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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商精神

特色文化陕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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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契约和且平

陕西川原秀丽,厥土黄壤,羽化了秦人与土地的亲和关系,而农业生产手工劳动的技术条件,又迫使人们注重生产中的互助协作关系,因此,陕西人很注重乡土亲情关系。苏州《新修陕西会馆碑记》将此描绘得淋漓尽致:
  吾乡幅员之广,几半天下。微论秦陇以西,判若两省,河渭之间,村墟鳞栉。平时有不相浃洽者,一旦遇于旅邸,乡音方语,一时蔼然而入耳,嗜好性情,不约而同于心,加以岁时优腊,临之以神明,重之以香火。樽酒篮脯,欢呼把臂,故乡骨肉,所极不忘耳。①
  所以陕西商人做生意很注重人情,商路即人路,人情皆商情,做生意“凡是邻里乡党,都要和堂亲近,鱼虽非水不养,水亦非鱼不成”。同时,陕西商人是异地经商,客地求财,客地民众便是陕商的衣食父母。因此,陕商做生意很注重与客地合作者和民众的关系。陕西商人在四川自贡与当地富室大户合作开盐井“客来起高楼,客走主人收”,每年过年过节,陕商总是将陕西的物产烤全羊、腊牛肉、水晶饼送给当地富户王三畏堂、李友四堂,让他们全家大小品尝陕西风味。而陕甘回民起义期间,陕商家中资产荡然,生活困难,李友四堂、王三畏堂的主人,令伙计挑上银子,赶到陕西给陕商合作伙伴挨家挨户地馈送银两,帮助陕商渡过难关,演出了中国商业史上的人际佳话②。而且,陕西商人还在当地架桥铺路,进行公益建设,以取得当地民众的认可。如大荔商人董修福“游食四川,以白手起家,而修桥补路、建庙、济荒,川陕人莫不以善称。四川江油县雁门场口清水河,施渡船一只,船敝复置浮桥,今犹赖之”③。三原李迁佐“适蜀,重庆饥,倾囊数千金赐之。成都三义庙灾,火延数千家,男女裸体奔,又雨浃旬,阴使人每人予之金”④;三原马居正,乐善好施,“在成都捐义地数十亩,以葬客在无者归者,建屋数十间,以居贫病残疾者,捐钱千余缗修梓潼桥”,被蜀人称颂⑤;渭南商人李忠义“间道赴蜀,直蜀时疫大作,即于锦城门舍药”⑥。这些便是在旅蜀众多商帮中蜀人不恶陕人,使陕商在客地经营平顺,营谋遂意的重要原因。有一首《汉口竹枝词》形容陕西商人在异地经商的和顺情况是:
  毕竟客帮最有才,
  不同本地店难开。
  只须有块招牌晃,
  便好各行扯得来。⑦
  因此,讲究“和气生财”“和为贵”是陕西商人的一贯作风,也是陕商倡导的“贾道”内容之一。因而河南社旗山陕会馆大殿悬鉴楼上方一巨匾,上书“既和且平”,石牌坊中坊北面中柱对联又书“既和且平,优入蚕城”,据考此字源于《诗经》“既和且平,依我磬声”意即讲求和谐平等,才能像磬声一样清和辽远,传之久长。而陕西丹凤船帮会馆的大殿秦镜楼上挂“和声鸣盛”的巨匾,表现了陕西船帮商人企求和谐同心、生意兴盛的良好愿望。
  但人情并非王法。和谐要以平等为保证。在商场利益驱动的条件下,“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利益的追求又常会使人们漠视人情友好,冲击道德底线。在中国官府不惮商事,商人利益得不到法律正当保护的条件下,陕西商人只得以契约的民间约定俗成的习惯法形式,来保证商业经营的合法运营,保障立约双方的合法利益。因此,明清之际的陕西商人以“契约”形式保证经商业贾的各个环节,便立约双方权利、义务获得“立此为据”的习惯法保障,成为他们五百年经营成功的重要法律基础。这些“契约”形式和法制理念浸透到陕商活动的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陕西商人老练成熟的经营风格,所以“天下商事,夙称山陕”。
  首先,召商有折。现辑录山陕商人一招股合约,以飨读者:
