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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第一节 干部教育的加强与提高——1


  一 加强在职干部的教育
  自1939年5月中央干部教育部召开了学习动员大会以后,特别是边区第二次党代表大会严重地提出提高干部文化程度和政治理论水平的任务以来,边区的在职干部教育,首先是边区一级的在职干部教育,掀起了学习热潮。经过一年半的时间,边区一级的在职干部都参加了有组织的学习。据1940年12月统计,边区一级的在职干部,甲类参加学习马列主义的有121人,乙类参加学习中国革命问题和联共党史的有762人,丙类参加学习党建的有371人。当时在延安附近的1254名边区一级在职干部,均已实现“一面工作,一面学习”的经常任务。但是,在职干部教育的发展很不平衡,各分区与县级的在职干部教育,才开始建立学习制度;区级干部的教育还没有组织起来;至于乡级干部,大多数不脱离生产,更谈不上有组织的学习。
  为了确保边区以下各级在职干部能有机会进行系统学习,边区党和政府把有计划地抽调干部来延安学习作为一项硬性的制度,中央对此也给予大力的支持。1941年9月22日,西北中央局专门作出《抽调各县干部来延安学习的决定》。决定指出,有长远的革命历史的陕甘宁边区,已培养出来不少数目有斗争经验的老干部,还是值得我们夸耀和特别重视的,惟其如此,党希望并应该使这些干部在文化方面、理论政治方面能够再加学习,使有系统地整理和研究能更加提高一步。为此目的,必须集中一批干部来延安学习,和派一批文化理论较高的干部到各地去代替工作和帮助在职干部的教育工作。决定还指出:“西北中央局近来得到党中央的莫大帮助,使我们能以实现上述理想。因为中央供给了一批文化政治理论较高的干部,派到边区各分区各县去工作,这样可以做到替换一部分干部出来专心学习一个时候,也可以派到各地给在职干部学习上以很大的帮助”。要求各级党委要珍惜这个难遇的机会,应尽量在工作上加以调整,对于学习的干部,必须坚决调出;对于不愿意学习,不愿意远离家乡,认为自己能力弱,对学习无信心的干部,要加以说服和批评;对于这一决定迟疑,以及执行不力的要受到党的处分。为使被抽调的干部能够更好的学习,在校学习时一律以在职干部待遇。西北中央局的这一决定,对边区在职干部教育的全面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尽管边区对培养干部做了许多工作,也有一定收效,但是,有的地方对于干部教育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没有把干部教育始终摆在整个教育的第一位。在干部教育中也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政治教育虽一般的注意了,但或则不得其法,或则轻重不分,或则缺乏经常性;文化教育是边区多数工农出身的干部所迫切需要的,却没有引起各级领导机关的充分注意;就是高级干部的理论教育,也严重的存在着脱离实际的教条主义的倾向。
  1942年2月28日,中共中央根据领导抗日战争的重任,形势对大量军事、政治、经济和文教科技干部的急切需求,以及当时在职干部教育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作出了《关于在职干部教育的决定》。决定指出,在目前条件下,干部教育工作在全部教育工作中的比重应该是第一位。而在职干部教育工作,在全部教育工作中的比重,又应该是第一位的。如不把干部教育工作看得特别重要,把它放在全部教育工作的第一等地位,就要犯本末倒置的错误。因为90%以上的干部,还是在工作岗位上,施以必须的与可能的教育,应该引起党政军各级领导机关的充分注意。明确规定,在职干部教育应以业务教育、政治教育、文化教育、理论教育四种为范围。并对具体实施办法作了详尽的指示。
  为了加强在职干部的教育,边区进行了一系列的努力。1942年3月3日,边区政府民政厅在《给各分区县市关于干部问题的指示信》中,强调指出:“提高干部的文化水准与理论水准是今年干部工作的中心任务”。为此,在职干部必须每天抽出两小时学习,不识字的干部以新文字消灭文盲;在文化程度比较高的绥德等区域,着重理论方面的学习,在文化程度比较低的三边分区、志丹、甘泉等地,着重文化方面的学习;一般的乡级干部,主要是提高文化水平,以消灭文盲为主;乡级干部的学习由各县开办训练班,利用春、冬两季农闲时间,分为两期进行,各县每乡要训练出一个乡长来;要坚决反对不愿学习和借口在工作中不能学习的倾向。
  此后,教育厅根据边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陕甘宁边区在职干部教育实施办法草案》,经边区政府政务委员会通过施行。实施办法对边区在职干部教育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
