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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见公仆不见官

李忠全 马广荣 马朝琦

    
  由于党中央和毛泽东的大力倡导,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已经成为陕甘宁边区干部的优良传统和作风。1946年11月,朱德为答谢董必武《祝朱总司令六秩荣寿》诗依韵和诗所写:“实行民主真行宪,只见公仆不见官。”朱德的这首诗,是模范抗日民主根据地陕甘宁边区干部作风的真实写照,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只见公仆不见官”的光辉篇章。
  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倡导者,也是模范的实践者。他们不仅时刻关心群众,而且身体力行,把自己作为一位普通劳动者。毛泽东和其他中央领导人甘做人民公仆的事迹不胜枚举。在大生产运动中,毛泽东在杨家岭开荒种地。1940年5月,朱德从华北前线返回延安后,不仅倡导“屯田政策”,亲自踏勘南泥湾,还和身边工作人员一起组成生产小组,在王家坪八路军总部驻地开垦了一块菜地。1943年11月间举行的边区生产展览会上,展出了朱德亲手种植的一个大冬瓜,使参观者深受感动。有一名干部看后,当场写诗一首:“工余种菜又栽花,统帅勤劳天下夸;愿把此风扬四海,逢人先说大冬瓜。”党外民主人士续范亭曾赋诗赞颂:“时人未识将军面,朴素浑如田舍翁。”其实,不仅毛泽东、朱德,我们党的其他领袖,如“人民公仆”周恩来,“人民的勤务员”刘少奇,“立党为公”的张闻天,“人民骆驼”任弼时等,都以对党、对人民的无限忠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和废寝忘食工作的精神,塑造了共产党人的光辉形象,影响和教育了一代代新人。他们的领袖风范,当之无愧地代表了我们党和民族的形象,在各方面都是全党和全体人民的表率。
  在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影响下,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与指导下,陕甘宁边区政府在当时局部执政的条件下,能够把执政为民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始终。一切为着人民的利益着想,时时处处方便群众,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由于政府的关怀,人民享受到应有的权利,从而也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踊跃参军参战,支援抗战。边区政府为了树立和强化公务员人民公仆的意识,特别注重加强了自身的建设。在当时,陕甘宁边区政府已建设成为最廉洁的模范政府,为维护人民的利益,在以下几个方面为全国作出了表率。
  首先,边区政府是一个模范的抗日政府。林伯渠主席说:“为人民公仆的政府机关,必须按照人民的需要与参议会的指示,在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的各个方面进行复杂而严重的工作,以克服内外环境的困难,完成边区人民的历史任务。”①在整个抗战期间,边区政府实行“抗战高于一切,一切服从抗战”。因为“抗战不胜利,大家当亡国奴,甚么都没有了,这个真理,边区人民是早懂得了的。”②
  遵循“抗战高于一切,一切服从抗战”的原则,边区政府把抗战动员,支援前线,拥护八路军,保障八路军的供给,抚恤伤亡的残废,优待抗日军人家属,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在1938年春至1938年12月保卫河防的战斗中,边区政府先后动员了10多万民工修筑工事和上万头牲口运输粮食和装备。在抗战期间,边区政府曾多次动员参加八路军,3万多名边区青年参加了八路军和边区保安部队。边区人民以高度的抗日热情,踊跃交救国公粮。他们说:“公粮不算少,但八路军要吃,不吃饱怎么打仗?就更多些我们也要办到。”从1937年到1945年抗战胜利,边区人民提供了上100万石(每石300斤)公粮,保障了部队和机关的供给。边区人民还为几万名抗日军人家属进行代耕,使上万名荣誉军人得到休养和安置。不仅如此,边区人民还为中央和边区的党、政、军、工、学几万名人员提供了工作和生活条件,为党中央指导全国和抗日根据地的斗争作必要的保证。
  其次,边区政府是一个模范的民主政府。边区第一届和第二届参议会制定的施政纲领规定,边区人民享有以下民主权利: (1)保障一切抗日人民(包括地主、资本家、农民、工人)的人权和财权。就是保障抗日人民的生命安全不受侵犯,除了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外,其他机关、部队和任何团体都不能随便捉人,随便审问人或处罚人,对其应有的财产,包括地主、资本家和工人、农民的财产,同样给以保护,不受侵犯。(2)参政权。一切抗日人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不称职的被选举人,有罢免权;对于任何公务人员,直至边区政府主席的非法行为,有控告权。(3)有言论、出版、集会、结论、信仰、居住、迁徙之自由权。边区政府还为边区人民享受自由权提供必要物质条件,提供出版的方便,集会的场所,迁徙的帮助等。
