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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晚清商业的发展与商人力量的增强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民族工业和商业都获得了比较显著的发展,从而为清末新式商人社团的诞生奠定了经济基础。
  1895—1900年,出现了第一次投资兴办民族工业企业的热潮。这五年间设立的商办厂矿数和资本总额,超过了过去二十多年的总和,而且这些厂矿的规模也比过去大得多,其资本总额已开始超过官办和官督商办企业,取得了主要地位。到20世纪初,民族工业较诸以前获得更加迅速的发展,出现了规模更大的第二次投资浪潮。1901年,新创立的民族工矿企业有16家,到1905年多达43家。这一时期,不仅开设厂数和投资金额大大增加,而且投资的范围也较前更为广泛。除原有的缫丝业、棉纺织业、火柴业有较大发展外,烟草、肥皂、电灯、玻璃、锅炉、铅笔、化妆品等行业也都有民族资本投资的工厂出现。
  这一时期,商业的发展更为显著。进出口贸易的迅速增长,即反映了这一发展趋势。上海是进出口贸易的中心,从19世纪60年代起进出口货值即持续增长,1863年达到一亿两白银,是1844年的三十四倍多。1865至1900年,又由一亿二千一百万海关两增至三亿八千九百万海关两,计增长了221%。①广东的情况也是如此。1875年,广东全年进出口货值不到二千四百万海关两,1880年是二千八百万海关两左右。到1895年,即猛增至一亿多海关两。1905年后,每年都超过一亿五千万海关两,个别年份还接近二亿海关两②。
  又如在华中物资集散地与全国外贸转口中心之一的汉口,“光绪二十年(1894)以前,每年贸易不过三千万两左右。自光绪二十年以至光绪三十一年,十年之间,每年贸易额竟达一万万两以上。”③进出口贸易的增长虽然意味着洋货输入增加,但中国土货的出口额也同时扩大,因而也是民族商业发展的表现。例如从1865至1900年,上海土货进入总值,自二千三百万海关两增至六千七百万海关两,增加了190%,土货运出总值则从三千八百万海关两增至一亿八百万海关两,共增加了184%,土货出入的总额几乎常年占进出口货物总额的一半左右④。汉口自1861年到1910年,进口贸易总值从一千零三十万海关两增至五千七百万海关两,出口贸易总值也从一千三百万海关两增至一亿一千一百万海关两⑤。
  对外贸易还带动了国内商业的发展。随着流通市场的扩大和经营商品种类的增加,商业行业也迅速扩展,除一些传统的粮、油、盐、木、中药等原有行业继续获得发展外,又陆续出现了专门经营洋布呢绒、五金钢铁、颜料、西药、纸烟、环球百货等多种新式商业行业。例如19世纪80年代上海即有洋布店约60多家,以后逐年增加,1900年增至130余家,至1913年更多达300家左右⑥。西药店在1894年也出现了6家,1911年增至28家,资本额由46万元增至566.6万元,增长1130.4%,营业额自58万元增为439万元,增长656.9%。五金商店在1900年也达到了比较可观的数字,总计58家。以后又逐年增加,1914年已增至141家⑦。在广东,也相继出现了许多新的商业行业,如洋庄丝行(经营机制丝出口)、蒸梳行(保险业)、轮渡行(蒸气船内河航运)、金山庄(专营美洲进出口货物)等。在武汉,同样产生了洋布、洋纱、五金、华洋百货、颜料和西药等一批新的商业行业。
  19世纪末20世纪初现代航运和铁路运输的发展,还加速了城乡之间的经济交流,使新式商业开始扩展渗透到铁路、航路沿线的偏僻地区。例如1904年胶济铁路建成通车后,原来缺少商业活动的山东益都县杨家庄,即因铁路所经而发展成为“商业繁盛的集镇”。时逢烟叶上市,“外地客商设庄收买,邻近村民肩挑车载,集此出售”。在莱芜县口子镇,通过火车运输,每年从博山县运进棉纱、布匹、窑货和杂货等工业品,而当地的麻、小麦、花生等农副土特产品亦依赖铁路远销新泰、秦安等地,商业往来空前繁忙,“贸易之盛,非县城及其他市镇可比”⑧。
  又如在产棉地的山西,铁路未建之前棉花生产的商品率比较有限,俟陇海、京汉、津浦线铁路相继修成通车后,陕棉便首先借渭水、黄河或陆路出潼关,然后经河南转道上述各条铁路,远销至上海、天津、郑州、汉口等全国的几个主要商业中心⑨。河北内邱的土布,也是借助于京汉、正太铁路得以销往山西平定州、榆次、太谷等地。对于航运和铁路促进商业发展的这种作用,曾有人指出:“汴有铁路接通,客货日旺;长江各埠,各种杂粮源源而出,轮运常患不敷”⑩。
