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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晚清商人政治思想的发展变化

商人不仅在资产阶级队伍中人数居多,经济实力雄厚,而且在20世纪初政治思想渐趋成熟,阶级意识明显萌发增长,从而为清末商人社团的产生奠定了政治基础和思想基础。20世纪初期商人政治思想的发展变化,表现在各个方面。
  首先是民族主义爱国思想空前高涨。
  促使商人爱国思想迅速高涨的主要原因,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帝国主义加紧对华的侵略渗透,中国面临着亡国灭种的严重民族危机。19世纪末,资本输出逐渐代替商品输出成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重要经济手段,同时,列强还为划分势力范围在中国展开了激烈的争斗。一条又一条铁路的修筑权,相继为帝国主义国家所攫取;一座又一座资源丰富的矿产,被列强强占开采;一省又一省大好河山,被划为各国列强的势力范围;沿海、沿江、内河的航运权,也为外国轮船公司所垄断。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已经深入到中国的腹地,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迫在眉睫的民族危机,不能不引起中国人民的深切忧虑,爱国志士不禁悲愤疾呼:“经济既尽,国家随亡,于是分割土地以为殖民地,中国完结矣!”①作为一支新兴社会力量的商人,当然也会感受到民族危机的煎迫,并由此进发出炽烈的爱国热情。上海商人即曾惊叹:“外辱亟矣!我国民无死所矣!俄人有占据满洲之举,法人有调兵平乱以割据之举,眈眈逐逐,如虎如狼,瓜分之祸,不日而至。”②
  商人深受帝国主义在华势力的压迫敲诈,也是激发其反帝爱国思想的原因之一。外商洋行一方面利用华商为其销售商品和收购中国土特产品,另一方面又对华商百般刁难盘剥。例如中国茶叶出口的价格,一律由洋行制定,华商如嫌价低不卖,洋行就进一步采取降价的手段予以逼迫。“逾七日减十之一,再逾七日减十之二,又逾七日减十之三”③。茶商人多,彼此间即有竞争,加上本小息重费用大,往往不能久待,只得忍气吞声,赔本售与洋行。事实上,华商受洋行如此摆布,“非独茶,丝亦然;非独丝,百货亦然”④。此外,华商向洋行订货,在进货品种、数量、价格等许多方面,也经常受到洋商压抑。有的华商甚至在洋行逼迫下纷纷倒闭破产。例如天津的洋行强行规定:凡华商从洋行订购的货物,遇有积压即由洋行降价出售,而亏折之银,则由原订货华商赔补,日积月累,天津洋布业华商在1909年欠洋行之款达银1400万两。洋行以华商积欠为由,纷纷送案,天津洋布商无可奈何,呈文直督呼吁:“津埠疲弊已达极点,若照各洋商破产之意,势必全局摇动,纷纷倒闭,津市实不堪设想。”⑤
  与此同时,洋商还常常违反租界条约规定,试图在租界之外直接设店。例如在苏州,美孚石油公司多次企图在齐门外设栈销售煤油,控制苏城煤油销售市场,因苏州商人强烈反对才未得逞。英商亚细亚火油公司则不择手段地偷运煤油,逃避捐税,打击苏州包捐包销煤油的唯勤公所。日商也擅自在养育巷开设“三盛堂药房”,后又企图在苏城商业中心地区观前街租房设店。
  华商的生计受到威胁,即不得不起而抗争,而存亡绝续的民族危机,更使商人将眼光从自己的身家移注于整个国家和民族。1901年,为抗议沙俄侵占东三省,上海各界在张园举行集会,即有不少商人参加。会后,还有许多绅商“以不得与闻为憾,纷纷投函,欲签名与列者,不下数十起”⑥。1903年,拒俄运动全面兴起,上海商人更以前所未有的热情投身于这场反帝爱国运动,呼吁:“凡我商人,宜发爱国之热忱,本爱国之天良,届期多来聚议办法,勿失商家体面为要。”⑦运动期间,他们还提出:“发爱国之血诚,视国事如家事,爱国土如家产,勿任他人妄割取一寸之土,妄侵窃我一毫之权。”⑧此后,各地商人的爱国思想也日见增强。有的表示:“商兴则民富,民富则国强,富强之基础,我商人宜肩其责。”⑨有的提出:“今日商业界亦当速师日本之前征以共起图维”,并阐明“商界变法维新第一策者,其仿行东法之旨,不在学其皮毛,而在得其真相”⑩。
