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图书

[上一记录][下一记录]

第二章 第一节 陕甘宁边区政府正式成立——3

梁星亮 杨洪 姚文琦


  三、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成立及第一届第一次参议会
  1937年5月,陕甘宁边区确立议会民主制以后,即在边区开展了广泛的民主选举,并分别召开了乡、区、县三级的代表大会和议会,选举产生了各级政府,在乡、区、县三级落实了议会民主制。11月,进行了边区议员的选举,并准备召开边区议会,选举产生边区政府。由于抗战局势紧张和其他原因,原定于1938年1月召开的陕甘宁边区议会,不得不一再延期。其间虽出现一定变故,但边区议会民主制随着抗战形势的发展而得到巩固。
  1938年3月,中国国民党临时代表大会在汉口召开,制定了《抗战建国纲领》,同时设立了国民参政会。4月,国民政府公布《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并在7月召开了第一届国民参政会,中共派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国民参政会第一届第一次会议作出了在各省、市召开参议会的决定。9月26日,国民政府公布了《省参议会组织条例》,明令各省、市召开临时参议会,“集思广益,促进省政兴革”,为抗战作出贡献。
  陕甘宁边区政府作为国民政府下属的地方政权,相当于省级政权建制,所以按照国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参照《省参议会组织条例》,召开陕甘宁边区参议会。1938年11月25日,边区政府向各分区和县区乡政府发出训令,改边区议会为边区参议会。训令强调指出,“兹者我全国在国民政府和蒋委员长领导之下,建立代表全国民意之国民参政会,在两次大会上已充分发扬民主之革命精神与抗战建国之方针,各地民意有所遵循,陕甘宁边区,特本此项伟大昭示并遵照国民政府本年9月26日命令及同时颁布之省参议会临时组织条例,决定改陕甘宁边区议会为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明年1月15日召集之第一届议会,即定名为参议会,所有原选之边区议员,均为边区参议员,此一更改不仅表现于名义及形式方面,在内容与精神上,当本精诚团结坚持抗战之主旨,争取最后胜利完成抗战建国大业。仰各政府,循此方针,领导所属人民紧张一切工作,为建立三民主义共和国而奋斗前进”①。11月30日,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向国民政府各院部会、各军事长官、中国国民党中央、中国共产党中央以及各省市政府、各报馆、各文化救亡团体暨全国同胞发出改边区议会为边区参议会的通电。至此,边区议会正式改为边区参议会,并行使各项监督选举权利。边区以下各级议会也相应改为参议会。边区参议会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民主制度的指示,并参照国民党中央政府关于建立地方民意机关的原则设立的,它既是陕甘宁边区的民意机关,又是最高权力机关。
  1938年8月5日,边区政府主席团召开会议,决定年内在延安召开边区第一届参议会。为了开好这次会议,边区政府主席团同时决定成立筹备委员会和法制起草委员会,进行具体的准备工作。筹备委员会由曹力如、李景林、黄亚光、高朗亭、邹洁、刘环云、艾楚南、郭青亭、吕振球、崔曙光、张瑛11人组成,曹力如为主任。法制起草委员会聘请高岗、雷经天、曹力如、李六如、李景林、齐华、鲁佛民、高敏珍、莫文骅九人组成,高岗为主任,雷经天为副主任。边区及以下各级议会改为参议会之后,也按照边区政府主席团的统一部署,着手筹备边区第一届参议会的召开。因战争和工作调动的原因,原选出的边区议员不能参加会议,遂以具为单位复选出197名边区参议员,并从11月8日起开展宣传周活动。会前起草了《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组织条例》、《陕甘宁边区政府组织条例》、《陕甘宁边区土地条例》等十多种单行法规,待起草的尚有40余种。
  1939年1月17日至2月4日,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宣告成立,并在延安举行第一届会议。到会的参议员145人,其中有共产党员,也有国民党党员和无党派人士;有工农小资产阶级的代表,也有商人地主富农的代表。中共中央领导人毛泽东、张闻天、陈云、王稼祥等出席了开幕式。
  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致开幕词,指出:“边区在中共领导下,号召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得到了中国国民党的同意,建立了统一战线,为抗战建国而奋斗。边区在中共领导下,已有着光荣的成绩,在全中国范围内起了模范作用,并给全世界人士以极大的兴奋。边区根据‘抗战高于一切’、‘一切服从于民族自卫战争’的原则,把一切力量献给抗战,帮助了八路军及许多友军,组织了广大的民众武装,坚决地为抗战的胜利而奋斗到底。它实行了普选的民主制度,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动员了人民参加政府工作,建立了各级民意机关,因此奠定了三民主义民主共和国一部分的基础。在边区又实行了优待抗日军人家属,保护了人民已得的利益,开垦荒地增加了战时的生产,扶植了新兴的手工业和商业,废除了一切苛捐杂税,提高了工人的工资,推行了切合抗战需要的国防教育,这一切都能够使得边区人民的生活得到适当的改善,因而增加了抗战的力量。这些成绩,是在国民政府的领导下完成的,是和边区全体群众和工作人员的努力不可分离的,并且表明了边区是能够在抗战中起推动作用,能够从艰苦奋斗中建立巩固的抗日根据地,因此,它的存在不仅关系于陕甘宁边区近200万人口的事情,而是和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血肉相关的,是在坚持抗战争取抗战最后胜利的斗争上有着很大的意义。”②
  毛泽东在开幕式讲话中指出:抗战一定要有民权主义与民生主义。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民族、民权、民生是互相配合的。没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就不能实现民族主义,抗战就不会胜利。边区的进步主要表现在民主,而这民主又是苏维埃在现阶段的发展物,现在各阶级、工农商学兵各界都可以参加议会。
