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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大华纺织厂概述

民建陕西省委、陕西省工商联史料采编组


  国营陕棉十一厂的前身是西安大华纺织厂,大华纺织厂是西北建立最早的近代化纺织企业,从1936年建成投产迄今已50余年。大华纺织厂历经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三个阶段,从私营到公私合营,体现了民族工商业发展的一般规律,走过了一条艰难曲折的道路。
  大华纺织厂的创建经过
  (一)大华纺织厂的资本渊源
  1892年,清末两湖总督张之洞提倡“实业救国”,在湖北武昌开设了织布局、纺纱局、缫丝局和制麻局(史称湖北四局),其中布、纱两局规模最大,共有纱锭90650枚,布机1000台。由于经营败窳,到1900年,纱、布两局就因“经营不充,销场大滞……暂且停机。”这一封建官吏创办起的新兴工业,没有得到任何发展,经营只有十一年,就不得不招商承租。
  1902年,湖北四局由广东商人韦紫封、邓纪常组织的应昌股份有限公司承租经营,租期二十年。因其经营管理有方,获利丰厚,一些官僚商人争相承租。1911年,应昌公司租期尚未及半,上海纱商刘柏生以两湖总督瑞征为后台,集白银80万两,夺取了应昌公司的承租权,组成大维股份有限公司强行承租四局。
  辛亥革命后,应昌、大维两公司均以租期未满纷纷向军政府要求继续租办,争执不已,汉口德厚荣字号副经理徐荣廷也跃跃欲试。1912年,黎元洪力主湖北四局既不租给大维,亦不租予应昌,“由鄂人自行办理”。在黎元洪的袒护下,徐荣延与蜀人刘伟、毛树堂、周星棠等集资白银28万两,将应昌公司机物料作价 42万两,合计70万两,组成楚兴股份有限公司,由徐荣廷担任经理,继续承租四局,租期定为十年,楚兴公司承办四局以来,业务有很大发展。在十年之内,主要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获利达白银1100余万两,利润之巨,引起湖北军阀唐春鹏、石星川为首的“将军团”的垂涎。1922年,楚兴公司的十年租期未满,就为“将军团”组成的楚安公司派军队武装接收承租。
  徐荣廷等在未移交四局之前的前三年,鉴于帝国主义的压迫掠夺和地方封建势力及军阀集团的排挤摧残,就用历年盈余积极筹备自办工厂。几经周折,于1922年在石家庄建成大兴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计资金210万两白银,纱锭3万枚,布机300台,以张英甫为经理,在武汉建成裕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计资金156万两,纱锭4万枚,布机504台,以张松樵为经理。
  大华纺织厂由石家庄大兴纺织厂出资,于1934年开始筹建,初名为“大兴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厂”。1936年建成投产后,武昌裕华纺织公司增加投资,遂取大兴的“大”、裕华的“华”改厂名为“长安大华纺织厂”,同时成立“大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大华公司股本总额为250万元,其中大兴公司股额为100万元,裕华公司股额为100万元,董监事中各股东个人投资为50万元。
  大华纺织厂的资本虽系大兴、裕华两厂及其主要股东的直接投资,但其资本积累来源于楚兴公司,亦可上溯至辛亥革命前的德厚荣商业资本以及清政府两湖总督张之洞创办的湖北四局。
  由此可知,大华纺织厂的资本渊源是由商业资本和封建积累直接转化产生的。
  (二)大华纺织厂筹建的社会背景 
