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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时期的“谋反”罪探析

陈巧凤 张剑光

                                                                                 
  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历来是一个颇受争议的人物。郭沫若、范文澜等前辈学者曾对武则天的历史作用充分肯定,但也有不少学者是持否定态度的,如吕思勉、岑仲勉等,双方对立的评价主要是由于武则天在执政期间杀了很多人。关于这一点,清代学者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19《武后之忍》中已有揭示:“古来无道之君,好杀者有石虎、苻生、齐明帝、北齐文宣帝、金海陵炀帝,其英主好杀者,有明太租,然皆未有如唐武后之忍者也。”他列举了很多武则天杀人的例子,如成为皇后以后将王皇后、萧良娣投入酿瓮中,流放长孙无忌、褚遂良等至死,杀上官仪;称制后,纵酷吏杀大臣裴炎、刘祎之、邓玄挺、阎温古、张光辅、魏玄同、刘齐贤、王本立、范履冰、裴居道、张行廉、史务滋、傅游艺、岑长倩等数十百人,“皆骈首就戮,入卦羊豕”。甚至连李氏宗室和自己的亲子孙都要杀,这简直是“天理灭矣”。赵翼最后感叹武则天是:“真千古未有之忍人也哉!”
  显然,武则天杀人的事实肯定是存在的。问题是为什么武则天要杀这么多人?以往有人从巩固政权角度分析;有人从打击政敌角度论述;也有学者认为其残酷源于自卑心理。我们在阅读《通鉴》和两《唐书》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在武则天执政时期被其诛杀的人大部分都有一个相同的罪名——谋反。将人杀死,还都要按上一个这样的罪名,多少令人有点奇怪,难道当时真有这么多人想谋反?假如不是真谋反,那么武则天为什么要替他们定一个谋反的罪名呢?武则天这样做的真实原因到底是什么?一连串的疑问,促使我们认真地去审视这一现象。
  一
  武则天杀人的资料,主要保存在两《唐书》的《则天皇后本纪》中,我们据之先进行一番统计,发现《旧唐书·则天皇后本纪》共记载武则天杀38人,《新唐书·则天皇后本纪》记载武则天共杀130人。《旧唐书》38人中除李恽、李明、唐休璟等五人外,其它33人在《新唐书》中也有记载,所以综合两《唐书》本纪部分,记录武则天杀人的数目总共是135人。我们查证了这135人被杀的原因,当时被定为谋反罪或坐谋反事件被诛的共81人。
  除本纪记载的135人之外,在两书的其他一些列传中,还有许多关于武则天杀人的记录。通过列表可见其大概:
  据上统计,被杀人数合计共3116人,几乎全部是以谋反罪名杀戮的。加上本纪中以谋反罪被杀害的81人,共3197人。不可否认,被武则天杀害的人中,绝大部分是被加上了谋反罪名的。
  必须说明的是,这个统计是比较粗疏的,一些不太明确的记载使我们很难断定武则天杀人的具体数目。徐敬业扬州起兵和琅砑王李冲博州起兵、越王李贞豫州起兵,被武则天所杀的士兵成千上万,但我们都没法详细记录进去。《旧唐书》卷76《太宗诸子·越王贞》谈到李贞起兵时,“征属县兵至七千人”,“署九品已上官五百余人”,参加他的动乱人员,估计会超过一万。而配合他起兵的李冲,“自博州募得五千余人”。由于今天我们没有办法统计出参加动乱的确切人数,更无法知道这其中到底有多少人被杀,只能按本纪中的记载,将他们作为个人来统计。还有一些案件,如刘思礼案,史书说到最后的结果是“流窜者千余人”,是否有人被杀,并不是很明白,所以这儿也是难以统计进去的。
