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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第二节 发展商业贸易 稳定金融物价——2


  二 商业的发展
  皖南事变后,由于边区货源缺乏,成本增加,运输风险,信用缩减,外汇困难,致使大商户急骤衰落,纷纷出走。如延安市拥有较大资本做批发生意的山西籍“十大家”,先后被居于西安的掌柜召回,将资本外移;米脂的大商户将资金转移到三原、榆林;庆阳走了20余家大商户等。与此相反,而留下来继续经营的中、小商户,却迅速发展起来了。
  在私营商业中,以边区农牧业产品为原料,自产自销的作业性商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以绥德市为例,皖南事变前有作业性商户12家,占全数的7.75%;皖南事变后猛增到35家,占全数的25%。主要行业是染房、皮房、毛毡房、织房、织布兼杂货等。其中织房及织布兼杂货行业就有21家,占总数的60%。这种商业经营分类的变化又引起市场性质的变化,由进销成品的、处于完全附庸地位的市场,变为以原料品和半制品为主、并推销自制品的半独立性的市场。这说明边区政府大力发展自给经济,提倡和鼓励植棉,开展织布运动对私营商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也说明党和边区政府坚持团结、保护、扶助中小商人的政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统计,延安市私营商业1940年有297家,1941年增至355家,1942年则增加到370家。其中,中小资本的发展占着绝对优势。
  边区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小农经济占着优势,又是处在被封锁之中。在这种情况下,边区政府大力推行消费合作社,提倡人民自己组织起来,合作自助,克服困难。因此,这一时期群众化的消费合作社又有了新的发展,并逐渐向“民办官助”过渡。
  1941年上半年,据26个县市的不完全统计,已有消费合作社138个,社员13.5万余人,销货额为134.2万元,运销土产总值15.91万元。到1942年10月底止,19个县市的统计,与1941年比较,社员由97297人增至115899人,股金由71.29万元实增至600余万元,红利由85.8万余元增至339.8万余元。消费合作社社员的股金最高的达到1万元,最少的每人4元5元不等。消费合作社的分布,到1941年底,计延安28个,安塞12个,延长、固临、定边各8个,庆阳、华池、曲子、延川各7个,安定、富县、吴旗各6个,甘泉、靖边、合水各5个,延市、米脂各4个,绥德2个。从以上统计来看,消费合作社虽有较快发展,但发展不平衡。1942年以前,各地的消费合作社大多是用旧方式在群众中去扩大摊派股金,群众看不到合作社对自己有多大利益,反而视为负担。唯有延安南区合作社在“民办官助”的道路上有很大发展。
  南区合作社以消费合作社开始,又进一步将事业拓展到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不仅经营消费事业,还经营供销、运输、生产、借贷等,是一个综合性的合作社。它在春耕时,卖给农民低于市面价格的农具;运盐时,让人民交纳代金,而由运输队代替人民完成驮盐任务;收公粮时,动员老百姓先交上年应交的数额,合作社代他们交本年的公粮,并承认所交公粮数目即为其所入之股份……。这样,既贯彻了政府的财经政策,又调剂了人民的负担,增加了人民的收入,提高了人民的积极性。
  毛泽东在边区高干会上作的《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的报告中指出,南区合作社从1936年起,经6、7年的摸索与艰苦奋斗,已由160个社员发展到包括南区户数的90%以上,自愿入股的1112个社员,股本由159元发展到200万元,由一个社发展到16个社,净利由数十元发展到1942年10月统计的162万元。它发展了南区人民的农工商业,照顾了南区人民经济利益的各方面,成为南区人民的经济中心。
  1942年1月,边区政府建设厅总结了南区合作社民主办社,为民谋利的经验,提出了“克服包办代替,实行民办公助”的方针。2月,建设厅和合作指导局联合召开了各县合作社主任联席会议,强调合作社应由群众民主管理,政府不能包办代替,并由政府宣布减免合作社负担及设立供销总站以辅助合作社之发展。各地在贯彻中,联系自己的具体实际,摸索创造与群众密切联系,和群众利害相关的经验,仅10个月,股金突增500余万元。1942年延安一县发展股金数占全边区60%,新增合作社占80%。至此,边区消费合作社事业不仅在数量上而且在质量上都获得很大发展。
  边区的公营商业,分为政府统一经营和各机关、部队、学校分散经营两大类。
  政府经营的公营商业在这一时期有了很大发展。1942年下半年成立的盐业公司和土产公司,是边区政府鉴于食盐、土产自流的害处,采取加强管理的措施,在实行食盐和土产对外统销时成立的大型骨干企业。两公司成立后,除在延安设立总公司外,陆续在各分区、各商业进出要口建立了各自的分支公司,形成了两个自成系统的专营企业,在边区商业贸易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边区政府经营的光华商店业务也不断扩大。1941年5月1日,边区政府在《关于贸易局工作决定》中规定,光华商店的经营方针是实现政府的贸易政策,即就是根据边区生产消费的实际情况,将自己有余的土产,如盐、皮毛、药材等运出去,换进自己不足的棉花、棉布、棉纱、纸张文具,以保证机关的需要。5月27日,中共西北中央局、军委和边区政府在《关于公营商店的决定》中,对光华商店的业务方针,又具体规定为“以其自己的力量,从事输出入贸易,帮助各工厂收买原料,推销成品,调剂市场,保证机关部队的供给。根据以上两个决定,贸易局在5月28日局务会议上,对光华商店业务方针再作如下决定:(1)赚钱不是光华商店唯一的任务,必须把稳定市场金融的责任负担起来。(2)有计划地收买运销食盐皮毛,必要时折本亦应大量收买,向外推销,换进棉花、棉布、棉纱、文具纸张,供给机关人民的需要。(3)供给各工厂工业原料,并代推销成品,以保护边区工业向前发展。(4)关于价格政策,光华商店出卖的货物,凡必需品,或无边产可代替的产品,应低于市价出卖,以弥补损失。从以上三个决定来看,光华商店的业务方针已不是以赚钱为主要目的,而是以调剂市场,促进商业流通,刺激工商业发展为主要目的。
