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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乾陵及唐代帝陵看唐政治风气

陆擎宇


  关于有唐一代社会风气之开放,已属学界共识,然而帝陵乃古代社会之根本重地,颇能反映一朝政治之兴衰气象,目前学界却较少从唐陵入手来探讨唐之开放风气;即使有研究乾陵等著名帝陵者,亦多着眼于石像、神道、碑刻等个别器物之考证,较少从整体上关注其葬制对古代礼法的突破性意义。有鉴于此,笔者不揣冒昧,意图将考古资料与传统史料相结合,从唐陵建制中的几个角度来窥得唐之开放风气之一斑,以起到抛砖引玉之效,或能对今日创新型社会的思想导向稍有裨益。
  一 从乾陵陪葬墓之“号墓为陵”看唐政治风气之开放
  在乾陵的17座陪葬墓中,有两座墓以“陵”的规格修建,即懿德太子墓及永泰公主墓。它们不但为乾陵17座陪葬墓之所仅见,并且也是唐代墓葬甚至中国墓葬史上的罕例。关于“号墓为陵”,正史中仅能找到如下三条史料:“中宗即位……又赠永泰郡主为公主,令备礼改葬,仍号其墓为陵焉”[1];“神龙初,追赠(重润)皇太子及谥,陪葬乾陵,号墓为陵”[2];“永泰公主……帝追赠,以礼改葬,号墓为陵”[3]。可见,“号墓为陵”制度在历史上较为罕见。
  笔者以为,之所以在唐中宗时出现这种“号墓为陵”的情形,一方面是出自中宗的个人决策,但更是源于唐时不拘泥于礼法的社会大背景。当然,“礼法”的范畴十分宽泛,围绕“号墓为陵”的,是指皇族勋贵内部的等级制度。所谓“陵之称,本施尊极”[4],“陵之称谓,本属皇王及诸君。自有国以来,诸王及公主墓,无称陵者”[5],是以“号墓为陵”正是对这一“君臣”礼法界限的突破。
  笔者以为,唐代政治中对君臣界限的突破,始于高宗之尊崇其子。李弘薨后,“(高宗)制曰:‘……宜申往命,加以尊名……谥为孝敬皇帝。’其年,葬于……恭陵。制度一准天子之礼……高宗亲为制《睿德纪》,并自书之于石,树于陵侧”[6]。考诸前代、后世,尊崇死者为天子者所在多有,但几乎都是追尊父祖为皇帝,属于臣子对君主的礼节;而高宗以君父的身份尊崇其臣子(李弘虽为储君,在高宗则为臣下),却实属罕见。更何况高宗亲自为其拟定谥号并为其树碑立传,亦不符合儒家的“臣议君”谥法及其他礼法。无独有偶,有唐一代另有三位皇子被追封为皇帝,即让皇帝、奉天皇帝、承天皇帝,他们分别是追尊者即玄宗、肃宗、代宗之兄、弟[7]。以幼弟尊崇长兄为天子。已经不甚容于严格的父死子继制度,遑论以兄崇弟。从两《唐书》将李弘等“皇帝”与其余皇子混杂于同一合传来看,后人对尊崇这些“皇帝”的做法并没有认同[8]。当然,以上所述不包括从李熙到李昞的李唐之列祖列宗,他们的被尊崇完全雷同于其他各朝的统治者追封本非天子的父祖之做法,正是出于正统礼法的需要。