  上述被武则天定性为谋反的人,根据他们各自的具体情况,大约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确实组织或参与叛乱的,或者确实对武周政权有异图活动的。代表性的是徐敬业扬州谋反案、李冲和李贞等李姓诸王谋反案、李譔等人谋迎庐陵王案、刘思礼学相术案。这些预谋造反的人除了死于乱兵外,其余的人或被诛杀,或被流放。如刘思礼案牵引“凡三十六家,皆海内名士”,“皆诛族之,亲党连坐流窜者千余人”。[1]
  第二类是对武则天掌权有异议的人,但这些人实际上没有任何谋反行为,他们只是对唐王朝有着满腔忠心,但最后他们亦都以谋反罪名被杀,如裴炎、程务挺、李安静和不少李家宗室。关于裴炎的死因,杨西云先生曾有多篇文章进行探索,认为裴炎其实是因为不支持武则天追王武氏及诛杀李姓诸王,最后还想借徐敬业谋反事件逼武则天移权给睿宗等一系列行为触怒了武则天,被武则天借机杀了[2]。从实际情况分析,裴炎其实的确是无任何谋反之意。至于杀程务挺的理由,仅仅是因为他为裴炎作辩护,并且和当时的叛乱首领徐敬业等交往比较密切,有人告密说他和裴炎、徐敬业同谋,于是早已对其不满的武则天借机“遣左鹰扬将军裴绍业即军中斩之,籍没其家”。当时程务挺任“单于道安抚大使,以备突厥”,与叛乱之地扬州相距甚远,莫名其妙被杀,让突厥人高兴的不得了:“突厥闻务挺死,所在宴饮相庆,又为务挺立祠,每出师,必祷之。”[3]可以看出程务挺与叛乱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说他谋反实在是天大的冤枉。李安静的死因更加令人难以置信:“太后将革命,王公百官皆上表劝进,安静独正色拒之。”时隔一年后,李安静被告谋反而下狱,在酷吏来俊臣讯问时,他大义凛然:“以我唐家老臣,须杀即杀!若问谋反,实无可对。”[4]看得出武则天之所以要杀李安静,是因为他的态度,他是死心塌地忠于李唐,这对篡唐改周的武则天来说是无法忍受的。武则天铲除李家宗室的目的,其心思是昭昭明了,这些人的存在比李安静更会令武则天在心理上产生压力,他们的眼神和举动时刻会提醒武则天,他们才是皇权的继承者。
  第三类是完全被酷吏陷害的人,但他们也常以谋反的罪名被惩处,最后往往成为酷吏们打击政敌的手段和晋级的垫脚石。死于酷吏诬陷的高官有很多,如李孝逸、骞味道、魏玄同、黑齿常之、韦方质和苏干等,这些人莫名其妙地被冠以“谋反”罪。此外还有一些较大的群体性案件,都是起于无中生有的”谋反”罪,其中有永昌元年(689)八月徐敬真案、长寿二年(693)岭南流人谋反案等。徐敬真案中大肆牵连“海内知识”,“于是朝野之士为所连引坐死者甚众”。[5]岭南流人案,几位酷吏最后共杀2900人。天授元年(690)的邑斋案,被王弘义告以谋反罪,一次杀200余人。
  用今天的眼光看,上述第一类人确实是威胁到武则天的皇位,他们要和武则天争夺政权,作为一个统治者,为消除威胁而杀掉他们,这是无可非议的。这种政权的争夺,本无正义与非正义可言,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所以杀人的手段有时是十分残酷的。第二类人的谋反罪名就名不副实了,他们与谋反没有关系,他们只不过是一些忠于李姓唐朝的大臣,反对的是李家妇人的专权,他们与武则天之间其实仅仅存在着国家由李炷还是由武姓来统治的矛盾,但无论如何是谈不上谋反的,没有人想推翻政权。内中的李家诸王和宗室,只不过是血液里流淌着李姓的血液,不见得个个都有想当皇帝的欲望,他们只想让祖宗传下来的基业不要旁落到他人手中而已。对这些人,武则天真要杀他们其实还是很容易的,可以随便找个罪名,但却偏偏只选择了谋反。至于第三类人的被杀,完全是酷吏的诬陷。酷吏们投武则天之好,拼命地陷害人,他们为了自己的升官发财,不择手段地陷害官员和百姓,但十分不可思议的一点,酷吏们也都只选择谋反罪,而且这些案件到了武则天的手里大多是以杀人宰首而告终。
  这种对“谋反罪名”的痴情实在让人匪夷所思。为什么武则天如此钟情于用谋反罪名去诛杀大臣?酷吏们千篇一律地使用谋反罪名诬陷官员和百姓,难道武则天没有觉察?