  1929年至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发生了经济危机,日本为了度过危机,加强对我国的侵略。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东北三省沦陷,于是关内棉纺织品的东北销路全部断绝。其后日本的经济势力进一步侵入中国,国内纱布市场近一半为日商掠夺。国民党政府相继与日本签订“塘沽协定”、“何梅协定”、“秦土协定”,并组织所谓“冀察政务委员会”。为此,华北进一步遭受日本经济入侵,日本控制了河北、山东、山西的棉花生产,抬高了中国纱布生产的成本。继而日本在华北实行武装走私,纱布削价大量倾销。使中国纺织工业处于不景气的地位,纱布价格猛跌,产品大量积压。16支纱由每件192元落至160元上下,12磅细布由每匹7.50元落至6.20元。日厂并在棉纱之中夹附毛巾,现洋等物,企图搞垮中国纱厂,全部霸占市场。当时在华北被日厂吃掉的,就有天津的裕元、裕大、华兴、宝威三厂及唐山的华兴等几个厂。
  1932年1月,日本发动了上海战争,5月国民政府与日本签定了“淞沪停战协定”,日货由上海进一步向长江中、上游地区渗透。如1934年春,在汉口每日纱交,日货占五分之四,国货仅占五分之一;棉布销场,日货竟占十分之九以上。实际上长江流域的华厂产品毫无销路,以至形成华厂自相火并的形势。 
  此时,中国民族棉纱织工业处于危机的情况下,地处华北的石家庄大兴纺织厂,当然也无例外地受到日商的威胁。大兴的产品,当地滞销,南运折本,纱布积压达八、九千件,计资200多万元,每月亏损十余万元,业务几乎不能维持。除了日纱竞销外,国内当时处于军阀混战年代,晋奉之战和晋直之战,均波及石家庄一带,有的军阀向大兴厂派款,有的纵军直接抢劫。至于因年年战争,交通常阻,影响原材料供应的事件,则经常有之。而经营管理混乱,产品质量降低,也是一个重要方面。石风翔继张英甫任厂长后,厂里的绝大部分管理人员都是他带去的。由于石风翔身为厂长,疏于管理工作,经常去北京应酬交际,其余一些管理人员也玩忽职守,不思理厂。厂里买回的原棉、机物料,也不经过验收。如某次采购员买回的三十桶硫化氰,使用时发现全是空桶,其混乱程度可想而知。大兴的棉纱,也因条杆不匀,轻重不一,尺码有长有短,色泽亦不甚好,大兴的布多有破眼、蛛网,而使平汉沿线及河南彰德一带用大兴纱的织户,都改用了日纱或卫祥厂的纱。大兴厂濒临一蹶不振的境地。 
  1934年10月,苏汰余在大兴股东会上报告:“查本公司近来的困惫、概括可为三点,即天时、地利、人和。……惟地利一项,实为重大隐忧。”在这种情况下,大兴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研究决定另辟新径,开设新厂。
  大兴纺织厂所产之布,除销华北外,还销往陕西、河南、四川、湖南各省,在日纱杀价倾销的情况下,已以陕西为唯一销路,而所用的原料棉花亦多采自陕西。1934年9月4日,苏汰余在大兴董事会上报告:“查本厂所出之布,近以陕西为唯一销路,而所用棉花亦以陕棉为大宗,但是往返装运,运费亦属不赀。故本厂同人屡有迁厂至陕或在陕设一分厂之建议。”大兴董事会一致通过了在西安设立分厂的决议,并拟具了开办分厂计划书。其时陕西还基本处在农业社会,没有大型机器纺织工业。关中地区土地肥沃,适宜植棉。在西安设厂,原料可就近收买,运输便捷,且陕西远在西陲,雄关突峙,外界势力不易所及。在西安建厂生产纱布,可依本省销场,坚壁自守,并可就近向四川、甘肃推销,少受商战强力的侵略。
  于是,处于疲惫艰难境遇之中的大兴纺织厂,为了避开日货竞争的凶焰和即将倒闭的厄运,把目光转到既盛产棉花又无新式纺织业的陕西。 
  (三)大华纺织厂的筹建经过
  1934年4月,石家庄大兴纺织厂会计科长徐治平到陕西推销产品,就便考察西北一带建厂条件。西安处于关中平原产棉区,年产棉约100万担,尚无纺织厂,纱布均靠外地运进,产销条件都很优越。特别是日本侵略,国难日深,国人均提倡开发大西北,在西安建厂深得社会支持。徐治平返回石家庄,初步写出在西安建厂的建议书,交公司董事长苏汰余。苏深表赞同,当即在汉口召开大兴纺织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在西安开设大兴二厂的决定。
  为在西安建厂,大兴公司董事长周星棠在汉口会晤了西北军将领杨虎城蒋军,杨虎城对在西安设厂极为欢迎,同时大兴公司总经理苏汰余亲赴西安,前往省政府拜会主席邵力子,邵先生表示陕西文化物质均较落后,大兴在陕西设立分厂极为重要,自当协力推进。
