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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第三节 边区的外事往来——1


  一 边区的外交政策
  在1941年5月1日由中共边区中央局提出、经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明文规定:“在尊重中国主权与遵守政府法令的原则下,允许任何外国人到边区游历,参加抗日工作,或在边区进行实业文化与宗教的活动。其有因革命行动被外国政府压迫而来边区者,不问其宗主国人民或殖民地人民,边区政府当一律予以恳切的保护”。“欢迎海外华侨来边区求学,参加抗日工作,或兴办事业”。这就是陕甘宁边区、也是中国共产党外交政策的总纲。为了贯彻这一外交政策的总纲,边区政府还制定了许多具体的外交政策。主要是:
  第一,来去自由的政策。凡来到边区的中外客人,不管其政治态度怎样,根据客人的要求,什么地方都可以让他们看,包括监狱也供参观。对于走亲访友者不再陪人,客人自由行动。来则欢迎,去则欢送,来去自由,不受限制。比如,有一对青年夫妇来延安后又返回重庆,在那儿病了也无人照管,对比之后又重新回到延安,边区政府同样欢迎,一点也不歧视他们。燕京大学有一批学生到边区后,有的过不惯艰苦的生活要离开延安,毛泽东指示“礼送出境”。
  第二,关心与尊重的政策。凡来边区的中外客人,不论政见与地位,不管是临时的,还是长期留在延安工作的,边区交际处均设宴招待,举行欢迎和欢送仪式。中共中央及边区政府各级领导人根据客人的要求,经常分别出席作陪、接见、谈话、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他们不仅得到政府的尊重和保护,并且还享有各种工作上的便利。”比如,在延安设有华侨救国联合会,国民党有党务指导员办事处,在边区举行的各界群众大会上,国民党的负责人时常被选为主席团成员。1941年11月召开的边区第二届参议会的议员中,被选人和聘请的外籍友人就有印度的巴苏华、日本的森健、朝鲜的武亭和华侨梁金生、李介夫等。
  第三,生活上优待的政策。边区政府在物质条件特别困难的情况下,1942年将干部职工的生活标准划分为多种类型。第一类就是国际友人及少数民族,把在延安的日本人、朝鲜人、蒙古人、回民及马海德、阿洛夫、黄正光等均列为此类。他们享有特殊的优待,每人每月大米15斤、面粉15斤、猪肉30斤、蔬菜30斤及油、盐、炭等。还给许多专家派有管理员、炊事员、勤务员、翻译和中文教员。对外宾客灶,供给每人每月细粮36斤、猪肉15斤、清油4斤、猪油1斤、粉条2斤、鸡蛋30个、鸡3只、豆腐5斤等,杂支每人每月边币50万元(相当于现在人民币50元)。
  由于边区实行这样的外交政策,中外人士不远万里来到边区参观游历,每年都数以千计,如1940年为1412人,1941年为2866人。参观者中,有各党各派和无党派人士,有中外记者、作家、海外侨胞。有迷恋边区而留下来工作的,有节省自己一部分旅费捐助边区的,有捐赠图书给边区图书馆的,有写文章介绍边区情况的,如此等等。偏僻的延安和陕甘宁边区,成为全世界万众瞩目的地方。
  随着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形势的发展,盟国对于边区和敌后根据地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开始以官方的名义和中国共产党进行接触。1944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在重申《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关于外交政策的规定外,对“目前实施原则”作了具体指示:军事上,是在取得我们同意和遵守政府法令的条件下,同盟国的军事人员及其武装力量,可进入我们地区,执行共同抗敌的一切工作,并取得我们协助,同时我们也欢迎盟国给我军以军火物资药品和技术上的援助。政治上,我们欢迎同盟国在我边区及主要抗日根据地派遣外交使节,或外交机关。文化宣传上,我们欢迎与盟国文化合作,欢迎盟国通讯社或其政府新闻处在延安设立分社,或派遣特约通讯员及记者来延,并给以至各地访问之便利。通讯的电讯,政府在原则上不放弃检查权,但在实际执行时,凡非泄露军机造谣生事破坏政府者,我们概予放行,不予检扣,以示与国民党区别。对敌军民宣传,我们欢迎盟国合作并交换经验。在宗教方面,我们实行政教分离,我们容许外国牧师神甫来边区及敌后根据地进行宗教活动,并发还其应得之教堂房产;同时这些神甫牧师亦须给我们以不反对政府不反对共产党领导之保证。在救济方面,我们欢迎美英加拿大等给我们医药器材和金钱的救济,同时我们更要求国际善后总署必须算入和承认这拥有8000多万人口,而且遭敌蹂躏最甚的地区的救济。在经济方面,在双方有利原则下,我们欢迎国际投资与技术合作,我们首先要求国际工业合作委员会的继续合作。陕甘宁边区是当时中共开展外交工作的主要地区,中共中央关于外交工作的上述具体指示,是边区施行外交政策的具体步骤,为边区外交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指明了方向。
  

陕甘宁边区史抗日战争时期(中、下篇)/雷云峰.—西安:西安地图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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