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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二节 “三三制”新型政权在陕甘宁边区的建立——4

梁星亮 杨洪 姚文琦


  四、中共与非党人士民主合作制度的初步形成
  建设“三三制”政权,必须正确处理中共党员与非党人士民主合作的问题。在政权工作中,共产党员必须学会同党外人士进行真诚的民主合作。在实施“三三制”以后,如何处理好党同非党人士的民主合作,是关系到“三三制”政权能否巩固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同非党人士实行民主合作,关键是处理同中间分子的关系。因为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与共产党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合作共事比较容易;中间分子同共产党,除了抗日和民主的共同点以外,从阶级关系上说,在根本利益上不一致,甚至是对立的,所以合作起来比较困难。这样,“政府机关中党员,必须与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倾听党外人士的意见,和他们一起共同商量问题与解决问题”①,因此,边区党与政府在与非党人士合作实践中,逐渐形成了民主合作的制度。
  第一,充分尊重和信任党外人士,保证他们在政权中有职有权。边区的“三三制”政权建立以后,对政权中的党外人士要给予充分的尊重和信任,要与他们真诚合作,使他们有职有权,真正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决不能把他们当成一种摆设或者是凑数,否则就完全背离了“三三制”政权建立的初衷。为了充分发挥党外人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边区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在日常工作中多谈心,多交换意见;边区政府各厅、处等要定期向担任重要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汇报工作;边区政务会议召开之前,要向党外人士通报会议内容,并征询他们的意见等。由于边区政府和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参加政权的党外人士,一般都能做到有职有权、职权相符。
  第二,坚持既团结又斗争的方针。对于党外中间分子,既要对他们作适当让步,同时也要作必要的斗争,这是中共的一贯方针。因为中间分子大都是从地主阶级中分化出来的爱国民主人士,或者是中等资产阶级的代表,在边区主要是商人。中间分子参加到政权中,必然要关心本阶级的利益,并为自己的阶级说话办事。为了团结中间分子共同抗日,在合作共事中适当向他们作出一些让步,是非常必要的,否则就不能团结他们一道工作,进而影响到全民族的抗战事业。但是,必要的让步不是无原则的迁就,无原则的迁就不但不能团结中间分子共同抗日,而且还会影响工农阶级的根本利益。因此,在抗战的形势下,在同中间分子的合作共事中,必须正确把握和坚持既团结又斗争的方针。
  第三,充分照顾和保证党外人士的日常生活。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以后,边区政府以及所属各机关的工作人员实行供给制。因此,新建立的“三三制”政权中的共产党员享受供给制,除了吃饭穿衣,只有少数的零用钱,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也不例外。但不能以共产党员低水平的供给制来要求中间人士,他们在参加政权机关工作后,多数人还会影响到家庭生活,为此,边区政府特地为他们实行薪给制。虽然薪水不多,但比起共产党员已有很大的提高。除自己吃用以外,还能补助家庭生活,不这样做,就会影响他们出来工作。同时,对他们在生活上的一些与政务无关的陈规陋习,也不必计较,更不要随便指责,使他们无所适从,要尊重他们的生活习惯,充分保证他们的日常生活不受政治因素的影响。
  第四,在“三三制”政权中,共产党员要发扬平等待人的民主作风。实行“三三制”初期,有些党员干部一时不大理解和习惯,缺乏与党外人士商量解决问题的意识,个别党员干部甚至公开表示不在党外人士的领导下工作。当时许多党外人士参政以后,本来就缩手缩脚,不敢发表意见,更不敢放手大胆工作,遇到个别党员干部的不民主作风,就只能持等待和观望的态度,这对巩固和发展“三三制”政权是极为不利的。1942年西北局高级干部会议以后,边区政府抓住了党员干部中的民主作风问题,进行了深入整顿,使大多数党员干部转变了作风,在工作中以平等的民主作风对待党外人士,密切了与党外人士的关系,提高了党外人士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促进了“三三制”政权的巩固和发展。
  由于共产党对非党人士采取了正确的政策和正确的方法,从而改善了共产党与非党人士的关系,双方真诚相见,平等相待,民主合作,心悦诚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
  ① 西北五省区编纂领导小组、中央档案馆合编:《陕甘宁边区抗日民主根据地》文献卷(下),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版,第533页。

陕甘宁边区史纲/梁星亮,杨洪,姚文琦主编;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安:陕西出版集团、陕西人民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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