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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营商业的建立

星光 张杨


  一、边区政府经营的公营商业
  边区的公营商业,包括边区政府经营的公营商业和边区机关部队经营的公营商业两个部分。当时称之谓“大公”和“小公”。无论是“大公”还是“小公”,这时都处于初创阶段。
  边区政府经营的公营商业,这一时期的任务是保证党、政、军三方面的必须品供给。
  陕甘宁边区是全国各根据地的总后方,是党中央的所在地,因而脱离生产的人员特别多。据统计,1937年约有3万人,到1940年增加到4万多人。根据边区的供给制度,凡来参加边区革命队伍,替革命服务的人,都按供给标准供给一份粮食和被服。加上笔墨纸张等办公用品和日用必需品,需求量是相当大的。
  边区“地瘠民贫”,经济落后。边区原本没有工业,民间仅有一些小手工作坊和盐池、炭窑;农民家庭纺织业也因外来纱布的涌入而销声匿迹。除粮食、羊毛外,其他一切日用所需,从布匹到针线,从锄头到饭碗,几乎都是仰赖外间输入。因此,大批党、政、军、学脱离生产人员的供给,除少部分外,其他如被服纸张等办公和日用必需品,都得到外间采购。这个任务是由陕甘宁边区合作总社承担的。
  陕甘宁边区合作总社的前身,是苏维埃时期的贸易局。
  早在内战时期,陕北省苏维埃政府国民经济部下就设有贸易局。其任务是以皮毛、药材等土产及打土豪所得部分物资换取必需品。1935年中央到达陕北后,贸易局改归中央国民经济部领导。“西安事变”后,国内和平实现,为适应统战环境,贸易总局遂改为陕甘宁边区合作总社(各支局、分局未改)。1937年9月,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后,中央国民经济部改组为陕甘宁边区建设厅,合作总社亦归其领导。
  1937年八路军西安办事处正式成立时,中央军委和八路军总部在“八办”设立了采办委员会,由八路军供给部长叶季壮亲自领导。从此,军委系统的被服就由这个采办委员会直接在西安购置成品,而党政方面的被服和党政军的一切其他必需品仍由合作总社采购供给。
  国共合作的形成,使边区与外区的商道畅通。当时主要商路有二,其一是从西安进货;其二是从汉口进货。为了采购方便,总社在西安开设了一家商号——“元声西”,作为在西安的采购点。采购物品主要有服装、洋布、棉花、医药卫生器材、通迅材料,以及文具、纸张、五金、染料等一般日用品。采购的物资运回后交供给部按标准分配。所以当时的合作总社,实际上是供给部的一个采购单位。
  1938年初,边区政府决定建立一个公营商业机构,利用国民政府拨给的军响,积极组织物资进口以保障公私的需要;同时,通过商业为边区银行积累资金,以促进边区经济的恢复。于是,决定将陕甘宁边区合作总社与陕甘宁边区银行所属的光华书店合并,成立光华商店,归由银行领导。
  3月1日,光华商店正式成立,余建新任商店经理。这是陕甘宁边区第一个公营商店,它是新民主主义国营商业的雏形。光华商店的任务,仍以采购党政军的供给物资为主,同时也对外营业,供应市场部分商品。
  光华商店的资金来源在1940年以前是有保证的。党政军供给量的不断增加,加上人民生活改善后购买力渐次提高,因此,光华商店成立之后,营业额的增加是很快的。到1940年光华商店的资金周转总数比1938年增加了4倍。如下表:
  年份 资金 周转总数
  1938年 5万元 400万元
  1939年 50万元 1000万元
  1940年 120万元 2000万元 ①
  光华商店输入的是边区的必需品。主要如布匹、棉花、洋纱等被服材料,其次是笔墨纸张等文具,以及火柴、染料、鞋、盆、碗等日用品。首先是保障了机关、部队被服、文具的供给,而且,由于棉花布匹多以低于市价卖给公家,这就减少了政府的大笔财政开支。其次为银行积累了资金。1940年前,银行盈利的80%以上来自商业。②同时,也调剂了市场,满足了边区发展生产的部分需要。光华商店的销售价格低于一般私商10%甚至20%,在客观上起了平抑物价的作用,赢得了人民对公营商店的信任。
