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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颁布《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的命令(一九四三年五月八日)

中央档案馆


  各厅、处、院,各专员公署,各县(市)政府:
  《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业经本府第三次政府委员会通过。兹特颁布施行,随令发下,希即根据你处具体情形,在干部中进行讨论解释,并督促所属严格执行为要。此令。
  附:公约
  主 席 林伯渠
  副主席 李鼎铭
  中华民国三十二年五月八日
  * 本文按陕西省档案馆保存的文件底稿刊印。标题是本书编者加的。
  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
  (适用于区级以上,民国三十二年五月八日公布)
  一、忠实施政纲领、贯彻法令、决议。
  注释:施政纲领是我们的政治方针,法令决议是它的具体化,务要忠实奉行,贯彻到底,不可阳奉阴违,有始无终。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严守政府纪律,服从整个利益。
  注释:民主集中制是我们的组织原则。对上级要尊重,要服从,有意见要提,但不可闹独立性。对下级要了解,娶关心,要倾听意见,不犯官僚主义。对同级或有关部门,要照顾全局,认识大体,要关照别人,不犯本位主义。要严格恪守政府纪律,要个人利益服从组织利益,部分利益服从整个利益。
  三、调查研究,深入检查,总结经验。
  注释:这是我们的工作方法。决定一个政策或一件工作时,要有周密的调查研究,免得犯主观主义。执行决定时,又要深入的检查执行程度,纠正误错,发扬成绩,以求贯彻。执行完毕或告一段落时,还要总结经验,以便提出新的任务,扩张成果。
  四、积极负责,发扬创造精神。
  注释:这是我们的工作精神。要忠实于自己的职责,勇敢任事,切实负责,有自动性,有创造性,有计划性。不避难就易,不避重就轻。不要指定做才做,不制定就不做。
  五、公正廉洁,奉公守法。
  注释:这是我们政务人员应有的品格,要在品行道德上成为模范,为民表率。要知法守法,不滥用职权,不假公济私,不要私情,不贪污,不受贿,不赌博,不腐化,不堕落。
  六、互规互助,正人正己,贯彻三三制精神。
  注释:这是我们内部团结的原则。要本施政纲领与民主集中制的总则,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劝善规过,切磋琢磨,互相帮助,善与人同,不存成见,不意气用事,不一意孤行;不一味迁就,不互相包庇,不同流合污。
  七、爱护群众,密切联系群众。
  注释:群众是我们的倚靠。要善于联系群众,要了解群众情绪,关心群众需要,倾听群众批评。不侵犯群众丝毫利益,不贪占群众一点便宜。要站在群众之中,不要站在群众之上。
  八、爱护抗日军队,积极帮助军队。
  注释:八路军是我们的支柱,要尊重军队,帮助军队解决困难,保证军队给养,努力优待抗属,安置退伍军人及抚恤伤亡,密切军民团结。
  九、提高政治警惕性,严防敌探奸细。
  注释:要严防敌探奸细和破坏分子的一切活动。要时刻警惕自己,反对麻木不仁,反对太平观念。凡有关政府与军队的机密事件,要严守秘密,要保藏公文印信。
  十、努力学习,学而不厌,诲人不倦。
  注释:发扬相互批评及自我批评。提高自己,帮助别人,不自高自大,不自暴自弃。
  本公约经边区政府委员会通过,由边区政府公布施行之。
  

陕甘宁边区抗日民主根据地文献卷下/中央档案馆.—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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