  会议的主要议程有三项:第一,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第二,讨论并通过《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和边区其他单项法规性文件;第三,选举事项。
  1月18日,会议选举高岗为边区参议会议长,张邦英为副议长,随即由议长高岗主持会议,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代表边区政府作两年来的工作报告。工作报告主要分三部分:(1)保卫与巩固陕甘宁边区是全边区和全国人民的共同任务;(2)两年来边区政府在保卫边区和全中国的抗战中所做的工作;(3)抗战新阶段中陕甘宁边区政府的任务。报告在谈到边区政府今后的任务时强调,“边区今后工作的总的方针,就在团结边区全体人民,在国民政府和蒋委员长领导下,坚持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坚持持久抗战,保卫边区,保卫西北,保卫全中国,为争取抗战最后胜利,实现三民主义新中国而奋斗。”“它的具体任务是:第一,加紧抗战动员。第二,巩固精诚团结。第三,贯彻民主精神。第四,扩大生产运动。第五,加强国防文化教育。第六,实行正确的干部政策。”③经过热烈的讨论,大会一致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还听取了边区政府各厅、处及高等法院的负责人关于该部门工作的报告,并作了相应的决议。
  大会讨论并通过了《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以及《陕甘宁边区政府组织条例》、《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组织条例》、《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组织条例》、《陕甘宁边区土地条例》、《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等单项法规性文件。
  2月3日,大会进行选举事项。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边区政府委员和边区参议会常驻议员。会议选举产生的边区政府委员共15人,他们是:林伯渠、雷经天、周兴、王世泰、高自立、周扬、曹力如、刘景范、阎红彦、霍维德、马锡五、王兆相、贺晋年、李子厚、乔钟灵。林伯渠任主席,高自立任副主席,雷经天任法院院长。会议选举产生的边区参议会常驻议员是:高岗、张邦英、毛齐华、崔田夫、陈伯达、周长安、路子亮(女)、王观澜、高述先九人。
  2月4日,大会举行闭幕式,毛泽东、张闻天等出席并讲话。大会还通过了《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第一届大会告边区同胞书》和《致蒋委员长林主席电》、《致重庆国民参政会电》、《致各战区司令长官及全体将士电》、《致八路军新四军电》等六项通电。最后由边区参议会议长高岗致闭幕词。
  2月6日,新当选的边区政府委员举行宣誓就职仪式,并召开第一次政府委员会,推举林伯渠、高自立、曹力如、雷经天、刘景范、王世泰、周扬七人为边区政府常务委员。决定高自立为边区政府副主席兼民政厅厅长;曹力如兼边区政府秘书长及审计处处长;张慕尧代理财政厅厅长,艾楚南为副厅长;周扬兼教育厅厅长;刘景范兼建设厅厅长,朱开铨为副厅长;高岗任边区保安司令部司令,王世泰兼副司令,周兴任保安司令部副司令及边区保安处处长。会议对各厅、处、院人员编制数额作了明确规定:秘书处68人,民政厅29人,财政厅61人,教育厅68人,建设厅128人,边区高等法院29人,边区保安处128人。关于各县机构的设置,会议确定设立一科,主管民政工作;二科,主管财政工作;三科,主管教育工作;四科,主管经济工作;保安科,主管治安工作。
  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的召开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对边区的抗战事业和各项建设事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第一,它完全贯彻了国民参政会关于在全国建立各级民意机关的决定,充分表现了陕甘宁边区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点。边区参议会议员代表了边区各阶级、各阶层群众的利益,参议会议员不仅有共产党员,也有国民党员;不仅有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还有地主、商人和社会名流等。第二,边区参议会是边区民意的最高代表机关,是边区民主政治的主要组成形式和集中体现,充分显示了抗日民主政治的巨大力量。边区第一届参议会的成功举办,开创了边区民主政治的新局面,加速了边区民主化的进程。第三,第一届参议会通过的各项法规文件,在充分保障边区工农大众基本利益的前提下,使地主、资本家的利益也得到应有的照顾,不仅促进了工农商各业的繁荣,同时也推动了文化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第四,陕甘宁边区民选政府的产生是抗战与民主结合的典范,为敌后各抗日根据地实行民主建政树立了榜样,对推动抗战时期国内民主政治运动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这次参议会在政权机关工作人员的安排上几乎是“清一色”的共产党员,缺乏广泛的代表性,不利于团结边区的各个阶级和阶层,也不利于党的领导。
  ①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1938年11月30日延安《新中华报》。
  ② 《解放》第68期(1939年4月4日出版)。
  ③ 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合编:《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1辑,档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115—151页。
  

陕甘宁边区史纲/梁星亮,杨洪,姚文琦主编;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安:陕西出版集团、陕西人民出版社2012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