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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解放战争时期南昌特委有关史实初探》的几点质疑

陈公仆


  刘端秤同志编写的《解放战争时期南昌特委有关史实初探》(刊《江西党史研究》1989年第3期)一文,探讨了一些史实,坦率披露了一些有关南昌城工部当时受到错误处理的真象,但也有一些失实之处,特提出共同商榷。一、文章一开始就肯定“解放战争时期中共闽浙赣区党委(后改为闽浙赣省委)在南昌建立了两个工作任务基本相同的即负责城市工作的地下党组织。一个是中共南昌城市工作部(简称南昌城工部);另一个是中共江西工委南昌特别委员会(简称南昌特委)。”然而,近年编写的闽浙赣边区党史资料说明:1948年4月发生“福建城工部事件”之后,闽浙赣省委解散了省委城工部,错杀了一百多名城工部干部,否认和中断了许多城市基层党组织的关系。从那时起,省委对城市工作的领导,几乎陷于停顿,没有重建省委城工部或其它领导城市工作的机构,也没有重建福州、厦门两市委。闽浙赣边区的城市工作,仍由因受错误处理而幸存下来的又失去联系的有关党组织与党员坚持着。福建是闽浙赣省委活动的主要地区,尚未恢复和建立城市工作的党组织,省委怎么顾得上在南昌另建一个开展城市工作的地下党组组织?
  刘文中提到筹建、宣布成立并领导“南昌特委”的是“江西工委”,实际上应该说是闽浙赣省委所属的湘赣边工委。湘赣边工委这个名称,是在1949年江西解放之初地下党整训时,由江西省委报经中央批准后承认的,不知因何在刘文中被改名为“江西工委”,根据是什么?
  解放初期湘赣边工委经过整顿内部组织后,向江西省委组织部上报所属组织系统的材料中(该材料存江西省档案馆),并没有“南昌特委”这个组织,只承认为支部组织,不知何时起经何级组织批准这个支部改称为“南昌特委”?按当时的组织权限和手续,建立“特委”这样较高级的组织,应当经过省委批准,湘赣边工委是无权批准的。
  二、刘文中说“南昌特委”的工作任务与南昌城工部基本相同。事实上是大不相同的。湘赣边工委规定“南昌特委”“不搞公开工作,不参予进步面貌的社会活动”,这就限制和妨碍了“南昌特委”的党员投身进步的群众运动,难于密切联系群众、组织发动和宣传教育群众,更难于领导群众开展革命斗争,于是只能从事秘密网点和交通联络站工作;显然,这些任务与南昌城工部的任务是不相同的,建立一个支部就足够承担了,为什么还要建立一个较高级的特委呢?
  三、刘文中说,建立“南昌特委”是为了建立浙赣线秘密交通网点,有利于撤退上海等地在反内战、反迫害学生运动中暴露了的积极分子。大家知道,上海学生反内战、反迫害民主运动起于国民党发动内战初期,1947年达到高潮。1948年以来,上海地下党陆续将积极分子撤退到苏、皖、浙东等地解放区和游击区去。闽浙赣省委并不领导上海的学生运动,所联系的上海、南京少数党员和进步学生,于1948年10月前曾经由南昌城工部输送到吉安、泰和(湘赣边工委工作地区),而“南昌特委”直到1948年底才着手筹备,1949年3月才宣布成立,距南昌、上海解放只两个多月,从时间上说,撤退上海学生的任务早已成为过去了。
  四、刘文中说,建立“南昌特委”是为了迎接解放军南下解放江西的需要,加强南昌革命斗争的领导,配合接管等。事实上,“南昌特委”成立一个月后,湘赣边工委就把主要领导都派往赣东,南昌解放时也没有回来,以后又随军西进贵州,加之“南昌特委”的工作方针是“不搞公开工作、不参予进步面貌的社会活动”,“特委”干部熟悉南昌情况的优势就难以发挥,也难以加强对南昌革命斗争的领导和配合接管。那么,湘赣边工委在南昌建立“特委”的意图到底是什么?
  总之,我们认为研究党史,最重要的问题是真实、准确。为了进一步搞清解放战争时期有关“南昌特委”的情况,我们提出了上面几个问题来探讨,希望通过讨论使这方面的史实还其本来面目。
  (原载《党史文苑》1990.2期)
  

延安精神哺育中共湘赣边工委从诞生到胜利/江西省延安精神研究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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