  李弘等既已“称帝”,其墓被称为“陵”,也就顺理成章。但值得注意的是,有唐一代诸太子之墓,均号称“陵”[9],亦可以被视作“号墓为陵”。由于笔者尚未查得唐之前代、后世的太子墓是否称“陵”,所以不能判断唐的太子陵制度是否可以被视为对君臣界限的突破。单就唐人而言,将太子墓“号墓为陵”乃是正常制度,并无越礼之处,是以不宜一味强调懿德太子墓“号墓为陵”对礼法的突破性。
  但即使如此,与其他太子墓相比,懿德太子墓仍旧体现了对君臣等级的突破。以墓葬中的“列戟”为例:在目前已发掘的五座唐太子墓中,除惠昭太子墓壁画脱落,无法得知列戟情况外,惠庄太子墓列戟18杆,节愍太子墓无列戟而绘有十八门吏,章怀太子墓列戟14杆,独独懿德太子墓列戟24杆[10]。而根据文献记载,“凡太庙太社及诸宫殿门,各二十四戟,东宫诸门施十八戟,正一品门十六戟”[11],可见懿德太子墓以天子规格列戟,而其他太子墓即使号为“陵”,在列戟上也并未突破本身的礼制要求。当然,除却列戟,就其他葬具而言,懿德太子墓仍旧表现出其超礼法性。总之,“懿德太子墓,其规模和配置的表现是太子陵制与帝陵制的交叉:陵园形制、陵前石刻、墓葬形制等反映的是太子陵制,而壁画内容(如三出阙和二十四綮戟)和俑群(贴金甲马)却显示有帝陵级别的因素”[12]。
  如果说鉴于唐太子墓皆称“陵”,是以懿德太子墓的“号墓为陵”并不十分体现对礼法的突破,那么永泰公主墓之“号墓为陵”就完全不然了。所谓“自有国以来,诸王及公主墓无称陵者。唯永泰公主承恩特葬,事越常涂”[13]。诸王墓尚且不能称“陵”,而永泰公主以女子身份被“号墓为陵”,不但突破了君臣之界,更突破了男女尊卑之界。从考古实践来看,永泰公主墓虽则并未完全以“陵”制建造(如只有墓志而无哀册等),其建制、规模却几与懿德太子墓相当,胜过乾陵其余陪葬墓[14]。
  至于中宗为何要为永泰公主及懿德太子“号墓为陵”,许多论者以为其目的在于打压武氏。如有人认为“唐中宗复位之后,为被武则天迫害的懿德太子墓和永泰公主墓实行号墓为陵的埋葬制度,使陪陵制度带有当时政治斗争的色彩”[15]。然而,笔者以为不然。
  首先,中宗并非仅仅在永泰公主墓的问题上“事越常涂”。“武崇训死,(中宗)诏墓视陵制”,在卢粲进谏后,中宗根本不予理会,更坚定地要将武崇训之墓“为陵不疑”。最终在“(卢)粲固执”并搬出“雍墓不称陵”的旧事,反复劝谏下,中宗被迫“诏可”[16],其无奈、不甘可见一端。武崇训虽是中宗女婿,但仍属武氏重要成员,说中宗为其“诏墓视陵制”是为了打压武氏自然是无稽之谈。是以用“政治斗争”来解释中宗一贯的“号墓为陵”的癖好,显然不合逻辑。
  其次,论及李家子孙中被武氏迫害者,自李忠而下,所在多有,绝非仅懿德、永泰两人而已。以李贤为例,他被“闭于别室,逼令自杀”,中宗复位后也仅仅将他“追赠司徒,仍遣使迎其丧柩,陪葬于乾陵”,直至睿宗登基,他才被“追赠皇太子,谥曰章怀”[17]。须知李贤被武氏迫害之烈,丝毫不逊于重润,中宗倘若真的要以死者墓葬的名位来打压武氏,为何在将两人同样陪葬乾陵之后,独独对重润“追赠皇太子及谥……号墓为陵”而对李贤却无所表示呢?
