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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关于统一战线区域金融问题的布告

中共延安市委统战部


  (一九三七年一月十五)
  在苏区与友区统一战线区域之间的金融流通,应采取特殊的过渡办法,兹特规定如下:
  (一)苏维埃机关或部队,进驻至友军区域,为保证商业自由,及尊重当地市场习惯,在苏票未能在当地流通以前,一般的须使用友军的白票现洋。但在苏维埃机关及部队中,仍以苏票为法定票币。
  (二)为保证进驻友军区域的抗日红军和抗日机关人员日用品的充分供给,责成贸易局及国家银行营业部大批购入,有计划的分配,各机关人员,不得向市场互相争购。
  (三)在原有苏区内,仍使用苏维埃法定票币,不得使用白票及现洋。关于群众日用品的供给,责成各级国民经济部遵照以前命令,加强及推广合作社的组织,输出苏区土产,以调剂输入的工业品,经过贸易局、国家银行营业部有计划的分配与各合作社,转分配与群众,至商人运货来苏区自由卖给群众的(不经过贸易局的),仍须自由贩卖土产出外。这是保障现金不外流,促进群众生产,抵制日本劣货的顶好办法,这办法将来应为全国区域所仿效,而且必须仿效的。各级机关人员需向群众解释宣传,不得以目前某些部分地方使用白票,发生对苏票信仰的动摇。如有故意破坏金融,进行反革命活动的,查明定予严办。
  (四)延安城防司令部前布告“暂不用苏票”,原指延安城内说的,与其他地方无关,各地方不得误会。
  主席 博古
  

延安时期统一战线史料选编/中共延安市委统战部 组编,—北京:华文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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