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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高宗研究的几个问题

赵文润

                                                                                         
  唐高宗李治是唐朝的第三代皇帝,本是一位有作为的明君。但是,自从北宋欧阳修等人在其编撰的《新唐书》里,给唐高宗戴上一顶“昏懦”的帽子以后,便长期被史家贬为昏君看待,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十院校编写的《中国古代史》教材,也还没有唐高宗的应有位置[1]。其后由于多位学者的重新研究,唐高宗才逐渐显露出其明君的形象。不过笔者认为,迄今对唐高宗的研究还不够深入,还没有充分展现唐高宗在开拓盛唐文明的过程中,为中华民族所做出的巨大贡献。现仅就以下几个问题再谈些个人见解以就教于专家、读者。
  一 唐高宗的永徽之政
  1986年笔者曾撰文论述过唐高宗的“永徽之政”[2]。但其后,有的学者撰文强调所谓唐高宗的“永徽之政”,主要是长孙无忌、褚遂良辅政的结果,唐高宗本人并无多大功绩可言,其主要证据就是《资治通鉴》中司马光等人的评论:“无忌与褚遂良同心辅政,上亦尊礼二人,恭己以听之,故永徽之政,百姓阜安,有贞观之遗风。”[3]而我们研究历史。并不特别看重史家的评论,因为史家的评论可能带有某种偏见;特别重视的应是史家记载的大量史料,从中探索出历史的真实面貌。正因为如此,我们不妨先从《资治通鉴》、《旧唐书》、《新唐书》、《唐会要》等史籍中看出究竟谁是“永徽之政”的决策人,“永徽之政”的主要政绩应该归功于谁。
  历史证明,唐高宗李治在永徽年间(650—655)年龄23岁至28岁,朝气蓬勃,亲掌政权,不愧为唐太宗培养的有作为的好皇帝。
  1.兼听纳谏,亲掌朝政
  永徽元年(650)正月,高宗召朝集使入宫殿,诚恳地说:“朕初即位,事有不便于百姓者悉宜陈,不尽者更封奏。”从此每天引州刺史十人入阁,“问以百姓疾苦及其政治”[4]。贞观二十三年(649)六月高宗即位,八月“河东地震,晋州(治今山西临汾)尤甚,坏庐舍,压死者五千余人”。十一月“晋州地又震”。永徽元年四月,“晋州地又震”。五月高宗对群臣说:“朕谬膺大位,政教不明,遂使晋之地屡有震动。良有赏罚失中,政道乖方,卿等宜各进封事,极言得失,以匡不逮。”七月,“以旱,亲录京城囚徒”。永徽四年(653)四月,他又亲录囚徒,“遣使分省天下冤狱,诏文武极言得失”[5]。高宗在纳谏问题上还表现得十分主动恳切、豁达大度。永徽五年(654)七月,高宗对五品以上的官吏说:“顷在先帝左右,见五品以上论事,或仗下面陈,或退上封事,终日不绝;岂今日独无事邪,何公等皆不言也?”高宗若真是一位昏懦、沉溺美色之君,无人奏事、谏诤,岂不是落得个逍遥自在,何必鼓励群臣进谏!十月,筑长安外郭城完毕,雍州(治今陕西凤翔)参军薛景宣上封事,说“汉惠帝城长安,寻晏驾;今复城之,必有大咎”。宰相于志宁等以薛景宣言论犯上,等于诅咒皇帝,“请诛之”,而高宗却坦然地说:“景宣虽狂妄,若因上封事得罪,恐绝言路。”[6]遂不予追究。这种鼓励人们提意见,而不计较其内容和态度,“恐绝言路”的做法,足可使他名垂青史。
  高宗自知政治才能不及其父,因而勤于政事,终日忙碌。他不仅每天引刺史十人入阁,而且自即位开始每天都临朝处理政务。他说:“朕幼登大位, 日夕孜孜,犹恐拥滞众务。自今以后,每日常坐。”[7]直至显庆二年(657)五月,“宰相奏天下无虞,请隔日视事”[8],才改为两日一临朝,而他父亲太宗自贞观十三年(639)十月三日,至二十三年(649)四月病重前,“三日一临朝”[9]。可见高宗的勤政超过乃父太宗。
  2.关心百姓疾苦,发展农业生产
  第一,关心百姓疾苦,开仓赈济饥民。高宗召州刺史入阁,“问以百姓疾苦”,这绝非虚情假意做做样子。他确实是一位把百姓疾苦放在心上的皇帝。永徽元年发生较大自然灾害,雍、绛、同等九州闹旱蝗,齐、定等十六州又患水灾。三年正月,高宗下诏:“去岁关辅之地,颇弊蝗螟,天下诸州,或遭水旱,百姓之间,致有罄乏。”因此命令水旱蝗灾的地方,开正仓、义仓赈贷。并遣郎中各一人充任使者赴雍、同二州,慰问百姓[10]。他河东(今山西)屡有地震十分关心。地震发生的当天,他便“遣使存问河东,给复二年,赐压死者人绢三匹。”永徽元年七月,“以旱虑囚”。二年正月,“开义仓以赈民”。九月,“以同州苦泉牧地赐贫民”。三年正月,“以旱避正殿,减膳,降囚罪,徒以下原之”。四年四月,“以旱虑囚,遣使决天下狱,减殿中、太仆马粟”。五年六月,“河北大水,遣使虑囚”[11]。高宗外出所到之处,考虑到因加重了百姓负担,都要下令减免当地赋役。永徽四年(653)十月,高宗幸温汤(今西安临潼华清池),“赦新丰”(当时温汤属新丰县)。五年三月,他去万年宫(永徽二年九月改九成宫为万年宫,在今陕西麟游),当日又去凤泉汤(今陕西眉县太白山北麓下汤峪,当时属岐州眉县),“赦岐州及所过徒罪以下”,随即返回万年宫。八月,“诏免麟游、岐阳今岁课役,岐州及供顿县半岁”。六年正月,高宗谒拜太宗昭陵(在今陕西礼泉),“赦礼泉及行从。免县今岁租、调”[12]。
