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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绅商学界争取矿权、路权的斗争

陕西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


  首先,是陕西绅商学界爱国人士争取修筑西潼铁路权的斗争。自庚子以后,帝国主义列强侵略势力迅速由沿海伸向内地,各帝国主义国家纷纷争夺在中国修筑铁路、开发矿源的权利,因而激起全国性的“保路”、“保矿”运动。当时由于比利时帝国贷款给清朝政府时,订立了修筑汴洛铁路借款合同,合同中第二十三款规定:由河南至西安铁路,将来可由比国公司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妥商议办,如中国自办,或招华股共办,该公司不得争执。(18)1905年汴洛铁路开始向西伸展,陕西一些开明绅商和进步的知识分子,恐怕一旦汴洛铁路由洛阳西伸至陕,则秦省路权将落入外国人手中。于是,纷纷议论由陕西省“自办”西潼铁路,以防外人插手,使权益外流。
  陕西统治当局从自身利益考虑,也酝酿办铁路事宜,遂经藩司樊增祥奏请,由陕西巡抚曹鸿勋批准,令樊增祥任总办,开始筹款,实行“官办”。潼关至西安以三百里计算,当时约需银三百万两,而“陕西凋敝,官绅商民,罕有余积”,加上解赔款、行新政,“实已力尽筋疲”,难以筹此巨款。遂决定暂时先修临潼至西安这五十里,着手筹款。议定将盐每斤价加收制钱二文,土厘每两收抽制钱十二文,又将“仓捐”每亩三升划归路捐。另外再大量吸收官股,规定“一等每年派银一千二百两,二等八百两,三等四百两。”(19)这种名义上是由各级官吏分等认股,实则是变相的民捐,最终还是转嫁到群众的头上。于是强捐勒派、按亩加捐接踵而来,遂激起将近四年之久的农民“交农”抗捐风暴。清朝政府不得不“出示晓谕,停收此捐”。(20)结果,因无款可筹,官办计划宣告破产。
  陕西政府官办西潼铁路的计划落空后,英国、比利时等国均企图插手包办,以巡抚曹鸿勋为首的陕西当局竟想出卖铁路主权,不仅阴谋与英商瑞记洋行买办徐树德勾结,而且派其亲信道员郑思贤赴上海以“招股”为名,欲借外资修铁路。消息传出后,舆论大哗,《秦陇报》、《夏声》、《关陇》等省内外较有影响的杂志,纷纷载文抨击。指出:“英公司运动政府包办西潼铁路,二十五年购还,已订草约,电询曹抚画押。……国破家亡,祸自今始”。(21)于右任在上海主办的《神州日报》,亦发表文章予以揭露。陕西高等学堂、优级师范学堂等校师生,更是群情激愤,以全体学生的名义,上书陕西当局,坚决反对出卖路权。陕西的爱国士绅还推选张拜云为代表,赴京上书邮传部,控告陕西巡抚曹鸿勋等官僚企图出卖陕西路权的可耻行径;同时,联络在京的陕籍爱国人士共同行动。在全省革命党人、爱国绅商和进步知识青年的反对下,在广大农民群众的抗捐斗争中,陕西当局招纳外国资本修筑铁路的企图也未能实现。
  1908年,绅、商、学界提出“商办”。由赵元中、崔志道等发起,发表了《筹办西潼路启》文,认为西潼铁路“自官办失败后,如梦如醉”,希望“联合京内绅商,在省城设一铁道筹办处,详议招股集款之法,呈请当道,改属商办”,并拟定《筹办西潼铁道处简章》,成立“西潼铁路办事处”。(22)清政府因官办无银可筹,借外资修铁路又受到陕省各界人士的反对,遂不得不同意“商办”,但规定“认足三十万股后,再行奏明办理”。岂知陕西各界爱国人士认股十分踴跃。1908年3月25日,各界代表在省教育总会事务所开会商讨认股事宜,会上纷纷痛陈铁路利害直接关系中国主权,全秦命脉,为杜外人觊觎,急需集股自办。会议群情激动,当场认股竟达二十余万股之多。接着,吴宝珊、井岳秀、南兆丰等除积极筹集三万股(每股银二两)外,还各自单独认了股。在西安的各校学生也纷纷认股,就连乞丐有的也认了股,可见气氛之热烈。由于大家出于满腔的爱国热情,争先恐后认股,很快集股达三十多万。崔志道等将集股情形禀知巡抚恩寿,经恩寿同意,将西潼铁路转归“由绅商专办”(即“商办”)。
  可是,由于陕西工业比沿海各省薄弱,商业亦较落后,经济基础不够雄厚,领导者多数不懂筑路业务,所以数年间亦无成效。但是,陕西绅商学界这一自发的爱国“保路”运动,却抵制了帝国主义侵占西潼铁路和清政府出卖路权的阴谋。同时,还出资保送爱国青年出国留学,学习铁路建筑和管理,为陕西培养铁路科学技术人才,这也算是西潼铁路办事处的功绩。例如,后来成为陕西著名水利专家的李仪祉,就是1909年由西潼铁路办事处总干事阎乃竹具禀作保,资送到德国学习的。