  在这种强烈的民族主义思想驱使之下,许多商人甚至置一己之身家财产损失于不顾,表现出难能可贵的爱国精神。例如1905年抵制美货运动期间,全国各地即有不少与美商洋行订有合同的华商,坚决响应抵货号召,宁愿积压亏损也拒不销售美货。苏州素业美烟的怡和祥店主施莹,本与美商订有一年合同,但“决意签名,誓将合同废去”。大成烟号主吴讷士更毅然将店内积存美烟当众焚毁,“以尽实行不用美货之义务”(11)。由此可见,一些商人唯利是图、锱铢必较的所谓本性,已为弥漫在其心际的反帝爱国热情所淡化。正是这些过去所没有的表现,使商人的社会形象大为改观,引起各界人士的瞩目。
  其次是国民思想和时代使命感萌发增长。
  在千百年的封建社会中,商被抑为四民之末而一再受到鄙视。20世纪初,重商之风开始盛极一时,传统的四民排列已失去其社会基础。与此同时,许多有识之士大力宣传国民职责和义务思想,以激励各界的爱国热情,商人也以国民之一分子而自任。1903年3月,上海绅商集会拒俄,公开表示:“我辈同为国民,休戚与共”,应“合心协力,团结一气”。“凡系中国国民,皆当存保全中国国土之心,即皆当存保全中国主权之心”(12)。
  不仅如此,20世纪初的商人还开始以四民之首自居。他们认为:“上古之强在牧业,中古之强在农业,至近世强在商业”(13)。时代的变迁和社会地位的提高,明显地减弱了商人的自卑心理,因而他们表示:“我们经商的人,生在这西历一千九百余年,叫什么二十世纪实业竞争的时代,也真尊贵的很了。……天下最有活泼的精神,最有发达的能力,能够做人类的总机关,除了商,别的再没有这种价值了。”(14)
  当时的商人,普遍以“论人数以商界为至众,论势力以商界为最优”而引为自豪。有的声称:“今日之商家,实操我支那民族存亡起废之权者也”(15)。有的指出:“迨文明进步,出产丰富,器用繁多,万国交通,因利生利。而商人居中控御,骎骎乎握一国之财政权,而农工之有大销场,政界之有大举动,遂悉唯商人是赖。”(16)字里行间,尽管不无夸大之词,但却表明当时的商人已意识到时代赋予本阶级的历史使命。这一变化,可以看作商人跨出中世纪走向近代化历程中的一个重要进步,也是其自觉阶级意识的某种流露。
  对商人这种思想意识的重要变化及其表现,时论多有肯定和赞赏。《浙江潮》登载的一篇“时评”云:“吾中国有最可悲可痛之一事,则以士为四民之首,又不能自成一社会,而又与他社会离而绝之,若判天渊而不可合,故日日言社会改革、言社会发达而终无效。”“于是本埠绅商有四民公会之议”,“国民进步,当于是焉视之”。这篇“时评”还宣称:“兹会之设……国民之机关在是矣。而又自士社会以待合于其他种种各社会,以造成一致之精神,与一致之风气,则又所谓国魂也。”(17)《中外日报》也曾刊登一篇来函,函曰:“鄙意此事(指拒俄运动——引者),与其官争于上,不如商争于下,似为得力”(18),表示了对商人力量的信任。
  再次是自治自立思想的萌发。
  由于终19世纪商人一直未曾得到法律的有力保护,在经济上不得不托庇于封建势力。加之长期以来社会地位十分卑贱,深受压抑摧残,因而商人在过去自惭形秽,自治自立的思想难以萌发。到20世纪初,随着上述商人思想意识的发展变化和重商思潮蔚然成风,其自立思想开始逐渐显露。还应该强调指出,拒俄运动可以说是促使商人政治思想渐趋成熟的一个有效课堂,商人思想的发展变化,有许多都是在参加这场运动的过程中发生的。其自治自立思想的萌发,也与此不无关联。