  可见,懿德太子、永泰公主墓之“号墓为陵”,与政治斗争并无直接联系。从中宗的个人才能看,似也不具备太多的政治手腕。笔者以为,中宗的这种做法不宜被赋予过多政治含义,而应被视作人父的天性。这也解释了中宗对亲生子女则“号墓为陵”,对李贤则任由“雍墓不称陵”的原因。
  而这一点,正应当引起我们进一步的思考。考诸中国古史,礼法森严,即使贵为天子,也要被礼制束缚,常常不能按本性行事,遑论庶民。而唐代社会风气之开放,礼制之松弛,却在中国古史上极为罕见。唐人在生活中享有较大自由,以帝王而论,则表现为对礼制的相对漠视。
  无独有偶,关于在懿德太子的问题上突破礼制,中宗并非“始作俑者”。高宗时已有皇太子,仍欲“立皇孙重照(即懿德太子重润)为皇太孙,欲开府置僚属”,有大臣提出异议,“按周礼,有嫡子无嫡孙。汉、魏已来,皇太子在,不立太孙,但封王耳……皇太子在而立太孙,未有前例”,但高宗不为所动,问道,“自我作古,可乎”,表现了“祖宗不足法”的气魄。关于高宗之臣如何回应此问,《旧唐书》仅一“可”字[18]。但其他史书仍有详细记载。《新唐书》载,“对曰:‘礼,君子抱孙不抱子,孙可以为王父尸者,昭穆同也。陛下肇建皇孙,本支千亿之庆’”[19];《资治通鉴》载,“对曰:‘三王不相袭礼,何为不可’”[20];而《唐会要》更有详尽而精彩的论述:“对曰:‘可。三王不袭礼,五帝不沿乐。苟不失上下之序,亏政理之道,亦何事而不可?诗曰:‘贻厥孙谋,以燕翼子’;礼曰:‘君子抱孙不抱子,孙可以为王父尸。以其昭穆同也。’今陛下肇建皇孙,创斯盛典,所以彰子孙千载之盛,福祚灵长之应也’。”[21]
  细查以上高宗臣子的言论,虽有迎合上意之嫌,却仍旧表现出一种不师古人,锐意进取的开拓气魄。所谓“三王不袭礼,五帝不沿乐”——这里姑且不讨论高宗是否足以和三皇五帝相提并论;但高宗之臣能意识到三皇五帝之伟大正在于其“不袭礼,不沿乐”从而开拓创新,并鼓励高宗也拥有“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已经十分难能可贵。由此观之,中宗之越礼尊崇重润等人,实不足为奇。
  二 从武后合葬乾陵看唐政治风气之开放
  如果说“号墓为陵”这一相对较小的越礼尚未引起舆论普遍非议,则武后之合葬乾陵——这一事涉乾陵格局之根本的安排则形成了更“严重”的“僭越”。
  所谓“乾陵”,其核心即唐高宗与武后之合葬墓,在此基础上配以诸陪葬墓,遂构成整个陵区。然而武后之葬于乾陵,却并不符合儒家礼制,在当时也引起了极大的争议。
  在武后崩后,中宗准备按照武后遗制,将其与高宗合葬乾陵,却引来大臣的异议。最典型的当属给事中严善思。他“奏议曰:‘谨按《天元房录葬法》云:‘尊者先葬,卑者不合于后开入。’则天太后,卑于天皇大帝,今欲开乾陵合葬,即是以卑动尊。事既不经,恐非安隐。”这就从尊卑等级上完全否定了武后之入葬乾陵;而考诸古史,这种“以卑动尊”的葬法也的确罕有。不单如此,严善思又以乾陵“门以石闭塞……今若开陵,必须镌凿……诚恐多所惊黩”和“修筑乾陵之后,国频有难……今乃更加营作,伏恐还有难生”来劝说中宗。而最具威吓力的,是严善思拿唐的国祚来威胁中宗,所谓“伏见汉时诸陵,皇后多不合葬;魏、晋已降,始有合者。然以两汉积年,向余四百;魏、晋之后,祚皆不长……伏望依汉朝之故事,改魏、晋之颓纲,于乾陵之傍,更择吉地,取生墓之法,别起一陵,既得从葬之仪,又成固本之业”。
  然而严善思的种种努力,只换来“疏奏不纳”[22]的结果。笔者以为,这和当时唐的最高决策层的自信有着莫大关系。中宗对尊卑等级不屑一顾,已有前例。除却前文所述“号墓为陵”,他更曾试图授予皇后之父韦玄贞以侍中,在遭到反对后放言“我让国与玄贞岂不得,何为惜侍中耶”[23];而《资治通鉴》更是刻画出中宗对尊卑礼制的强烈蔑视:“中宗怒曰:‘我以天下与韦玄贞,何不可!而惜侍中邪!’”[24]试想,中宗如此“鼓励”后族对皇族的僭越,又怎么会把母后在礼制上对父皇的些微不敬放在眼里?而这种对君臣等级的开明心态,恰恰折射出当时李唐皇室的开阔心胸。尤其是中宗对严善思关于唐之国祚的威胁丝毫不为所动,不应简单地视为其平庸愚蠢的表现,实则亦反映出在当时的盛唐气象下,皇族对大唐国运的强烈自信,即使之前武后当政,“国颇有难”的二十年也不能稍减他们的信心。严善思所谓“社稷长享,天下乂安”[25]要以分葬二圣为墓础,而对于中宗来说,合葬二圣,也分毫不会影响这一局面的出现。而这一切恰与后世,尤其是明清君主的色厉内荏形成了鲜明对比。
