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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第三节 增加收入 紧缩开支——4

雷云峰


  四 紧缩开支
  1941年和1942年,是边区财政支出最困难的时期。为了渡过困难,坚持抗战,边区在财政支出方面,坚决贯彻“紧缩开支,厉行节约”的方针,采取了行之有效的办法。
  对机关、部队、学校人员的生活费与抗战事业费的供给实行最低的标准。
  生活费的供给,主要是粮食、被服和经费三个方面:粮食的供给,1941年,部队、运输、机关、学校人员每人每天1斤8两(每斤16两)。1942年,普通工作人员降为1斤3两,军事机关工作人员降为1斤5两,6个月至1岁小孩降为4两、2岁至3岁为8两、4岁至5岁为12两。食盐每人每日4钱;被服的供给,1941年被服供给由各系统自行解决,中央由中财处、边区由边区财经处、军委由军委后勤部负责组织了纺织厂、被服厂、鞋厂解决被服问题。一般每人发一套单衣、一套棉衣、一双棉鞋(有的发材料或代金)。1942年被服供给标准是,军队人员每人单衣两套,帽子两顶,绑腿1付,棉鞋1双,单鞋两双,以上均发布料自己缝做。另外,给各类人员的供给:50%的人员发给棉衣,40%的人员发给毛毯,5%的人员发给大衣,30%的人员发给子弹带和干粮袋。机关学校人员,每人发给单衣1套,帽子1顶,棉鞋1双,单鞋l双,毛巾2条,或和军队一样发布2尺。初生婴儿每人发布2丈5尺,旧秤(1斤为16两)棉花2斤,不另发衣服。1岁至5岁儿童发给成年人衣服的单棉材料各1套。经费的供给,1941年,全年行政费为433424.7元,仅占财政支出的1.7%。1942年,办公杂支费的标准,按每人每月计算,大学学生10元,中小学生6元,边区一级机关学校8元,专员公署6元,县级5元,区级5元,乡级4元,部队指战员平均5.5元。
  抗战事业费的供给,包括兵工器材、经建、印刷、抚恤、医药、通讯器材、派遣、财务、民政、教育、保安、债务、交际等内容。1941年,按实际需要与可能支付,也只能保障最低限度的需要。1942年,边区政府号召各机关努力实行节约,对于临时费中一半以上属建筑费的停止支付,有些事业费支付往后拖延,精兵简政,预算人数由8万多人减到不足7万人。这样上半年实际支出65645967.77元,实际赤字1896131.45元。第三季度因物价上涨,各单位经费追加,收支相抵后赤字增加到1371万元。到第四季度,由于土产收入、公盐代金、商业税、盐税和各单位的生产收入,财政收入大大增加。据1942年年终统计,全年财政收入34887.5万元,财政支出23994.2万元,收支相抵,不但弥补了赤字,尚有盈余10873.3万元,而且为1943年的财政支出打下了基础。
  

陕甘宁边区史抗日战争时期(中、下篇)/雷云峰.—西安:西安地图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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