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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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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明清会馆公所的祭祀活动与神明崇拜

1886年美国传教士玛高温发表《中国的行会》一文,对“中国世俗生活中这一重要特征”的行会做了宝贵的历史记录,在从一个“他者”眼中再现了150年前中国会馆公所的原生样态:
  在商业中心的那些大建筑物的主要部分,是行会所建的总部,用来作为行首会众开会演戏,或给高级官吏的宦游提供临时宿所;或为去都会赶考的学子过宿;或对投宿的云游僧众(道士和佛教徒)给予方便。……有时,这些会所的建筑真显得宏伟,代表着中国建筑艺术的最高样本;所有那些饰金雕玉的砖石建筑和雕塑,给会馆本身涂上了一层庄严堂皇的色彩。其最引人注目的部分,是为敬神而演戏的园庭,它的一端是一个戏台,另一端是神龛圣祠;环绕戏台的围栏上,那些有身份的人边看戏,边聊天,边饮宴;下面的露天场地则免费提供给一般公众享用。⑤
  在130多年前玛高温生活过的宁波,笔者找到了一处至今保存完好,并极具典型性和宁波地域特色的商人会馆——庆安会馆,又称“北号会馆”,是甬埠行驶北洋的舶商航工聚会、娱乐以及航运业日常办公、议事的重要场所。⑥宁波是我国“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港口城市,自唐宋以来,经济繁荣,商贾云集,各地商人依托宁波港优越的地理环境,开设商号、打造船只、经营货物,逐渐形成以经营南、北贸易为主的南北号两大商业船帮。根据资料记载,清道光三年(1823年),南号舶商在当时航运码头林立的宁波三江口东岸建造会馆,取名“安澜”,意在“仰赖神佑,安定波澜”。清道光三十年(1850年),在董秉遇、冯云祥等北号舶商的发起下,共捐资白银十万两,在安澜会馆南侧兴建北号会馆,取名“安庆”,寓“海不扬波庆兮安澜”之意,后改为“庆安”。清咸丰、同治以后,宁波商埠初开,交通频繁,宁波南、北号舶商达到其鼎盛时期。为维护同行利益,南、北号遂始联合,成立“南北海商公所”。⑦庆安、安澜两会馆的建立旨在彼此联络感情,保持同行团结,制定业务规章,共图事业发展。会馆建筑规模宏大,沿中轴线有照壁、接水亭、宫门、仪门、前戏台、大殿、后戏台、后殿及左右厢房。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庆安和安澜两个会馆建筑的中轴线上都各自构筑了前后两个戏台和看楼。会馆公推行内德高望重且年长者为号长,并以高薪聘请当地负有盛名的晋绅为总办或“公行先生”,专职联络官府,谋保号商不受欺侮,同时也向各有关方面联络感情,籍谋业务扩展。会馆管理井井有条,内设司账、文案、司书、庶务、办事员、勤工、厨司等一二十名工作人员。会馆所需经费,由南、北号抽取各家各船经费充作会馆事业基金。会馆还办有社会福利事业,如北号会馆成立保安会消防组织,置机龙一部以及铜盔、阔斧等各项设备,倘遇各地火警,立即出动救援。北号会馆还鉴于学届儿童失学者众多,聘请校长教师6人,设立“庆安”小学。⑧可以说庆安会馆是一个对内协调,对外一致,维护船商同行利益的紧密联合体。庆安会馆同时也是一座祭祀妈祖的庙宇——天后宫。据记载,庆安会馆每年都举办各类祭祀活动,其中农历三月二十三日天后诞辰日的祭祀大典最为隆重。当天,会馆内外整洁一新,馆内旗帜飘舞,殿内珠灯齐明,祭台上供奉各商号提供的丰盛祭品。祭祀典礼由地方官员或绅士主持,从祭人员依次参拜,渔民信徒扶老携幼前来祭祀叩拜以祈求航海平安。最吸引人的则是祭祀活动中的民间文艺表演,秧歌、舞狮、戏剧等一一供献于戏台,人神共娱、热闹非凡,如此盛况连续数日而意犹未尽。