  然而,仅有开明自信之心态,亦无必要定将武后台葬于乾陵不可。这一问题首先取决于中宗、李唐皇室其余成员、百官及庶民对武后的态度及感情。因此,我们有必要考量武后这一于后世声名狼藉之人物在全体唐人心目中的地位。
  在答复大臣要求削诸武王爵的奏章时,中宗将母后当权形容为“别宗抚历,异姓兴邦”,他不但宣称“伏以则天大圣皇帝,内辅外临,将五十载,在朕躬则为慈母,于士庶即是明君”,更为母后篡唐自立,大封诸武的行为辩护,即“周唐革命,盖为从权,子侄封王,国之常典”[26]。无论中宗此番表白是否出自真情,我们都可以看出他在政治上对武后的肯定态度。
  更有甚者,这种态度在李唐皇族中并非偶然现象。这一点可从武后享有的众多谥号中看出:“(武后)崩,谥曰大圣则天皇后。唐隆元年,改为天后;景云元年,改为大圣天后;延和元年,改为天后圣帝,未几,改为圣后;开元四年,改为则天皇后;天宝八载,加谥则天顺圣皇后”[27]。武后虽死前“令去帝号,称……皇后”[28],却仍在睿宗延和年间被谥为“帝”;而其余由中宗、殇帝、睿宗、玄宗给予的谥号,虽仅称“后”,却也是大加赞颂的美谥。
  诚然,中宗等李唐皇族对武后的肯定,可能缘于他们均系其嫡亲子孙这一孝道因素。但在百官之中对武后的尊崇亦属常事。
  首先,从“帝(指中宗)帅百官诣上阳宫,上太后尊号曰则天大圣皇帝”[29]来看,当时的“百官”整体上对武后持认可态度。其次,如果需要个例加以分析,则我们可以透过姚崇来思考这一问题。他在武后被迫搬出迎仙宫时“呜咽流涕”,当被告知会因此获罪时,他表示“情发于衷,非忍所得……缘此获罪,实所甘心”[30](《资治通鉴》记述与此略同,更有“悲不能忍”[31]之表述)。如果说参与了五王政变,站到反对武后的最前线的姚崇对武后尚且抱着如此忠诚温情的态度,则武后在众臣中的被认可态度也就可想而知。
  非但如此,当时臣子对于武后之热爱,更有极端例证。如崔融在所撰写的武后哀册文中大加赞美武后,有“至哉坤德”、“圣后谦冲”、“英才远略,鸿业大勋”等诸多溢美之词,更将武后篡位自立形容为“从宜称制”、“仗义当责”、“忘躯济厄”[32]。而更令人震撼的是,他因“撰哀册文,用思精苦,遂发病卒”[33],或云“绝笔而死,时谓思苦神竭云”[34]。
  当然,唐代君臣中亦有对武后持消极态度者。查诸古史,帝王出自政治需要,文士出自个人情感,均对王莽、曹操等篡位者大加口诛笔伐,武后当然也不能幸免。但唐人批评武后(除却徐敬业等极端人士),至多不过是“以柔乘刚,天纪倒张”[35]这样的词句,与后人,如《旧唐书》的编者对武后“牝鸡司晨……秽亵皇居”[36]的侮辱形成鲜明对比。
  最后有一点值得注意。即“乾陵”在民间以其别名著称,即“姑婆陵”。从清人梁蔚园之诗作《乾陵怀古》中的诗句“不说高宗说则天……姑婆名号至今传”可以看出,对于普通百姓而言,乾陵只以内葬武后而著名,故称其为“姑婆陵”。如果考虑到“姑婆”这一词汇是关中方言中对长辈妇女的亲切称呼,则我们有理由推断乾陵的这一别名从唐时流传。因为只有唐时武后才身为当地百姓的国母,且关中方言最盛于唐时。而“姑婆”这一词汇的民间性和亲切意味,正可以反映唐时百姓对武后的亲近与爱戴。
  至此,笔者以为可以得出以下两点结论:其一,唐人当中,从皇族至百官再到庶民的各个阶层,总体上都对武后持肯定、爰戴的态度;其二,唐人既在政治上极力以“从宜称制”等为武后辩护,又在个人感情上抒发了对武后的热爱;即使有批评者,也大多持较温和的态度。总之,正是唐人对武后的普遍尊敬、爱戴、宽容,为武后之合葬乾陵的“僭越”行为营造了相当的社会氛围。