  第二,继续推行均田制,发展农业生产。唐太宗贞观后期,土地兼并加剧,买卖口分田、永业田者日益增多。在永徽年间,高宗下令“禁买卖世业、口分田”[13],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多。永徽元年十月,中书令褚遂良抑买(低价购买)中书省翻译官的土地,受到监察御史韦思谦的劾奏,高宗贬宰相褚遂良为同州(治今陕西大荔)刺史;大理少卿张睿册为褚遂良辩护,高宗贬张睿册为循州(治今广东惠州东北)刺史[14]。可见对违犯政策者,即使高官亦严惩不贷。永徽三年七月,高宗问户部尚书高履行:“去年进多少?”履行奏称:“进户总一十五万。”又问:“隋日有几户?今见有几户?”履行奏:“隋开皇中有户八百七十万,即今见有户三百八十万。”[15]贞观时户不满三百万,至永徽三年就达到三百八十万户,这说明农业生产的发展。生产发展了,物价也就比较便宜。永徽五年,“是岁大稔,洛州粟米斗两钱半,粳米斗十一钱”[16]。政策对头了,取得了农业大丰收。
  3.继续推行较为开明的民族政策
  高宗即位后,遵循太宗遗训,继续推行各民族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政策和“降则抚之,叛则讨之”的策略,保持国家的强盛和统一。史实证明,高宗有能力、有气魄采取必要的军事行动,果断地处理各种关涉国家安危的重大事宜。永徽元年九月,高宗命右骁卫郎将高侃率军,击败擅权自立的西突厥车鼻可汗,追至金山(今阿尔泰山),“擒之以归,其众皆降”[17]。高宗命令释放车鼻可汗,并任为左武卫将军。其降唐诸部,设置单于、瀚海二都护府加以管辖,“自是北边无寇三十余年”[18]。这是高宗处理民族问题的典型范例。三年七月,西突厥酋长、瑶池都督阿史那贺鲁叛唐,自号沙钵罗可汗,侵扰四邻州县,杀掠数千人。高宗立即命令左武候大将军梁建方率军讨伐。六年五月,高宗又命左屯卫大将军程知节(程咬金)为葱山道行军大总管,以讨西突厥沙钵罗可汗。显庆二年(657)高宗又派大将苏定方,统率唐军冒着大雪、昼夜兼行追获沙钵罗,平定西突厥,并在西突厥故地设置蒙池、昆陵二都护府加以管辖。唐高宗巩固了唐王朝在西域广大地区的统治。
  唐高宗平定安抚“西南蛮”一事,亦应永标青史。“西南蛮”泛指唐时西南,地当今之云、贵等省少数民族。永徽二年八月,郎州(今贵州西部六枝地区)白水蛮(今彝族先民)反叛,进攻麻州(今云南武定),高宗遣左领军将军赵孝祖等发兵讨伐。十一月,赵孝祖讨平白水蛮,并上奏请求顺便西讨、安抚处在动乱中的大、小勃弄。经高宗批准,永徽三年(652)四月,赵孝祖在西洱河(今云南洱海)东降服大、小勃弄(今云南祥云、弥渡一带)等地的各部落(今白族先民),“西南蛮遂定”[19]。
  4.兼容儒道佛三教,促进盛唐文化的发展
  唐高宗有很高的文化修养。他勤奋好学,喜欢著述,长于书法,史家是众口一辞的。他尊儒信道崇佛,兼容三教,使其相互竞争、共同发展。他即位后,便以儒家经典治理天下。永徽四年(653)三月,高宗“颁孔颖达《五经正义》于天下,每年明经令依此考试”[20]。他兴建学校,发展科举制。史载,“进士科始于隋大业中,盛于贞观、永徽之际,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以至岁贡常不减八九百人”[21]。高宗继承祖、父传统,尊崇道教始祖老子李聃为李皇家族的祖先。永徽三年三月,玄奘法师奏请朝廷在大慈恩寺内造塔,用以安放佛经、佛像及舍利等宝物。高宗迅速批准了玄奘法师的计划,并“赦大内东宫、掖庭等七宫亡人衣物助师,足得成办”[22]。长安大雁塔建成后,玄奘法师有了藏经之所,中国又多了一处佛教圣地。高宗在长安城的建筑史上有特别重大的贡献。唐长安城沿用隋大兴城,永徽五年(654),高宗下令重修外郭城,由工部尚书、大画家兼大建筑家阎立德亲自设计,雇京兆百姓四万一千人,“板筑三十日而罢,九门各施观(城门楼)”[23],而“明德门至一门五观”[24],使长安城更加宏伟壮丽。唐高宗在法律的制定上也有重大贡献,永徽二年(651)闰九月,高宗“颁新定律、令、格、式于天下”。唐代法律形式有律、令、格、式四种。“律以下刑定罪,令以设范立制,格以禁违止邪,式以轨物程事”[25]。所谓“颁新定律、令、格、式于天下”,就是向全国颁行了一部“新编法律大全”。永徽三年(652),高宗诏曰:“律学未有定疏,每年所举明法遂无准凭,宜广召解律人条义疏奏闻,仍使中书门下监定。”于是长孙无忌、李勣、于志宁、唐临、段宝玄、刘燕客、贾敏行等奉诏“参撰《律疏》,成三十一卷,明年十月奏之,颁于天下”[26]。这就是今传《唐律疏议》。
  实际上,唐高宗在永徽年间的政绩,还远不止以上这些。故旧史家说:“永徽之政,百姓阜安,有贞观之遗风。”但同时旧史家又特别强调“无忌与褚遂良同心辅政,上亦尊礼二人,恭己以听之”,把唐高宗在永徽年间所取得的政绩,几乎都说成是长孙无忌、褚遂良二人辅政、出谋划策的结果,以致于迄今仍有人因袭这种成见,这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长孙无忌字辅机,河南洛阳人。先世是北魏皇族,初为鲜卑拓跋氏,后改姓长孙氏。少与李世民友善,其妹后嫁给秦王李世民。因随世民征战有功,特别参与决策“玄武门之变”,唐太宗李世民即位后,迁左武候大将军。以功第一,又进封齐国公,拜尚书右仆射等职。贞观二十三年(649),“太宗疾笃,引无忌及中书令褚遂良二人受遣诏辅政”。永徽二年(651),监修国史。三年,他奉高宗之命与律学之士对唐律逐条解释,撰成《唐律疏议》30卷。其后他便竭力拉拢褚遂良、于志宁、韩瑗等,结成关陇士族集团,竭力反对唐高宗立武则天为皇后,成为“反武派”官僚的首领[27]。褚遂良字登善,其父褚亮为隋末唐初学者。祖、父原籍阳翟(今河南禹县),后徙钱塘(今浙江杭州)。遂良博涉文史,尤 工书法。贞观时,因善于辨别王羲之书迹真伪,甚为太宗赞赏,后升任宰相。太宗临终时,与长孙无忌一起受遗诏辅政。