  二
  在武则天以谋反罪名大肆诛杀文武大臣的过程中,酷吏扮演了刽子手的角色。在《新唐书·酷吏传》中列出的16个酷吏,其中武周朝有8位。史家是这样描述武周朝的酷吏政治:“逮则天以女主临朝,大臣未附,委政狱吏,剪除宗枝。于是来俊臣、索元礼、万国俊、周兴、丘神勣、侯思止、郭霸、王弘义之属,纷纷而出。然后起告密之刑,制罗织之狱,生人屏息,莫能自固。”[6]这里,史家揭示了武则天与酷吏的关系,因为“大臣未附”,所以武则天要“委政狱吏”,从而达到“剪除宗枝”的目的。是否真是这样?酷吏中,来俊臣和周兴是两个典型的人物,我们可用他们两人来说明酷吏与武则天的关系。 
  来俊臣,雍州万年人。当官前就“凶险不事生产,反覆残害,举无与比”,人品比较恶劣。后因告密有功,累迁侍御史。他制造案件的方法很简单,只要“少不会意者,必引之,前后坐族千余家”。这样一个草菅人命的官员却深得武则天的信任和保护,“深以为忠”。之后来俊臣因受贿“下狱当死”,但“后忠其上变,得不诛,免为民”[7],时隔不久便再次起用。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神功元年(697),来俊臣诬告武氏诸王及太平公主以及武则天的亲信张易之不成,反被“共发其罪,系狱,有司处以刑极”,到这时候武则天还想保护他,“欲赦之”,还对吉顼说:“俊臣有功于国,朕方思之。”[8]
  武则天念来俊臣“有功于国”,所以“屡保持之”,那么让我们来看看他做了哪些对国家有功的事情。史书中明确记载由他经办或告发的大案子主要有下面九项:一、天授二年(691)诬刘行感兄弟谋反,罪及史务滋;二、天授二年诬乐思晦、李安静谋反,起因是李安静公开不同意武则天革命;三、长寿元年(692)诬告地官尚书狄仁杰、益州长史任令晖、冬官尚书李游道、秋官尚书袁智宏等六人谋反;四、长寿元年诬告泉献诚谋反;五、长寿二年(693)刑讯皇嗣谋反案,睿宗李旦差点遭殃;六、长寿二年诬告冬官尚书苏干与琅琊王李冲通谋;七、神功元年(697)查办刘思礼谋反案;八、神功元年诬告司刑史樊惎与秋官侍郎刘如睿谋反;九、神功元年“将罗告武氏诸王及太平公主、张易之等”。在这些案件当中,除了刘思礼是确实想以迷信致异图外,其它的实在找不到谋反证据。上述九件案子中,第五件和第九件没有成功,剩下的七件来俊臣都办得非常出色,最后的结果是当事人不被杀头就被流放。狄仁杰在案子中是受刑最轻的,只贬出京城。
  除了上述这些假案冤案外,我们实在找不出来俊臣还做过其它什么事情,对国家的功勋根本不知从何而来。所以,武则天说的“有功于国”,必定是指来俊臣制造、审结的这些案件。如果假案冤案也算得上功绩的话,那么我们就只能理解为:武则天通过来俊臣制造的这些冤假错案,残忍地杀害、流放那些对武则天这位武周皇帝还不完全驯服的大臣,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统治产生威胁的可能性。不管这种威胁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只要有一丝一毫的可能,就应该铲除,这样做让她在心理上感觉自己的统治十分安全,因而她自然是对来俊臣感激不尽。
  另一个著名的酷吏是周兴。周兴自小学习法律,一直在朝廷为官,最后的官职是司刑少卿、秋官侍郎,是政府的高级司法官员。他“自垂拱已来,屡受制狱,被其陷害者数千人。”[9]从两《唐书》和《资治通鉴》的记载来看,周兴的出名主要亦是他办了一些大案子:一、垂拱四年(688)在武则天的授意下刑讯郝象贤谋反案;二、永昌元年(689)借徐敬业、徐敬真叛乱案大肆牵引,共打击海内知识之士三十几家,其中有秋官尚书张楚金、陕州刺史郭正一、凤阁侍郎元万顷及洛阳令魏元忠等;三、永昌元年诬告同平章事魏玄同、右武卫大将军黑齿常之谋反,最后前者赐死于家后者被绞死;四、天授元年(690)武则天改唐为周后,奏请除唐宗室,随后李姓诸王一个接一个被治罪,其中较大的一次是诬告泽王李上金和许王李素节谋反,泽王及其七个儿子、许王及其九个儿子都被处死;五、天授元年诬告地官尚书、同凤阁鸾台三品韦方质,以罪流詹州,后被杀。
  当然,制造了这么多假案冤案的周兴与来俊臣一样,最后的结果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天授二年(691)有人告发他与丘神勣谋反,这个惯于给人编织谋反罪名的酷吏最后也是因谋反罪而终结了自己的政治生涯。史书说其罪“当诛,则天特免之”,只是把他流放岭表。武则天之所以这样做,无非也是念在周兴有功于国这一点上。也就是说,因为他制造了这么多案件,排除了对武周政权大大小小的威胁,武则天才对其特别偏袒并加以保护。
  除了来俊臣和周兴之外,武则天对其他酷吏也是爱护有加。比如酷吏在告密和残酷制狱后往往会获得武则天的赏识和提拔,其审讯的过程和结果武则天是几乎完全信任。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武则天基本上是放手让他们刑讯,完全相信他们的刑讯结果和所定罪名,最后那些被定为谋反罪的人大部分被杀,一部分流放岭雨荒蛮之地。
