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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统战部关于统一战线部的组织和工作问题的指示

中共延安市委统战部


  (一九四〇年十一月二日)
  由于统一战线部的组织和工作在党内是一个新的问题,没有历史传统和积累经验足供参考,所以虽然全党进行统一战线工作已经数年,但对于统一战线部的组织和工作问题,至今许多地方党部还有不正确的或不明确的观点,因而影响到统战组织不健全和工作少成绩,为使统战组织健全和工作加强,中央统战部特有以下的指示:
  (一)关于统战部组织和统战委员会问题:根据现有材料,好些地方党部,或者只有个别负责同志兼管统战工作,或者虽有统战部负责人而无健全统战部组织,甚至有些地方党委不大注意统战工作问题不应有的现象,现特决定:
  甲 自中央局至省委或区党委必须设立统战部,在统战部内一般地可以分设下列各科:
  一、党派科:负责进行对各党派及地方士绅名流文化人等的统战工作。
  二、友军科:负责进行对正规军及各种地方武装队伍的统战工作。
  三、统战干部科:负责管理进行统战工作的党员和非党员干部,但在秘密环境下,可以不设科只在统战部长下酌设工作干事,在无友军的地方,当然不设友军科或友军工作干事。
  乙 县委及市委则视所处工作环境及工作对象,而决定是否设立统战部或只设统战工作干事。
  丙 为讨论和研究各方面统战政策问题,除统战部外可成立统战问题委员会,其成分除统战部主要工作人员外,应吸收文化、青年、妇女等负责同志参加,而在我们有军队和政权的地方,并须吸收军队和政府负责同志参加,在秘密环境下,可不成立统战委员会,遇有关某方面的统战政策问题,则由统战部负责人与某方面负责同志临时商决,但性质重要之政策问题,必须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
  丁 无论有无统战委员会组织的地方,各级统战部负责人必须经常与党委书记商量统战工作问题,根据其指示进行工作,重要统战问题须提至党委会上讨论决定,各级党委须经常注意讨论和检查统战策略与统战工作问题。
  (二)关于统一战线工作干部问题:好些地方党部不注意物色培养统战工作干部,有些地方甚至轻视统战工作,以质量不好的干部去作统战工作,这都是不正确的,今后对统战干部问题,必须注意下列各点:
  甲 由于统战工作的复杂和重要性,必须慎重选择和培养统战干部,地方党委组织部必须经常注意有较好的上中层社会关系的党员,尽可能地使他们作统战工作。统战干部应具有下列品质:忠实坚定的政治立场,灵活果断的策略眼光,一定程度的社会经验,勤俭朴素的生活习惯,艰苦耐劳的工作作风,诚恳谦和的待人接物态度。
  乙 为使统战工作广泛开展,除党员干部外,必须经常系统地物色政治上真诚同情我党愿为我党服务的非党干部,加以耐心的培养和正确的使用。
  丙 为秘密工作起见,在秘密环境下,统战党员和非党干部必须采用越级管理制,即在县一级进行友党友军文化界工作的重要干部归省委或区党委统战部管理,省一级的归中央局或中央分局统战部管理,而特别重要的友党友军中统战关系人物,应直接归中央局负责人或中央统战部负责人管理。在秘密条件下,管理方法应严格遵守下列原则:
  一、公开的与秘密的干部分开。
  一 党与非党干部分开。
  三、上层干部与下层干部分开。
  四、无论对公开或秘密的党员或非党的统战干部,除相互间熟悉的人外,均采取个别的联系接洽的管理方法,不采取多人集会议事的办法解决问题,不应使他们相互知道谁与党有联系。
  五、专门进行统战工作的党员统战干部,一般的不参加普通支部生活,其党的关系和统战工作由越级的上级管理。