  国内市场的变化,也反映了这一时期商业发展的趋势。中国商业虽然历史悠久,但市场却一直比较狭隘,主要是地方性的集市贸易。特别是农产品大都在距产销地区几十里范围内的农村集镇进行交易,尽管采取了商品形式,仍属小生产者之间的品种调剂和余缺调剂。长距离贸易之所以不发达,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缺乏现代化的交通工具。水运用木船,陆运靠马车甚至人力肩挑负贩,不仅数量小,时间长,而且费用高昂,当然不可能从事远距离的商业活动。19世纪下半叶,随着轮船和铁路运输的兴起,这种情况即逐渐发生了变化。由于轮船、铁路都能方便地从事重载长途运输,速度快,运费低,尤其是铁路可以直通腹地,大大便利了沿海口岸城市与内陆地区的商品运输,于是传统的商品流通渠道逐渐退居次要位置,并形成了一些跨省区界限的地区性甚至全国性的贸易中心市场。这些商业中心已不同于传统的、以国内农业和手工业品交换为主的旧式商业城市,有比较完备的商业服务设施,如邮电、通讯、保险、仓库及市政公用设施等,批发商业非常发达,是外贸中心和内贸中心相统一的开放性市场。
  上海、广州、天津、汉口、大连、重庆等,即是绾毂中外,联络城乡的新型商业中心城市。这些商业中心城市的作用已不限于本城和本省,它们既与国际市场相联系,又与国内中小商业城镇相沟通,从而以其为桥梁和纽带,形成全国范围的商品流通网络。上海不仅是华东地区的商业中心,而且也是全国的商业中心所在。19世纪下半叶,上海直接对外贸易货值量已占全国对外贸易货值总量的一半左右,各地土货许多都通过上海输往国外,进口商品也有相当大一部分先经上海入口,然后再由各地商人以多种渠道输送到内地。所以,全国许多大城市的一些著名商号都在上海设有派出机构或代理人。例如远在长江上游的重庆,二十余家大商号即直接派代理人常驻上海,采购各种进口商品,转销成都、保安、潼川等地(11)。
  其他一些商业中心,也成为各地区贸易的集散地。例如汉口联结整个华中乃至西南地区,是上海进口洋货转运集散中心和内地土货汇集中转运往上海出口的枢纽。时人称:“上海者为外出贸易之总汇,汉口者为内地贸易之中枢,扬子江流域其它各港,皆不过为此两地之附庸而已。”(12)他如广州联系华南,天津联系华北、西北,大连、沈阳联系东北,重庆联系西南,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一时期,商号店铺的组织形式也出现了较大变化。虽然以家族血缘关系维系的商号和个体店铺仍为数甚多,但商业股份公司在各地已纷纷诞生。苏州的商业在全国还称不上十分发达,但也先后成立了经营茶食、糖果的稻香村股份公司;经营香料、肥皂的瑞兴胰皂有限公司;经营鸡、鸭、鱼及各类蔬果的三友垦牧合资有限公司以及同源典合资公司和济大典无限公司等。股份公司这一组织形式,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据不完全统计,自1903年清政府设立商部后开始登记,到1911年全国注册公司数为977家(13),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商业性质。
  以上各方面情况,都说明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民族工商业获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如果再作进一步考察,可以发现商业的发展较诸工业更为突出,实力也更为雄厚。
  前已提及,商业资本是最古老的一种资本形式,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早在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之前,商业的发展即领先于手工业。但是,商业资本优先发展并非中国所独有的现象,其他许多国家也是如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指出:“不仅商业,而且商业资本也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得早,实际上它是资本在历史上更为古老的自由的存在方式。”(14)应该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不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商业,而是前资本主义商业。资本主义性质的商业,一般是随着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工业的发展,原有旧式商业与其发生密切联系,职能相应变化而逐渐形成的。因此,资本主义商业的出现,与资本主义生产不可分离,它是产业资本“派生的或特殊的职能”,“以各种不同的形式从属于产业资本”(15)。
