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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商会加入国际商会的意义与影响

中国商会先后派代表出席国际商会“中国问题讨论会”预备会和第五届大会这两次重要会议,并正式加入国际商会成为其中的一员,虽然并未就有关取消不平等条约和治外法权,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等问题,取得什么具体的成果,但是在许多方面仍具有一定的意义和影响。特别是对中国商会的发展来说,更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第一,正式加入国际商会,使中国商会得以首次登上国际商会的舞台,也是中国商会走向世界的一大重要步骤。
  从中国商会的发展历程看,自其在清末诞生之后,虽在国内经济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生活中都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但在国际经济舞台上却未发挥什么作用。即使是民国初年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成立之后,在这方面也无明显改观。中国商会与国外商会的交往,一般都仅限于与个别国家的商会之间的互访,洽谈一些具体的合作项目,而且很难取得实质性的成效。如果说清末民初国际商会尚未成立,对中国商会走向国际经济舞台有所限制,那么国际商会成立之后,则为中国商会登上国际经济舞台并发挥积极的作用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契机。
  国际商会成立后,中国商会如果长期不加入,不仅难以与各国商会和国际工商界建立密切的联系,进行直接对话,而且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也十分不利,这显然是一个较大的缺陷。中国商会成为国际商会的正式成员之后,即迈出了走向世界的新步幅,也写下了中国商会发展史上的重要一页。作为国际商会的一员,在国际商会讨论世界经济发展,尤其是涉及中国经济的各种问题时,中国商会即可作为全国商会和工商界的代表,在国际商会举行的各种会议上,直接面对各国商会代表发表自己的意见,维护中国的利益。这方面的情况,在上述中国商会代表首次参加的国际商会第五届大会上即有比较充分的反映。因此,从近代中外经济关系发展史看,中国商会通过加入国际商会而正式登上国际舞台,也是值得重视和肯定的一个重要步骤。
  加入国际商会之后,中国商会与世界各国商会之间的联系和合作较以往也大为增强,从而对于促进中国工商界扩大眼界,加深对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状况的了解,学习和引进国外先进的生产技术与管理方法,推动中外贸易的发展,均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第二,在加入国际商会的历程中,中国商会第一次在国际商会的舞台上,向国际工商界展示了自己的风貌,表达了中国工商界的要求与愿望,也增进了相互之间的了解。
  首先,中国商会代表通过在国际商会两次重要会议上的反复演说和论述,已使各国工商界对中国工商界和经济建设计划的实际情况有了进一步认识。国际商会最初主动要求中国商会加入,实际上表明其对中国工商界的地位与作用已开始重视,但对有关中国工商界和经济建设计划等各方面的具体情况未必十分清楚。“各国商会所拟报告,于我国现况,每多微词,且对于各部建设计划,略而不提。我代表等以各国商会此种报告,与我国实况不符,自未能资为依据……经我原起草委员历举事实证明,并分别说明后,均认为满意。结果该会对于所草中国经济问题报告书,决将经济现况及政府计划,一并列入,且大半以我方所草之报告为根据。”①
  中国商会代表在两次会议上的阐述与解释,使许多国家的商会代表意识到,“中国商界有此伟大之努力,殊堪赞服”。有的还指出“中国代表报告甚为详明,且极平允,深信大会同人皆深佩服,且以至诚表示谢意”。国际商会在第五届大会有关中国问题的议决案中,也再次表示“国际商会大会热忱信仰中国实业界所处之重要地位,足以发达中国之国家经济,及增进中国国际关系之和谐”。因此,国际商会和绝大部分国家的商会代表都没有表示出对中国商会代表的轻视态度,相反还十分尊重。“国际商会会长及重要职员等复屡次邀宴,商确[榷]切实合作进行方针,代表等亦先后邀请国际商会新旧会长及各国领袖代表宴叙,并赠以商务印书馆所赠英文三民主义、名人画册及都锦生西湖风景丝织片等以留纪念。”②这说明中国商会代表首次出席国际商会的重要会议,即赢得了国际工商界的赞誉。
