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献辑录 > 史料汇编 > 陕甘宁边区民政工作资料选编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陕甘宁边区政府为公布《边区通讯站通讯工人奖惩办法》及《边区通讯站通讯工人待遇办法》的命令

雷志华 李忠全


  (十一)其他
  陕甘宁边区政府为公布《边区通讯站通讯工人奖惩办法》及《边区通讯站通讯工人待遇办法》的命令
  (1943年9月29日)
  各专员:
  《陕甘宁边区通讯站通讯工人奖惩办法》、《陕甘宁边区通讯站通讯工人待遇办法》,业经第五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兹将该两办法公布施行,随令发下,希即遵照执行,并转令各县遵照执行为要。
  此令
  主 席 林伯渠
  副主席 李鼎铭
  附一:
  陕甘宁边区通讯站通讯工人奖惩办法
  (一九四三年九月公布)
  一、凡本站通讯工人在工作中合乎下列条件一条或数条,经考核确实者,予以奖励:
  (一)能提早到班,连续三次以上者;
  (二)不误班,不积压信件者;
  (三)工作负责,不遗失信件者;
  (四)爱护公物,能节约公费者;
  (五)对工作积极提出改善办法者;
  (六)能帮助别人,发扬友爱者;
  (七)努力学习,有显著进步者。
  二、凡应予奖励之工人,分别情形给予以下之奖励:
  (一)口头或传令嘉奖;
  (二)口头或登报表扬;
  (三)记功(三次升级);
  (四)物质奖励;
  (五)提高待遇。
  三、凡工作成绩特别卓著,经考核确实者,除本站予以奖励外,并呈报政府予以奖励。
  四、凡本站工人在工作中表现不力,有以下一条或数条,经考核确实者,予以处罚。
  (一)无故或借故误班,而积压信件者;
  (二)对工作不负责任,遗失损坏信件者;
  (三)有意损坏公物者;
  (四)私自贩运货物者;
  (五)不安心工作,并影响别人者。
  五、凡应予处分之工人,分别轻重给予以下之处罚:
  (一)口头批评;
  (二)开会批评;
  (三)警告;
  (四)罚薪;
  (五)降级。
  六、凡有意破坏信件,偷拆信件,私带信件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施行。
  附二:
  陕甘宁边区通讯站通讯工人待遇办法
  (一九四三年九月二十六日公布)
  一、凡本站通讯工人(包括本市及各路线的工人)的工资一律以小米计算,按各当地市价折发现款。
  二、凡本站通讯工人到职后,经考核分为一、二、三、四等,每月发给小米六斗五升到九斗五升(计一等九斗五升,二等八斗五升,三等七斗五升,四等六斗五升)衣食绳担,均各自备,本站一律不予供给。
  三、凡本站通讯工人,工作满一年而成绩优良,经考核确实者,按照通讯工人奖惩办法予以奖励,成绩一般者,按年加月薪小米二升半,如工作不力,经考核确实者,按照通讯工人奖励办法予以处罚。
  四、本站规定每年考绩二次,第一次在六月底,第二次在十二月底。
  五、本站供给油布、信袋,送信挂包等,按需要规定使用时间,在规定之使用时间内不再发给(特殊情况另外),夜班灯油夜餐费,亦按需要供给之。
  六、凡本站通讯工人之家属与政府工作人员之家属受同样优待。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施行。
  

陕甘宁边区民政工作资料选编/中共陕西省委党校.—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12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