  尤其是在酷吏们的制狱受到许多人的反对后,武则天仍是竭力保护他们。早在圣历二年(699)凤阁舍人韦嗣立就上疏请“自垂拱以来,罪无轻重,一皆昭洗”,[10]但武则天不同意。直到长安二年(702)监察御史魏靖上疏后,武则天才命令另一位监察御史苏*(左廷右页)“按覆俊臣等旧狱,由是雪免者甚众”[11]。长安四年(704)司刑少卿桓彦范等人又上奏请雪免,“表疏前后十上,太后乃从之”[12]。其实在这个时候武则天是最好收场的,她完全可以将冤案的责任推给酷吏,然后通过平反从天下人望、收天下人心,但她却迟迟不同意。是武则天没有认识到这些是冤案吗?显然不是。神功元年(697)她装模作样对侍臣说:“顷者周兴、来俊臣按狱,多连引朝臣,云其谋反;国有常法,朕安敢违!中间疑其不实,使近臣就狱引问,得其手状,皆自承服,朕不以为疑。自兴、俊臣死,不复闻有反者,然则前死者不有冤邪?”[13]这段话里暴露出了武则天的真实思想,其实她是认识到有冤情的,只不过她不想停止酷吏们的活动,遂把“国有常法”拉出来作为制狱依据。再说在大臣们一次次的上疏后,武则天即使知道是制造了错案,她也是无法去平反昭雪的,因为那不仅是对过去政策的否定,而且还是对制造这些冤案者的否定。武则天并不忍心去打击那些为她统治的稳固和心理安全立下汗马功劳的酷吏及其子孙们,所以到她去世,她都没有真心地公开谴责酷吏,更别说惩罚其子孙后代了。
  可见,来俊臣、周兴等酷吏对国家的“功”其实都是一样的,主要是制造了大量的假案和错案,这些案件共同的特点都是“谋反”。只要定了谋反罪,案中的人才能被杀或流放。要说这全是酷吏欺上瞒下的行为是不确切的,在天子脚下,不断罗织罪状,要绕过武则天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要陷害的对象还是她身边的高官。“太后自徐敬业之反,疑天下人多图己”,“欲大诛杀以威之”,[14]来俊臣等人就是正确揣摩出了武则天的心理——统治的得来是名不正言不顺的,所以在她内心常有一种潜在的担忧,与谋反相关的任何蛛丝马迹都会激起武则天不自觉的自我防御机制,听到“谋反” 这两个字,武则天就变得十分敏感。为了求得心理的安全感,她需要尽量消除一切潜在的威胁。以来俊臣、周兴为首的酷吏碰巧读懂了武则天的这种心理,所以大量制造谋反案件,不仅取悦了武则天,也满足了自己的私欲。对此,《旧唐书·酷吏传上》看得比较透彻:“凶慝之士,荣而慕之,身赴鼎镬,死而无悔。若是者何哉?要时希旨,见利忘义也,”希旨者细心揣摩出了武则天的心思,而作为统治者的武则天亦适时地利用了他们那种为利益而讨好她的行为,从而达到了消除威胁的目的。对武则天而言,不管这种案件是真是假,打击一个也就少一份威胁,多一份安全。如果说来俊臣在伏法时人们相贺于路,感觉“自今眠者背始帖席矣”[15],那么来俊臣之类酷吏的存在同样是武则天晚上能够安寝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
  现代心理学家认为,在一定的环境之下,每个人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启用自我防御机制,这是一种自我运用的心理策略,以此保护自己,避开日常生活中体验到的种种冲突。它能帮助个体回避矛盾、自我安慰、自我开脱,起到维持一种可以令人接受和满意的自我形象、保护自尊、维系心理平衡的作用[16]。我们认为,武则天的所作所为,其实是她内心自我防御机制发挥作用的表现。
  武则天以李家妇人的身份专权篡位,朝廷内外的大臣们有的发怒起兵,有的敢怒不敢言,有的敢言不敢怒,有的保持沉默但内心有许多话要说,武则天是个聪明人,对她异向和逆向的态度当然是看得出来的,她绝对明白自己坐了不该坐的皇位。在一个男权社会里,一个女人无论有多大的能力都难以得到社会的肯定,皇位从来只被认为是男人的专利。在世人及她自己心里都很清楚自己是以不正当手段夺取天下的,确切地说就是通过谋反而夺得政权的。这使她潜意识里对自己的皇位十分担忧,而“谋反”罪名正好触痛了她那根敏感的神经,无情地提醒着她对李家唐朝的背叛。每当这个时候,武则天内心的自我防御机制就会快速地启动,促使她用残酷打击的手段去对付那些谋反和潜在谋反的人,从而在内心获得安慰,保护自己来之不易获得的自尊。从这个角度而言,武则天的诛杀政策,其实是当时她所处环境的合理反应。
  武则天维护自尊、寻求心理安慰的心理自我防御机制,让她人坐在金銮殿里,内心却受着无尽的煎熬。这不仅表现在她对“谋反”罪的特别敏感上,还表现在对皇位继承人选择上的犹豫不决。她很清楚如果想继续周朝天下,那么必须传位武姓。然而武则天毕竟是生活在男权社会的一个女人,她又无法摆脱李家妇人的角色,也无法忽视与自己有着血缘关系的两个儿子的存在,这使她在李姓与武姓之间犹豫了很久。她在这种犹豫中反复挣扎,最后无奈地选择了放弃。
  弘道元年(683)十二月高宗去世,手握大权的武则天对两个儿子李显、李旦及武氏宗亲采取了完全不同的两种态度。光宅元年(684),在皇位宝座上还没坐满一个月的李显被废黜降为庐陵王,被幽禁在均州原濮王李泰的宅子里,“上在房陵与后同幽闭,备尝艰危,……上海闻敕使至,惶恐欲自杀”[17],他是在极度的恐惧中才艰难地活了下来。继位为皇帝的弟弟李旦,“政事取决于太后,居睿宗于别殿,不得有所预”,仅仅是名义上的皇帝。在永昌元年(689)十一月武则天革命后,李旦降为皇嗣,徙居东宫,处境更加艰险。长寿二年(693)原尚方监裴匪躬和内常侍范云仙因为私见李旦被腰斩于市,杀的虽然是裴、范二人,警告的却是李旦。后来有人告发皇嗣“潜有异谋”,“太后命来俊臣鞫其左右”,幸好有太常工人安金藏剖腹诉冤,“睿宗由是得免”。在此之前,武则天“降皇孙成器为寿春王,恒王成义为衡阳王,楚王隆基为临淄王,卫王隆范为巴陵王,赵王隆业为彭城王”[18],他们和中宗的儿子都于天授二年(691)被幽禁,直到圣历二年(699)才重获自由。与此同时武则天却在大力抬高武氏的地位,为武氏祖先上尊号以及封王武氏宗亲。武则天还在一些重要场合突显武姓诸王的重要性。如长寿二年(693)“太后享万象神宫,以魏王承嗣为亚献,梁王三思为终献”。也正是因为武则天对李姓和武姓不一样的态度,武承嗣、武三思等人才敢于谋求为太子,对此武则天虽没有同意,但也没有反对。
