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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团与社会的发展变迁

社会的发展与变迁包含着极其广泛的内容,它既指自然环境、人口(包括人口数量、质量、构成及人口流动和分布等)、经济(包括社会生产力、经济结构、市场结构、经济组织、交通状况等)、社会政治制度(包括政治体制、国家政权、政治组织等)和生活方式诸方面有形的物质和制度性因素的发展变化,也指宗教信仰、伦理道德、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社会心理、社会风气和民俗习惯等无形性精神因素方面的演变。简言之,社会的发展与变迁是指一切社会现象的变化。
  社会是一个整体复合系统,上述各个方面都是构成社会这个整体系统的要素,相互之间存在着有机的联系,也受到社会这个整体系统的制约。一般来说,社会系统各要素的发展变化是相辅相成的,尤其是有形的物质和制度性因素表现最为突出,无形性精神因素中的某些部分,则有时会出现超前或滞后的情况。近代社团作为前一种社会因素,其产生和发展与近代社会的变迁有着密切的关联,辛亥时期的新式商人社团也是如此。
  首先,新式商人社团的产生必须以相应的新式商人群体出现作为前提条件。而近代中国新式商人群体的出现,则是社会垂直流动,即旧式商人和地主、官僚、买办原有经济关系与社会地位结构发展变化的结果。从社会分层特点的演变看,封建社会的中国是一种半封闭式的分层体系,社会垂直流动的面较小,大都是在同一层面的水平流动,只有科举制是向上流动的唯一途径。近代中国社会则体现出开放式分层体系的特点,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频繁的社会垂直流动现象,阶级分化与成员对流十分普遍。第二次鸦片战争前后,许多旧式商人即转而开始经营西方工业产品,经营方式逐渐发生变化,与资本主义经济建立了密切联系,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渐次转化成为新式商人。不少地主、官僚、买办投资经营资本主义性质的工商业之后,虽仍带有较浓厚的封建色彩,但也逐渐向新式商人转化。于是,近代中国出现了一个新式商人群体,为新式商人社团的诞生奠定了阶级基础。
  其次,社会经济结构的发展变化,对辛亥时期新式商人社团的诞生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实际上,近代中国频繁的社会流动与新式商人群体的出现,即是经济结构的发展变化所造成的后果之一。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和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产生发展,逐步改变了中国封建社会传统的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紧密结合的经济结构。旧的封建经济虽仍产生较大影响,但新的资本主义经济呈现出日趋增长壮大的态势,连清王朝在20世纪初也竭力振兴工商、奖励实业。因此,资本主义经济吸引着许多旧的阶级和阶层中的成员,从而导致了阶级流动与新的分化组合。另一方面,新商人社团的主要目标之一,也是进一步促进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所以无论从哪一个方面考察,其与近代中国经济结构的变迁都有着密切关系。
  再次,新式商人社团的诞生,与近代中国社会无形性精神因素的发展变化也存在着一定联系。例如,晚清时期贱商观念式微和重商思潮盛行,即对新式商人社团的产生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如所周知,中国封建社会数千年来重农抑商的观念根深蒂固,商被贬为四民之末,无政治权利和社会地位可言。直至19世纪末的晚清时代,封建政府仍沿袭抑商的陈规陋俗。在抑商困商的社会心理和行为规范居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商人要想建立自己独立的新式社团,成为一支有影响的社会政治力量,是极为困难的。到20世纪初的辛亥革命爆发前夕,社会各阶级、阶层对工商作用的认识发生了根本变化,特别是清朝统治者也意识到工商为立国之本,大力提倡发展工商业。于是重商观念盛极一时,商人的社会地位也相应提高,其创立新式社团的要求不仅未受到清政府的阻挠和社会舆论的非议,而且得到大力支持,受到法律保护。此外,商人自身思想意识、价值取向的发展变化,组合观念日渐强烈,对于其联合起来成立新式社团,同样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