  1934年9月底,大兴公司董事张松樵,大兴纺织厂厂长石凤翔以及艾衍畴、王友量、杨青澄等八人到西安,在参府巷(现菊花园)17号惠公馆设立了大兴二厂筹建处,开始购买土地。厂址始选在西安市东郊胡家庙,购地70余亩,草契已发,后因故放弃。但定款不能收回,遂将草契换为当契7纸,地由原主耕种,按季向大华纺织厂纳租,这种租佃关系一直继续到建国后才告结束。厂址最后选在西安市解放门外郭家圪台,这里南临火车站,北临含元殿遗址,地势平坦,交通便利。
  1985年在郭上村、李家村共买土地122.86亩,成立契约37张,一般地价300元,共计地价41,128元。这一百多亩地中有地主、商号和政府官员的,也有农民的。
  在买地过程中,一些地主官绅拒绝变卖,大兴二厂筹建处就多方贿赂,打通关节。有些地所花之杂费与成契地价不相上下。如8号地契买集庆堂商号地9.79亩,经商会长多次从中周旋,最后成交,正价2,937元,而杂费为2,063元, 7号地契买蔡雄亭的 4.1亩地更费周折(蔡雄亭,浙江人,系基督教青年会干事,曾在陕西当过县长),蔡坚持不卖。而这块地恰好在厂址中央,若不成交,就影响建厂计划。纠葛达半年之久。这时候,邵力子曾通过关系劝蔡卖地,亦无结果。邵热心支持发展民族工业,曾以“为了发展实业,能否责令蔡卖地”为理由,备文请示行政院,行政院批称“强制卖地,不合政府维护私人土地所有权的原则”驳复了。后几经周折,由浙江同乡会出面调解,才加价立契约。 1.1亩地,正价5,500元,每亩相当于其他成契地价的4倍多。
  1935年3月,买地工作始告结束。3月7日,陕西省建设厅颁发了《建厂许可证》,开始破土动工。建筑费用预计为55万元,实际为70余万。年底基本竣工。同时从石家庄大兴纺织厂搬迁纱机、布机、汽轮发电机等。12月发电厂建成首先发电,翌年 6月将部分电力约400*(左瓦,右千)租赁给西京电厂以应各界急需。厂内建筑大体分为纺纱工场,织布工场、发电机场、办公室、宿舍等。工人除在本地招收外,又从汉口孤儿院选录了50名孤儿。熟练工人多从石家庄大兴、河南豫丰、湖北裕华等地纱厂招收。
  中国民族工业,由于规模小,资金少,设备差,为了经营方便,多设于沿海沿江水陆交通要冲。西安大华纺织厂的建立,虽是为了避免倒闭,迫于形势不得不进行内迁,但对当时内陆经济的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四)大华纺织厂的设备及生产规模
  大华纺织厂筹备之始,原计划规模为纱机10,000锭,其中新购5,000锭,从大兴厂迁移5,000锭;布机330台,其中新购220台。由大兴纺织厂迁移110台。1936年秋,苏汰余到了西安,研究了当时的社会经济情况及新厂生产情况,认为迁移纱机会造成大兴纺织厂损失过大,且需停工3个月,而且此时大兴业务也大有好转,从各方考虑,大兴公司董事会决定,为管理及工作便利起见,将原定纱机10,000锭改为12,000锭,全购更新式纱机。所购的7,000锭纱机为瑞士立特厂制造,另5,000锭为日本丰田厂制造;新购布机220台,为日本阪本式自动布机。当时大华厂的纺织设备均为世界一流产品。在纺纱方面,清花、粗纱皆为单一程式;抄钢丝机,亦系利用真空,运转灵活。在织造方面,完全是自动布机,出品优良,生产迅速,人工节省。如此,虽然机器内容变更,然而资金总额仍不超出原定预算的150万元。
  大华纺织厂于1936年3月正式开工生产。生产规模为纱机12,000锭,自动布机320台,威斯廷索斯1000*(左瓦,右千)汽轮发电机一台,男女工人500余人。总计资本约450万元。厂内管理机构为厂长 (经理),下设电器、纺织事务、业务等科。工人分昼夜二班,每班工作时间为11至12小时,每人约管自动布机10余部至20余部。
  当时大华纺织厂在西安系独家经营,厂虽小而获利甚厚,半年即获利润20余万元。但初投产时,仍显规模较小,未能尽其利。
  大华纺织厂的经营概况
  (一)大华纺织厂的原棉来源
