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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陕甘宁边区邮政管理总局通令

陕甘宁边区邮政史编写委员会


  业字第二号
  1949年8月20日
  事由:甘宁青已解放各局暂归本局领导由
  各级邮局长:
  在兰州未解放前已解放之甘宁青各级邮局暂归总局领导,今后有关各项业务之请示等,请直接向总局请示,至于各该局之一切业务手续、制度,仍照原来办法及陕管局经甲字二十八号训令办理,在解放后应迅速恢复业务及邮路,大力支援前线,并将解放后之一切情况及时报告本局为要。
  此致
  敬礼
  局 长 刘义维(章)
  副局长 张又明(章)
  

陕甘宁边区邮政史/陕甘宁边区邮政史编写委员会编著.—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1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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