  (三)关于统战工作的对象和范围问题:根据过去经验,有些地方将统战工作限制在狭小的范围以内。有些地方则认不清什么是统战工作对象。今后必须认识统战工作的主要对象惟为各党派(从国民党、第三党、青年党、国社党至救国会、职业教育社、生活教育社、乡村建设派及各地方实力派)各友军,但对各地方各阶层的相互关系政策之研究,对各地方各阶层的政治上经济上的代表人物的联系和争取,对各地方各界(文化教育、新闻、妇女、青年、外交、实业、科学、宗教、技术、社会、秘密团体等)团体及领导人物的联系和争取,对各地方的士绅及各级政府机关(包括联保保甲)人员的联系和争取,均系统战工作的对象和范围。
  (四)关于统战工作的方法问题:根据过去许多地方经验,在统战工作方法方面,存在着许多严重弱点,今后必须认真纠正:
  甲 过去对统战对象缺乏认真研究,今后必须认真研究和深入了解,不仅对各党派、各阶级、各友军等作一般的研究和了解,而且要对各党派、各阶层、各友军、各政权、各界团体的每一个具体代表人物作多方面的深刻仔细的研究,对这些人的姓名、年龄、籍贯、财产、生活、历史、思想变迁、政治倾向、生活嗜好、个性特点、社会关系、亲族关系等详加研究,分别写成传记。没有这种研究和写传工作,则统战工作将流于空泛而不切实际。
  乙 过去对统战工作多缺乏主动,消极等待,成为人不找我,我不找人的作风,今后须处处主动,时时主动,实行人不找我,我必找人之办法。
  丙 过去对统战工作多缺乏经常性,缺乏计划性,形成有事则找人帮忙,无事则丢开不管的现象,今后须有经常计划找寻对象,抓紧对象建立友谊。
  丁 过去多半偏于政治联系,很少认真交友工作,亦致始终是泛泛之交,不能真诚共事,今后须利用一切可能的社会关系(亲戚、族友、同乡、同学、同事等)和风俗习惯(送礼、贺节、关心急难、互助等),不仅与对象结成政治朋友,而且与对象形成私人朋友,以便使对象能对我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戊 过去对孤立顽固分子办法,认为简单地只是对一切顽固分子的无情打击,今后须认识孤立顽固分子的办法,不仅是对最顽固的少数分子采取打击,而且是要对各种不同的顽固分子采取联络、拉拢、分化、争取的各种办法。
  己 过去对中间分子的争取办法,偏重在我们的政治宣传和我们的事业需要,很少顾及到中间分子的社会地位和切身利益,致使有些人发生被人利用的感觉,今后必须认真地爱护中间分子的地位和事业,与之共患难,同甘苦,争取他们与我们长期合作。
  庚 过去对我们直接领导以外的进步力量,认真帮助和爱护不够,今后须诚恳忠实地帮助各种进步力量的发展,以他们的事业为共同事业,以他们的成败为共同成败。
  辛 过去对非党干部多信任不够和不善共事,今后须尊重他们的政治地位,信任他们担任一定部门的工作,不要求他们与党员干部样样看齐,要在共同工作中造成互信、互助、互尊、互爱的友谊环境,
  (五)关于统战工作报告问题,除部分党部外,过去很少关于统战工作的专门报告,虽经中央一再电令,多数中央局及直属省委或现限定在一月内必须将此报告以文件或电报送达中央,区党委仍未将统战工作总结报告电达中央,中央统战部责成各中央局,以后每六个月向中央作统战工作总结报告一次,中央直属省委、区党委每三个月对中央作统战工作报告一次,各中央分局、各省委、各区党委每三个月对中央局作统战工作报告一次。统战工作已进行四年,目前时局更要求全党加强统战工作,因此总结过去统战组织和统战工作之经验教训,对今后开展统战工作有严重的政治意义。各地接到此指示后,望即详加讨论,并将讨论结果和执行办法电告。
  中央统一战线部
  

延安时期统一战线史料选编/中共延安市委统战部 组编,—北京:华文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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