  大华纺织厂的原棉均采自陕西本地,就近收买,手续便捷,价格亦比较低廉,可以予求予取。但陕棉当时收购不分级,影响产品质量。大华厂方负责人对发展生产的事业心较强,对于如何提高技术,改进产品质量,无时不在筹划中。开工不久,为了便于划分棉花等级,提高棉布质量,曾自设收花门市部,以便严格分级,避免打包损伤棉绒。对售花小贩及当地农民,则以以招待食宿之便,总公司董事会得悉后赞不绝口。大华并于1940年在三原设立棉花采购处和打包厂,活动范围包括三原、泾阳、高陵、富平等县。三原的大小花行最多时有44家,这些大小花行均与大华纺织厂有默契。花行将棉花定为青叶花、黄叶花和毛花三等,按次第以不同价格收购。大华收购棉花时,事先向各花行统一规定收购价格和数量,签订合同,支付80%的贷款和5%的手续费。大华年约需棉10万担,由于陕棉充足,大华的纱、布机均如数开齐。  
  (二)大华纺织厂的产品运销
  大华纺织厂地处陕西,远离沿海,避开了日货的杀价倾销。抗战初期,陕西地区的近代纺织业只有大华一家,没有同行业的竞争,所以陕西的纱布市场基本为大华一家独占,并就近向四川、甘肃推销。大华的购销条件较其他地方为优,如棉花每担通常较沪、汉低3至4元,布价每匹却较沪,汉高1元左右。后来申新和雍兴的纱厂相继迁陕、大华虽已失去独家经营的优越,但不论在产量、销量及规模上始终不失执陕西地区纺织业之牛耳者。 
  大华纺织厂的机器全系国外最新产品,产量高,人工省,产品优良。所产“雁塔”牌细布,是以当时畅销中国市场的日本龙头细布“世乐鸟”为竞争对手的。在质量方面严格把关,棉花均经过较严格的精选分级,注重工艺,从配棉入手,讲究浆纱技术;设备上加强保全、保养,因此,所产雁塔布在色泽、手感及布面外观方面都具有自己的特色,质地优良,驰誉整个西北及西南,行销极广,消费者乐为选购。西安的贩运商在当地进货,时间短、周转快,不但风险,因而当时西北的本色平布市场,几全属大华。
  (三)大华纺织厂抗日期间的发展及作用
  大华纺织厂开工以后,月月都有盈余。但其领导人在营业顺利之时不甘固步自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扩大生产。1936年8月就拟具了扩充计划,向日本丰田厂订购13,000锭纱机,向日本远州厂订购500台阪本式自动布机。在抗日战争爆发前,纱、布机运抵连云港,艾衍畴到连云港疏通了当时陇海铁路局站长,并借用与利用公司主要股东有投资关系的山东中兴煤矿的运煤列车将机器抢运到西安,1937年9、10月间安装齐备。1937年4月下旬,大华纺织公司召开了第二次股东常会,又作出扩充计划,准备扩充纱机32,000锭,布机540台,并向日本订购机器,大部分付给订金。不久抗战爆发,计划落空,订金无着,机器及建筑材料均难运至西安,只有暂时停顿。于是,在同年底又向宝鸡申新纱厂租入波拉特纱机4,400锭,后作价收买。1938年又租武汉迁陕的震寰纱厂纱机16,128键。截止1938年底,大华的生产已具相当规模,纱机45,664锭,线机11,20锭,布机820台,工人增至 3,000人左右。
  1937年“七·七”芦沟桥事变发生后,全国掀起了抗战热潮。大华纺织厂也成立职工救国会,积极生产,支援抗战。
  抗战期间,大华纺织厂的总产值约相当于全省财政收入的五分之一。1937年11月,大华的产品由国民政府命令统制。其统制价格为14磅布每匹10元,16磅布每匹11元,比市面售价每匹低 5.6元,每月总计低16万元以上。1938年起承织军布,每月约 30,000余匹。大华厂产品除极少数供应民用外,其余全部供应军需。军布数量1939年占72.26%,至1942年占87.17%,其规定价格,14磅每匹10元,16磅每匹11元,比市价低20元,相当每月贡献政府约值70万元以上,如以全年计,为数约800至900万元。由此可见,大华纺织厂为支持抗战发挥了不小的作用。
  由于大华纺织厂抗日期间供给军用大量布匹,日本侵略者极为嫉视。1939年10月11日午后1时许,日本飞机12架进袭西安,在大华厂上空投下炸弹及烧夷弹30余枚,以致纱厂几乎全部焚毁,棉花烧去25,000担,炸毁工人饭厅2栋,其它房屋住宅60余间,工人死亡12名,轻伤4名,被焚纱机约合法币870余万元,纱厂建筑约177万元,棉花约200万元,杂类约60万元,物料约40万元。1941年5月6日,大华厂复遭敌机轰炸,厂内外共落炸弹 20余枚,炸毁拆包机一部,延烧棉花5000余斤,炸毁工人食堂一栋。12月2日,敌机又至,在厂内扔炸弹4枚,损失约计百余万元。