  其次,中国商会代表在国际商会这一重要的场合中,第一次面对各国工商界的领袖,充分表达了中国希望与各国在平等互助的基础上相互合作,共同恢复世界经济的繁荣,促进国际商业贸易发展的愿望;同时也阐明中国并非像有些外人所说的那样盲目排外,而是欢迎各国前来投资。中国商会代表在演说中曾指出:“各国有以平等待遇者,中国人民乐与交往。”代表团主席张嘉璈也在大会致词中强调:“国际关系之进展,端赖各国有亲善及合作之精神。我国排外思想,前因列强迫订不平等条约而略有表示,但现已无存……今日与会之各国,对于中国情形必能了解而予以善意的合作。中国地大物博,亟待开发。诚能中外合作,必收良效。”国际商会主席比莱利对中国商会代表的此种态度表示欢迎,并指明“各国工商界与中国合作之必要,对于我全国商联会决意设立国家委员会之举,视为合作之先声,尤抱无穷之希望”③。
  再次,中国商会代表也在国际商会第五届大会上,向各国工商界头面人物阐明了中国欢迎国际合作,但以不损害中国主权和利权为基本前提的原则立场。前已述及,无论是在“中国问题讨论会”预备会上,还是在国际商会第五届大会上,中国商会代表都始终坚持了这一原则。对于国际合作问题,中国商会代表特别强调:“国际合作虽为我国所欢迎,但须以由我国自动,并绝对无损主权者为限,若各国联合一致以对我,而不顾我国舆论趋向何若则片面主张,殊与合作原则根本不符,自非今日提倡国际经济合作者所宜出。”④应该说,这样的立场是符合当时中国的实际情况的。
  不仅如此,中国商会代表还在国际商会的重要会议上始终坚持取消各国强加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坚决要求废除治外法权,建立平等的中外合作关系。出席国际商会的中国商会代表为此多次郑重发表与此内容相似的声明:“中国并不欲单独工作,凡外人之资本、技术与同情,均所欢迎。惟国际合作须以平等待遇为先决条件,故不平等条约及治外法权之取消,尤为不可缓之要图。”⑤中国商会代表还向各国出席国际商会第五届大会的商会代表表示,即使某些国家的商会对中国的这一正当要求加以阻挠,也丝毫不能动摇包括工商界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决心。当然,中国商会代表也深知不平等条约的取消和治外法权的废除,并非国际商会作出什么决议即可轻易达到最终目的,“我国人民所切望于国际商会者,不在声明此种原则,而在一致主张正义,并竭力督促各国政府克期实行,抛弃此种特权,以完整我国主权”⑥。
  需要说明的是,当时的中国,举国上下正掀起一场废除不平等条约和治外法权的运动,在国际上产生了较大的反响,也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商会代表在国际商会各种重要会议上的强烈呼吁,虽然对最终取消不平等条约和治外法权不可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但却通过在国际商会的舞台上表达工商界鲜明的态度和立场,有力地配合了国内这场方兴未艾的爱国政治运动,其积极作用当不应否定。中国商会代表团在国际商会大会上与列强的交锋,还增强了国内工商界的爱国热情。在此期间,国内的许多商会和其他工商团体都对远在荷兰的中国商会代表团予以支持,表示该会“讨论各项重要案件之际,吾国人民应同心协力,设法为代表团声援,以壮其气”⑦。
  第三,加入国际商会以及参加国际商会的两次重要会议,使中国工商界的代表人物对许多有关重要问题的认识有所提高,这对此后中国工商业的发展和对外贸易的拓展,也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出席国际商会第五届大会的中国商会代表团,在会后向全国商联会专门写了一份内容十分丰富的报告书。该报告书除介绍中国商会代表参加此次会议的经过和会上讨论的问题之外,另一主要内容即是提出了许多颇具启迪意义的感想和建议。例如针对当时华商对进出口贸易的重要作用不够重视的情况,报告书指出,“我国国民向仅注意于国内市场,至国外贸易,则非置诸度外,即假手外国商家”,这种状况对于中国拓展对外贸易显然不利,应该及时加以改变。至于如何发展中国的对外贸易,报告书认为“我国国际贸易欲图发展,对内对外,务宜分途并进”。所谓对内,首先是工商各界“宜有向外发展之新觉悟,出口商家宜有积极合作之新精神,而重要商埠之工商团体,尤宜存提倡对外贸易之新组织”;其次是面临我国出口商家资本薄弱、海洋运输和国际汇兑多操纵于外商之手的状况,“挽回补救,端赖彻底合作”;再次是工商界欲谋对外发展,非知彼知己,不足以在国际商场的竞争中获胜,因而“对于国内工商现况,及国外工商现况等调查研究,均宜极加注重”。所谓对外,主要是设置商务参赞或商务委员,派遣实业考察团,酌情取消或减轻出口税等。⑧这些新认识与建议在当时不仅曾经向全国商会联合会呈报,由全国商联会向各地商会发阅,而且在报刊上也曾公开发表,从而使工商界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同样有所提高。
