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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延安精神——植根于延安时期伟大的革命实践 第一节 延安时代的民主政治

中共延安市委宣传部编


  1936年12月,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促使国民党承认中国共产党的合法地位,形成以国共两党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按照《国共合作宣言》,1937年9月6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驻西北办事处改称陕甘宁边区政府。中共中央决定,林伯渠、张国焘、秦邦宪、董必武、徐特立、谢觉哉、郭洪涛、马明方、高岗为边区政府委员(亦称主席团委员),主席林伯渠、副主席张国焘。10月12日,国民政府行政院第333次会议通过决议(未正式公布)承认陕甘宁边区直属行政院领导,并任命行政长官。陕甘宁边区政府设秘书处,民政厅,财政厅,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厅,保安司令部等机关。边区政府同时设有参议会。
  1937年7月12日,国民政府行政院例会正式通过陕甘宁边区管辖范围是:陕西绥德、米脂、葭县、吴堡、清涧、神府、延川、延长、肤施、甘泉、安塞、保安、富县、旬邑、淳化、靖边、安定、定边;甘肃庆阳、合水、宁县、正宁;宁夏盐池,共23个县,总面积为12万平方公里,人口160万。但自八路军主力开赴华北抗日前线后,国民政府却不履行诺言,占去淳化、旬邑、正宁、宁县等县城及村镇数百处,计3.06万平方公里,占边区总面积的26%,人口50万,占边区总人口的31%。
  1941年11月,为适应新形势,边区辖地分为29个县(市),266个区,1549个乡。直属县(市):延安市、延安县、富县、甘泉、固临(宜川4个区,甘泉1个区)延川、安塞、安定、延长、志丹、靖边、神府。
  三边分区:盐池、定边。
  绥德分区:绥德、米脂、葭县、吴堡、清涧。
  关中分区:新正(甘肃正宁1个区,陕西旬邑4个区)、新宁(甘肃宁县与正宁的一部分)、赤水(陕西旬邑与淳化的一部分)、淳耀(陕西淳化3个区,耀县2个区)。(后增加同宜耀县,由陕西同官、宜君、耀县组成,称关中东行政区)。
  陇东分区:庆阳、合水、镇原(甘肃镇原一部分)、曲子(由庆阳马岭区、固原三岔区、环县5个区组成)、环县、华池(甘肃庆阳大部、陕西定边、靖边各一部分)。
  1948年,地域扩大,设置黄龙分区、西府分区、榆林分区、大荔分区。
  1949年3月,陕甘宁、晋绥行政管理统一,成立晋西北和晋南2个行政公署。陕甘宁边区辖16个分区、144个县(市),面积28万平方公里,人口800多万。
  新中国成立后,撤消了陕甘宁边区政府建制。
  1940年4月,陕甘宁边区政府作出《关于新区行政工作的决定》,要求在陇东分区、绥德分区和富县进行试点工作。根据“三三制”原则,富县等地先后选举建立了乡、县两级临时参议会和政府。
  在陕甘宁边区,最早实行“三三制”的是延安县。1940年初,延安县中区五乡在突击完成工作时,乡政府提出用民选方式组织征粮委员会,由每十二三户居民公选一名代表。全乡共选出27名代表,组成征粮委员会。其中共产党员9人,其余18人为非党人士。这些非党人士中包括有富裕户和绅士。征粮委员会在延安县委、政府和延安工作团的指导、帮助下,在群众中进行充分的解释和动员,精确调查统计,积极组织粮食入仓,提前并超额完成了征收公粮的任务。而且各界人士都认为公粮出得公平合理,也自觉自愿。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及时总结了延安县中区五乡的这一新鲜经验,并号召在边区各地推广运用。毛泽东对这一经验很重视,并批示指出:“共产党员只有与多数非党人员在一道,真正实行民主的‘三三制’,才能使革命工作做好,也才能使党的生活活跃起来。如果由党员包办一切,则工作一定做不好,党员也会硬化不进步”。
  1941年1月1日,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陕甘宁边区各级选举委员会组织规程》。之后,边区政府选定延安西川的裴庄乡进行选举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从2月初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全乡共有选民731人,其中妇女选民324人。参加投票选举的有574人,占选民总数的78.5%。共选举出参议会议员25人,候补议员7人。25名议员中,有士绅1人,地主2人,富农6人,中农13人,贫农3人。其中共产党员9人,占三分之一稍多。如果加上当选的7名候补议员,共产党员则占四分之一稍多。乡参议会选出了政府委员7名。裴庄乡的选举试点工作,符合“三三制”的要求。
  此后,“三三制”政权在陕甘宁边区逐步得到了巩固和发展,使得边区在各项事业中与党外人士的合作不断得到加强,也使得各项事业都有了较大的发展。据1944年底的统计,边区党外人士担任各级政权中行政职务的有3592人。从而团结了边区内部的各阶级、各阶层人士,把边区的政权建设推向一个成熟的新阶段。
  

延安精神概览/中共延安市委宣传部编.—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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