  西方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全过程,可以证实资本主义商业基本上是随着工业发展的需要而同步发展的。尽管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有些国家和地区的商业一度超前发展,但都未能持久。如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和荷兰等国,在16至18世纪商业相当繁荣,先后充当过欧洲的霸主,但由于缺乏资本主义工业作为基础,在短时期内又相继衰落。英国、法国、德国和美国则是商业和工业同步发展,凭借其坚实雄厚的工业基础后来上,商业公司遍及全球,成为分割世界的新霸主。
  中国商业资本的发展特点,在于它不仅仅作为一种古老的资本很早即已产生,而且作为近代资本主义性质的商业资本,也先于本国的近代产业资本出现。近代中国最早产生的新式商业,不是以本国的现代工业为基础,而是附在外国产业资本的“皮”上。这种现象,在按历史发展常规产生资本主义的西欧国家是不曾有过的。
  众所周知,中国的民族工业发端于19世纪70年代,清政府创办的洋务企业最早也是在60年代才诞生,而新式商业却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随着中国逐渐沦为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品销售市场和农产品、原料供应地就已开始出现。在被辟为通商口岸的广州、厦门、上海等地,许多华商即兼营洋货,有的甚至专营洋货,与资本主义生产发生了比较密切的联系。例如在广州,鸦片战后的几年间,“开设洋货店者,纷纷不绝”,仅在回文街等处就达二百余家。厦门开埠后,不到一年时间何厝、卓畸等地也有不少华商“开设行店,专同外商买卖”(16)。上海开埠后不仅出现了经销洋货的新式商业行业,而且一些传统行业也逐渐发生变化。大约在1850年左右,上海即诞生了第一家专营洋布的同春洋货号,此后专业洋布店逐年增加,至1858年还成立了振华堂洋布公所(17)。原有的旧式丝茶行商,战后也与外商洋行直接发生了联系,成立了一批新的丝茶行栈。王韬曾在其《瀛壖杂志》一书中记载了这一变化:“沪城内外,近来设有丝茶专栈……货物到栈,即有通事,往觅售主”。
  不难看出,鸦片战争后中国的商业已开始纳入世界资本主义的运行轨道,发挥着重要的职能资本作用。如果没有这批中国商人,外国工业品就很难在自给自足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的中国顺利流通。所以,战后虽有一些土货行业的华商遭受冲击,但他们或转而经销洋货,或兼营洋货,又获得了新的发展机会。而原来就很不发达的手工业,在价廉物美的洋货打击下,许多都陷入了衰落和萎缩困境,难以继续发展,只有少数服务于外国资本主义的一些行业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
  19世纪70年代民族工业开始产生,但却不是按照历史发展的常规,从简单分工、工场手工业过渡到机器大工业。其原因在于中国手工工场不发达,鸦片战争前后尚未进入工场手工业时期,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又打断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自身发展历程,使其难以完成经工场手工业向大机器工业的过渡。有的学者通过考察有关史实,说明中国虽也存在着手工工场向大机器工厂的过渡,但这种现象普遍发生于大机器工业出现之后,而不是在大机器工业产生之前。因此,中国的大机器工业与手工工场并无不可分割的继承性。由于自身基础薄弱,完全依赖从国外引进移植机器设备,甚至某些生产原料也必须进口,处处受帝国主义的限制和束缚,技术也比较落后,始终无法建立起自己的一整套工业体系。所以,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的民族工业虽获得了初步发展,但布局失调,仍然是步履维艰,面临着重重压迫和阻力。
  商业发展的处境则与工业稍有不同。在西欧的资本主义国家中,随着工业的发展,商业的作用和性质都相应发生了变化。即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阶段中,商业支配着产业;在现代社会里,情况正好相反。”(18)也就是说,在现代工业产生之后,商业即失去先前的独立作用,从属于产业并为之服务。但是在中国,现代工业产生后商业却仍然保持着某种独立发展的趋势,有的甚至继续控制民族工业,支配手工工场及一些规模较小的工厂。例如北京瑞蚨祥绸布店、王麻子刀剪店,都控制着不少手工业作坊和工场。哈尔滨的同记商店包销的江西景德镇瓷器、上海内衣、温州雨伞、杭州张小泉剪刀等全国有名产品,规定必须在商品上打印“同记监制”的字样(19)。前店后场的现象,在当时也依旧比较普遍。