  拒俄运动期间,上海绅商与爱国知识分子共同联合抗争,初步意识到要抵御外侮,保护中国的领土和主权,主要应该依靠国民,故而大声疾呼:“欲抵拒外祸,保固内权,亦非可望诸他人,其责任惟在我国民而已”(19)。斗争之初由商人参加组织的四民总会(后改称国民总会),自称为“地方议事厅之先声”,并期待集会议事的场所张园,获得美国“费城独立厅”那样的历史荣誉。同时还表示:“本会团结已固,势力已强,则本会人可与各国政府直接交涉”(20)。时人也称:“此吾中国之独立钟声也”。
  1905年抵制美货运动中,商人的自立思想进一步发展。他们在斗争期间公开声称:“天下只有自立,决无依赖他人之道”。各地商人联合起来共同行动,掀起一场全国规模的反帝爱国运动,充分显示出其所蕴藏的政治能量。有的还声明:抵制美货“亦一无形之战也”,“不必依赖政府”,而应“专恃民气”,以国民“自力抵制之”(21)。紧随抵制美货运动之后,即开始出现以地方自治为主要活动内容的商人社团。
  复次是联结团体、合群和力的思想日趋强烈。
  20世纪初商人合群思想的产生和发展,对清末商人社团的纷纷成立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19世纪末,维新派思想家已曾提出商人宜联结团体。如康有为呼吁:“各直省设立商会……上下通气,通同商办,庶几振兴”(22)。汪康年曾阐明:“宜立商会及商务报,以兴商务……以集商议,以重商权”(23)。个别资本家如张謇,也提出设立商会的主张,强调“各行省宜有总会,各府宜有分会”(24)。另一位资本家吴桐林,于1897年在致汪康年的信函中,论述了“商务之兴,必须以国家准商民自立商会为始。商会既立,尤必准其设立公司,专利自立。”“立总会于上海,设商报以通南北洋及中外各埠之情,兼之银行、邮政、矿务、铁路、船政诸端,赶紧兴办,上下一气,相与有成,商务日兴,国家之富强而随之矣。”(25)但是,当时绝大多数商人尚未意识到联结团体的重要性,清政府也仍采取抑商困商政策,对民间结社严密控制约束。所以,设立商人社团虽在19世纪末已见诸社会舆论,但却未能付诸实现。
  进入20世纪,民族危机感、时代使命感和自治自立思想的萌发,促使越来越多的商人逐渐认识到联结团体之刻不容缓。1900年,即有商人大声疾呼:“欲兴商务,必以各设商会,始行之有效,各商会再联一大商会,庶由点成线,由线成面,内可与政府通商人之情况,外可与各国持商务之交涉,非设商会不为功也。”(26)此后,各地商人又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设立商会的意义和作用作了阐明。
  第一,合群合力,改变商人的涣散态势。当时的一些商人虽然自视为社会的中坚,但也清醒地意识到:“中国商人素无合群思想”,“不特官与商不相联合,即商与商亦何尝联合;不特彼业与此业不相联合,即同业之中亦何尝联合”,其结果“不但对外的竞争膛乎在后,即对内的竞争亦每况愈下”(27)。这种状况,引起了商人的深切忧虑,苏州商人即曾惊叹:“再阅十年,而我商界面目仍旧,恐华商无立足之地”(28)。于是,“结民力”、“合大群”、“固结团体”,即紧迫地提上了商人的议事日程。商人当中类似“四方同志,联络众城,公益维持,和衷共济”(29)的呼吁,屡屡可见。一些会馆、公所等狭隘的传统商人组织,也深感势孤力薄,希望打破行帮和地域的壁垒鸿沟,联合起来与外商竞争。湖南旅鄂商人即将汉口湖南会馆改为商学会,指出“外人商务之竞争,转瞬万变,迫不容待,又何能以一陂一障之抵力,当此汪洋巨海之潮流乎?”只有联结各业才能“提纲挈领,保卫维持”(30)。
  第二,开通商智,兴利除弊。许多商人认识到“团体未立,势涣力微,有利不能兴,有害不能除,长此不变,恐有江河日下之势。”(31)商会成立后,“以联络群情,开通商智,提倡激励与兴利除弊为宗旨”,通过“联络同业,启发智识,以开通商智”,最终达到振兴商务,发展民族工商业的目的。(32)
  第三,扩商权,争取自治自立。“商会者,联商情,开商智,以扩商权也。”(33)很显然,联商情,开商智的目的之一,也是为了扩商权。在抵制美货运动中,商人所奔走呼吁的“鼓民气”、“结民力”、“广开会议,联络全国”为异日自治自立之基础(34),即是对“扩商权”一语最好的解释。