  立接班人的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虽然武则天认为定谁为太子是家事,但文武大臣并不这么认为。先后有狄仁杰、王方庆、王及善等大臣轮流劝说,要求召回庐陵王,连酷吏吉顼也通过张易之兄弟劝立李显。这让武则天由开始的犹豫渐渐到“意稍悟”,最后被迫“意乃定”。与其说武则天在这一问题上是想明白了,还不如说她是被迫作了退让。每个人心里都明白,确定立李姓为嗣,其实就意味着把皇位还给李家,把周朝天下重新换成李唐天下。在这一点上武氏派别的人说的没错:“自古天子未有以异姓为嗣者。”[19]不管狄仁杰等官员怀着何种个人的目的,他们在立嗣上的态度足以说明他们始终没有忘记李唐皇朝。狄仁杰等人的劝说事件发生在圣历元年(698),已是唐高宗去世武则天独掌大权15年后,在周代唐命武则天努力营建周朝这么多年后,身边的人还是身在周朝心在唐,认识到这个事实的武则天内心深感失望,消极、愤懑之情溢于言表。
  这时候的武则天已经老了,不愿再像过去那样去攻击去诛杀,可她又不甘心自己辛苦创建的周朝就这样轻易被取代,于是她采取了一个折中的办法:立李显为太子,但赐姓武氏,既照顾到了自己的面子,能够自我安慰,又暂时避免了皇位继承上的矛盾。这种认知使她对于官员的逊位之谏不再表现得那么敏感和仇恨,长安元年(701)和长安二年(702),武邑人苏安恒两次上疏要求武则天逊位,第一次说话还比较客气,“陛下年德既尊,宝位将倦,机务烦重,浩荡心神,何不禅位东宫,自怡圣体”。武则天没有像当年诛杀裴炎、李安静等人那样打击苏安恒,而是“召见,赐食,慰谕而遣之”。[20]苏安恒的第二次上疏更加不客气:“陛下贪其宝位而忘母子深思,将何圣颜以见唐家宗庙,将何诰命以谒大帝坟陵?”如此大不敬,但“太后亦不之罪”[21]。毫无疑问,随着年龄增加,武则天的心理防御机制越来越弱。
  如果上面这些看作是武则天已经同内心担忧、恐惧心理放弃斗争的话,那么神龙元年(705)正月张柬之等人的逼宫事件则是她对这种恐惧心理的完全屈服。在逼宫的队伍中,李义府的儿子李湛和崔玄暐位列其中,武则天看到后,对李湛说:“汝亦为诛易之将军邪?我于汝父子不薄,乃有今日!”又回头对崔玄暐说:“他人皆因人以进,惟卿朕所自擢,亦在此邪?”[22]由此我们读出的是一个耄耋之年老人的悲哀和凄凉。
  这年十一月,八十二岁的武则天在上阳宫去世,遗诏:“去帝号,称则天大圣皇后。”这个在权力中心打滚了近半个世纪的女人,为维护自尊、寻求安慰挣扎了近20年,最终还是没能战胜自己内心深处的担忧和害怕,不得不选择了放弃和屈服。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个反叛的女性对传统男权社会的屈服。
  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对其评价历来是褒贬不一。在皇后、天后、皇帝等种种华丽身份的后面,我们别忘记她也是一个普通意义上的女人。在唐代这样一个男权社会里,一个女人要爬上政治的顶峰,坐上皇帝宝座,她必将承受比男人更大的压力,更何况这个皇位的取得是以李家媳妇的身份篡权夺位而来。性别压力及皇位得来的不正当性,本能刺激着武则天启动自我防御机制来保护自己,所以她才会对“谋反”一词特别敏感,如惊弓之鸟、草木皆兵。也正是在这种心理下,她才会大用酷吏,并且在立嗣抉择上犹豫不定、左右为难。
  注释:
  [1]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06则天后神功元年正月条,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513页。
  [2]杨西云:《也谈武则天杀害文武大臣的几个问题》,《史学月刊》1996年第6期;《再谈武则天杀裴炎》,《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5期。
  [3]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03则天后光宅元年十二月条,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432页。
  [4]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04则天后天授二年十月条,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476页。
  [5]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04则天后永昌元年八月条,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459页。