  三 从唐陵的“因山为陵”及陪葬制度看唐政治风气之开放
  以上笔者主要选取了乾陵中的“号墓为陵”及武后之合葬等两个角度来透视唐陵所反映的有唐政治风气之开放。然而我们尚须对唐陵作一整体性观察,以为其延伸。
  事实上,从整体上看,唐代帝陵制度正经历了从师古到创新的过程。高祖在其《遗诰》中就表现出了对汉魏制度的神往,所谓“朕每览汉文《遗诏》,殷勤叹焉……又魏文《终制》亦有可取”,他更加明确表示,自己死后“其服轻重,悉从汉制……其园陵制度……斟酌汉魏,以为规矩”[37]。
  然而至太宗时,表面上看他宣称“古者因山为坟,此诚便事……我看九嵕山孤耸回绕……朕实有终焉之理”[38],似乎其葬制仍属师古;但从实际上看,此种“因山为陵”仅有“汉文魏文,并不封不树,因山为陵”这两次前例[39],况且太宗之因山为陵带有薄葬等元素,被他自己形容为“今先为此制”[40]。基于此,唐代的因山为陵应被视作由太宗开创的帝陵葬制。而“因山为陵”也确实成为唐陵区别于其他各朝帝陵之显著标志,最显盛唐气象。另一方面,高祖太宗均反复强调“务从俭约”[41],固然有政治姿态的因素,但也可被解读为一种自信的开明心态。
  唐陵的陪葬制度也充分展示了唐人的开阔气象。太宗不但大加赞美其诸大臣,并以陪葬的荣誉作为奖赏,所谓“佐命功臣,或义深舟楫,或谋定帷幄,或身摧行阵,同济艰危,克成鸿业,追念在昔,何日忘之……自今已后,功臣密戚及德业佐时者,如有薨亡,宜赐茔地一所,及以秘器,使窀穸之时,丧事无阙”[42],更把这种恩典荫及功臣子孙:“其有父祖陪陵,子孙欲来从葬者,亦宜听许”[43]。这就牢牢拴住众臣工的忠心,使君臣间形成强大的凝聚力。
  这种体制完备、规模宏大的陪葬制度,在历史上仅见于汉唐盛世。与之相较,后世帝陵多单以皇族成员陪葬,在臣工则吝此殊荣,颇嫌狭隘。而从昭陵起,唐之陪葬制度又有了自己的创新。首先,“昭陵陪葬墓所分布的位置改变了献陵继承汉代陪葬墓位于帝陵北或东北方向的制度,将陪葬墓区安排于帝陵之南”,而这“当与昭陵陵区对唐长安城的仿建有关”[44]。显然,唐人将对唐长安城的自豪感融入帝陵之中。其次,唐的陪葬墓更反映了统治者的开阔心胸。譬如在昭陵中,对魏征之墓采取“因山为墓”的帝陵建制[45]。以如此规格对待功臣,不仅突破了汉的陪葬制度,即“事不师古”,更可以称得上是空前绝后。
  当然,这种以开明心态来笼络臣子的手段在乾陵中亦有体现。如李谨行身为异族人而得以陪葬乾陵;薛元超在政治上有反武后倾向,武后仍在其死后予以陪葬乾陵之待遇[46]。
  综上所述,从乾陵及唐陵整体的独特葬制中,我们可以看出唐人对待政治生活的自信、开明的态度,以及他们事不师古的创新精神。其实,从《唐会要》中专门撰述《诸僭号陵》来看,唐人在葬制上开明态度的事例非只乾陵而已;从唐代君主立“皇太弟”,允许公主参政(考诸历史,后妃参政者比比皆是,而宗室女参政者实为凤毛麟角)等诸多不符儒家礼法的行为来看,唐代的政治风气之开放,实属蔚为大观。时至今日,我们固已不必于葬礼或“礼制”上寻求“创新”,但这种敢于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打破常规、追求个性的大气魄,却是值得借鉴与思考的。
  注释
  [1]《旧唐书》卷90《懿德太子重润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2835页。
  [2]《新唐书》卷94《懿德太子重润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2593页。
  [3]《新唐书》卷96《永泰公主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3654页。
  [4]《新唐书》卷212《儒学(中)》卢粲条,中华书局1975年,第5670页。
