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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今日中国呼唤延安精神

中共延安市委宣传部编


  1.当前的现实呼唤延安精神
  今天的中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其相应的经济体制和观念急剧变革的时期,从而必然也带来人的思想——尤其是整个民族的价值观念的大变革。目前我国的地位为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正大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这个已经历经二十余年、并将继续延续的经济和价值观念大变革中,急需一个强健的民族精神来支撑中华民族走向更加广阔的世界舞台。
  而这种精神力量就是“延安精神”,它来自中华民族最艰难困苦的时期,诞生于中华民族最广阔的土地,得到了中华民族最广大人民的认可。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对我国所处的历史时期所作的准确定位和对民族发展所规划的宏伟蓝图,在今天不但没有过时,而我们今天进行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正好是“延安精神”中定位的“新民主主义”阶段。
  毛主席在延安时期把中国革命的进程分为两个阶段:“新民主主义”阶段和“社会主义”阶段。实践证明,社会主义阶段至今仍是我国长期为之奋斗的目标,“新民主主义”才是我国现阶段——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需要长期坚持、发展、并且不断完善的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的理论。
  作为“延安精神”核心的“新民主主义”,正是在中国的历史实践中成长的鲜活的民族灵魂,“新民主主义”的核心有二:
  一是“民主”精神,充分发扬人民民主,让最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是激发人民的创造力、增强民族凝聚力的关键所在。
  二是“科学”的精神,自觉地按客观规律办事,才能真正地为人民办好事,不至于好心办坏事。
  三是“实事求是”的精神,也就是“务实、求真”的精神,它是“民主”与“科学”精神的具体延伸。只有“实事求是”,不回避问题、不回避矛盾,才能真正做到民主、科学的决策,并将正确决策完全地实施而不走样。
  正是因为“延安精神”的科学性和人民性,从一出现它就焕发出无比的蓬勃生机,吸引无数追求真理的炎黄子孙凝聚成中华民族历史上最强大的力量,引领中国人民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新中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建设中,更是迫切地需要延安精神,呼唤延安,推动经济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2.当前社会各个阶层的人士呼唤延安精神
  我国的现行国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政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后期到七十年代末,我们国家曾经努力地消灭了阶级、消灭了剥削。但伴随着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民营经济高速发展,已经又出现了一批拥有大量资产的新兴阶层,我们称之为“民营企业家”也好、“先富起来的人”也好,不可回避的是今天的中国再一次发生了社会阶层的分化,再加上所谓“中产阶级”形成,他们与广大普通工人、农民之间也正在形成不同的社会层次。现在新兴富裕阶层和中产阶层在数量上虽然没有占有相当的比例,但对我国的社会结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形成越来越大的影响力。
  在目前我国的新兴富裕阶层中,除了少数是利用不法手段发家以外,大多数是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勤劳,并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发展起来的,这是我国的法律所允许的、政策所鼓励的,而且是国家发展所必须的。而且我国也即将修宪以保护这种通过正当劳动所获得的私有财产,为此,应该实事求是地承认我国目前的社会结构已不再是从前的、单纯的工农二元结构,而是多元化的、多层次结构,尽管我们并不提倡再分“阶级”。
  不同的社会结构必定有不同的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言权,因此有必要在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完善、扩大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新兴富裕阶层在内的广大人民的民主范围。而要做好这一点,“延安精神”所代表的“新民主主义”的理论正好大有用武之地,我们坚持“民主、科学、实事求是”的“延安精神”,就能“团结工人阶层、农民阶层、中产阶层和新兴资本和资本富有阶层,并在工人阶级——特别是其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结成振兴中华的统一战线”,并由此发展到“新民主主义”的后期阶段——也就是我们今天应该加快进入、也能够很快进入的“民主社会主义”阶段。因此,延安精神是我国现阶段各阶层人士的需要和呼唤。
  3.当前的“民主社会主义”呼唤延安精神
  毛主席在《论联合政府》中有精辟的论述:“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和身体这几项自由,是最重要的自由。在中国境内,只有解放区是彻底地实现了。一九二五年,孙中山先生在其临终的遗嘱上说:‘余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积四十年之经验,深知欲达到此目的,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背叛孙先生的不肖子孙,不是唤起民众,而是压迫民众,将民众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和身体等项自由权利剥夺得干干净净;对于认真唤起民众、认真保护民众自由权利的共产党、八路军、新四军和解放区,则称之为‘奸党’、‘奸军’、‘奸区’。我们希望这种颠倒是非的时代快些过去。如果要延长这种颠倒是非的时间,中国人民将不能忍耐了。”
