭于榆林各地和内蒙古之间,每年在市场上集散着成百千万的畜产品和日用百货,这是榆林皮毛贸易最为辉煌的时期。“榆林城乡边商在解放前夕已发展到一千五百多户,其中大的边商有李天恩、谢振翔、秦牛面等三十六家,被推为‘边行’代表,每年六家,轮流值会,负责筹措经费、应付摊派、举办例会、调解纠纷等事项”⑧。“加上各县的走边小商贩,榆林边商数量应在两万人之众,他们的足迹遍及伊盟各旗和五原、临河、陕坝等地,有的更远到达阿拉善旗和阴山后的乌拉特旗,甚至到达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⑨。榆林地区形成了榆林城、安边、神木三处皮毛、百货集散地,吸引着北方各地商人和外国洋行蜂拥而至到榆林各市镇经销商品。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榆林畜产品的出口销路中断,畜产品价格一再跌落,加之陕北另外一个羊毛集中地包头被日军占领后,“羊毛等畜产品被日伪军强制收买,所付钞票皆为蒙疆银行伪钞,使商人蒙受重大损失”。⑩榆林边商至此由盛转衰。此后,榆林边商收购的皮毛一部分转销到内地,满足内迁至陕的军民所需,一部分被国民政府财政部贸易委员会下设的富华贸易公司陕豫分公司收购,另一部分转运到内蒙古包头,但是边商的衰败趋势已无法挽回。据《十年来之陕西经济》一书记载,陕北集中了当地和绥远伊盟各旗的羊毛皮货,“战前每年输出绒毛(包括羊毛、羊绒、驼毛)约三万担,值四百余万元,皮张输出占产额十分之六七,年约三十万张,值二百万元。抗战后,天津销路断绝,陕北皮毛业一落千丈。嗣贸易委员会派委员收购,至民国二十九年底共计购进春毛二千八百八十一公担,秋毛四百卅公担,羊绒一千六百零七公担,山羊皮、白羊皮、老羊皮等七万三千五百二十五张,总值七十万余元。”(11)这一资料足以说明抗日战争时期榆林边商贸易的萧条状况。解放前夕,陕北各地遭受严重的战乱破坏,少数大边商为保存实力,将原有资金抽调到包头和天津寻求商业上的发展,明清时期发展起来的榆林边商最终走向衰败。
① 《榆林地区志》,西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40—142页。
② 王开:《陕西古代道路交通史》,人民交通出版社1989年版,第441页。
③ 《榆林地区志》,西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304页。
④ 《陕西省志》第六十四卷,《工商联志》,西安出版社2002年版,第417页。
⑤ 王开:《陕西古代道路交通史》,人民交通出版社1989年版,第371页。
⑥ 杜相唐:《万里长城第一台——榆林镇北台》,《榆林文史资料》第12辑,第22页。
⑦ 《解放前榆林商业概况》,《榆林文史资料》第3辑,第35—36页。
⑧ 《榆林边商的起源和发展》,《榆林文吏资料》第3辑,第21—23页。
⑨ 《长城与边客》,《榆林文史资料》第12辑,第27—28页。
⑩ 《十年来之陕西经济》第七章,《商业》,《陕西省银行经济研究室特刊》(1942年),第164页。
(11) 《十年来之陕西经济》第七章,《商业》,《陕西省银行经济研究室特刊》(1942年),第164页。
明初,政府在军事上设九边军镇并修筑长城,用以抵御北方元朝残余力量的侵犯,九镇中的延绥镇就统辖着今天的陕北,最初延绥镇治所在绥德,成化七年(1471年)迁至榆林。在经济上政府对蒙古实行经济封锁政策,禁止蒙汉贸易。经济封锁使蒙古牧民日常所需的铁器和布帛等生活必需品处于极度匮乏状态,因此,蒙古各部不断用战争掠夺和提出贡市手段希望恢复蒙汉的正常经济交往。嘉靖初,明政府与蒙古议定:“蒙汉交界开设互市11处,汉商以烟、茶、布、绸缎等上市,禁易粮食、铜、铁器;蒙古以牛、羊、绒毛、皮张等上市,禁易马匹。”①榆林红山市为其一,这一互市贸易维系20多年,因双方战争再起而停止。明隆庆五年(1571年),明政府再续对蒙古的封贡互市政策,相继在延绥镇开设神木市、皇甫川市。明中后期,尽管蒙汉贸易会因为双方战争不稳定,但是蒙汉贸易至此延续了下去。