  1942年8月,细纱车间屋顶电线走火,引起火灾,延及全厂,焚毁纱机约3000锭,布机也有较大损失。
  大华纺织厂累遭日机轰炸后,元气大伤,生产受到严重挫折。1939年公司本拟暂缓修复或迁往比较安全的地方,但国民党军需署提出棉布为军队被服所急需,责令大华厂修复机器,开工生产,议定原棉、机物料及交通运输条件,由军需署尽量予以方便。大华纺织厂为了避免日机再次袭击,一方面根据军需署的命令进行修复,一方面准备部分西迁。1939年底,石凤翔等到甘肃四川等地选择厂址,最后选定四川北部的广元。1940年即在广元西郊之嘉陵江畔开工兴建。将大华纺织厂的纱机20,000锭及布机400台迁往广元,并将裕大华企业集团所属利华煤矿的一座发电机拆迁广元以解决动力问题。迁建毕遂开工生产,以原利华煤矿的经理程行渐为厂长,定名为“大华纺织厂广元分厂",业务经营全受大华直接领导。广元分厂总资本额约为800万元。
  大华广元分厂建成后,适值国民党对花纱布实行全面统制。再加上运输燃料等困难,所以广元分厂在经营上没有很大进展。
  抗战期间的川陕交通是很困难的。当时裕华蓉厂正在兴建,裕华渝厂已经开工,大华纺机又要迁往广元建厂,所以运输任务十分繁重。1940年以大华为主成立运输队,通过军需署取得了3000万元的无息贷款,买汽车80辆,胶轮大车100辆,组成一个“所有、人事、经营管理”三权属于公司,而挂着军需署汽车队牌子的“征车队”。这些车辆来往于西安、宝鸡、广元、成都、重庆一带,不受军警的检查、阻扰,给大华纺织厂的原料供应及产品销售起了不小的作用。
  抗战时汽油紧张,供不应求,大华纺织厂在厂内自办酒精厂,生产酒精以代汽油。石凤翔的长婿吕凤章为酒精厂经理。抗战胜利后,美油源源输入,此厂便停办。此外,大华还于194l年建立了面粉厂,日产300袋。1942年开办富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并在西安、蒲城、富平等地开设肥皂、纯碱、食盐等工厂。这些小型企业,有的是合资,有的是独资,有的是以大华厂纺织厂名义投资,有些是大华主要股东投资,但实际上都是大华的附属企业。大华在广元建厂前,广元素鲜工厂,因此原产烟煤有限,不能供给大华广厂需用。广厂建成后,为解决燃料问题,在广元县附近开办小型煤矿一处,每日可产煤10余吨。
  1943年5月,国民党财政部花纱布管制局对西安大华纺织厂及广元分厂实行纱布管制。采用棉花统购统销、以花易纱、以纺易布的方式,不另规定售棉收纱价格。因此大华生产的纱布一律缴花纱布管制局配用,不能私自出售。直到1945年11月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财政部花纱布管制局才解除对棉、纺、布的管制,大华恢复自营。花纱布管制局同时撤销,有关业务归经济部纺织事业管理委员会办理。
  1939年苏汰余董事长在大华股东会上报告称:大华纺织公司 1938年的营业为黄金时代,在1937年盈利130余万元的基础上, 1939年盈余为495万元。大华纺织厂的资本总额,开厂之初为450万元,1939年增为600万元,1942年增到1500万元。这期间营业获利的主要原因大致为:1.原棉采于陕西本地,货源充足,价钱便宜,毋需远途运输; 2.燃料与机物料购运不匮;3.经营有方,机械设备先进,工人操作精熟,产品优良;4.日寇侵略战火蔓延各地,大华纺织厂因在后方,少受日寇强戮,生产基本顺利,销路大畅。
  三、大华纺织厂的企业管理
  1939年3月大兴二厂筹建完毕,同年8月武昌裕华厂及大兴、裕华两公司主要股东增加投资,大兴二厂更名为大华纺织厂,同时成立大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与裕华公司、大兴公司组成裕大华纺织股份有限总公司。总管理处设在汉口,在组办过程中,决定由7人以上发起,以裕华、大兴做为法人,再由两公司董事方面酌认股款,使大华为合法之有限公司。裕华公司推定发起人为黄道安、梁容焜、孙志堂、徐荣廷、张松樵、朱松珊、姚玉堂、胡锦堂、黄师让、苏汰余、朱有孚等11人,大兴公司推定发起人为周星棠、张韵轩、郑燮卿、肖纯卿等4人。大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与裕华、大兴两公司责任分明,互不牵制。