高宗即位不久,他就因低价购买中书省翻译官土地,被高宗削去中书令职务,贬为同州(治今陕西大荔)刺史。永徽三年(652),高宗命他为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以宰相身份监修国史。其后,他与长孙无忌结成死党,充当“反武派”的急先锋。永徽六年(655)他被贬为潭州(治今湖南长沙)都督[28]。从史书的上述记载,可以看出在高宗永徽年间,长孙无忌、褚遂良在辅政治国、发展经济等方面,并未提出多少良策供高宗采纳。而的确是唐高宗没有辜负太宗的培养和教诲,继承了贞观之治,虚心纳谏,勤于政事;关心百姓,发展农业生产;继续推行较为开明的民族政策;兼容儒道佛三教,促进盛唐文化的发展。其后,高宗执政,武则天辅政,把初唐的历史文化,推进到盛唐阶段。唐高宗的永徽之政及其后二人的成就是武则天创业的基础,其历史功绩将永载史册。
  二 唐高宗改《氏族志》为《姓氏录》
  史载,显庆四年(659),唐高宗“诏改《氏族志》为《姓氏录》”[29]。但在唐高宗“昏懦”说的影响下,一些学者把武则天于永徽六年(655)十一月立为皇后以后,高宗的一切举措都说成是武后所为。认为“武则天通过唐高宗下诏改修《氏族志》为《姓氏录》”,“武则天修《姓氏录》对门阀制度的破坏,远超过唐太宗修《氏族志》[30]”。至今还有人认为“早在显庆五年(660),武则天重修太宗时《氏族志》为《姓氏录》”[31]。这里的显庆五年应为显庆四年。众所周知,唐高宗因患有疾病,自显庆五年(660)以后,才委托则天武后处理部分朝政,因而说显庆四年武则天改《氏族志》为《姓氏录》,是没有史实根据的。毫无疑问,唐高宗李治不仅是改《氏族志》为《姓氏录》的决策者,而且是具体谋划者。没有史料证明武则天曾参与其事。
  本文中所说的唐太宗修《氏族志》,是指唐太宗贞观十二年(638)修成的一部重新确定士族等级的志书。在魏晋以来的史籍中,士族亦称世族、势族、世家大族、门阀,是指世代做四品以上高官的家族;与此相对而言的寒门庶族,不是指穷困百姓,而是指家中世代无人做高官的家族。士族形成于东汉,兴盛于魏晋南北朝,其中特别是从魏国曹丕实行“九品中正制”以后,到西晋、东晋时期,世家大族把持最高权力。在政治上士庶判若云泥,士族好像彩云,庶族如同泥土,正如《晋书·刘毅传》所说的“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至隋唐之际,由于南朝“寒人掌机要”的出现,由于朝代的频繁更替,由于隋末农民起义的沉重打击,由于隋朝创立的科举制到唐代已达到鼎盛阶段,老牌的山东士族、江南士族已经衰落。代北士族(以山西代县北的原鲜卑贵族为主)除已融入关陇士族者外,也日趋衰落。只有关陇士族集团,凭借皇权的保护,还有相当大的权势。不过他们正在经受着科举制的发展、新官僚阶层增加而带来的猛烈冲击。但是,门阀士族的传统观念、习惯势力,盘根错节,在社会上还有相当大的影响,尤其是山东士族的余威尚存。“山东士人自矜门第,婚姻多责资财”[32];山东士族后裔往往以其门阀自居,轻视当代官品。
  在这种情况下,第一个向山东土族余威挑战,主张按照当今官品高低重新确定氏族等级的皇帝,是唐太宗李世民。他命吏部尚书高士廉、御史太夫韦挺、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棻等刊正姓氏,修《氏族志》。高士廉是渤海(今河北景县)人,原属山东士族,后依附于关陇士族,是长孙皇后、长孙无忌的亲舅。高士廉等人由于受旧的门阀观念的束缚,拿出的修《氏族志》的初稿,仍列山东士族崔干为第一等。唐太宗审阅完修《氏族志》初稿后极为不满,对高士廉等人说:“我与山东崔、卢、李、郑,旧既无嫌,为其世代衰微,全无冠盖,犹自云士大夫,婚姻之间,则多邀钱币。才识凡下,而偃仰自高,贩鬻松槚,依托富贵。我不解人间何为重之?”“我今特定族姓者,欲崇重今朝冠冕,何因崔干为一等?……卿等不贵我官爵耶?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33]于是高士廉等奉命重新刊定,共100卷,氏族分九等,以李唐皇族为第一等,外戚列居二等,崔干降为三等,“凡二百九十三姓,千六百五十一家,颁于天下”[34]。
  时过20余年,显庆四年(659),唐高宗下诏改《氏族志》为《姓氏录》。这是怎么一回事?请看以下三部书的有关记载—— 
  《旧唐书》卷82《李义府传》:
  初,贞观中,太宗命吏部尚书高士廉……修《氏族志》,勒成百卷,升降去取,时称允当,颁下诸州,藏为永式。义府耻其家代无名,乃奏改此书,专委礼部郎中孔志约、著作郎杨仁卿、太子洗马史玄道、太常丞吕才重修。志约等遂立格云:“皇朝得五品官者,皆升士流。”于是兵卒以军功致五品者,尽入书限,更名为《姓氏录》。由是搢绅士大夫多耻被甄叙,皆号此书为“勋格”。义府仍奏收天下《氏族志》本焚之。
  《唐会要》卷36《氏族》:
  显庆四年九月五日,诏改《氏族志》为《姓录》,上亲制序,仍自裁其类例,凡二百四十五姓,二百八十七家。以皇后四家、酅公、介公、赠台司、太子三师、开府仪同三司、仆射为第一等,文武二品及知政事者三品为第二等。各以品位为等第,凡为九等,并取其身及后裔。若亲兄弟,量计相从,自余枝属,一不得同谱 (注云:初,贞观《氏族志》称为详练。至是,许敬宗以其书不叙明皇后武氏本望,李义府又耻其家无名,乃奏改之。于是委礼部侍郎孔志约、著作郎杨仁卿、太子洗马史玄道、太常丞吕才等十二人,商量编录。遂立格,以皇朝得五品者,书入族谱。入谱者,缙绅士大夫咸以为耻。议者号其书为勋格。李义府又奏收贞观《氏族志》焚之。)
  《通鉴》卷200显庆四年六月条:
  初,太宗命高士廉等修《氏族志》,升降去取,时称允当。至是,许敬宗等以其书不叙武氏本望,奏请改之,乃命礼部郎中孔志约等比类升降,以后族为第一等,其余悉以仕唐官品高下为准,凡九等。于是士卒以军功致位五品,豫士流,时人谓之“勋格”。
  以上三书记载,有共同点,亦有歧异。第一,诏改《氏族志》为《姓氏录》,决策人是唐高宗,这是毫无分歧的。书名叫《姓氏录》,或为《姓录》,当以《姓氏录》为是。第二,诏改的时间,《唐会要》说是显庆四年九月五日,《通鉴》说是显庆四年六月,应以九月为是。因为李义府于显庆三年十一月被贬为普州(今四川安岳)刺史,至四年八月才复为相。第三,上奏请改《氏族志》者,《旧唐书》说是李义府,《庙会要》说是许敬宗、李义府。《通鉴》说是许敬宗等,当以《唐会要》说为是,即二人几乎同时上奏请改《氏族志》。第四,为何要改《氏族志》为《姓氏录》?高宗不愿遵守其父成规,就因为《氏族志》不叙武后本望,使他在立武则天为皇后的过程中碰了不少钉子,褚遂良、来济等人以武昭仪不是出于“天下令族”、“礼教名家”阻挠他,使其深切感受到,要巩固武皇后的地位并提高自己的声誉,必须通过修改《氏族志》以改变武氏的门第,使武姓名列前茅。而许敬宗很明显是为报答高宗、武后的重用之恩,坚决主张修改“不叙明皇后武氏本望”的《氏族志》;而李义府一方面是因为“耻其家代无名,乃奏改此书”,另一方面亦是为了报答高宗、武后重用之恩。即使他被贬为普州刺史后,武皇后也不忘保护他。“是时义府虽在外,皇后常保护之”[35]。《姓氏录》“以后族为第一等”,使武则天成为最大赢家、最大受惠者。这本《姓氏录》不仅巩固了她的地位,而且为她参与朝政制造了舆论。第五,《姓氏录》的一个重要原则,是“皇朝得五品官者,皆升士流”,或称“书人族谱”,“于是士卒以军功致位五品,豫士流”,因而遭到缙绅士大夫、士族后裔们的讥笑,斥之为“勋格”。正是这一举施,彻底破除了旧有士族等级界限,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士族集团——关陇士族的退出历史舞台,敲响了丧钟;为广大科举学子、武功将士跻身官僚队伍,开辟了道路。《姓氏录》虽不是法律文书,但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它的进步性毋庸置疑。
  唐太宗修《氏族志》,沉重打击了山东士族等旧士族,提高了因参加科举而成新官僚阶层的地位;唐高宗改《氏族志》为《姓氏录》,彻底废除了门阀士族制度。父子两代皇帝先后的举措,为盛唐文明的开拓扫除了一个严重障碍。
  三 唐高宗执政与武后辅政的关系
  唐高宗李治于贞观二十三年(649)六月即位。史载“帝(高宗)自显庆(按指显庆五年即660年)以后,多苦风疾,百司表奏,皆委天后详决。自此内辅国政数十年,威势与帝无异,当时称为‘二圣’”[36]。所谓武后“内辅国政数十年”,是指从660年至683年十二月共辅政23年。
  在这23年中,高宗执政与武后辅政的关系如何?武后的“威势”真的与高宗无异吗?在唐高宗“昏懦”说被人们抛弃以后,又有一种学术见解,认为在这期间,则天武后通过“夺权”斗争,“逼宫”事件,使高宗与忠于李唐的势力惨遭打击,武则天势力更加强大[37]。而笔者的看法则与此相反,在这23年中,武则天由于高宗的信任和让权,才逐渐执掌部分政权,而决策和左右政局的人则始终是唐高宗。则天武后并没有从高宗手中夺权或篡权的意图和行为。遵照历史的记载,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1.高宗委托武后处理部分政务(660—664年)
  史载,“高宗自显庆后,多苦风疾,百司奏事,时时令后决之,常称旨,由是参预国政”[38]。又载,高宗显庆五年(660)“冬,十月,上初苦风眩头重,目不能视,百司奏事,上或使皇后决之。后性明敏,涉猎文史,处事皆称旨。由是始委以政事,权与人主侔矣”[39]。这里说得很具体,高宗委托武后处理部分政务,是从显庆五年(660)十月开始的。其原因,一是高宗身体患病,“多苦风疾”,“苦风眩头重,目不能视”。何谓“风疾”,可能是手足麻木等疾病;“风眩头重”,或许是高血压,或许是中医书上所说的一种由“阴虚阳亢”引起的慢性疾病;“目不能视”,高宗不是盲人,其后还经常出猎,可能是近视眼。总之,高宗患的是一种时好时坏、愈往后愈严重的慢性病。二是武后聪明能干,“后性明敏,涉猎文史,处事皆称旨”,处理朝政使高宗很满意。而武后开始参与朝政,主要是在高宗委托、指令下,参决“百司奏事”。至于外交事务、军事指挥、宰相任免等大权,仍由高宗亲自执掌。例如:显庆五年(660)十一月,高宗在东都“御则天门楼,受百济俘,自其王义慈以下皆释之”。十二月,高宗派遣契苾何力、苏定方、程名振等,“将兵分道击高丽”[40]。龙朔元年(661)三月,高宗在东都洛城门设宴召见群臣及外宾,并且“观屯营新教之舞,谓之《一戎大定舞》”。当时高宗“欲亲征高丽,以象用武之势也”。四月,高宗命任雅相为浿江道行军总管,契苾何力为辽东道行军总管,苏定方为平壤道行军总管,与萧嗣业及各少数民族兵共35军,水陆分道并进。高宗“欲自将大军继之”。武皇后知道后,“抗表谏亲征高丽,诏从之”[41]。[按总章元年(668),高宗派李勣率唐军征服高丽,证明武后劝说高宗不要亲征高丽是正确的。]其后龙朔二年(662)春正月,高宗立波斯都督卑路斯为波斯王。三月,高宗派郑仁泰、薛仁贵率军“败铁勒于天山”。史载薛仁贵发三矢,杀三人,余皆下马投降。军中歌之曰:“将军三箭定天山,壮士长歌入汉关。”后有官吏告发仁贵等有“诛杀已降”等过失,高宗“诏以功赎罪,皆释之”。四月,高宗从东都返回京师长安不久,即下令重修蓬莱宫(大明宫)。因太宗时虽修大明宫,以备太上皇李渊居住,实际上并未修成。因为宫殿后有蓬莱池,故名蓬莱宫。五月,高宗任许圉师为左相[42]。自龙朔三年(663)四月,蓬莱宫(大明宫)含元殿建成后,唐朝的政治中心,便从太极宫移到蓬莱宫(大明宫)。高宗开始在蓬莱宫内亲自处理政务,“始御紫宸宫听政”[43]。如此等等。可见武后参政后,高宗并非“傀儡”,亦无“昏庸”的表现,说明他仍执掌大权。