当时蒙汉贸易以陕西关中商人和晋商为主,他们从东部和南方运来布帛、绸缎、烟茶和日用杂货与蒙民的牛羊皮毛等畜产品交换,榆林的商人也积极参与其中,因受资金的限制,他们一般为小商贩,从事小宗商品交易。明朝中后期,每到互市期间,榆林的商贩“带着茶、烟、酒、枣、绸缎、布匹、药材、珊瑚、玉器(鼻烟壶)等各种货物;另有小手工业者驮载着马鞍、轮具、毡毯、银器首饰、铜器饮具、皮靴、哈达(织绢)、毛口袋、火链、剪刀、铁笊、枣、饼等各种生活用品,去到红山集市,摆摊立帐,叫卖商品……蒙古人也驱赶着马、牛、羊、驼群,驮载酥油、乳酪、绒毛、皮张等畜产品纷纷前来互市贸易”②。
明中后期榆林边商活动范围在延绥镇,商品贸易地点固定在长城沿线的互市,一般以物易物为主,时间也有限制。隆庆时延绥巡抚郜光先《仰仗天威疏》载:当时榆林蒙汉互市规定“每年三月许开市一次,预期广召商贩多置货物,大行开市十日,如市完之后即各安生,理不再许纵容部落叩边求市,违者传令加罚;将蒙古所易之马分上、中、下三等,价定十二两、十两、八两之异,分等定价,适为均平”③。因“明初,东有马市,西有茶市”,明中后期,榆林的互市也属于“马市”,是政府为获取马匹而开设的北方互市之一。当时政府为了对西北部和北部的藏族、蒙古族分而治之,采取“茶市”“马市”分置,防止蒙古得茶后控制藏族,曾规定在西北部茶市只许用茶易马,北部马市只许用绸缎、布、粮食等易马,不许用茶。明中期,互市中马匹交易属“官市”,民间禁止私自交易。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明廷取消了禁易马的规定,又在榆林筑古梁、易马二城,“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仅榆林县蒙民上市易马者达万余骑”④,“马市既开,官商云集,银货星罗”⑤。为保护市场安全,筑“镇北台”驻兵防守,又筑“款贡台”,“城内广设舍馆,作为互市期间蒙人食宿之所”⑥。明后期,马匹交易由“官市”转入“民市”和“商市”,此时商贩们利用驿道从陕西关中、山西西北诸州县运销绸缎、布匹、茶叶、烟草到长城沿线与蒙人贸易换取牲畜、皮毛盐碱,榆林蒙汉贸易出现繁荣景象。明中后期,榆林边商处于起步阶段,因为他们起家于蒙汉贸易,就决定了他们日后以经营皮毛贸易为主的特色。
二、榆林边商的鼎盛时期
清朝建立后,陆续统一了西北各地,政治的统一稳定为蒙汉贸易发展提供了保障。榆林地区因靠近内蒙古伊克昭盟各旗,再次成为农牧经济区域交流的中转地之一和蒙汉贸易首选通道之一。蒙汉贸易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榆林边商在经营规模、范围和影响力上不断扩大。原榆林军镇各堡因地连蒙古,大多转为蒙汉贸易地点,贸易地点延展至榆林各州县,边商不仅活跃于本区,而且奔走于山西、京津、甘肃一带。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清政府允许汉民到长城以北地带租种蒙古土地后,榆林各县的农民、手工业者纷纷北上蒙古,在输出劳力的同时也运输少量小商品,边商开始大量行销于内蒙古伊盟各旗。清乾隆年间允许榆林等地食用蒙地盐,鄂尔多斯盐碱可以行销内地,于是榆林地区神木、定边等地成为行销内蒙古伊盟皮货和盐碱的中心。频繁的蒙汉贸易吸引着来自山西、河北、河南等地的商人来此经销。榆林边商贸易处于繁盛时期。
鸦片战争后,榆林地区边商的贸易活动特色得以加强:即以大量皮毛为主的畜产品和药材等商品外运,大量的日用百货等手工业品输入。榆林成为陕北皮毛和内蒙古伊克昭盟各旗畜产品的集散地,同时又是伊盟生活所需的手工业品的供应地,它承担了转运农、牧两个经济区域商品的部分任务。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天津被开辟为商埠,“由于榆林有边商从蒙地运回大量牲畜、绒毛、皮张,吸引了天津、北京、张家口、大同、交城等地客商和洋行来榆收购,转运天津出口。