  合资合约
  立约人××××××等,窍见财从伴生,事在人为,是两人商议,和本求财,当凭中见各出本银作本,同心揭胆,营谋生意。所获利息,每年面算明白,量分家用,仍留资本以为源渊不歇之计。至于私己用度,各人自备,不许扯动此银并混乱账目。故特歃血定盟,务宜一团和气,苦乐均爱,慎无执扯争忿不得积私肥己。犯此议者,神人共殛,今恐无凭,立此合约,一样二纸,为后炤用。⑧
  这一份招商合约将投资人双方的合资原因、投资数量、经营方式、利润分配、惩罚条例、合作基础、合约作用都书写得明明白白,充分保障了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入店有约。山陕商人的经营习惯是学徒入店须有人担保,担保人对保举人的行为有连带责任。这种保举制度,便于对学徒的控制与管理,它反映了在中国传统社会个人信用十分重要,而且个人信用必须依托一定的人际网络才能实现。反映了中国传统社会文化网络无处不在的客观实际。亦举一陕商学徒保证书为例:
  保证书
  姓名 籍贯 年岁
  愿于某年至某年为宝号学徒,在年期内如有逃亡或品行不端等事,由身份保证人负债赔偿损失之债。不胜繁琐之至。又如有疾病,请早为通知,决无为难事,所居保证是实。⑨
  其三,租船有契。陕商为涉远经营,船装车载为一般运输形式。为保证经营安全,商人与船家签订租船契约,保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契约签订后,商家一般不随船押运,只是在目的地按单验货,检货入库,引举明清雇船契一例,以窥见一斑。
  雇船契
  立在船交契户系是人。今将自己民船一只,揽载到某客名下,其货载至交卸。三面埠头计定船钱水脚银,余银到彼地结算充足。自上船后,所载货物,须要小心遮盖,不准上漏下湿,或遇盘滩搁浅,如有疏失货物,船户甘认以原价赔还。今恐无凭,立此船契为炤。⑩
  其四,写戏有据。陕西商人在传统社会一般以观剧唱戏为娱乐生活,除吹拉弹唱自娱自乐外,常请戏班到店铺或会馆演戏。观戏不仅是商人们的精神享受,而且还是商业经营的交际手段。按照陕西商人的习惯,一般三节(清明、重阳、年关)算账,各店之间清偿账务,续立合同,常以唱戏为感情磨合手段。为保证演出正常,与戏班签订写戏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关系。引举一《戏约》为例:
  戏约
  立写戏约人某班名,今写到某村某庙神戏三天,共戏八本,某日止。同中言定戏价钱八千整,草科足用。凡用火药,俱戏班内自备。倘有风雨,不可失误。如有失误,罚钱八千。此系两厢情愿,再无交退异说。今欲有凭,立此写戏约为用。(11)
  这些契约,一方面说明契约精神已浸透在陕商经营的各个环节,反映了陕商已向法制社会迈进的历史步伐。同时也反映了陕商按契约办事的诚信精神。
  ① 《江苏明清工商会馆碑刻资料选辑》,江苏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71页。
  ② 李一宣:《李亨家族史料》,《自贡文史资料选辑》第15辑,第30页。
  ③ 道光《大荔县志》卷13。
  ④⑤ 光绪《三原新志》卷6。
  ⑥ 《新续渭南县志》卷8。
  ⑦ 雷梦水:《中华竹枝词》,北京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四册,第2650页。
  ⑧ 冯梦龙:《燕居笔记》卷5,第164页。
  ⑨ 邱煌:《府判录存》卷2。
  ⑩ 万历《天下通引文林泉宝万卷星罗》卷25。
  (11) 李刚:《陕西商帮十讲》,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7页。
陕西商帮与陕商精神十八讲/李刚,张军利著.-西安: 陕西人民出版社,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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