  1936年9月27日,大华公司创立会选出第一届董监事。计董事为周星棠、苏汰余、黄师让、姚玉堂、徐荣廷、张松樵、肖纯卿、郑燮卿、梁容焜、胡锦堂、孙志堂、朱松珊、张韵轩、贺衡夫、黄道安等15人;侯补董事为徐泽生、聂维周、石凤翔3人;监察为朱有孚、谌振作、康步云3人;侯孙监察为陈经畲、胡芹生2人。苏汰余为大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石凤翔为公司经理兼大华纺织厂厂长,徐治平为公司副经理,技术人员张万里为大华纺织厂副厂长。
  大华纺织厂的一切事务及重大决策均由董事长、经理(厂长)或董事会议决定。厂内管理机构为,在厂会领导下设工务处、财务科、业务科、考工科、机物料栈、试验室等。工务处负责生产管理,有几名技师分别管理纺部和织部、动力(包括发电、修机);再按东西纺部设立经营运转,并设技术员协助主任工作。按工序设有大组长。在保全工作方面,在技师领导下分设纺部保全主任和织部保全主任;再按工序设雇员,雇员下有保全队长。技师以下的主任及雇员都有工作日记,逐级汇总后交技师掌握运转、保全及生产的全部情况,另设试验室负责纺织工艺、试验等。财务科统管经济核算。考工科负责操作测定、考勤、工资等。业务科管理计划经营活动,负责原棉、煤炭的采购和成品的销售。机物料栈管理机物料的采购供应。 
  大华纺织厂最初开办即实行董事长制,由董事长当家。苏汰余不仅是继徐荣廷后的裕大华系统里面的核心人物,同时也是大华公司的决策人,大华的事业以及其他外围活动,都是由苏汰余决谋定计,以至亲自出马指挥监督的。
  大华纺织厂初期,在西安招募了一部分工人,在汉口孤儿院挑选50名孤儿,还委托裕华厂代招熟手女工150名,又在武昌招97名熟手。1936年3月间开王后,考虑工人的训练困难,大华纺织厂又从石家庄大兴纺织厂调来一部分职员、机匠,办理女工养成班,从事训练,以充实大华厂工人。全面开工时有工人760名。
  大华厂工人劳动强度很大,工人实行日夜两班制,每班干11至12小时。职工的工资均由厂方发放。抗战初期,一般挡车工每月工资9至10块银元,新工进厂前三个月为试用期,每月发给6元。1940年以后,物价高涨,大华给每人每日加战时津贴2角。 1944年以后,物价暴涨,每袋面粉涨至法币1100元,厂方虽给职工增加工资和发给面粉布匹等实物,工人仍难维持生活。加上工资管理制度复杂混乱,故工人的名义工资增长,而实际工资却逐年下降。
  四、解放前夕厂里应变措施 
  1946年2月,大华纺织厂副经理徐治平升任经理,石斌翥任厂长,石鹄翔任副厂长。同年4月,石凤翔调任裕华、大兴、大华三公司总经理。
  1947年,为维护裕大华集团利益,苏汰余、石凤翔竞选“国大代表”,并出席了国民党召开的“国民代表大会”。
  (一)石凤翔在台湾设厂计划落空
  此年11月,石家庄解放,人民政府代管了大兴纺织厂,实行民主管理,积极恢复生产。石凤翔认为西北解放势所难免,为谋退路,计划在香港设厂。后因日本产品已倾销香港,恐难与日货竞争,取消了香港设厂计划。1948年1月,西北人民解放军迫近西安,西安解放已成定势。石凤翔致函苏汰余,力主在台湾创设大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厂。1948年10月,大华董事会决定在台湾设厂,以纱机20,000锭、布机400台为目标,聘裕华蓉厂经理芮廷玉为大华公司台厂经理。芮廷玉等即赴台湾筹备。1948年8月至11月间,大华公司先后共汇往台湾资金32万多元,又将大华纺纲厂的原棉运往台湾11,000担,并欲起运在英国所订的纱机到台湾。
  但原拟在台湾的建筑计划,牵掣太多,一再迁延。而且台湾物价昂贵,建厂费用超过预算。“当初考察在台设厂之有利条件,现在除电费外均因经济上之剧烈变化随之消逝。……决定大华台厂停止进行。”大华台厂筹备处照总公司函知宣告结束,其所有资产,托石凤翔在台湾开办的台湾大秦纱织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并将在英国订购的36,000锭纱机运回国内。
