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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优良传统 发扬延安精神 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新贡献*

马文瑞


  (1996年10月25日)
  同志们:
  根据去年7月各地延安精神研究会经验交流会上大家的共同意愿,在中共陕西省委、延安地委的大力支持下,今天,我们在革命圣地延安召开第二次经验交流会,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60周年,重温延安精神,倍感亲切。为纪念红军长征胜利60周年,江泽民同志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强调长征精神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意义,要求全党全军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征途中,继承和发扬长征精神,并代代相传,这也是我们应该学习和坚持的极为重要的革命传统。这次交流会有两个主要内容,一是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二是交流一年多来各研究会或筹备组开展工作的新情况和新经验。为继承优良传统,弘扬长征精神、延安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新贡献。
  现在,全党都在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这是全党当前的一项头等大事。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明确指出了新形势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方针和重大措施,是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同志们知道,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这次六中全会又作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这就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部署,更加明确,更加完善。充分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客观规律的认识日益深化,反映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领导是坚强有力的,也使我们对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壮丽前景充满信心。
  六中全会决议指出,“精神文明建设贯穿在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全党全社会必须高度重视,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各部门和工会、青年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决议”还决定,“为加强协调,中央成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建立相应的机构。”我们延安精神研究会是在党的领导下,以研究宣传如何继承和发扬党在延安时期形成的延安精神,亦即最优良的革命传统,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为宗旨的群众性学术团体。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和各地、各学校的研究会成立的时间有早有晚,应当说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方面,都做了许多工作,为党委起到了一定的助手作用,得到了党和群众的信任与支持。这次六中全会的决议,对我们继续开展延安精神研究会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武器,同时,也是很好的激励、鼓舞和支持。只要我们继续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按照六中全会精神办事,我们延安精神研究会的工作,一定会有新的进展,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做出新的贡献。
  去年7月,我在各地延安精神研究会经验交流会上,曾对延安精神做了三条概括:第一条,就是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第二条,就是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第三条,就是树立正确的思想方法和工作作风,就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团结一致等。前两条是解决世界观、人生观问题,是主宰的东西。为纪念毛泽东同志逝世20周年,我在1996年17期《求是》杂志发表的《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一文,着重谈了这个问题。第三条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作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现在仍然适用,而且需要大力发扬。我看这三条都关系到党的阶级基础的加强和巩固,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加强和巩固,关系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加强和巩固。几年来,我们进行的对延安精神的研究工作,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更深刻地认识到邓小平同志1980年提出的要将延安精神“使之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精神文明的主要支柱”这一真理的深远含义,更深刻地认识到江泽民同志关于“延安精神永放光芒”重要题词的现实针对性。这次六中全会的决议和江泽民同志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我们应该在学习领会这次六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的力量和条件,为进一步弘扬延安精神,明确重点,选定课题,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开展深入的研究,通过各种有效方法和形式,扩大研究成果。在工作中要同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并同党委成立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取得密切联系。
  六中全会决议指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首先要从严治党,搞好党风。”“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这几年来群众意见最大的,就是我们某些党政组织,某些党政干部,特别是某些领导干部中滋长蔓延的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党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被他们丢掉了,败坏了。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报告中指出,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三大显著标志。这是我们党的阶级属性所决定的。“三风发扬党兴旺,三风不张党遭殃”,这是历史的教训。要从严治党,搞好党风,首先和必要的就是全面恢复和充分发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党风正不正,主要是看三大作风发扬得好不好。要解决党内实际上存在的思想不纯、作风不纯和组织不纯的问题,同样要大力发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我们的研究会,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在贯彻六中全会决议时,应该“大声疾呼”地讲优良传统、讲三大作风,讲理想、讲道德、讲法制、讲纪律、讲党性锻炼、讲公仆意识,并坚决同各种不正之风和一切腐败现象作斗争。
  六中全会决议指出,“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是关系国家命运的大事。要帮助青少年树立远大理想,培养优良品德。”并提出“重视老同志在青少年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我们延安精神研究会,从成立那天起,就根据邓小平同志关于一定要宣传、恢复和发扬延安精神的讲话精神,把工作重点放在把延安精神推广到青少年中间去。我们认为,用延安精神培育21世纪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是保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保证国家长治久安,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的战略任务,是关系我们党、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的大事。现在的青年学生,就是21世纪社会主义的建设者、管理者、领导者。所以,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青年一代的状况。有人讲,失掉今天的青年,等于失掉了明天的社会主义。这是很有道理的。应该肯定,几年来,我们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是有成效的。目前,全国已有20多所大专院校成立了延安精神研究会或研究组。今年6月25日,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75周年,我们在北京师范大学召开了高等院校延安精神研究会经验交流会。会上的发言,充分反映了用延安精神培育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各研究会在中小学中开展的以延安精神育新人的工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效。我们应当按六中全会决议的精神,更加坚定地在青少年中传播和发扬延安精神,使延安精神永放光芒。根据我们的经验和实际情况,今后在这方面的工作中,既要有坚定的信心,又要善于做艰苦细致的工作;既要有高度的积极性,又要注意量力而行,注意成效;既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又要切实地同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办事。我们一定要从战略的高度,来认真办好这件事。
  六中全会决议指出,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中,“要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领导干部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言行一致”。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关系到六中全会决议能否贯彻落实的关键所在。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指出“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反腐倡廉、勤政为民,要从领导干部做起。同样,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也要从领导干部做起。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地按照中央的精神律己律人,我们党就必然兴旺发达,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必然蒸蒸日上。我们延安精神研究会集结和联系了许多老同志,他们虽然退出了工作岗位,但为党、为人民的事业继续奋斗的革命精神不褪色,把传播党的优良传统,弘扬延安精神,培育革命的接班人,当成一个老共产党员的神圣义务,仍在奋蹄。我们要充分发挥这些老同志的积极性和利用他们所处的历史地位,在贯彻六中全会的决议,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中,支持和协助目前在领导岗位上的同志,贯彻全会决议的精神,并起到监督作用。
  以上几点意见是根据延安精神研究会的宗旨提出的贯彻六中全会决议的想法,供同志们参考。各地延安精神研究会应根据各地党委的安排,经过研究,制定出自己的规划。
  六中全会决议最后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是一场新的伟大革命。在这场革命中,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有信心、有能力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我们相信,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一定能够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而又艰巨的历程中,不断战胜各种反马克思主义思想的侵袭与干扰,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高举红旗,万众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努力奋斗。
  我们这次会议安排了三天半的时间,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交流经验,时间比较充裕,希望同志们畅所欲言,为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如何进一步做好我们的工作,取得共识,打好基础。上述意见有不妥之处,请同志们指正。
  预祝会议圆满成功。
  *这是马文瑞同志在纪念工农红军长征胜利60周年暨各地延安精神研究会第二次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马文瑞论延安精神(下)/马文瑞著;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编.—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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