  随着航海事业的发展,浙东地区航海风俗日臻丰富,这些民风习俗及其活动都围绕祈求海神妈祖保佑航海平安而展开。宁波商业船帮南北号敬奉天后为保佑神,不仅南、北号所有各号,船舶内均有神龛供奉,在帆船装载完毕扬帆出海之时张挂红黄小旗,中桅升起“天上圣母”的白底红字大旗,锣鼓爆竹响彻云霄,神龛供牲,香烛缭绕,船上众人顶礼拜叩,而且参拜者皆缄口默语。船民言行举止颇为谨慎,如吃饭时筷子不能搁在匙上,碗碟盆匙不许侧置倾倒,帆船到达目的地忌讳说“船到”(音同倒),而改曰“船进来”。北上南归要在进港时照例向神龛拜祷,船上炉香一路点烧不断,北号舶商每当新船下水都须置一船模型供于庆安会馆的妈祖像前,意为常得妈祖神佑。
  发生在庆安会馆中的祭祀活动和行业神崇拜在传统商人团体中是一种普遍现象,明清时期会馆公所的碑刻资料中有大量关于会馆公所在祭祀和行业神崇拜方面的记录。王日根对中国会馆史研究中指出,在神灵崇拜的旗帜下才有了会馆的合乐、义举、公约等整合途径,会馆神灵成为人们“联其谊而洽其意”的联系纽带。⑨明清时期苏州以织造业著名,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绸缎同业者共同集资设立七襄公所,以作为同业议事公局,《七襄公所碑记》记载了公所通过“会集议行”共谋善举,订立条规,为同业中的“老病废疾不能谋生者”、“鳏寡孤独无所倚籍者”、“异乡远客贫困不能归里者”提供资助。⑩不仅会馆公所对于祭祀有完整安排和详尽规定,而且官府也参与其中,据《吴县为七襄公所请官致祭给示碑》中记载,七襄公所的司事和职员向官府报告设立七襄公所事宜,公所供奉关圣帝君神像,每逢春秋二祭,并要求“请官为致祭”,官府具详府宪立案,并合行示谕,“届期齐伺候本县儒学祭祀,毋得缺误。”(11)
  为祈求和酬答神佑将戏敬献给神,从业者认为神不但需要供品,也需要娱乐,给神演戏如同上供一样,因而也被称为“献戏”,“神戏”、“酬神戏”、“酬愿戏”、“谢神戏”、“娱神戏”等。除在神诞日、神忌日、祭神日或各种赛会日要献戏外,行会成立、某项工作完成、开市、设店、增加工钱、违规处罚等行会重要的日子都有这样的神戏活动。(12)戏台成为多数会馆公所里的重要建筑,往往正对神殿,而宁波庆安会馆中甚至有前后两个戏台,前戏台设在供奉妈祖的神殿前,专门上演给神看的戏,只在特别的献戏日子才使用,后戏台则用于商人日常节庆中的娱乐活动。(13)神戏的内容以从业者所偏爱的那些能烘托奉神活动庄重神秘气氛,迎合奉神心理的神怪戏为主,还有一些迎合商人发财愿望的财神戏,如《天官赐福》、《千里顺风赐福》等。神戏内容有不少禁忌,严禁侮慢祖师爷的戏,选择剧目需要事先得到行会负责人的肯定,一旦确定轻易不允许换戏,否则戏班子就会被罚包银。
  各行各业为约束、控制同业同帮而订有行规帮法,这些行规帮法的议定往往都与供神活动相结合。在神前会商行事规约、商议增减工资、选任负责人、处断曲直、排解纠纷等,借以表示神鉴昭昭。会馆公所中惩罚同行违规最常使用的方式是罚戏,演戏敬神则是行业神崇拜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晚清报纸中有关手工业商业行会新闻中多有报道:
  庆贺落成
  粤人之旅居汉口者,类皆巨商大贾,坐拥厚资,前以桑梓情殷,酿资于大火路建造广东会馆一所,雕题画栋,金碧辉煌。又淮南北商客之旅于斯土者,亦颇繁盛,各商于售卖盐斤内,按引抽厘,集款最石马头兴建淮盐公所,杰阁危楼,涂垩璀璨。约计两处工程,逾七八年之久,所费不下十数万金,现皆落成。广东会馆择于本月初五日,淮盐公所择于本月十二日谢土破台,开门演戏,选定庆喜、荣升两京班,互相演戏。两班主以会馆公所祀神酬客,蝉联而下,皆需两月之久,于是竭力经营,往上海添置绣金绸缎,新制行头,并从京沪聘请优伶到汉。开门之日,堂上衣冠齐楚,贺客盈庭,台上则袍笏鲜明,霓裳雅奏,观者则人山人海,逐队阶来,询极一时之盛已。(《字林沪报》光绪十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衣庄整规
  谨启。月之十六、七日,城内衣庄常年整规,恭就泉漳会馆演戏两全台,仍照旧章,钱串七六,洋价照牌划一不二,各宜恪守恒规。倘有乱规条,私抬洋价,察出罚戏全台,以昭诚允。凡在同业至期早降拈香。特此布闻,蓬莱茶园演。城内衣庄保太、大亨、仁记、福泰、源泰、义兴、德亨泰、大兴、德生。(《申报》光绪六年正月十六日)(14)