  第四,保商利,抵御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商利何以保?他们认为:“一在开辟商利,振兴制造、种植各业,以挽回外溢之利权;一在剔除商弊,严禁作伪假冒等事,以维持输出之货物。”(35)而要做到这两点,都必须依赖于商会。有了商会,即可“联络各埠,调查商业,如何可敌洋产,如何可塞漏卮,并纠合公司、创设银行用钞票,及提倡农工路矿各种实业,次第劝办,挽回利权”(36)。
  第五,强国势,竞胜于列强之间。他们明确指出:“各省立商会,无非以唤醒我商民结大团体,以谋商业之发达”。(37)而商业发达与否,与国家的富强密切相关。苏州商人在解释这二者之间的关系时说:“国势之强弱系乎民智,而国计之纾绌实系乎商务。方今五洲互市,番舶交通,环球各国,纷至沓来,莫不以辟埠通商为职志。而各国之文野强弱,亦视商务之多寡盛衰为断。所以商务有左右世界之权,而提纲挈领,保卫维持,俾商务日有进步者,实惟商会是赖。”(38)
  最后还应指出,传统行帮组织内部新的经济因素日益增长,也推动了新式商人社团的产生。19世纪下半叶,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产生和发展,公所、会馆等传统行会组织内部即已开始逐渐发生变化。商品生产的迅速发展和市场的显著扩大,使工商业者增加生产,追逐利润的欲望愈益强烈,他们不断向旧的行规挑战,动摇着传统公所、会馆的旧有体制架构。例如苏州的金泊业循例“每一字号之中,只准留学徒一名以司此业,不欲广其传也”。同业中有一董姓者,违规独收二徒,被行首命人裸缚于柱,口咬其肉(39)。尽管如此,仍有人继续违反旧规,第二年该业公所不得不改变了限收一徒的规定(40)。20世纪初,苏州还有一批店员徒伙,依靠自己的苦心经营上升成为著名的资本家,这些人更是对传统行规的束缚限制深为不满。此外,许多会馆、公所的头面人物,自身已经转变成为具有近代思想意识的资本家,他们同样也希望革故鼎新,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在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产生之后,公所、会馆这种旧的行会组织,实际上已无法应付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它的原有职能主要是限制同行业内部的竞争,然而现在所面临的竞争非但来自行业内部,更主要来自洋商,许多传统的行业在外国资本主义冲击下都相继萎缩甚至被淘汰。因此,工商业者认识到“所当急议者,在于与西人抵制之法、对付之策”(41)。旧的行会组织壁垒森严,根本不可能胜任这种新的历史使命,于是联络各业的新式社会团体即应运而出。
  有的论者认为,商人对组织新的社团并无迫切愿望,其原因是通商各埠都存在着传统的行帮组织,商人商智未开,各行帮、各业以及同业之间联系不多,隔阂甚深(42)。然而从上述事实看,商人对自己的这种落后涣散状况已有所认识,而且恰恰是基于这种状况,许多地区的商人才迫切地希望成立商会,以迅速扭转这种局面。如果忽略了这一点,就会将商会这一新式商人社团的产生,完全归因于清政府实施重商政策的结果。我们不否认清政府的奖励工商政策推动了商会等新式商人社团的出现,本章第一节已对此作了详细说明,但同时也强调19世纪末20世纪初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商人实力增强和政治思想日趋成熟等等因素的重要影响,只有将官商两方面的作用结合起来考察,才能得出更符合历史实际的结论。