蒙地需要的绸缎布匹、日用百货、烟、酒、糖、茶等又需要榆林供给,所以榆林商人也贩运一部分绒毛皮张,去天津出售后,购买丝绸布匹、日用百货运回榆林”⑦,这一时期榆林地区聚集起来的皮货多通过陆路和黄河水运转运到天津出口。清朝直至民国初年,是榆林边商最为活跃和实力发展到顶峰的时期。他们每年从蒙地运回大量牲畜、绒毛和皮张,收购来自陕北各地的畜产品、药材转运出省,将来自全国各地的手工业品转销到本地和内蒙古。鸦片战争直至民国初年,因东南沿海商埠的开辟,国内外对畜产品的需求急剧增加,推动了皮毛贸易的兴盛发展。消费反作用于商品交换和生产,畜产品的交易量和价格的不断攀升,给榆林边商的蒙汉贸易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市场环境,榆林边商穿梭于榆林各地和内蒙古之间,每年在市场上集散着成百千万的畜产品和日用百货,这是榆林皮毛贸易最为辉煌的时期。“榆林城乡边商在解放前夕已发展到一千五百多户,其中大的边商有李天恩、谢振翔、秦牛面等三十六家,被推为‘边行’代表,每年六家,轮流值会,负责筹措经费、应付摊派、举办例会、调解纠纷等事项”⑧。“加上各县的走边小商贩,榆林边商数量应在两万人之众,他们的足迹遍及伊盟各旗和五原、临河、陕坝等地,有的更远到达阿拉善旗和阴山后的乌拉特旗,甚至到达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⑨。榆林地区形成了榆林城、安边、神木三处皮毛、百货集散地,吸引着北方各地商人和外国洋行蜂拥而至到榆林各市镇经销商品。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榆林畜产品的出口销路中断,畜产品价格一再跌落,加之陕北另外一个羊毛集中地包头被日军占领后,“羊毛等畜产品被日伪军强制收买,所付钞票皆为蒙疆银行伪钞,使商人蒙受重大损失”。⑩榆林边商至此由盛转衰。此后,榆林边商收购的皮毛一部分转销到内地,满足内迁至陕的军民所需,一部分被国民政府财政部贸易委员会下设的富华贸易公司陕豫分公司收购,另一部分转运到内蒙古包头,但是边商的衰败趋势已无法挽回。据《十年来之陕西经济》一书记载,陕北集中了当地和绥远伊盟各旗的羊毛皮货,“战前每年输出绒毛(包括羊毛、羊绒、驼毛)约三万担,值四百余万元,皮张输出占产额十分之六七,年约三十万张,值二百万元。抗战后,天津销路断绝,陕北皮毛业一落千丈。嗣贸易委员会派委员收购,至民国二十九年底共计购进春毛二千八百八十一公担,秋毛四百卅公担,羊绒一千六百零七公担,山羊皮、白羊皮、老羊皮等七万三千五百二十五张,总值七十万余元。”(11)这一资料足以说明抗日战争时期榆林边商贸易的萧条状况。解放前夕,陕北各地遭受严重的战乱破坏,少数大边商为保存实力,将原有资金抽调到包头和天津寻求商业上的发展,明清时期发展起来的榆林边商最终走向衰败。
① 《榆林地区志》,西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40—142页。
② 王开:《陕西古代道路交通史》,人民交通出版社1989年版,第441页。
③ 《榆林地区志》,西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304页。
④ 《陕西省志》第六十四卷,《工商联志》,西安出版社2002年版,第417页。
⑤ 王开:《陕西古代道路交通史》,人民交通出版社1989年版,第371页。
⑥ 杜相唐:《万里长城第一台——榆林镇北台》,《榆林文史资料》第12辑,第22页。
⑦ 《解放前榆林商业概况》,《榆林文史资料》第3辑,第35—36页。
⑧ 《榆林边商的起源和发展》,《榆林文吏资料》第3辑,第21—23页。
⑨ 《长城与边客》,《榆林文史资料》第12辑,第27—28页。
⑩ 《十年来之陕西经济》第七章,《商业》,《陕西省银行经济研究室特刊》(1942年),第164页。
(11) 《十年来之陕西经济》第七章,《商业》,《陕西省银行经济研究室特刊》(1942年),第1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