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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陕西邮政管理局备呈

陕甘宁边区邮政史编写委员会


  邮字第二号
  1949年7月1日
  事由:陕甘宁边区邮政管理总局委由西安宜文斋号加印邮票报请核备6月22日答请张、刘代表核准
  (一)本局前次交商加印并改值归存的邮票情形业经于6月22日以第×号签呈报请张、刘代表核备在案。
  (二)日前全国解放区域日益扩大,为便利人民物资交流起见,本局并已开始办理包裹业务,惟本局现时并无大额邮票,对于各局发展包裹业务殊为不便,为应需要计,经本局签请张、刘代表核准,仍以库存大额废金圆邮票加印“人民邮政陕西”字样使用。
  (三)经招商估价,计有本市宜文斋、茂记、广化及南大街印刷生产合作社等四家投标(宜文斋标每百张850元、茂记900元、广化865元、南大街印刷合作社862元),并经本局委员会决议,以西安宜文斋号投标最低,准予交其承印并与之订立合约,将邮票分批交其印刷。
  (四)谨呈递合约一份,敬请核备。
  代局长蔡远焯
  

陕甘宁边区邮政史/陕甘宁边区邮政史编写委员会编著.—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1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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