  1949年3月,石凤翔辞去裕大华公司总经理职务,去台湾经营大秦公司。黄师让接替总经理职务。 
  (二)国民党政府的迁厂计划
  1949年4月,人民解放军大军渡江,全国即将解放,胡宗南部决定退往四川。此年5月7月,国民党陕西省政府建设厅秘密通知第二区纺织业公会以奉陕西省政府本年5月密令,转奉西安绥靖主任胡(宗南)本年5月6日邦字第642号代电节开:兹规定贵省府应即办理事项如次:重要工厂及商民物资疏散,由省、市政府妥拟办法,尽可能向四川、陕南、陇南后迁。限5月15日前迁移完毕。5月12日夜,厂方正在准备将有用零件或未开齐之布机酌予装箱,厂内工人聚集阻止装箱,此事遂搁浅。
  (三)职员和工人的护厂活动
  1949年5月中旬,中国人民解放军迫近西安,国民党军队纷纷溃退,留下一批特务与工兵组成“破坏队”,专门从事破坏活动。在此非常时期,黄师让致函大华纺织厂经理汤漱平、厂长石斌翥,指令大华纺织厂要“自行维系”,坚定守厂,不可“内部事先涣散离去”。大华公司也一再电致大华纺织厂,非坚定守厂保全生产器材不可。并决定对留厂人员增薪20%,酬给奖金,以资鼓励。但汤漱平、石斌翥及各主管业务科长与半数以上职员,惑于国民党政府的反共宣传,竟置全体职工生活于不顾,在5月14月中午先后离厂,欲潜飞成都。15日晨,大华纺织厂工人至机场,将汤、石等截获,送交国民党西安市政府报清处理。经市政府批准,由大华纺织厂3000余职工自行接管,一切厂务由大华纺织厂职员李琏负责。李琏遂与徐应良等组成大华纺织厂“非常管理委员会”,临时维持厂内事务。同时,大华纺织厂工人遵照中共西安工委指示,迅速组织起来,成立了护厂纠察队,日夜巡逻,进行护厂斗争。
  1949年6月9日大华董事会决定,对擅自离厂人员,一律停薪撤职,以示惩罚。
  工人护厂纠察队队员约90余名,配备铁棍、木棒及没收的部分厂警的枪支弹药,日夜巡逻,加强戒备,同国民党的破坏作斗争。汤漱平、石斌翥等离厂时,与国民觉勾结,有计划地将厂存白银、金条及库存580余件布、600件纱售出的现金及大批物料全部带走。工人纠察队发觉后赶到机场奋力夺回纱、布120余件,汤漱平被迫写下某纱布行拨给4000两白银的条子。5月18日,大华纺织厂附近的地痞流氓集合90余人来抢劫,纠察队将他们打散。5月20*日清晨,解放军的炮声,已隐约可闻,西安人民时刻准备迎结自己的部队,就在这时,胡宗南部工兵破坏队约十排人荷枪实弹来厂破坏,纠察队迅速组织工人用砂袋堵住大门,数百名工人手持棍棒聚在大门口,准备武力抵抗。破坏队用炸药将厂门炸开,冲入厂区。工人们又迅速把车间大门堵死,破坏队无法进车间,就在锅炉房装上炸药,将3个水泵水箱及锅炉房20余间炸塌,锅炉砖墙炸坏。这时,解放军已进占城郊,破坏队立即逃窜。当夜,集在厂门外的近百名流氓从墙上爬进来准备抢东西,护厂队开枪并追至五星塔把流氓驱散。
  1949年5月20日上午11时许,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六军第十七师第五十团第二营部队开进大华纺织厂。当日下午,西安宣告解放。
  五、大华纺织厂的公私合营
  西安解放初,大华纺织厂有职员87人,工人3514人,学徒 73人。1949年7月,大华纺织厂实行军管。军管会派工作组30余名干部到大华协助复工,组织了由职员、厂方代表4人、工人代表3人、工作组代表工人的“复工委员会”,副厂长汪夏声为主委。复工委员会为当时全厂最高领导机构。在职工们迫切要求复工的呼声下,复工委员会领导全体职工,20天内修复厂房、设备,6月16日开始试车,17日纱布机正式开工。
  1949年11月,裕大华公司调广元厂经理熊轩卿为大华纺织厂经理,全权主持大华厂工作。随即,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下令撤销对大华纺织厂的军营,11月27日正式交接。