  在八年抗战中,边区曾两次进行边区参议会的选举,三次进行乡级选举。在选举中,边区的民众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选举谁和不选举谁,也是充分自由的,并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来保障这种自由权。边区各级参议会的参议员和各级政府的行政长官,都是由边区人民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举产生的。
  边区人民的人权也得到保障。自1942年2月公布《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以后,边区政府严格按照条例办事,保障人权,严禁乱捕、乱抓和关押、审讯无辜等侵犯人权的事。如 1942年5月,延安县保安科警卫队队长刘海福,因其队员何福秀隐匿于利华铁厂不肯归队,而私自将何福秀所住之窑洞1孔查封。因遭何福秀父亲的反抗,又将何福秀父亲逮捕至保安科羁押数日。刘海福这种侵犯人权的行为,引起了边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专门行文延安县政府,给刘海福以惩处。
  边区的财权问题,主要是土地纠纷。由于边区的部分地区经过土地革命,农民获得了土地权;随着国共两党的合作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一些地主分子企图重新夺回土地;有的地区虽已经过土地革命,但在革命失败以后,又被地主夺走了土地;在未经土地革命的地区,由于买卖、典当、租押等,也存在着许多土地纠纷。从团结抗战的原则出发,边区政府在保证农民地权的同时,也保证了地主的地权。在处理农民与地主的纠纷时,边区各级政府采取了“调节双方利益”的方针,以满足双方合理的要求,达到共同抗日的目的。
  第三,边区政府是一个实施人民民主专政的模范政府。边区政府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保护抗日人民,调节各抗日阶层的利益,改善工农生活和镇压汉奸、反动派为主要任务之一。边区高等法院在1938年公审大汉奸吉世恭:1939年公审了高××、徐××。1941年曲子县司法处又公审了匪首缪××。在边区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沉重地打击了汉奸、反革命活动的嚣张气焰。除了上述任务之外,边区政府和高等法院,以及县司法处还审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惩办了罪犯,促进了社会秩序的安定。与此同时,边区政府和司法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中,采取各种措施,以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调节了各抗日阶层之间的关系,保护了工农群众的合法利益,促进了边区人民内部的团结。
  第四,边区政府是一个注重法制,严于法治的模范政府。边区政府尊重民意,完善法制,严于法治。两届参议会都制定了施政纲领,在当时施政纲领是边区的基本法规,在边区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起根本法的作用。为了加强法制建设,从边区政府成立起,就成立法令起草委员会,专门进行各种法规的修订工作;随后成立正式的地方法规起草委员会、法规草案审查委员会和法令草案审查委员会,分别负责法规和法令的审查工作。1941年12月,边区政府还设立了法制室,其任务是对边区适用法律之建议及草拟;对各种单行法规之审查修正;对外国法律之翻译;对法学杂志编辑出版等项事宜。法制室的设立使边区法制建设工作经常化和正规化,并开始吸取外国的经验和在民众中开展法制教育工作。
  边区的法制,以保障抗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它来自人民,又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边区政府在实际工作中,以法制为依据,作准绳,严于法治。边府在确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各种制度和具体政策中,绝不违背边区参议会制定的施政纲领和其他单行法规。政府要求其工作人员知法守法,接受各级参议会和人民的监督。并同违背法制的行为和现象作斗争。比如,边区政府规定,除边区财政厅和粮食局以外,不能以“官价”购买民粮,只能用市价够买民粮(一般“官价”低于市价),可是有个别机关、团体,以及部队违犯规定,借用政府名义,擅定“官价”,强购民粮事件时有发生。边区政府为顾及民艰,整饬政纪,三令五申,明令禁止,“如有违犯,一经发觉,定严厉追究,决不宽贷。”