  另外,民族工业产生之后,民族商业资本的发展又获得了新的机会。一方面,大批华商继续经营洋货,从日趋扩大的帝国主义对华贸易中赚取相当可观的利润;另一方面,又开始经营民族工业产品,即使中国人民掀起抵制外货斗争,洋货销路受阻,但土货畅销,商人仍可获利。
  由于以上几方面的原因,相对于工业而言,近代中国商业的发展更为迅速,中国的资本主义也随之出现工业不发达,商业畸形发展的经济格局。从资本额看,单个店号与单个工厂相比,一般不会占居优势,而且大多不及工厂的资本数额。但以总资本额相比,商业资本在绝大多数省份乃至全国则明显占居优势地位。我们知道,商业资本不仅指那些专门经营商品的资本,而且还包括经营货币的资本。因为货币本身实际上也是商品,只不过与一般商品不同,是在交换发展的漫长历史过程中,从商品世界分离出来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马克思曾明确指出:“商人资本或商业资本分为两个形式或亚种,即商品经营资本和货币经营资本。”(20)在近代中国,所谓货币经营资本即是银行、钱庄、票号和典当业资本。
  下面,我们先以江苏省为例,将商业资本中的货币经营资本与工业资本作一比较。据民国二年江苏省实业司所编《江苏省实业行政报告书》记载:1912年的江苏有银行15家,资本共5922000元,存款总额10134000元,纸币发行总额2150000元(数字不全);钱业共有194户,资本总额3422350元,各种存款总额2427200元,纸币发行总额163080元,公积金总额218200元;典当业有431户,资本共13945455元,一年当出金总额17735699元,一年赎入金总额15895593元,各户存款总额6560561元;工厂有1225户,产品价值69048211元(除386户为20人以上的工厂外,绝大部分为小作坊或个体手工业户)。这些统计数字虽不甚准确和完整,但大体上仍可由此看出,银行、钱庄和典当业资本占较大优势,而工业资本总额所占比重比较小。
  从全国范围看,仅商业资本中的钱庄、典当业资本两项也大大超过工业资本的总额。1912年,工业资本总额只54804000元,而钱庄、典当业资本多达164854000元,超过工业资本一亿一千多万元,为其三倍之多(21)。就是单以钱庄资本一项计算,其总额也有75099000元,超过工业资本总额2000多万元。另据近年学术界研究成果得知,1912年全国各项经营货币的金融资本已大约有221350000元,经营商品的商业资本更多达370000000元左右(22)。与上述同年工业资本总额相比较,金融业资本总额超过其403.8%,商业资本更超过其675.1%。
  比较商号和工厂、手工工场及作坊的户数,还可看出工业资本家与商业资本家人数的悬殊比例。上海近代工业的发展在全国始终独步一时,工业企业相对来说应是比较多的。但据有关文献记载,1908年上海的工厂、交通水电企业加上大量的手工工场和作坊,也只有2912户,而银行、汇票、钱业有319户,各种商号多达7381户,两项相加总共7700户,远远超过工业企业(23)。广东全省的工厂和手工工场到民国初年是2426家,其中同样以手工工场占绝大多数,具有近代规模的工厂仅136家,而各种店铺在1910年的广州一埠即达到27524户,占城区住户的30%(24)。广东其他城市的商号户数也相当可观。如辛亥革命前汕头有6000户,嘉应州3000余户,江门也有2000多户(25)。在武汉,辛亥革命前具有近代规模的工矿企业大约只40余家,加上手工工场和作坊也总共不到1000家,而大小商店仅武汉三镇之一的汉口即有7000余家,另有银行、钱庄105家(26)。以上大都是近代工业相对而言发展较快的通商大埠,如果在其他一些地区,其比例相差之大更是可想而知。例如在并不算偏僻的苏州,直到清末民初,公司厂所仅16户,手工工场和作坊也只有255户,而银行、钱业及各类商号共1000多户(27)。
  以上一系列数字,证实商人的经济实力和影响更加突出。下面说明为什么在清末出现为数众多的商人社团,而由工业资本家组织的社团却为数甚少。据目前所见文献,及至清末全国只有天津、四川、湖南等极少数地区的工业资本家独立组织了社团,多数地区的工业资本家则仍以“商”的身份加入商会等商人社团。鉴于这种情况,有些地区的商人认识到:“今各地皆有商会,而独无工会,是一大缺点也”。并提议召集工界人士,“演说利害之理由,唤起公共之观念”,多设类似商会这样的工会社团(28)。还有的主张先于商会中附设工会,劝导工界明白事理者主持其事,也有的提出将商会扩充改为农工商会(29)。显而易见,清末资产阶级社团的出现,与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特殊经济格局和资产阶级队伍的成员构成特点,都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它并非与资本主义不相关涉,也不单单是清统治者恩赐的产物,而是以资本主义的发展,尤其是资本主义商业的发展作为经济基础,以迅速成长壮大的商人作为阶级基础。在此意义上可以说,清末新式商人社团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