  1939年以后,国民党顽固派开始搞磨擦。西安开始阻挡八路军汽车运货,物资多被没收,人员被扣留。于是,光华商店人员一方面以私商身份出入边区;另一方面,逐渐转向山西碛口方面进货。
  光华商店的总店设在延安。至1940年10月,先后在定边、盐池、曲子、庆阳,绥德、甘泉、张家畔等地设立了分店。另外,还建立了一个过载栈、四个农产品贩卖处、两个运输队和两个货栈。由此,光华商店已初具规模;虽处初创阶段,但对边区公营商业的发展是一个极大的促进。1940年,仅延安市一处已有规模较大的公营商店46家了。
  二、边区机关部队开始经营商业
  边区的机关、部队、学校经营商业,是从1939年开始的。当时,国民党顽固派开始封锁边区,党中央估计到情况的严重性,发出了“自力更生,发展生产”的号召,要求党政军机关通过生产完成“半自给”的任务。于是,机关商业作为生产自给一种形式应运而生了。
  毛泽东在总结边区的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时曾说过:“我们的经营商业是从合作社开始的。”③1939年各机关学校就有消费合作社,并有开办饮食店的。至1940年上半年,共有30个消费合作社和食堂,资金共有6万余元,其中大的1万元,小的不过数百元。目的在于供给本机关学校的日用品,同时卖给外面谋些微利,借以改善生活。
  1939年底国民党发动第一次反共高潮,政治形势恶化,边区经济日渐困难。党政军机关及学校纷纷抽调人员经营商业。
  有些机关学校利用他们原来的消费合作社,小商店或小货摊,增加资金,补充人员,加以扩大。例如兵站的交通商店,最初只是在延安新市场,贩卖百货外,还附设了一个中药房,一个马掌店,资金由数百元增至2万元。又如合作商店,是由抗大消费合作社改变的,1940年6月搬到新市场,并在抗大三分校附设支店,资金由80元增到1.9万元,军委后勤部的百货商店,开始不过是一个资金30如的小货摊。到1940年9月予以扩充,资金增至2万元,除做百货生意外,附设了一个染坊。
  许多机关学校原来没有商店的,此时亦集资调人,或独立经营,或与人合股,做起了生意,如保安处的昌兴社、行政学院的大公、青年救国会的青记贩卖部、延安市公安局的玉丰祥、延安市政府的庆盛丰、西北局的饭店。边区财经处开办的礼丰店与同义永,资金较多,共约5万元。
  除此以外,另有许多不设门面,靠着一二人带着三五头牲口贩运货物,沿途流动出卖,叫做“走水生意”。
  总之,这一时期内,仅延安、绥德、定边一带,机关学校设立的大小商店增加到60余家之多。这些商店所经营的主要是日用百货。他们从绥德、定边、富县贩卖百货,特别是机关、学校、部队自己需要的布匹、纸张、文具及老百姓需要的火柴、棉花等。
  机关、部队、学校经营商业,虽然解决了部分供给问题,但是由于没有统一的计划和领导,加之边区政府尚未制订有关公营商业的政策条例,而各机关又无长远打算,只把依靠商业获利解决困难当作一种临时措施,使机关商业的发展一开始便带有很大的盲目性。随着边区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边区的公营商业,尤其是机关商业,势必出现更大的发展。因此,对于边区的公营商业如何发展,如何处理发展商业与发展农业、工业的关系,如何处理公私商业的关系以及加强对它们的领导等这些根本问题不解决,不仅公营商业本身不能健康发展,而且势必影响边区经济的发展。
  ①边区贸易局:《边区对外贸易概况》,1942年。
  ②边区银行:《资金来源及其分配(1938—1942)》,1943年。
  ③毛泽东:《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1942年12月),《毛泽东选集》东北书店1948年版,第857页。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稿/星光 张杨主编.——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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