  第五,边区政府是一个廉洁奉公的模范政府。边区第二届参议会通过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规定:“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之行为,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同时实行俸以养廉原则,保障一切公务人员及其家属的必需物质生活及充分的文化娱乐生活。”③在1943年5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中又规定,“公正廉洁,奉公守法”,并就此解释说,“这是我们政务人员应有的品格,要在品行道德上成为模范,为民表率。要知法守法,不滥用职权,不假公济私,不耍私情,不贪污,不受贿,不赌博,不腐化,不堕落。”④这些规定是建设廉洁奉公的抗日民主模范政府的总方针和准则,也是对各级公务人员行为规范严格要求的法律依据。纲领和公约的贯彻执行,使边区政府成为全国最民主和最廉洁的政府。这里没有官僚制度,从基层的乡长,到最高层的边区政府主席,各级领导人都实行最低的津贴制度。当时国民党的县长月工资为180元,边区的县长月津贴仅3.5元,边区政府主席的月津贴也不过5元。他们不是做官发财的官老爷,而是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这也是边区政权机关能够得到人民真诚拥护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林伯渠主席在边区二届一次参议会工作报告中说:“廉洁奉公,已成为政府人员一般具有的品质。大家可以看到,政府从人民手里拿来的每一文钱,我们都用尽一切方法,使它用在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保卫边区的用途上。虽然个别的还有存在着浪费与贪污的现象,但是用钱少办事多,仍然是我们工作作风的主要特点之一。我们的工作人员大都是一些不知疲倦的人民的忠仆,他们念念不忘的,只是抗战与人民的整个利益。因为他们有全体人民作后盾,他们在一切困难面前都有着充分的信心与勇气,也有着高度的工作热忱。”⑤在经历了边区财政极端困难之后,边区各级政府工作人员,每月少量的津贴也全部取消,实行供给制。
  在当时极其困难的条件下,为了节省行政开支,减轻人民的负担,边区政府于1942年2月就边区政府一级机关使用勤务、窑洞、马匹及专员公署和县政府一级使用马匹,发布命令,作出严格的规定,边区政府厅长以上才能有1名勤务员、住1孔窑洞,配备1匹马,科长3人有1名勤务员,住一孔窑洞,不配备专用马,按行政编制25人配备公用马一匹;专员公署只配备2匹马1头驴;县政府只配备1匹马1头驴,并要求“分别依照办理”。为了克服困难,边区党政军民积极投入大生产运动,纺线织布,开荒种地,轰轰烈烈,你追我赶,经过辛勤劳动,不仅完成了规定的生产任务,而且改善了生活。这种艰苦奋斗的精神,体现在边区政府各个部门,各项工作和每个具体环节之中,以及所有的工作人员之中,形成一种风气,成为一个传统。正如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以后说的,我希望“全国一切革命工作人员永远保持过去十余年间在延安和陕甘宁边区的工作人员中所具有的艰苦奋斗的作风”。
  第六,边区政府一切工作人员都是人民忠实的公仆。陕甘宁边区政府是一个坚持抗日的政府,发扬民主的政府,打击敌人、保护人民的政府,一句话,是边区人民自己的革命政府。在这个政府任职的公务人员,从乡村干部到边区政府主席,没有薪俸,不谋私利,不贪污,不受贿,不赌博,不腐化,不堕落,一心一意只图革命的利益和人民的事业,他们不争权势,不做官当老爷,不摆官架子,而是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一刻也不脱离群众,勤勤恳恳为群众服务,为边区的老百姓办实事;他们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敷衍,不失职,勤于职守,努力办事,夜以继日,不知疲倦,他们有民主作风,善于听取群众意见,随时改进自己的工作;他们有自我批评的精神,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时时注意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凡此等等。正如毛泽东所高度评价的:“我们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⑥正是边区政府具有这么一大批人民的公仆,从而保证了廉政建设的成功。
  ①《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10辑,档案出版社1991年版,第13—14页。
  ②《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3辑,档案出版社1987年版,第185页。
  ③《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5辑,档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3页。
  ④《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7辑,档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223—224页。
  ⑤《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4辑,档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263—264页。
  ⑥《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43页。
  

中国共产党延安时期廉政建设史论/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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