  [5]《唐会要》卷21《诸僭号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475页。
  [6]《旧唐书》卷90《孝敬皇帝弘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2830页。
  [7]参见《唐会要》卷2《追谥皇帝》,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21页。
  [8]其余历朝被追尊的皇帝大多在正史中处于更特殊的地位。如《金史》将被追尊的诸帝列于本纪之中;《元史》将睿宗拖雷单独成传并置于其余宗室的列传之前;《明史》对于兴宗、睿宗亦如此处理。笔者以为,这些被追封者均为追封者的君父,而李弘等被尊崇或为以父崇子,或为平辈尊崇,不甚符合儒家传统。这大抵是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
  [9]参见《唐会要》卷21《诸陵杂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486页。如惠昭太子宁陵、庄恪太子永陵等,当然,也有章怀太子墓这样的特例,并不称“陵”,亦未列入“诸陵杂录”。
  [10]参见《唐惠昭太子陵发掘报告》,三秦出版社1992年;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唐节愍太子墓发掘报告》、《唐惠庄太子墓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2004年,陕西省博物馆、乾县文教局:《唐懿德太子墓发掘简报》、《唐章怀太子墓发掘简报》,《文物》1972年第7期。
  [11](唐)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4,中华书局1992年,第116页。
  [12]王小蒙:《从新发现的唐太子墓看太子陵制度问题》,《考古与文物》,2005年第4期。
  [13]《唐会要》卷21《诸僭号陵》,上海古藉出版社1991年,第475页。
  [14]参见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唐永泰公主墓发掘简报》,《文物》1964年第1期。
  [15]姜宝莲:《试论唐代帝陵的陪葬墓》,《考古与文物》,1994年第6期。
  [16]以上五处引文皆出自《新唐书》卷124《儒学(中)》卢粲条,中华书局1975年,第5070页。
  [17]《旧唐书》卷90《章怀太子贤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2832页。
  [18]以上四处引文皆出自《旧唐书》卷5《高宗纪下》,中华书局1975年,第109页。
  [19]《新唐书》卷94《懿德太子重润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3593页。
  [20]《资治通鉴》卷203高宗永淳元年条,中华书局1956年,第6406页。
  [21]《唐会要》卷4《皇太孙》,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56页。
  [22]以上五处引文皆出自《旧唐书》卷201《严善思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5102—5103页。另外,《新唐书》、《册府元龟》、《唐会要》等史料亦载此事,词句稍有出入。详见《新唐书》卷204《方技·严善思》,中华书局1975年,第5807—5808页;《册府元龟》卷544《谏铮部·直谏第十一》,中华书局1960年影印本,第6528页;《唐会要》卷20《陵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458—459页。
