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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密切了军政民关系

宋金寿 李忠全

    
    由于边区长期处于相对和平的环境,政府和人民对于军队保卫边区必要性的认识,在许多干部和群众中逐渐淡薄,对于军队的支持和援助也相对地少了;拥护军队,优待抗日军人家属的工作也有所松懈,甚至采取被动应付的态度,发生埋怨军队的情况。又因为暂时的困难,军队方面向政府和人民索取的困难更大了,还由于军队中一些领导同志的军阀主义倾向和本位主义观点,曾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由此,造成政府和人民与军队之间的一些矛盾和隔阂。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增进军政民之间的团结,边区政府于1943年1月15日公布了《关于拥护军队的决定》。决定强调,“拥护军队是边区人民与政府应尽的责任。”八路军是人民自己的武装,本质上最好的军队,它“不仅坚持了华北抗战,在全国抗战中起了支柱作用,而陕甘宁边区的保卫,人民民主民生利益的保护,亦全赖有八路军镇守”。“八路军是值得政府和人民拥护的军队。”为此,必须“积极改善和加强拥军工作”,并决定1943年1月25日至2月25日为全边区“拥军运动月”。在拥军运动月期间,广泛地开展拥军的宣传鼓动工作,造成群众性的拥军热潮,采取各种方式慰劳和慰问当地驻军、警卫部队、伤病兵、残废军人及抗属,并进行各种军政民的联欢会,增进政府和人民与军队之间的友谊。
    为进一步做好优待抗日军人家属的优抚工作,边区政府还特地修订了《陕甘宁边区优待抗日军人家属条例》,加强了政府和人民的优抚抗日军人家属的组织,提高了优抚的标准。
    与此同时,八路军留守司令部及政治部于1943年1月25日作出了《关于拥护政府爱护人民的决定》,并决定在2月5日至3月5日为军队“拥政爱民运动月”。
    政府和人民与军队在“拥军运动”和“拥政爱民运动”中,以整风的精神,实行公开的群众性的自我批评(各方只批评自己,不批评对方),克服各自存在的军阀主义偏向和官僚主义倾向,以及本位主义观点,消除了相互之间的隔阂,增加了军政民之间的团结。
    自此以后,政府和人民与军队在每年旧历春节前后,分别开展“拥军运动”和“拥政爱民运动”,并且形成一种传统,不但在陕甘宁边区进行,而且在各敌后抗日民主根据地进行,一直至今。

陕甘宁边区政权建设史/宋金寿 李忠全主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0.12