  按照上述方针,1941年延安市光华商店营业总额达8931531.92元,获纯益1146098.69元。资本上半年为100万元,下半年为60万元,平均资本80万元,利润占资本143%以上。①据贸易局统计,1942年上半年延安、延长等28个光华商店分店共买进4857万元,卖出4224万元,纯利达750万元。资金平均周转率10.81次,平均利润200%强②。
  在资助财政方面,1941年延安光华商店整批供销公家的物资如布匹、纸张、文具、工厂器材、化学原料等总值780万元。③1942年春、秋两季光华商店以低于市价10%的价格卖给财政厅棉花50余万斤,冬衣材料1000余万元。同时,为财政厅收公盐70余万斤,代发30余万斤④。
  在发展经济方面,光华商店为工业局所属系统各工厂提供了价值5000余万元的原料,保证了这些工厂的正常生产。与此同时,光华商店还抽调了近百万元支持南区合作社和延安、靖边等地的部分合作社,为这些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资金。
  1941年至1942年间,边区机关部队所经营的公营商业,是从迅速解决困难的目的出发,因此各单位都以生产资金的大部去做能图速利的生意。机关部队经营的商业有两种形式:一是开设供给、营业、合伙性质的商店;二是利用本单位的临时资本或与其它单位合作,到外地、外县或农村去办货,做流动走水生意。
  据1941年10月统计,后勤商店管理委员会所辖,就有西北商店、西北菜社、兴华、合作、交通、新一、兴民、民兴、百货、军民及贩卖部等大小14个商店,中管系统则有20个。留守兵团、保安司令部系统上半年有商店13个,盐店5个,骡马店15个。延安市有公营商店60余家,绥德、碛口沿河一带约百家。这一年机关部队经营的商业,确实在严重困难关头,解决了很大的供给问题。比如,中直系统在1941年上半年的商业中,获利25.6万元,供给了各机关学校日常经费的48%;后勤系统在同一时期获利81万元,供给了他们日常经费的45%。八路军359旅经营的“大光商店”及所属10个分店,1941年获利298.24万元。⑤但也暴露出很大的弊端,这就是由于过分分散,缺乏集中领导,以致商店林立,各自为政,互相竞争,甚至违反政府的政策,影响物价与金融。同时,各单位在发展生产自给中偏重于图速利的商业,致使农业、工业与商业本末倒置。
  边区政府为了克服集中领导与分散经营脱节的弊病,决定成立公营商店联合会,以加强对公营商店的领导。1941年5月25日,延安公营商店联合会首先成立。朱德、林伯渠等党政领导亲自到会作了重要指示。同年12月15日,边区政府决定1942年度边区财政实行初步的统筹统支为主,自给自足为辅的原则,以减轻各单位自给压力。同时明确了各单位从事商业的范围,规定只有边区一级各主管机关、专员公署、县政府以及军队中的旅级以上单位可以统一的经营商业,其余一概不准,以防止各单位作无原则的竞争。还规定各机关商业以经营边区境内商业为主,对外贸易由边区贸易局统一管理。
  1942年5月27日,中共西北局、军委和边区政府为了切实执行“集中领导,分散经营”的原则,作出了《关于公营商店的决定》。决定要求,凡属党政军民机关经营的一切公营商店,均应严格遵守政策,一切违反政策及法令的任何公营商店,均需受到严格制裁。所有公营商店应与私人商店一样,照章缴纳政府各项捐税。公营商店应立即组织和加入商会,在商会中起执行政府商业贸易政策和遵守政府各项法令的模范。今后的任务是在贸易局的领导下,组织土产与输出,换回必需品输入,以保证机关和人民的必需。绝对禁止黑市买卖、偷漏捐税、互相竞争、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各经济处对于投在商业上的资金,应有适当的调剂,必须以绝大部分的资金投入于农业和工业,尤其是运输事业上去。这个决定是关于正确发展边区公营商业的一个纲领性文件,为整顿和发展边区公营商业提供了政策依据。
  总观这一时期边区的商业,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在解决人民困难,保证党政军供给,减轻财政负担等方面,都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也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有待进一步努力去解决。
  ①③《光华商店去年营业800万元》,《解放日报》,1942年1月10日。
  ②④贸易局《1942年的贸易工作》,1942年12月。
  ⑤毛泽东《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1942年12月。
  

陕甘宁边区史抗日战争时期(中、下篇)/雷云峰.—西安:西安地图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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