  其次,是绅、商、学界争取延长石油矿权的斗争。延长一带油矿,早在两千年前就已发现,而且当地人民把它当作生活燃料。据《汉书》地理志记载:“高奴(延安),有洧水,可燃。”《延安县志》载:“城西翟河岸边,穿石井,水面浮油,拾之燃灯,一若炬。”《延长县志》云:“县城西门外有井,出石油,……燃之如麻油,多烟熏,收为墨之原料极佳。”可见劳动人民早就用石油点灯、制墨和做燃料,只是不肯提炼而已。庚子以后,帝国主义列强争夺中国铁路、矿山的修筑和开采权,更为激烈。1903年3月,德国驻天津领事和德商世昌洋行密谋掠夺延长油矿的开采权,勾引陕西大荔县绅士于彦彪,跑到延长县,同该县绅士刘德馨等,私自订立合同,并通过延长知县禀请,向官府立案,妄图使他们取得延长油矿的合法开采权。消息传出后,全省人民非常义愤,首先是绅商学界全体大哗,纷纷上书奏请,发表议论,表示反对。认为陕西矿产即全省之生命,令外人觊觎,必然引起利益外流。就连陕西矿务局亦提出反对,认为“民人于彦彪与该县贡生刘德馨等私订合同,未免意图朦混,若竟准其开办,势必肇生衅端”,並提出要求将此奸民“查传到案,押发大荔县严加管束,不得出外滋生事端”。(23)官府当时慑于社会舆论的压力,同时鉴于延长油矿有利可取,也主张由陕西省官方开采,但是,于彦彪等民族败类,仍私自赴天津与德商勾结,企图开采延长石油。陕西当局权衡利害,即将于彦彪从天津押解回陕西法办,並经巡抚升允奏请清朝政府批准,将延长石油矿权收归“官办”。
  1904年初,继任陕西巡抚曹鸿勋开始筹办延长油矿,派候补知县洪寅带油样赴汉口聘请日本专家化验,结果认为油质纯好,可以开采。于是,洪寅即与日本人订立合同,並聘请日本的技师、技工、订购日本的机器设备,就此双方达成协议。当时就聘请日本人佐藤弥四郎为技师,又雇用日本木工、铁工、掘井工共六名,官办延长油矿开始动工兴建。为了运输机器,又征用了大批民工,费了一年多时间,修通了铜川到延长的土公路。
  1907年,机器先后运到工地,4月开始安装,5月开工掘井,9月9日(八月初二)正式掘成第一口井,每日可产原油三千多斤。如果“昼夜取之,又当倍蓰”,且“油质光白烟微,竟驾美孚之上”。(24)11月5日炼油房修成投产,首先装油十四箱运回省城。延长油矿炼出石油这一消息传开后,全省轰动,无不庆贺。陕西巡抚恩寿见试办已收成效,决定扩建,但因财力不足,派员前往上海招股。清政府度支部、邮传部和农工商部见延长油矿油质优良,有利可图,议论将延长油矿收归“部办”。美、日、德、俄等帝国主义国家,更是垂涎三尺,遂秘密地与清朝政府接洽,谋图插手,从中渔利。陕西留日学生闻得此消息后,立即发表言论,呼吁陕西要迅速“确定自办、商办之案”,以防帝国主义“群狼竟逐,眈眈吾土”,使我“财货外流,国力疲困”。(25)当时陕西省内绅商学界一些爱国进步人士,也纷纷发表言论要求“商办”。在舆论压力下,一些开明的住京陕西官员,想支持商办或由陕自办,却怕得罪清廷;不支持陕西人民的正义要求又怕群众不满,遂提出“官商合办”的调和意见。1908年9月13日,由筹办西潼铁路办事处和省教育总会发起,在西安中州会馆召开群众大会,到会者达六百余人,绅商学界纷纷发表言论,一致要求“商办”,反对由部办,更不允帝国主义掠夺。並向巡抚恩寿呈请,由陕西自己招股,改官办为商办。后经恩寿批准,延长油矿即转为招股商办,但允许官钱可以入股投资,实质上还是“官商合办”或“官督商办”。
  商办确定之后,成立了“保陕油矿公司”,开始招股商办。但是,同官办一样,由于陕西经济基础薄弱,筹款不易,结果商办石油数年间亦无进展。原来开出的一口油井,由于日本卖给中国的多是陈旧机器,日本技师和技工在我国领取高额薪金之后,在业务上却实行技术封锁,並且歧视乃至欺压中国工人和工作人员,在工人与技师间制造种种矛盾,致使石油生产成效甚微。1911年春,商办者才开始掘第二井,10月辛亥革命爆发,厂事遂停。这次由一些爱国的绅士、商人和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所发动的保矿运动,虽然成效不十分显著,但却保住了延长石油矿的矿权,使其免遭帝国主义的掠夺,无疑是应该加以肯定的。 
  注释:
  (18)《秦报》,乙已年十二月,第2期。
  (19)同上,丙午年三月,第3期。
  (20)《中国日报》,1907年3月29日。
  (21)《陕西辛亥革命回忆录》,第232页。
  (22)《夏声》,第四期,第132页。
  (23)《陕西辛亥革命回忆录》,第244页。
  (24)《中国日报》,1907年11月22日。
  (25)《夏声》,第八期,第113—114页。
  《陕西辛亥革命》(第二章 同盟会陕西分会的成立及绅商学界的爱国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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