  解放初期,大华纺织厂的管理体制及生产机构,基本上维持解放前的情况。生产品种比较单调,局限于纯棉纱布。但质量较好,价格适宜。纯棉纱布中低档产品20支和21支棉纱及12磅雁塔白布,是当时大华纺织厂名闻远近的大路盛名商品。大华纺织厂的设备也系解放前装备,主机均购自国外,基本上反映了当时国际纺织工业的装备工艺和技术水平。但是,由于处于私营阶段,尽管拥有先进的纺织设备及宏大的规模,也难以充分发挥应有的高效优质的作用。
  全国解放后,各私营工商业开始实行公私合营。大华纺织公司所在地由武汉市人民政府工业局投资,自1951年11月11日,改为公私合营。11月14日,武汉裕大华总公司举行公私合营首次董监联席会议,正式确定大华纺织厂厂名为“公私合营大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秦厂”。  
  公私合营后,国家把民族资本的纺织业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从而逐步实行统购统销。大华纺织厂在西安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项工作也逐步正规,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生产管理职能机构,所产纱、布产量逐年上升。
  公私合营后,党和政府关心重视大华纺织厂的内部挖潜和技术改造,围绕增加生产能力,提高产品质量,仅在1951年至1953年间,就在设备、工艺和技术措施等方面进行了4个项目的技术改造:一是增添英国泼拉特型纱机10,768锭,并扩充了相应的厂房;二是增添日本造丰田型自动布机200台,重建并改建了原有厂房,时时改天轴传动为单独马达传动;三是全部改进英阿萨利斯三罗拉普通牵伸细纱机24台为加尔法(J—d)型皮卷式大牵伸,同时改锭绳传动为锭带传动,更新了全部细纱锭子,并增装了断头吸棉器;四是并粗工序缩短工艺流程,并条由3道改2道,粗纱由3道改单程。
  1954年1月15日,陕西省政府通知,大华纺织厂归属西安市企业局领导。1955年4月1日,根据陕西省人民委员会通知,大华纺织厂归属西北纺织管理局领导。 
  1962年,我国国民经济困难时期,为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根据陕西省纺织工业公司的指示,本着“停小厂、开大厂、停老厂”的原则,大华纺织厂停工。
  1964年3月24日,经陕西省编制委员会批准,“大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秦厂”改名为“陕西公私合营大华纺织厂”。同年4月,大华纺织厂恢复生产,重新注册使用“雁塔”牌商标。
  大华纺织厂恢复生产后,陕西省纺织工业局针对陕西省棉布生产品种单调,缺乏阔幅系列产品的实际状况,决定全部拆除大华纺织广1000台44'窄幅布机,新装600台国产1515M型63阔幅布机。这一战略性的技术决策,明显改变了大华纺织厂的生产面貌。整个生产规模较以前更为宏大,设备更加先进。所产宽幅纯棉细布一经问世,即以其品种新颖、品质优良和经济实惠的特点深受市场和广大用户的欢迎。同时,大华纺织厂又承接了生产 20×20、60×60、48#纯棉出口漂白坯布58.85万米的任务。至1966年底,大华纺织厂已成为年产量可达7000多吨棉纱、3000多万米布的大型纺织企业。
  1966年12月16日,经陕西省纺织工业局批准,“陕西公私合营大华纺织厂”更名为“国营陕西第十一棉纺织厂”。从此,大华纺织厂结束了其私营及公私合营的历史,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执笔人:张坤向) 
  参考资料: 
  l.裕大华纺织资本集团史料 
  2.陕棉十一厂志(陕棉厂)   
  3.裕大华企业40年(文史资料选辑44)  
  4.大华纺织厂厂史(省政协资料室)  
  *据知情人称:也可能为19日——编者。
  《西北近代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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