  在商会诞生后,许多地区的商人又先后组织了体育会、商团、教育会、自治会、市民公社、救火社、保安社等多种新式社团。如果说在商会、自治会产生的过程中,清政府的政策措施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那么其他各种商人社团的成立,则完全是商人主动的历史行动,也可以说是商人在自己成长壮大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又一项政治成就。有关具体情况,下面各章将分别论述。
  ① 铁厓:《警告全蜀》,《四川》第1号,第19页。
  ② 《苏报》1903年4月30日。
  ③ 李文治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555页。
  ④ 李文治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第555页。
  ⑤ 《东方杂志》第7年,第3期。
  ⑥ 《中外日报》1901年3月18日。
  ⑦ 《苏报》1903年4月30日。
  ⑧ 《苏报》1903年4月30日。
  ⑨ 《兴商为强国之本说》,《商务报》光绪三十年第8期。
  ⑩ 《商业界之变法维新第一策》,《华商联合报》第9期。
  (11) 《时报》1905年8月2日。
  (12) 《中外日报》1903年3月25日。
  (13) 《兴商为强国之本说》,《商务报》光绪三十年第8期。
  (14) 《经商要言》,《中国白话报》,第9期。
  (15) 《商业发达论》,《江苏》,第3期。
  (16) 关百康:《粤商自治会函件初编》“序”。
  (17) 《浙江潮》,第5期。
  (18) 《中外日报》1901年3月28日。
  (19)(20) 《苏报》1903年4月30日。
  (21) 丁又辑:《1905年广东反美运动》,《近代史资料》1958年第5期。
  (22) 《上清帝第二书》《皇朝经世文三编》,卷十六。
  (23) 《论华商宜速筹保护之法》,《时务报》,第52册。
  (24) 《商会议》,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3册,第178—179页。
  (25) 转引自《辛亥革命时期期刊介绍》,第3册,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66—167页。
  (26) 《江南商务报》,第5期(1900年3月11日)
  (27) 见《华商联合报》第2期和《华商联合会报》第2期江义修有关文章。
  (28) 苏州商会档案,第3卷。
  (29) 苏州商会档案,第391卷,第14页。
  (30) 《江汉日报》光绪三十四年五月十九日。
  (31) 《萍乡商会简明章程》,《华商联合报》,第21期。
  (32) 《上诲商务总会公议详细章程》,《商务官报》光绪三十三年第14期。
  (33) 《余姚商务分会简章》,绍兴《商务杂志》,第2年,第1号。
  (34) 《时报》1905年7月8日。
  (35) 《岭东日报》光绪三十三年八月十三日。
  (36) 《广东总商会简明章程》,《东方杂志》,第1年,第12期。
  (37) 《汉口组织纱业公会叙言并简章十条》,《华商联合报》,第18期。
  (38) 苏州商会档案,第391卷,第15页。
  (39) 《申报》1872年11月21日。
  (40) 江苏省博物馆编:《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辑》,第110号碑文。
  (41) 《论商人当知商业会议公所之利害》,载《皇朝经世文新编续集》。
  (42) 参见王笛:《试论清末商会的设立与官商关系》,《史学月刊》1987年第4期。
辛亥革命时期新式商人社团研究/朱英 著.-武汉: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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