  2.高宗让武后掌握更多权力(664-674年)
  武后权势的增强,始于麟德元年(664)十二月宰相上官仪被杀事件。龙朔三年(663)三月,被罢相的许圉师再贬为虔州(今江西赣州)刺史。四月,右相李义府“恃中宫(武后)之势,专以卖官为事”。高宗将李义府下狱,遣司刑太常伯刘祥道等查处,并命司空李勣监察。结果,“事皆有实”,高宗下诏将李义府除名,流放到嶲州(今四川西昌)[44]。李义府是武后的心腹宰相,高宗敢于放逐他,说明还是皇帝的权力大于皇后。
  在宰相许圉师被贬官、李义府被流放的情况下,上官仪欲独揽相权,遂与则天武后辅政的政治格局发生冲突,结果被杀掉。
  请看《通鉴》卷201麟德元年(664)十二月条:
  初,武后能屈身忍辱,奉顺上意,故上排群议而立之;及得志,专作威福,上欲有所为,动为后所制,上不胜其忿。有道士郭行真,出入禁中,尝为厌胜之术,宦官王伏胜发之。上大怒,密召西台侍郎、同东西台三品上官仪议之。仪因言:“皇后专恣,海内所不与,请废之。”上意亦以为然,即命仪草诏。
  左右奔告于后,后遽诣上自诉。诏草犹在上所,上羞缩不忍,复待之如初;犹恐后怨怒,因绐之曰:“我初无此心,皆上官仪教我。”仪先为陈王谘议,与王伏胜俱事故太子忠。后于是使许敬宗诬奏仪、伏胜与忠谋大逆。十二月,丙戌(十三日),仪下狱,与其子庭芝、王伏胜皆死,籍没其家。戊子(十五日),赐忠死于流所。
  有人认为这是唐高宗“惧内”的典型史料,活画出高宗怕老婆的窘态,甚至说他为讨好武则天而“把上官仪出卖了”。但仔佃考察,并非如此。结合高、武二人状况和当时宫中实情便知,高宗既爱武则天,又钟情其他美女。特别是武则天的姐姐韩国夫人及其女儿魏国夫人,因是武后的亲属经常出入宫中,皆受到高宗的宠爱,这是武则天所不能容忍的。“上欲有所为,动为后所制”,就是指高宗的性放纵,受武后的限制。而当高宗得知“有道士郭行真,出入禁中”,这自然是武皇后允许的,于是便疑心武则天与郭道士有染,顿生醋意,勃然大怒。他一气之下召来宰相上官仪商议,而上官仪以为高、武之间的冲突是政治上的分歧,是高宗不满武后干预朝政,于是挑拨说:“皇后专恣,海内所不与,请废之。”武后闻知迅速赶到高宗面前自诉,使高宗疑团立即冰释,“羞缩不忍,复待之如初”。“羞缩”二字道出高宗自己配制的醋意,于是帝后联手铲除了上官仪及其同伙[45]。
  《通鉴》在进述上官仪等人被处死以后,说:“自是上每视事,则后垂帘于后,政无大小,皆与闻之。天下大权,悉归中宫,黜陟、杀生,决于其口,天子拱手而已,中外谓之二圣。”[46]这段评论虽对此后武皇后的权势过于夸张,不符合《通鉴》本身记载的史实,但通过诛杀上官仪等人,武后的权力确实进一步增强,开始形成高宗、武后“二圣”共治天下的政治格局。
  从此武后又经过十年的辅政,十年的磨练,政治上更加老练成熟了。上元元年(674)是高宗执政、武后辅政的重要年代。从这一年开始,武后的权力有很大的增长。
  是年八月,壬辰(十五日),高宗下诏,追尊六世祖宣简公李熙为宣皇帝,妣张氏为宣庄皇后;五世祖懿王李天赐为光皇帝,妣贾氏为光懿皇后;祖父太武皇帝李渊为神尧皇帝,太穆皇后为太穆神皇后;父亲文皇帝李世民为太宗文武圣皇帝,母亲文德皇后为文德圣皇后。从此日起,“皇帝称天皇,皇后称天后,以避先帝、先后之称”[47]。高宗称天皇,皇后称天后,表明“二圣”共治天下的政治格局更加凸现出来。同年十二月,天后进言十二事,亦可称为上意见书十二条,起到了划时代的作用,从此武则天拥有参与决策权更加明显。史载:
  上元元年,进号天后,建言十二事:一、劝农桑,薄赋徭;二、给复三辅地;三、息兵,以道德化天下;四、南北中尚禁浮巧;五、省功费力役;六、广言路;七、杜谗口;八、王公以降皆习《老子》;九、父在为母服齐衰三年;十、上元前勋官已给告身者无追覈核;十一、京官八品以上益禀入;十二、百官任事久,材高位下者得进阶中渫。帝皆下诏略施行之。[48]
  则天武后这“十二条”,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方面内容,是提交给高宗的一份施政纲领。而且每条都有—定的针对性,都是切实可行的。《通鉴》说,天后上表“合十二条。诏发褒善,皆行之”[49]。就是说,高宗看到武后的上表十二条,异常兴奋,完全赞同。立即下诏书称赞,并全部实行,并不像《新唐书》所云“略施行之”。当以《通鉴》为是。
  3.高宗曾经想让武后摄政(674—675年)
  在武后进言十二事之后,高宗对武后可谓言听计从。上元二年(675)三月,高宗想让武后摄知国政。两《唐书》及《通鉴》所载略同,看来确有其事。高宗为何想让武后摄知国政?第一,武后进言十二事,高宗很满意,“诏书褒美”。说明武后经过14年的参政(660—674),至此政治经验丰富,办事能力很强,高宗认为“称旨”。第二,高宗“苦风眩头重,目不能视”的病日渐严重。“时帝风疹不能听朝,政事皆决于天后。”[50]“帝晚益病风不支,天下事一付后。”[51]“上苦风眩甚,议使天后摄知国政”[52]。由于病情较重又无良药可治,整日头晕,无法听政。第三,高宗想禅位于太子弘,但李弘病重,只好由武后摄政。在高宗八个儿子中,他最看重的是太子李弘。龙朔二年(662)十月,高宗、武后幸骊山温汤(今西安临潼华清池),命太子李弘监国。时年弘11岁。龙朔三年(663)十月,高宗“诏太子每五日于光顺门内视诸司奏事,其事之小者,皆委太子决之”。时年太子弘才12岁。乾封二年(667)九月,高宗因久病不愈,命太子李弘监国。时年16岁。咸亨二年(671)正月,高宗幸东都洛阳,留太子弘于京城长安监国,时年20岁。咸亨三年(672)十月,诏太子李弘监国。四年八月,高宗命太子弘于延福殿受诸司启事。上元二年(675)三月,当高宗想让武后摄政时,太子李弘因长期患肺结核加上劳累过度已病危[53]。