  社团作为时代的产物,还在其他许多方面受到社会发展程度的影响或制约。例如受封闭式封建经济结构的制约,传统商人和手工业者组织的社团,只能是相互对立、畛域分明的会馆、公所等行会性质的团体,并且因封建专制和宗法等级制的影响,在其内部存在着严格的等级,缺乏民主因素。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经济的一元化发展,也限制了社团向多元化发展。除了会馆、公所,商人和手工业者再无其他团体。在封建专制统治下,也不可能有各种公开的政治性社团存在,封建的教育体制同样无法孕育出民间教育社团。
  到近代,特别是20世纪初的晚清时期,中国社会的发展不仅促使种类繁多的社团诞生,而且这些社团大都具有与近代社会相应的诸多特征。仅以商人社团为例,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促使了商会这一各业商人的中枢社团接踵诞生,近代教育的发展则导致商办教育会、学务公所等文化教育类社团相继出现,军国民思潮的兴盛还促使体育会、商团成立,预备立宪的推行和地方自治的实施,又推动了商办自治社团破土而出。其他如商办风俗改良类社团、商船公会、治安消防等各种商办社团的出现,都与当时整个近代中国社会的发展紧密相联。
  近代中国社会的发展特点,在辛亥革命时期的各种商人社团中也相应打上了深刻的烙印,使其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一方面,近代中国不同于封建社会的特点,使辛亥革命时期的各类商人社团都程度不同地具备了近代社团的特征,与中世纪的行会组织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另一方面,近代中国社会新旧揉杂、由旧趋新的过渡性发展特点,又使各种新式商人社团或多或少地也带有某种过渡性的特征。在商人社团内部,新的近代因素无疑居主导地位,但也保留着不少旧的封建因素,并继续产生较大影响。很显然,社团的组织特征与当时社会结构的特点密切相关。
  但是,社团与社会发展变迁的密切关系,并不单是反映在社会的发展及其特征对社团的产生与特点有着重要影响,同时还表现在社团对社会发展也起了不容忽视的推动作用,可以说两者之间的影响是双重的。就终极动因而言,社会的发展当然是根源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变更。但作为社会主体的人是生产力中最基本的要素,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变革都是通过人的社会活动得以实现的。而人的社会活动方式与组织化程度,对于生产力的发展速度和生产方式的变革进程有着重要影响。其组织化程度越高,对整个社会发展所起的促进作用就越大,社团则正是提高人们组织程度的一种重要方式。
  一个阶级的能量发挥与社会影响的大小,也与其组织程度有着密切关系。因为任何一个阶级,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形成一支独立的社会力量,从事大规模的社会活动。孤立的个人和分散的群体,都无法相互配合、协调而统一行动。在近代中国,作为资产阶级个体的工商业资本家虽早已出现,但终19世纪迄未成立自己的新式社团,一直处于孤立、分散的状态,未能发展成为一支独立的阶级队伍,能量和影响都相当有限。结果,在许多社会活动和生活领域中,都看不到理应成为时代中心和社会近代化主导力量的资产阶级的身影。
  辛亥革命时期新式商人社团诞生后,工商业者的组织程度大为加强,阶级意识也萌发增长,已初步发展成为一支独立的阶级队伍。于是,通过商会等纵横交错的诸多新式社团,资产阶级不仅在政治上开始承担领导大规模反帝爱国运动的历史重任,力求推动以君主立宪制取代封建君主专制,而且控制了相当一部分市政建设权、民政管理权、公益事业管理权、社会治安权以及工商、文教、卫生等多方面的管理权,其势力和影响层层渗透扩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严格地讲,尽管晚清的资产阶级仍带有某种过渡性的痕迹,但已成为当时促进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和社会近代化的一支最重要的社会力量。清末的十年,中国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城市化的发展都十分迅速,其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资产阶级的成长壮大及其所发挥的作用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因素。资产阶级之所以能发挥出前所未见的能量与影响,又是与其新式社团的诞生分不开的。由此可以说明进步的社团,尤其是新兴阶级的社团,其产生既是社会发展变化的结果,同时也可以推动社会进一步向前发展。
辛亥革命时期新式商人社团研究/朱英 著.-武汉: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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