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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加强军民团结的法律措施

杨永华 方克勤


    1940年,毛主席与陕甘宁边区留守兵团领导同志谈话时曾经说过:“开天辟地以来,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都是老百姓受官府的气,受当兵的欺侮,他们敢怒不敢言。”①这就深刻地揭露了旧军队的反动本质,以及他们与劳动人民的根本对立关系。我们党和毛主席从建立人民武装的那天起,就把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当做这个军队的唯一宗旨。在这个宗旨下,这支军队不是为着少数人的或狭隘集团的私益,而是为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着全民族的利益而结合战斗的。这就与旧军队划清了界线,开创了新型的军民关系。
    八路军是共产党领导的队伍,是革命的军队,它来自人民群众,是人民的军队。它不仅在赶走日本帝国主义、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战争中起了支柱作用,而且在保卫陕甘宁边区的安全和政权的巩固、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各项民主权利方面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有了军队,才有边区;靠了军队,老百姓才能过丰衣足食的生活,政府才能进行各种建设。”②这支军队是本质上最好的军队,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战斗能力,有优良的作风与传统,为了人民和民族的利益,英勇奋战,不怕牺牲,数十年如一日,是古今中外所罕见的军队,与人民有着血肉的联系,应该受到边区政府和人民的拥护。拥军优属是边区政府和人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边区政府是边区人民和军队选出的代表自己利益的民主政府。为了人民和革命战争的利益,边区政府领导人民积极生产,筹集救国公粮,优待抗属,抚恤安置残废军人,动员人民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为军队、为抗战尽了最大的力量。边区政府、边区人民和边区军队的关系象鱼和水一样,是不可分的。军队离开了政府和人民就不可能打胜仗,甚至无法存在。对于革命的政府和这样好的人民,军队应该拥护它,爱护它。拥政爱民是革命军队的责任,是军队本质的体现。
    为了确认和发展这种鱼水关系,加强军政、军民的团结,边区政府和八路军留守兵团根据《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关于“增进军队与人民的亲密团结”,“优待抗日军人家属”的精神,先后发布了关于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决定、指示信、条例、办法和公约等法律文件。
    边区政府发布的关于拥护军队、优待抗属的文件有:1940年《陕甘宁边区抚恤暂行办法》、1941年8月《陕甘宁边区优待抗属代耕工作细则》、1943年1月《陕甘宁边区关于拥护军队的决定》、《修正陕甘宁边区优待抗日军人家属条例》、《陕甘宁边区动员潜逃及逾假不归战士归队暂行办法》、1944年1月《陕甘宁边区拥军公约》等。
    这些法律文件教育干部和群众认识拥军优属的意义和重要性,各级政府和人民必须把爱护和拥护军队,当做自己应尽的责任。要克服存在着与滋长着的忽视拥军,把爱护人民利益与爱护军队对立起来的观念。要纠正对军队生产等困难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要求各级政府在军政、军民关系发生误会或纠纷时,政府负责人应以厚责于己而薄责于人的态度,首先检查本身,批评自己,并向人民做积极的解释工作,协同军队负责人就地解决。反对采取观望态度,更不能夸大军队的缺点,埋怨军队。
    这些法律文件规定了拥军的具体内容,主要有:政府应领导人民积极主动地搞好军粮军草的供给与运输工作;对于军队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问题,政府和人民应设法帮助解决;军队如有调动换防,各级政府应发动群众欢迎欢送,逢年过节对驻军组织慰劳慰问,每年二月,在边区拥军运动月期间,采取各种形式,举行军民联欢,共叙军民鱼水情,表彰拥军爱民模范,征求部队对政府和人民的意见,以加强军民团结;政府定期检查拥军优属工作,成绩优良者予以奖励,授与模范称号。工作无成绩者,则予以批评、指责以至惩罚。
    这些法律文件规定了优待军属的原则和办法,规定了抚恤为革命牺牲者以及退伍残废军人,还规定了政府和人民有动员潜逃和逾假战士归队的职责。
    八路军留守兵团司令部及政治部1943年1月发布了《关于拥护政府、爱护人民的决定》。
    这个法律文件,首先规定了全体指战员必须认识拥政爱民的重要意义,坚决执行政府的法令。在部队中,须加强政策法令的教育,通过干部向战士进行深入的宣传解释,使每个指战员不仅懂得各种政策法令的内容,而且要认真执行。坚决纠正不尊重政府,无视政府法令,不顾群众利益的思想和行为。军队必须尊重政府、机关,对于政府负责人和本部队首长一样看待,不得轻视与侮辱,军队无权逮捕政府人员与人民。军政军民发生纠纷时,军队方面应负主要责任,以诚恳坦白的态度,协同政府机关就地解决。要坚持克服蛮横无理的现象,即使纠纷责任在于地方政府和人民,军队亦应以和霭谦逊的态度向其解释。
    这个文件还规定了军队负有保护和帮助政府之责,规定了军队与人民的密切关系,军队要爱护人民,尊重群众的人权、财权和地权,不得侵犯人民群众的一针一线,自觉遵守群众纪律。规定了每年二月为边区部队拥政爱民月,军队要为人民送节礼、祝寿、拜年,参与群众婚葬等应酬,以掀起拥政爱民的热潮。
    1943年各分区驻军都召开了大规模的拥政爱民大会,气氛热烈、情绪高涨。比如绥德警区旅直机关千人大会,在旅领导讲话之后,广大军人高呼“拥护我们政府的法令!”“警区人民是我们的兄弟!”“节省公粮、节省民力、爱护人民的利益”等口号。会后,定出了拥政爱民措施,决定发展生产,争取当年做到全部自给,以减轻政府和人民的负担。各地驻军还主持召开地方党政和人民代表座谈会,进行纪律检查,发现问题,开展批评,进行反省,向群众赔礼道歉,退还土地,送还东西与损坏赔偿。这些拥政爱民行动,深刻地教育了干部和群众。老百姓说:“做梦也想不到天下有这样好的军队。”旧历年节,各地驻军都召开了军民联欢会,互相祝贺春节。南泥湾驻军在春节举行拥政爱民大会,林伯渠主席亲自到会,检阅部队,慰问部队,五千余士兵脱帽拱手向林主席问好,王震旅长代表部队向与会群众拜年祝贺,大会在军政、军民团结的热烈气氛中圆满结束。
    ①  转引自《毛主席在延安的故事》陕西人民出版社。
    ②  林伯渠:《我们应该把拥军工作做得更好》《解放军日报》(1944年1月8日)。

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稿《诉讼狱政篇》/杨永华 方克勤著.—北京:法律出版社,199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