  高宗有了让武后摄政的想法后,便同宰相们商议。如今的宰相班子,已非昔日的李勣、许敬宗等组合。总章二年(669)十二月,李勣病逝,陪葬昭陵,起冢象阴山、铁山、乌德*(左革右建)山,以表彰其平定东突厥、薛延陀之功,高宗为其撰书碑文。咸亨三年(672)八月,许敬宗又病故。其他宰相张文瓘、李敬玄、刘仁轨、李义琰、郝处俊、戴至德等,多为总章二年(669)以后任命的。其中刘仁轨,又多在外地领兵作战。于是,高宗和中书侍郎同三品郝处俊商量,郝回答说:“天子理外,后理内,天之道也。昔魏文(按指魏文帝曹丕)著令,虽有幼主,不许皇后临朝。所以杜祸乱之萌也。陛下奈何以高祖、太宗之天下,不传之子孙而委之天后乎!”高宗又征询中书侍郎李义琰的意见,李回答说:“处俊之言至忠,陛下宜听之!”由此高宗不再提让武后摄政之事[54]。另据《新唐书》记载,上元中李义琰由中书侍郎进同中书门下三品,兼太子右庶子。“高宗欲使武后摄国政,义琰与郝处俊固争,事得寝”[55]。此时李义琰的官职亦应是宰相。以上史实说明,有学者提出的上元二年三月,武则天“夺权”、“逼宫”事件,是根本不存在的。
  同年四月,年仅24岁的太子弘病死于合壁宫(原属东都苑内,遗址在今河南宜阳境内)。五月,高宗下诏:“朕方欲禅位皇太子,而疾遽不起,宜申往命,加以尊名,可谥为孝敬皇帝。”[56]这足以证明,高宗想禅位,首选是太子李弘。因为高宗终生维护和建树的,是李唐皇朝。
  4.高宗维护李唐皇朝与信任武后并重(675—683年)
  郝处俊等宰相的劝阻,使高宗深切追思高祖、太宗创业的艰难,使太宗的临终遗嘱又一次铭刻在心。此后八年他不再提让武后摄政一事。但高宗仍然信任武后,在他晚年病情日渐严重时,便委托武后处理更多的行政事务。武后从高宗欲让他摄政而中止的事实中,知道宰相中还有人反对她掌权。于是,从上元二年(675)以后,“后乃更为太平文治事,大集诸儒内禁殿,撰定《列女传》、《臣轨》、《百僚新戒》、《乐书》等,大抵千余篇。因令学士密裁可奏议,分宰相权”[57]。或云“天后多引文学之士著作郎元万顷、左史刘祎之等,使之撰《列女传》、《臣轨》、《百僚新戒》、《乐书》,凡千余卷。朝廷奏议及百司表疏,时密令参决,以分宰相之权,时人谓之北门学士”[58]。所谓的“北门学士”,除上引点名的元万顷、刘祎之外,还有左史范履冰、苗神客,右史周思茂、胡楚宾等[59]。这些文人皆由则天武后操控,需要时经由北门入禁中,协助武后参议朝政或著书立说,故称“北门学士”。北门学士只是武后的助手、辅佐人员而已。因为他们无权参与宰相政事堂集体议政、决策。实际上,高宗晚年经常抱病处理重大事务,史书记载甚详。仪凤元年(676)三月,高宗命黄门侍郎来恒(来济之兄)、中书侍郎薛元超(贞观时名臣薛收之子)并同中书门下三品。此二人忠于李唐皇朝,并非武后亲信。可见高宗任命宰相无需武后认可。九月,大理丞狄仁杰执法严明,高宗亲自过问并擢拔狄仁杰为侍御史。十二月,高宗以来恒为河南道大使、薛元超为河北道大使,分道巡抚,了解地方民情[60]。永淳元年(682)十月,吐蕃入侵河源军(唐屯防单位名,故治在今青海西宁市)。军使、大将娄师德率唐兵于白水涧击败吐蕃军,八战八捷。高宗以师德为比部员外郎、左骁卫郎将、河源军经略副使,说:“卿有文武材,勿辞也!”[61]弘道元年(683)十二月四日,高宗病危,他说:“天地神祗若延吾一两月之命,得还长安,死亦无恨。”表明他对大唐京城和故乡的深情依恋,以及死后归葬关中大地的强烈愿望。当天夜晚,高宗召宰相裴炎入,受遗诏辅政,遂病逝于东都洛阳宫贞观殿,时年56岁。其遗诏:“七日而殡,皇太子即位于柩前。园陵制度,务从节俭。军国大事有不决者,取天后处分。”[62]高宗临终前遗命第七子(武后第三子)李显继承皇帝位,表明他要维护和延续大唐国祚;他甚知李显平庸无能,又命“军国大事有不决者,取天后处分”,这不仅表达了他对武则天的信任,而且为日后武则天独掌政权和当上女皇创造了必要的政治条件。唐高宗在位34年,则天武后辅政23年。两人之间虽不能说没有一点矛盾,但生活上是情深意笃的伴侣,政治上是志同道合的伙伴,这是从大量史料中归纳出来的结论。
  研究唐朝前期的皇帝,应侧重看其在创造盛唐文明历史过程中的作用。唐高祖李渊是盛唐文明的奠基人[63]。唐太宗李世民、高宗李治和女皇武曌是盛唐文明的开拓者。唐玄宗李隆苎应分为开元、天宝前后两个时期:前期他是盛唐文明的开拓者、完成者;后期他成了盛唐文明的享受者、败坏者。在上述五位皇帝中,唐高宗承上启下,他继承了太宗的贞观之治,创造了永徽之政;他改《氏族志》为《姓氏录》,宣告了门阀士族制度的破灭,推动了科举制度的蓬勃发展;他才华横溢,在文化史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64];他让则天武后辅政,增长才干,为日后独掌政权,产生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创造了必要的政治条件。总之,唐高宗被誉为盛唐文明的开拓者之—,是当之无愧的。
  注释:
  [1]高等院校文科教材《中国古代史》中册,第175页:“六四九年(贞观二十三年)唐太宗死去,其子李治继位,是为唐高宗。武则天是唐高宗的皇后。”以下讲述武则天事迹。全书共三册,长达90余万字,提到唐高宗的仅此一句话,可见对唐高宗轻视到何种程度,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2]详见拙作《唐高宗“昏懦”说质疑》,刊《人文杂志》1986年第1期。
  [3]《资治通监》卷199太宗贞观二十三年——高宗永徽元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270—6271页。
  [4]《资治通鉴》卷199高宗永徽元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270页。
  [5]《旧唐书》卷4《高宗本纪》,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68页、第72页。
  [6][16]《资治通鉴》卷199高宗永徽五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286页。
  [7][9]《唐会要》卷24《受朝贺》,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455页。
  [8]《资治通鉴》卷200高宗显庆二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303页。
  [10]《旧唐宗》卷4《高宗本纪》,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68页。
  [11][12]《新唐书》卷3《高宗本纪》,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56页。
  [13]《新唐书》卷51《食货志》,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345页。
  [14]《资治通鉴》卷199高宗永徽元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272—6273页。
  [15]《旧唐书》卷4《高宗本纪》,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70页。
  [17]《资治通鉴》卷199高宗永徽元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271页。
  [18]《唐会要》卷94《北突厥》,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1690页。
  [19]《资治通鉴》卷199高宗永徽三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278页。
  [20]《旧唐书》卷4《高宗本纪》,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71页。
  [21][五代]王定保著:《唐摭言》卷1《散序进士》,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4页。
  [22]慧立、彦悰:《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卷17,中华书局,1983年版。
  [23]《旧唐书》卷4《高宗本纪》,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73页。
  [24][北宋]王钦若、杨亿等撰:《册府元龟》卷14《帝王部·都邑二》,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56页。
  [25]《大唐六典》卷6《尚书刑部》,广池千九郎训点,内田智雄补订,广池学园事业部1973年刊行本,第139页。
  [26]《册府元龟》卷612《刑法部·定律令四》,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7345页。
  [27]《旧唐书》卷65《长孙无忌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446—2456页。
  [28]《旧唐书》卷80《褚遂良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729-2739页。
  [29]《资治通鉴》卷200高宗显庆四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315页。
  [30]高等院校文科教材《中国古代史》中册,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76—177页。
  [31]陈晔:《武则天在辅佐唐高宗时期的政绩》,载《乾陵文化研究》(二),三秦出版社,2006年版,第91页。
  [32]《资治通鉴》卷200高宗显庆四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318页。
  [33]《旧唐书》卷65《高士廉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443—2444页。
