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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赈济灾荒

雷云峰 张宏志


  (1938年—1942年)
  赈济灾荒是边区政府关心群众疾苦的社会措施之一。
  陕甘宁边区地瘠民贫,自然灾害连年不断,受灾人数甚多。仅1939年到1944年,受灾面积764万余亩,损失粮食57万余石,受灾人口达105万余。1945年损失粮食65万余石,受灾人数达54万余人,所以亟待赈济。
  一、制定了开展社会救济的方针和政策。1940年3月30日,边区党委和边区政府联合发出《关于赈济工作的决定》。1941年5月27日,民政厅又发出《关于赈济灾难民的指示信》,确定了尽快恢复灾民和移民难民的生产力量,团结民众,培养民力,提高边区生产、完成经济建设,坚持抗战,驱逐日寇出中国的赈济灾荒的方针,实现这一方针的唯一途径是发展农业和手工业生产事业,使灾民难民生活得到维持,以推进边区生产发展。并根据实际情况,规定要按受灾人数多寡和需要救济的程度,分为急赈缓赈进行。需急赈者必须及时救济,做到适当。在救济中必须纠正平均分配,做到公平合理,反对要私情和营私舞弊,使灾民得到实惠。还决定在同灾荒作斗争中,发扬对人民负责与人民同甘共苦的精神,既反对乐天派,又反对悲观论。
  二、规定赈济对象,严格区分救济和优待界限。救济对象,必须是饥无食、寒无衣的灾民,外来移民和内部移民、老弱残疾孤寡无法生活者,以及无法解决生产工具的移民贫民。同时要区分救济和优待之界限。对享受代耕优待的抗日工作干部的家属,其优待由当地政府和人民共同负责,基本上不享受赈济;对有特殊困难者可与灾民同济;干部有干部的救济,不能从赈济粮款中开支;对一般社会救济属于战争致残或老弱零丁,按照政府每年抚恤金标准予以抚恤;对退伍复员军人给生产补助金及粮食。这样明确了赈济对象,便可区分赈济与优待的界限。
  三、实施具体措施。①成立赈济救灾组织。边区于1938年9月2日成立了救灾总会,由李景林、高登榜、艾楚南、刘程云、朱开铨5人组成。李景林为主任,负责边区各地赈济工作。各县成立救灾委员会。这些组织建立后,经常派干部深入灾区调查研究,掌握实际灾情及受灾人民的数量与损失,抓紧时机快速分配赈济,尽快消除灾民恐慌,让他们迅速恢复正常生活秩序,进行生产。②把开展增产节约作为赈济灾荒的中心环节和可靠办法。在生产方面,动员男女老少,变工互助,打井筑坝,兴修水地,多种糜谷、南瓜、萝卜等蔬菜,采集和保存一切可供食用的野菜,晒干储备。同时也要省吃俭用,节衣缩食,开展群众性的节约粮食运动。除军需急用粮外,反对用粮食酿酒和熬糖。③由政府赈济粮款。边府对灾民抱着切实负责的热忱,尽力开展粮款赈济。仅1939年到1942年,共发放救济粮7227余石,救济款809,746余元。④发动群众互助互济。因发放赈济总是有限度的,必须发动群众进行自救,以渡灾荒。在群众之间及自然村、行政村、乡与乡、区与区之间开展了各种调剂。干部、劳动英雄、积极分子帮头借粮借款,利用亲朋借贷等形式,使这一互助互济活动起到了赈济救灾的良好效果。⑤建义仓、开义田,作持久性互助互济。为防患未然,边府劝导人民积蓄余粮、以备万一而创建的地方社会保险事业,它不但有着防备荒年、救济贫穷者的性质,而且起着刺激与帮助生产的作用。⑥建立粮食信用社,帮助群众备荒,抵制高利贷,刺激生产。
  四、立足自力更生的基础上争取必要的外援。1938年,国民党赈济委员会给边区拨款法币10万元,以3万元用于急赈,以7万元发展生产。1942年又拨款法币30万元,赈济灾民。与此同时,国际友人和海外侨胞也仗义捐输,救济灾民。1938年5月,国际防疫大队安道尔先生捐款近万元。1937年7月到1941年国内外进步人士捐给边区款法币8,899,340元;1938年l0月到1939年2月,海外及国统区人民捐款法币l,300,948元。这些捐款,对支援边区赈济灾荒,坚持长期抗战都起了积极的作用。
  总之,上述措施的实施取信于民,发展了生产,达到了丰衣足食、支援抗战的目的。(雷根虎)
  

陕甘宁边区大事记述/主编:雷云峰;副主编:张宏志,—西安:三秦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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