  [6]刘昫:《旧唐书》卷186上《酷吏传上》,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836页。
  [7]欧阳修:《新唐书》卷209《酷吏传·来俊臣》,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5906页。
  [8]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06则天后神功元年六月条,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519页。
  [9]刘昫:《旧唐书》卷186上《酷吏传上·周兴》,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842页。
  [10]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06则天后圣历二年十月条,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543页。
  [11]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07则天后长安二年十一月条,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560页。
  [12]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07则天后长安四年十二月条,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578页。
  [13]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06则天后神功元年九月条,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523页。
  [14]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03则天后垂拱二年三月条,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438页。
  [15]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06则天后神功元年六月条,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519页。
  [16]孟昭兰:《普通心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00页。
  [17]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08中宗神龙元年二月条,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584页。
  [18]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05则天后长寿二年正月条,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489页。
  [19]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06则天后圣历元年二月条,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526页。
  [20]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07则天后长安元年八月条,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556页。
  [21]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07则天后长安二年五月条,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559页。
  [22]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07中宗神龙元年正月条;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581页。
  (陈巧凤,女,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硕士研究生;张剑光,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教授)
  


乾陵文化研究(四)/樊英峰主编.--西安:三秦出版社,2005.05

乾陵文化研究(四)/樊英峰主编.--西安:三秦出版社,2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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