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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第三节 新、宁、青、甘、陕五省省人民政府成立


  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和中央人民政府的命令,并在西北局和陕甘宁边区政府的直接指导帮助下,从1949年10月到1950年1月,新疆、宁夏、青海、甘肃和陕西五省的省级人民政府相继成立。
  新疆省 1949年12月17日,新疆省人民政府在迪化成立。包尔汉(维吾尔)任省人民政府主席,高锦纯、赛福鼎·艾则孜(维吾尔)任副主席①,王恩茂、王震、卡尤木伯克和加(维吾尔)、列斯肯(俄罗斯)、艾尼巴图尔(维吾尔)、艾尼瓦尔(哈萨克)、艾尼瓦尔巴巴(鸟孜别克)、艾斯哈特(塔塔尔)、阿不都克日木汗·买合苏木(维吾尔)、辛兰亭、伊不拉音(维吾尔)、屈武、法提合汉·苏事巴尔也夫(哈萨克)、阿不烈孜(维吾尔)、阿不都热合满木黑提(维吾尔)、禹占林(回)、徐立清、涂治、陶峙岳、舒智通(锡伯)、买把苏阿提洪(维吾尔)、买买得艾沙(柯尔克孜)、达夏甫(蒙)、刘孟纯、邓力群、萨哈益尔吐烈(哈萨克)、韩有文、饶正锡等30人为省人民政府委员。
  宁夏省 1949年12月23日,宁夏省人民政府在银川成立。潘自力任省人民政府主席,邢肇棠、李景林、孙殿才任副主席,王金璋、石子珍、朱敏、赵文献、徐宗儒、郝怀仁、曹又参、梁大均、云曼生(蒙)、王道邦、李冲和、金山寿(回)、黄执参、黄罗斌、达里扎亚(蒙)、刘汉鼎、马全良(回)等17人为省人民政府委员。
  青海省 1950年1月1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在西宁成立。赵寿山任省人民政府主席,张仲良、廖汉生(土家)、喜饶嘉措(藏)、马朴(回)任副主席,久美(藏)、王尚荣、扎喜(藏)、本巴(蒙)、周仁山、马乐天(回)、马骏(回)、陈思恭、张国声、贺炳炎、赵全壁、赵锦峰、薛克明、薛宏福、魏敷滋等15人为省人民政府委员。原青海省人民军政委员会宣布撤销。
  甘肃省 1950年1月8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在兰州成立。邓宝珊任省人民政府主席,王世泰、张德生、马鸿宾(回)任副主席,任谦、余建新、李甫三、李培福、吴鸿宾(回)、周祥初、喻方皋、徐国珍、马丕烈(回)、马思义(回)、马锡武(回)、马济川、孙作宾、郭福金(回)、许光达、陈诚义、张一悟、黄正清(藏)、黄静波、杨一木、杨子恒、杨复兴(藏)、薛兰斌、魏自愚等25人为省人民政府委员。原甘肃行政公署宣布撤销。
  陕西省 1950年1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在西安成立。马明方任省人民政府主席,张邦英、张凤翙、韩兆鹗任副主席,方仲如、王复初、毛凤翔、左协中、安文钦、李子健、李文卿、李合邦、李志民、李象九、李敷仁、李赋都、吕向晨、吴志渊、吴岱峰、时逸之、袁伯扬、陈先瑞、寇遐、张锋伯、冯一航、黄子祥、景岩征、杨玉亭、杨明轩、杨瑞轩、杨得志、赵伯平、刘文伯、刘金轩、韩望尘、苏资琛等32人为省人民政府委员。
  这些新生省级人民政权具有如下特点:首先,完全与革命战争年代不同,它们都是根据新型国家政权(即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有关决定而正式组建起来的省级最高权力机关,其主要负责人及全体委员也都是经过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并统一任命的。其次,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的授权,各省人民政府均在历史所形成的传统省域内实施行政、司法等权力,严守《共同纲领》,奉行中央人民政府所颁布的各项政策法令(在西北军政委员会成立以前,也接受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政策指导和工作指导),忠勤为全省各族人民服务,因而它们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后新形势新任务以及本省长治久安的需要,其设置将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具有极其强固的稳定性。第三,在这些省级人民政权机构(包括其下属各级政权机构)里,不仅有一大批久经考验和德才兼备的中共优秀党员作核心骨干,而且广泛吸收人民革命阵营各个方面(如各民主党派、各少数民族、国民党起义将领、宗教界、文化教育界等)的许多代表性人物参加工作,实行长期合作,共建新中国。因此,它们既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这条基本原则,同时又紧密团结了各族各界各方面的爱国进步力量,从而结成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使地方性人民政权的民主建设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并赢得全体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无限爱戴。各族人民同心同德,亲密合作,排除万难,携手共进,决心为建设新中国和新西北而努力奋斗。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的决定,原属西北解放区的晋西北地区、晋南地区、陕南两郧地区、河套伊克昭盟地区等,先后分别划归山西、湖北、绥远、内蒙古等省区管辖。
  在此前后,西北五省的中国共产党省一级组织机构也陆续成立(宁夏、甘肃、青海和陕西设省委,新疆设分局)。西北局研究并报经中共中央批准,任命:潘自力为中共宁夏省委书记,朱敏为副书记;张德生为中共甘肃省委书记,王世泰为第二书记,孙作宾为副书记;张仲良为中共青海省委书记;马明方兼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张邦英为第一副书记,李合邦为第二副书记;王震为中共中央新疆分局书记,徐立清为副书记。
  鉴于贺龙已率西北军区机关一部和第18兵团入川,1949年11月30日,第一野战军奉中央军委命令兼西北军区(系一级军区,机关驻兰州),由彭德怀兼任西北军区司令员,习仲勋兼政治委员,张宗逊兼第一副司令员,赵寿山兼副司令员,甘泗淇兼副政治委员。西北五省的省军区亦先后组建完毕。根据中央军委命令,第1兵团兼新疆军区(二级军区),由彭德怀兼任新疆军区司令员和政治委员,王震兼代司令员和代政治委员,陶峙岳、赛福鼎·艾则孜任副司令员;第2兵团兼甘肃军区(二级军区),由许光达兼任甘肃军区司令员,王世泰兼政治委员,徐国珍、任谦、周祥初任副司令员,张德生、孙作宾兼副政治委员;第65军兼宁夏军区(三级军区),由邱蔚(后王道邦)兼宁夏军区司令员,王道邦(后潘自力)兼政治委员,黄罗斌、曹又参任副司令员;第1军兼青海军区(三级军区),由贺炳炎兼任青海军区司令员,廖汉生兼政治委员,王尚荣兼副司令员,冼恒汉兼副政治委员,余秋里兼第二副政治委员;第19兵团兼陕西军区(二级军区),由杨得志兼陕西军区司令员,马明方和李志民任政治委员,耿飚兼第一副司令员,刘金轩、吴岱峰、陈先瑞、左协中任副司令员。
  ①原陕北行署主任曹力如奉调赴新疆上作,拟议任省人民政府副主席,但不幸于1949年12月8日在途中发生车祸,因伤重逝世。
  

陕甘宁边区史解放战争时期/朱凯,郭林,吴璋主编.—西安:西安地图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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