  “民主社会主义”阶段正是与上述“新民主主义”理念一脉相承,并为适应现阶段国情、更进一步推行“新民主主义”,并对之进行完善的必经阶段,它的宗旨应该是承认“一切凭诚实劳动自食其力、为社会作贡献的、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公民,不分党派、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一律享有一切的平等自由权利(主要就是上述毛泽东所说的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和身体这几项自由);并在保护每一个公民的正常生活(包括出生、受教育、婚姻自由、劳动、政治自由等)权利的基础上,保护其在不影响别人自由和权利的条件下,充分发挥个人潜力的权利,和因此而应享有的美好生活和荣誉的个人权利等”。
  毛主席在《论联合政府》中是这样论述民主的:“我们主张的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就是推翻外来的民族压迫,废止国内的封建主义的和法西斯主义的压迫,并且主张在推翻和废止这些之后不是建立一个旧民主主义的政治制度,而是建立一个联合一切民主阶级的统一战线的政治制度。我们的这种主张,是和孙中山先生的革命主张完全一致的。孙先生在其所著《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里说:‘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若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这是孙先生的伟大的政治指示。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及其他一切民主分子,必须尊重这个指示而坚决地实行之,并同一切违背和反对这个指示的任何人们和任何集团作坚决的斗争,借以保护和发扬这个完全正确的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原则。”
  毛主席还说:“我们主张的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也是符合于孙先生的原则的。在土地问题上,孙先生主张‘耕者有其田’。在工商业问题上,孙先生在上述宣言里这样说:‘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此则节制资本之要旨也。’在现阶段上,对于经济问题,我们完全同意孙先生的这些主张。”
  上述这些论述,为我国现阶段如何处理政治和经济的进一步改革,都具有明确的指导意义,尤其是对今天我国如何既保持来之不易的社会主义根本、保证绝大多数人民基本幸福的政治基础,又充分发展社会主义多样性的经济,调动一切有利于中华民族复兴大业的因素,是一个最佳的纲领,它已经明确地勾画出了我国未来的“民主社会主义”大业的基本架构。
  “民主社会主义”的多种形式并存的经济,目前已经基本形成,而“民主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架构也可以借鉴延安时期所采用的“三三制”,并加以改进,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各级最高权利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中三分之一的代表席位法定属于共产党,由共产党内选举产生,另外三分之一法定属于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其余由共产党与各党派、无党派人士共同竞选。
  二、国家元首由共产党提名二至三名,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通过。
  三、国务院总理由国家元首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通过。
  四、中央一级行政机构首长、高法及高检总长,均由国务院总理提名,其组成也与“人大”一样,采取“仿三三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通过。
  五、全国政协、地方各级政协及行政首长,由共产党与各党派、无党派人士共同平等竞选产生,并相应加强政协的监督职能。
  如此,按照“民主、科学、实事求是”的精神充分实现“民主社会主义”,既能保证社会主义方向,又能充分发扬民主,必定能再现“延安时期”生动活泼的局面。
  六、不断进取、不断探索、永不停歇的民族灵魂。
  “延安精神”决不仅仅是一种“新民主主义”的理论,它更是一种精神,是一种不断进取、不断探索、永不停歇的民族之魂,“延安精神”就是中华民族最精华的民族精、气、神,它的核心“民主、科学、实事求是”的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以海纳百川的气慨,继承了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的衣钵,又丰富了适合中国国情、解放了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工人阶级的社会主义的理论,从而成为中国近代,乃至今日仍最适合中国国情、最有活力的中华民族活力之精神源泉。因此,今日中国的“民主社会主义”呼唤延安精神。
  今天,我们回首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所走过的历程就会发现:什么时候我们坚持“民主、科学、实事求是”的“延安精神”,什么时候就发展顺利,什么时候违背了“延安精神”,什么时候就会受到历史规律的惩罚。
  为此,今日中国热切呼唤“延安精神”。
  

延安精神概览/中共延安市委宣传部编.—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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