  第一,组织与领导。各分区、县市在职干部教育由边区政府教育厅负责计划领导。各分区、县市设置分区、县市在职干部教育指导委员会,由专员、县市长、三科长、保安科长、群众团体中一名主要负责人,特委、县市委一人组成,负责计划领导同级在职干部教育的一切事宜。各区设置在职干部教育指导委员会,由区长、区秘书、同级群众团体主要负责人二人、区委一人组成,负责计划领导同级在职干部教育外,并负责计划领导乡级在职干部教育的一切事宜。各乡成立在职干部学习小组,小组长由乡长兼任,受区在职干部教育指导委员会领导。各级在职干部教育指导委员会及乡级小组所在地或附近有学校者,应充分利用或借用组织半日校、夜校、补习班或训练班等。分区、县市在职干部指导委员会,得组织短期训练班或补习班。应有计划的抽调区乡在职干部轮流受训。各级在职干部教育指导委员会,得根据需要组织业务方面,时事政治方面、理论教育方面的讨论会。
  第二,科目与编制。在职干部教育分为业务教育,文化教育,政治教育,理论教育四种。但依据目前边区干部的具体情况,以文化教育为主,其余的为辅。①文化教育,依文化程度(不记职位)分为初、中、高三级。初级为文盲或半文盲,中级为相当于高小毕业程度,高级为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学习科目有国文、历史、地理、算术、自然常识、社会常识。其教材以等级由教育厅编选。②业务教育,根据“做什么学什么”的原则进行。教学科目是与本部门工作有密切关系的周围情况的调查与研究;与本部门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政府一切政策法令;本部门以往的工作经验的整理与研究;本部门工作的历史知识、科学知识、工作技术。业务教材由各部门边区一级负责整编供给。③时政教育,应依文化水平分别编组学习。时事教育的科目,是自己阅读报纸,请人讲解时事问题,以地区或部门为单位召集干部作时事报告或讨论政治问题。政策教育的科目,是国民政府发布的有关全国性的宣言、法令;中共中央对时局的宣言;中共中央和西北局的一切决定;边区政府所发布的一切政策、法令,各厅、处、院发布的指示信等。其教材就是《解放日报》、边区《群众报》、大后方的《中央日报》、《大公报》、《新华日报》和中共中央、西北局、边区政府发表的一切文件及政策、法令等。④理论教育,先从事具体调查,分别编组学习。教学科目暂不规定,其教材自由选读。
  第三,制度与奖惩。各级在职干部教育的学习时间,一律规定为每日两小时。半日学校、夜校或补习班,规定每周至少应上3次,每次2小时,除上课时间以外,每日2小时学习仍须坚持。训练班上课时数每周最低限度不得少于24小时。干部因公出外,应随身携带课本,并由各级在职干部教育指导委员会介绍其入所到地区的学习组织,参加适当班次学习,干部工作完毕回来后,除检查其工作外,还要检查其学习成绩。各种各级的在职干部教育,其学习方法除上课外,均以自我研究、个人阅读为主,辅之以小组讨论。小组讨论用座谈方式,以自由发挥为原则。一学年分为两学期,读完第一学期内所规定的课程者为第一学期,读完第二学期内所规定的课程者为第二学期。各级在职干部教育指导委员会,于每学期的终了,应将考试后的成绩优良与低劣分别具报教育厅,转呈边区政府予以奖惩。
  第四,考试与检查。各级在职干部学习成绩考查,分日常考查、临时试验、学期考试、毕业考试等四种。日常考查用口头问答;作文,调查研究报告,工作报告,讨论会等方式;临时试验由各级各科教员随时于教学时间内举行;学期考试在学期终了,就本学期内所学习课程进行考试;毕业考试在两学年修满后,就两年内所学习的全部课程进行考试。各级政府派人巡视与帮助下级工作时,应把检查所到地区在职干部学习为其主要任务之一。教育厅派往各县的督学,有检查与帮助所在地区在职干部学习之权力与义务,并每3个月向教育厅具报一次。
  在贯彻《在职干部教育实施办法》中,边区针对区、乡干部90%是当地农民斗争的积极分子,县级干部80%也是工农出身的特点,首先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以识字组、夜校、半日校、冬学、读报组、救亡室、民众教育馆、自乐班、民革室、俱乐部等各种形式的教育运动。举办各种干部训练班,当时主要有边区,分区、直属县各级党校开办的党务干部训练班;有为农业、工程、会计、保育、教育、合作社、司法和保安干部开办的专业干部训练班;有训练县级科长、科员、区助理员、乡长等行政人员开办的行政干部训练班;有工会、青救会、妇联干部开办的群众工作训练班等,在较短的时间内,给各级各类在职干部以军事、政治、文化和技术方面的培训与实际工作的指导,提高文化水平,培植科学基础,加深政治认识,充实生活职能,增强工作能力,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陕甘宁边区史抗日战争时期(中、下篇)/雷云峰.—西安:西安地图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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