  在清代商业社会中存在大量的神明崇拜活动,在《庆贺落成》报道中,广东会馆和淮盐公所的商人们,通过组建商人团体,“将个人行为的神明崇拜变成团体行为,并将团体祭祀与所有的团体行为结合,在一般议事程序中加入祀神的内容,在祀神的仪式中融入对行业规则的确定,神明崇拜成为清代商人精神上的一种需要,行业组织在举行的一系列祀神活动中实现了对商人思想和情感的一定程度的把握或控制,为了保持这种控制,祀神活动中行业组织活动中达到了普遍化。”(15)在《衣庄整规》中借用神明的威慑力来警醒同行,也是一种普遍通行的有效做法。
  ①参见谢晖、陈金钊《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69页。
  ②参见梁治平主编《法律的文化解释》,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54页。
  ③[美]克利福德·吉尔兹:《地方知识:事实与法律德比较透视》,载梁治平主编《法律的文化解释》,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125页。
  ④[美]克利福德·吉尔兹:《地方性知识:事实与法律德比较透视》,载梁治平主编《法律的文化解释》,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129页。
  ⑤[美]玛高温:《中国行会考》,载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8页。
  ⑥庆安会馆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路156号,地处奉化江、余姚江、甬江汇合的三江口东岸,为我国“七大会馆”之一,又名“甬东天后宫”,是祭祀妈祖的神殿,为我国“八大天后宫”之一,是难得一见的馆宫合一建筑,被列入全国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⑦参见黄浙苏、钱路、林士民编《庆安会馆》,中国文联出版社2002年版。
  ⑧新中国成立后该小学改名为木行路小学,笔者的弟弟曾在那里就读,26年前笔者还曾进去过。后小学整体迁出,会馆经修缮后向游人开放,现已成为我国首家浙东海事民俗博物馆。
  ⑨王日根:《中国会馆史》,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07年版,第310页。
  ⑩苏州历史博物馆、江苏师范学院历史系、南京大学明清史研究室合编:《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8页。
  (11)苏州历史博物馆、江苏师范学院历史系、南京大学明清史研究室合编:《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9页。
  (12)参见李乔《中国行业神崇拜》,中国华侨出版公司1990年版,第42~44页,第73页。
  (13)在笔者的走访中,也有人认为台戏的设计是商人竞争意识的体现,但从戏台使用情况来看,前后戏台具有不同功能,所以竞争之说似乎并不足以为信。
  (14)彭泽益主编:《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752、732页。
  (15)孙丽娟:《清代商业社会的规则与秩序——从碑刻资料解读清代中国商事习惯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14页。
中国商人团体习惯法研究/李学兰 著.-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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