  对于政府如何推动对外贸易的发展,中国商会代表团也提出了若干建议。如欧美各国和日本为了随时掌握国际市场信息,无不经常派遣工商领袖赴各国进行实地考察,中国也应该由政府主持和规划,组织各地各业工商领袖出国考察,“与世界各国之重要商家、工厂或其他实业团体直接商洽,切实联络,其影响所及自必甚巨”。此外,对于进出口货物应分别收税。如原料出口可酌量课税以示限制,制造品或半制造品之出口税则或减或免,“以宏奖励,而资保育”⑨。
  通过出席国际商会的有关会议,中国工商界的一些代表人物对于国际商会的作用也有了新的认识。例如参加国际商会第五届大会之后,通过亲身体验和耳闻目睹,中国商会代表团的成员充分意识到:“国际商会为各国重要工商团体之总集合团体。”特别是英、美、德、法诸国派出人数众多的代表团出席会议,其中“到会代表多者二三百人,少者亦七八十人,类皆各业领袖,乘此商洽一切,足资联络,故非正式之会议,其重要往往不下于正式会议”。而中国与之相比,其出席国际商会大会的代表团阵容显然是相形见绌。除工商界代表之外,西方国家的政府对国际商会也相当重视,“各国外交部、工商部等政府机关亦均派员参加,借与本国出席代表及各国工商领袖商榷一切重要问题,其重视该会自不待言”。中国代表第一次出席该会,无论政府还是工商界的重视程度较诸各国都瞠乎其后。作为首次行动,出现这种状况尚能理解,但必须认真研究“此后究应如何积极准备,妥为应付”⑩。否则,类似的情况在此后仍将难以改变。
  当然,也不能夸大中国加入国际商会的作用与影响。在国际商会第五届大会召开时,《申报》登载的文章表示:“群望于此次会议后,中国之国际地位,得益加巩固;而列强对领判权之放弃,亦不致再若往日之坚持。”(11)实际上,仅仅通过国际商会的一次会议是很难产生以上成效的。这一方面是因为国际商会本身在以上这些方面所能发挥的作用是有限度的,并非像当时某些舆论所说的那样具有显著的作用;另一方面,即使就当时中国工商界的状况而言,也不可能仅仅通过加入国际商会即在各方面很快有所改观。国际商会中国分会成立之后,自身也仍面临着诸多困难,踊跃加入的工商团体和公司企业为数并不多。正如《国际商会概论》的作者胡纪常在两年之后所说:“国际商会中国分会经我国工商界三数先觉之士之努力,而已正式成立有年矣。顾我国经济界团体及个人之加入为会员者,迄今仍寥寥无几。我国民团结力之缺乏,于此可获一强有力之明证。夫凡百事业,端赖人力与经费,人力愈多,经费愈充,是事业发展亦愈大。今中国分会内部既不充实,人力经费,两感不足,发展前途,自多阻碍。”(12)他之所以编写该书,其目的就是想使工商界对国际商会“得以有相当之认识而始群起参加,以共图振兴对外贸易及维护国际利益之方策”,进而改变工商界“智识若是其幼稚,团体观念若是其薄弱”(13)的缺陷。其用心之良苦值得称赞,但要真正达到这一目的实际上却并非易事。
  另一方面还要看到,国际商会第五届大会通过的议案对中国商会代表团的要求没有明确表态,实际上也就是不支持中国商会的立场,由此使国内舆论和工商界大感失望,这恐怕是工商界对国际商会不感兴趣的一个重要原因。大会闭幕后,《申报》发表的一则报道即反映了国人的失望心理。该则报道说明国际商会此次大会通过议案40余起,“其中有关于杨格赔款计划、中国建设、凯洛格非战公约及改良旧历等事,中国代表团未能劝使万国商会表示其关于废止不平等条约与领事裁判权之意见,颇为失望”(14)。因此,也不能一味指责当时工商界对国际商会的作用与影响不重视。
  ① 胡纪常:《国际商会概论》,74页。
  ② 《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28—1937)》上册,610页。
  ③ 胡纪常:《国际商会概论》,77页。
  ④ 《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28—1937)》上册,607页。
  ⑤ 胡纪常:《国际商会概论》,79页。
  ⑥ 《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28—1937)》上册,607页。
  ⑦ 《国际商会之谬举》,载《中央日报》,1929-07-12。
  ⑧ 参见葛天豪:《我国参加国际商会之经过(二)》,载《商业月报》,第9卷,第11号。
  ⑨ 《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28—1937)》上册,612页。
  ⑩ 葛天豪:《我国参加国际商会之经过(二)》,载《商业月报》第9卷,第11号。
  (11) 《国际商会昨日开会》,载《申报》,1929-07-09。
  (12) 胡纪常:《国际商会概论》,88~89页。
  (13) 同上书,“自序”,3页。
  (14) 《万国商会大会闭幕》,载《申报》,1929-07-15。
近代中国商会、行会及商团新论/朱英著.-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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