  ① 据黄苇:《上海开埠初期对外贸易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38页;罗志如:《统计表中之上海》,1932年南京版,第87页。
  ② 见邱捷:《辛亥革命前资本主义在广东的发展》,《学术研究》1983年第4期。
  ③ 《汉口商业月刊》,1935年第2卷,第4期,第1页。
  ④ 罗志如:《统计表中之上海》,第87页。
  ⑤ 《汉口百年来进出口贸易之分析》,《汉口商业月刊》,第2卷,第2期。
  ⑥ 《上海市棉布商业》(史料丛刊),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15页。
  ⑦ 以上数字引自丁日初:《辛亥革命前的上海资本家阶级》,《纪念辛亥革命七十周年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上册,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88页。
  ⑧ 据《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书》,见张国辉:《辛亥革命前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纪念辛亥革命七十周年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上册,第194页。
  ⑨ 上海华商联合会编:《中国棉产改进统计会议专刊》,报告,第40—41页。
  ⑩ 《交通史航政篇》,第1册,第266页。
  (11) 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第3册,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548—1549页。
  (12) 《中国对外贸易之大势》,《国风报》,第1年,第23号,第4页。
  (13) 江恒源:《民国元年全国工商业状况》,《农商公报》,第2卷,第1期。
  (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63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册,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519页。
  (16) 见《历史研究》1962年第2期,第41页。
  (17) 《上海市棉布商业》第8—15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369页。
  (19) 见全慰天:《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55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97页。
  (21) 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二辑,下册,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1017、1128页。
  (22) 唐传泗、徐鼎新:《中国早期民族资产阶级的若干问题》,《学术月刊》1984年第3期,第14页。
  (23) 据《戊申(1908)年上海华商行名簿》统计。
  (24) 据《第一次农商统计表》“工厂”表和《广东咨议局编查录》下卷,政治述丛之部,第103—104页。
  (25) 《广东文史资料》第5辑,第98页;《岭东日报》1905年11月30日;《宣统二年广东咨议局第二次常年会报告书》第114页。
  (26) 参见皮明庥:《武昌首义中的武汉商会和商团》,《历史研究》1982年第1期。
  (27) 《苏州总商会同会录》,原件存苏州市档案馆。
  (28) 《论商人宜筹扶助工人之策》,《南洋商务报》第44期。
  (29) 《拟改苏州商务总会为农工商务总会的提议稿》,苏州商会档案,第67卷。
辛亥革命时期新式商人社团研究/朱英 著.-武汉: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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