  [23]《旧唐书》卷91《裴炎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2843页。
  [24]《资治通鉴》卷203则天皇后光宅元年条,中华书局1956年,第6417页。
  [25]《旧唐书》卷201《严善思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5102页。
  [26]以上三处引文皆出自《旧唐书》卷187《外戚传》,中华书局1975年,弟4732页。
  [27]《新唐书》卷4《则天皇后纪》,中华书局1975年,第105页。
  [28]《旧唐书》卷6《则天皇后纪》,中华书局1975年,第132页。
  [29]《资治通鉴》卷207中宗神龙元年条,中华书局1956年,第6584页。《旧唐书》等虽亦载此事,但没有提到“百官”的参与。
  [30]以上两处引文皆出自《旧唐书》卷100《姚崇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3022—3023页。
  [31]《资治通鉴》卷208中宗神龙元年条,中华书局1956年,第6584页。
  [32]以上六处引文皆出自《全唐文》卷220《则天大圣皇后哀册文》,中华书局1982年影印版,第2225(b)—2226(b)页。
  [33]《旧唐书》卷98《崔融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3000页。
  [34]《新唐书》卷127《崔融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4196页。
  [35]《旧唐书》卷153《沈传师》,中华书局1975年,第4035页。
  [36]出自《旧唐书》卷6《则天皇后纪》中“史臣曰”、“赞曰”部分,详见《旧唐书》卷6《则天皇后纪》,中华书局1975年,第133页。
  [37]以上两处引文皆出自《全唐文》卷3《遗诰》,中华书局1982年影印版,第42(a)页。
  [38]《唐会要》卷20《陵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457页。
  [39]据《唐会要》卷20《陵议》记载,在虞世南等大臣与太宗议论前代帝陵葬制时,关于“因山为陵”仅有汉文魏文二例。详见《唐会要》卷20《陵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455页。
  [40]《唐会要》卷20《陵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457页。
  [41]在《全唐文》卷3《遗诰》和《唐会要》卷20《陵议》中可分别见到高祖、太宗对于墓葬的这一要求。
  [42]《旧唐书》卷3《太宗纪下》,中华书局1975年,第47页。
  [43]《唐会要》卷20《陵议》,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457—458页。
  [44]以上两处引文皆出自姜宝莲:《试论唐代帝陵的陪葬墓》,《考古与文物》,1994年第6期,第75页。
  [45]参见《昭陵陪葬墓调查记》,《文物》1977年第10期;转引自姜宝莲:《试论唐代帝陵的陪葬墓》,《考古与文物》,1994年第6期。
  [46]可参见他们在两《唐书》中本传。
  (陆擎宇,西北大学文博学院历史基地班)

乾陵文化研究(五)/樊英峰主编.--西安:三秦出版社,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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