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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第一节 发展农业的政策和措施——1


  一 增开荒地
  发展农业生产的主要任务是增产粮食和棉花。1942年12月,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高干会上作的《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的报告中指出:从1937年到1942年,全边区约开荒300万亩,增产粗粮50万石;1939年到1942年植棉9万余亩,产棉140万斤。要求从1943年起在数年内,再用开荒和其他办法增产粗粮40万石或细粮20万石,增加棉地10万亩,增产棉花160万斤。如能这样,农民即使象1941年那样交出20万石公粮,还是以增产部分交给公家,自己可保留相当于原来的全部收获量。至于棉花,即使将来要酌情收税,农民也可保有绝大部分的收获量,解决边区的纱布问题。
  边区地广人稀,除绥德分区外,其余备分区均有大量荒地可资开垦。边区政府根据荒地多的地方农民认为深耕不如开荒的要求,在一切有荒地的县、区、乡组织农民开荒地,以期增产粮棉。开荒除组织当地老户大量进行外,还组织与吸收移、难民来开荒。为了鼓励开荒,政府除规定公荒谁开归谁所有外,私荒如地主不开,农民即可自由开垦,并三年免交地租。1943年春,边区政府又制定了《陕甘宁边区优待移难民垦荒条例》。该年原计划开荒39万亩,实际上完成了97万余亩,使边区耕地面积增长为1338.7万余亩,共产粮180多万石。原计增产细粮8万石,实际增产16万石。棉花面积由9万余亩,增加到15万余亩,可收皮棉170多万斤。畜牧业和其他农副业,也取得了好成绩。
  1943年,边区在开垦荒地,扩大耕地面积,增加粮食和棉花产量方面,所以取得如此显著的成绩,其主要原因在于加强了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和实行了奖励开荒、优待移难民开荒的政策。在加强领导方面,以陇东分区为例,领导上把开荒当作主要工作去做,并纠正了干部轻视生产的思想。春耕前,各县都召开了区长联席会议,各区又召开了乡长联席会议,将高干会的精神传达到区乡干部中间去,使干部了解了生产第一的意义。从分区级主要领导干部到县区乡干部,都亲自到农村去督促领导开荒,对干部中不正确的倾向,随时加以纠正。领导深入第一线与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使群众春季开荒不误农时迅速掀起热潮。这年计划号召群众开春荒60650亩,实际完成开春荒158841亩,比原计划超过98191亩。使全分区的耕地面积扩大到2272480亩,以每亩产粮13.2升计算,可产细粮25575石。在实行优待移难民政策方面,从这年起采取由政府和人民配合的办法,在春耕前后,全边区吸收移民和外来难民8021户,计29030人,8159个劳动力,超过以往任何一年。边区政府给移难民分配土地、配备籽种、提供生产工具,并且在三、五年内免交救国公粮,使他们尽量地投入生产,建立家园。仅陇东分区一地,这年移民就开春荒3917亩,成为农业生产的一支生力军。
  

陕甘宁边区史抗日战争时期(中、下篇)/雷云峰.—西安:西安地图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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