  [34]《资治通鉴》卷195太宗贞观十二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136页。
  [35]《资治通鉴》卷200高宗显庆三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311页。
  [36]《旧唐书》卷6《则天皇后本纪》,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15页。
  [37]韩昇:《上元年间的政局与武则天逼宫》,刊《史林》2003年第6期。
  [38]《新唐书》卷4《则天皇后本纪》,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81页。
  [39][40]《资治通鉴》卷200高宗显庆五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322页。
  [41]《资治通鉴》卷200高宗龙朔元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323—6324页。
  [42]《资治通鉴》卷200高宗龙朔二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326—6329页。
  [43][44]《资治通鉴》卷201高宗龙朔三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335页。
  [45]详见拙作《唐高宗再评价》,载史念海主编《唐史论丛》第七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46]《资治通鉴》卷201高宗麟德元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343页。
  [47]《资治通鉴》卷202高宗上元元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372页。
  [48]《新唐书》卷76《则天顺圣皇后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477页。
  [49]《资治通鉴》卷202高宗上元元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374页。
  [50]《旧唐书》卷5《高宗本纪》,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00页。
  [51][57]《新唐书》卷76《则天顺圣皇后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476页。
  [52]《资治通鉴》卷202高宗上元二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375页。
  [53]详见拙作《武则天与太子李弘、李贤的关系考释》,载《唐史论从》第九辑,三秦出版社,2007年版。
  [54]《资治通鉴》卷202高宗上元二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375—6376页,《旧唐书》卷84《郝处俊传》记载与《通鉴》略同,年代应以《通鉴》为是。
  [55]《新唐书》卷105《李义琰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033页。
  [56]《资治通鉴》卷202高宗上元二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377页。
  [58]《资治通鉴》卷202高宗上元二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376页。
  [59]《旧唐书》卷190中《元万顷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501l页。
  [60]《资治通鉴》卷202高宗仪凤元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379—6382页。
  [61]《资治通鉴》卷203高宗永淳元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412页,《旧唐书》卷93《娄师德传》,记载与此略同。
  [62]《旧唐书》卷5《高宗本纪》,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12页,并参考《资治通鉴》卷203高宗弘道元年,第6416页。
  [63]参阅牛致功著:《唐高祖传》,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台湾商务印书馆2005年再版。
  [64]详见拙作《论唐高宗在文化史上的贡献》,刊《人文杂志》1997年第2期。
  [作者:赵文润,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乾陵文化研究(三)/樊英峰主编.--西安:三秦出版社,2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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